XX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及审计企业管理办法

来源:计算机等级 发布时间:2020-09-06 点击:

 XX 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及审计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招标代理考核 一、考核人及考核形式 1、考核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及招标项目落实部门、子公司共同完成,对各环节进行评测打分。

 2、考核采用日常考核评价、一票否决等方式。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 日常考核评价包含日常考核、代理质量评价。总分为 100 分,其中日常考核分 50分,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打分;代理质量评价分 50 分,由项目落实部门、子公司负责打分,实行扣分制,总分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根据考核情况有权暂停或取消不合格中介代理企业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招标代理业务资格。

 1、日常考核评价 由集团公司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和记录代理机构的不良行为。

 (1)日常考核。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对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2)代理质量评价。有项目落实部门、子公司对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及效率进行打分。

 项目公示结束后,各考核人将考核表反馈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日常考核评价打分为“不合格”的,每次扣 1 分。

 2、考核结果运用 (1)、扣分每满 3 分的,经集团公司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暂停其在集团公司招投标代理业务六个月。

 (2)、当年度累计记分达 6 分及以上的,经集团公司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暂停其在集团公司招投标代理业务十二个月。

 3、一票否决

 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集团公司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同意,禁止其 1-3 年内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内从事招投标代理业务。

 1.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招投标的,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行贿、受贿或索贿行为的; 3.以各种方式进行弄虚作假,给招投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资料或信息,给招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修改已经生效的招标代理文件,给招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准确,造成工程重大变更情况的; 7.未严格按照开评标流程操作,擅自违规操作或者简化流程; 8.在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进行非正常、不合理引导的; 9.受到有责投诉的; 10.因招投标工作受到区级以上部门处罚、告诫的; 11.在招投标各工作阶段不服从集团公司正常管理的; 12.未及时发现和解决开评标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的; 13.招标代理过程中存在严重过失,造成较大影响的或其他不良后果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二章 审计企业考核 一、考核人及考核形式 1、考核由财务审计部完成,对各环节进行评测打分。

 2、考核采用日常考核评价、一票否决等方式。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 日常考核评价包含日常考核、审计质量评价。总分为 100 分,由财务审计部负责打分,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根据考核情况有权暂停或取消不合格审计企业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审计业务资格。

 1、日常考核评价

 由财务审计部负责收集和记录代理机构的不良行为。

 (一)审计过程 ①、通知项目审计业务后 1 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审计部领取资料,逾期 l 天扣 0.5 分。

 ②、领取资料后 7 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踏勘,逾期 l 天扣 0 5 分。

 ③、参审的中介人员必须提前准备现场记录表格,并深入现场查勘、核对,按图纸和签证联系单与工程实体进行比对分析,必要时须拍照取证、绘制现场简图。未提前准备现场记录表格的,扣 1 分;工作态度不认真、勘察测量不到位的,每出现一次扣 1分; ④、重大事项须通过书面材料取得送审部门、子公司签字,盖章证实(如询证单、核实单、联系单等),未做到的每出现一次扣 1 分。

 (二)审计质量 ①、参审中介人员对定额套用,材料价格、人工,取费等的把握准确。把握程度不好的,视情况扣分;把握较差的,财务审计部应及时要求审计企业更换参审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 4 分; ②、审计核减证据充分,语言沟通得体,能以理服人不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人为抬高核减额,视情况扣分。

 ③、对设计变更、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应进行认真审核,不得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已签字盖章为由放弃审核,视情况扣分。

 ④、内部管理规范,审核组织健全。审核报告附有内部复核意见和记录,视情况扣分。

 ⑤、审计报告格式规范,内容详实。报告须列明:项目基本情况、审核依据、审计定案结论及审减造价的主要原因、审定价比合同价高的主要情况说明、提出建议等。每缺一项扣 2 分。

 ⑥、审核结果准确率:财务审计部对审核结果进行抽查符合,复核后误差占中介机构核定金额的 0.5%及以下,不扣分;误差 0.5%-1.5%及以下,扣 5 分;误差 1.5%-2%及以下,扣 10 分;误差 2%-2.5%及以下,扣 15 分;误差 2.5%-3%及以下,扣 20分;误差 3%以上,扣 25 分。

 ⑦、报告质量:文字表述条理清晰;报告数据准确;报告应当由中介机构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编制人员,审核人员共同签字、加盖执业印章。每错一项扣 2 分。

 (三)审计效率 ①、领取资料后 7 天内看现场,15 天内出初审,30 天内出终审, 每超过 l 天再加扣 1 分。若非审计单位原因,可出具申请延期报告,经财务审计部同意后方可延期。

 ②、施工单位对审计结果不确认的项目,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书面批准,财务审计部可中止该项目的审计程序,逾期时间不再考核。

 (四)工作纪律 ①、审计过程中较约定时间迟到的,每次扣 2 分;未事先请假,无故缺席的,每次扣 3 分; ②、未经集团公司同意,擅自接收施工单位补充的资料的,每次扣 1 分; ③、审计过程中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发生纠纷或口角情节较重影响审计形象的,扣 3 分; ④、审计单位未经财务审计部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看现场、对账,每次扣 2 分。

 ⑤、其他有损害审计形象的事项,酌情扣分。

 (五)资料整理 ①、原始资料按时退回。提交中介机构审核报告 l 周内,参审人员应将审计项目形成的审计资料及原始送审资料整理完善后移交给财务审计部,发生资料缺失酌情扣分。

 ②、正式报告后附审核经过说明,即每一稿的调整金额及及调整原目说明,并附核对记录,调整工程量的计算底稿,视情况扣分。

 2、考核结果运用 日常考核评价打分为“不合格”的,每次扣 1 分。

 (1)、扣分每满 3 分的,经财务审计部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同意后,暂停其在集团公司审计业务三个月并取消其一半通过公开招标中标的集团公司项目的审计资格,具体需取消的项目由财务审计部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确定。

 (2)、扣分每满 6 分的,经财务审计部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同意后,暂停其在集团公司审计业务六个月并取消其全部通过公开招标中标的集团公司项目的审计资格。

 3、一票否决 违反廉洁从审承诺,接受被审计对象以任何方式赠送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邀请外出旅游,进入营业性餐饮,娱乐场所就餐,娱乐,不向被审计对象索要和收受回扣,佣金等好处费的,一经发现项目考核评分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其全部通过公开招标中标的集团公司项目的审计资格并禁止其 1-3 年内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内从事审计业务。情节严重的,并视猜况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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