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绩效考核系统及相关服务,询价成交公告8640

来源:托福 发布时间:2020-10-18 点击:

  招标编号:

 DSZC (X X)

 )

 〔 2017 7 〕8 88 8 号

 审判绩效考核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

 询价文件

  中国·四川(达州)

 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 7 年 年 2 12 月

  目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 明材料 .... 20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第五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9 资格性响应文件 ....................................................................... 29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 36 第七章

 询价程序、方法、标准 ................................................. 45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第一章

 询价邀请 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人)委托,拟对“ 审判绩效考核系统 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SZC(X)〔2017〕88 号 二、 项目项目:

 审判绩效考核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 审判绩效考核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有关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本项目询价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询价文件自 201 7 年 12 月 26 日起至 201 8 年 1 月

 2 日止 9:00- 17:00(北京时间)在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 dzggzy.cn)“政府采购”栏目系统登录,通过“交易主体”使用 CFCA 数字证书或账户密码进入,报名和下载询价文件。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和询价文件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应与网上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和询价文件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一致。

  七、投标截止时 间和开标时间:

 201

 8 8

 年

 1 1

 月

 5 5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 开标地点: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

  1 厅(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永祥街 68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sczfcg.com )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 dzggzy.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达州市西外白塔路 301 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18-2384603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 : 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永祥街 68 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18-3330177 传

 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 3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5 现场演示 ☑无

  □有,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施。

 6 投标人对询价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询价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7 构成询价文件的 其他文件 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9 询价保证金缴纳 1. 金额:¥ 300 00.00 元。

 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

 3.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请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交易主体系统,从采购业务栏目“查看保证金”模块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注意: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人需通过系统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并按要求附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交。

 10

 询价保证金

  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采购结果公布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合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同签定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因投标人原因(账户变更、公司名称变更、账号用错等)不能原渠道退回的,需在银行协助下提供相应材料后予以退还。

 11 响应文件份数及电子文档导入要求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 盘制作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且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必须转换为 PDF 模式通过系统平台交易主体系统,从采购业务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导入(电子文档内容必须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12 履约保证金 成交总金额的5% %。

 收款单位:采购人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时间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合同签订前。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凭《验收结算书》和《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到采购人处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3 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应满足

  要求

 14 采购文件的解释 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询价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询价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询价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15 供应商询问、 质疑的对象

 1.供应商对询价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询价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除上述询价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机代理构提出。

 16 开评标工作咨询 电话:0818--3333866

  二、总则

 1 1 、适用范围。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

 2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是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平台报名并获取了询价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3 、合格的投 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询价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平台报名获取了询价文件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询价保证金。

 4 4 、合格的投标产品

 (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3)除非询价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询价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5 5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6 、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1)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2)信息发布媒体: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7 7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按以下序列号执行)

 (1 1 )

 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所投主要产品,下同)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2 2 )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响应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 2 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 2 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1 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1 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 2 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2 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3 )其他。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总公司、分公司)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以下 3 种情形认定为串通投标: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由同一人或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分别代表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投标等活动的。

 三、询价文件

 (一)询价文件的构成

 1、询价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询价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投标与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询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询价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5)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询价程序、方法和标准 (8)合同主要条款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询价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公告、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书面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发布的更正公告视为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修改或者有关补充通知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 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询价文件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3、询价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4、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三)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联合体投标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但不需同时具备询价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询价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中的一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的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标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 3 项规定。

 (五)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2、 其他响应文件。

 (1 1 )

 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函”。

 (2 2 )技术、服务响应。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见响应文件格式“技术、服务性响应”部分要求)。

 (3 3 )商务应答。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做出的商务响应(见响应文件格式“商务应答”部分要求)。

 (七)询价保证金

 1、供应商须按询价文件要求缴纳询价保证金。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一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的一方)交纳询价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未成功缴纳询价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询价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情形见本章询价须知附表。

 3、供应商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4、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如询价失败,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不与或不按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询价相关资料有效期为询价之日后 90 个日历日。有

  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询价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询价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资格性响应文件与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册递交。

 2、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和询价文件的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与按规定获取(下载)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和询价文件的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必须一致,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成功缴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开标和成交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询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会主持人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向招标人提交响应文件并完成签到。

 (2)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由供应商代表等当众交叉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宣布检查情况。

 (4)开标。主持人宣布有效参加投标的情况。工作人员做开标记录。在开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供应商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响应文件交由询价小组独立评审,进入评审阶段。

  (二)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按要求领取者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定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询价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询价文件的规定要求,不得超出响应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 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合同分包

 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或服务内容及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结果一致,且符合主合同约定内容。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4、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13 项规定。

 (三)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四)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询价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货物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无息退还。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缴纳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给予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的; (3)成交供应商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

 (五)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六)验 收

 1、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八、支付价款

 采购人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确认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政府采购价款。

 九、投标纪律要求

 1 1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1)-(5)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2 2 、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询价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但是,采购文件未载明对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方法的,评审时不得进行报价加成和扣分处理。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成交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理。

 3 3 、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询问、质疑对象 (1)供应商对询价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询价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4、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质

 疑

 书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供应商)认为_______(质疑项目及编号,第几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我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质疑事项:

 。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

 人 或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或主要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料

 (1)通过电子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1 份(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需提供); (2)质疑书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7)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投标人、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详见:格式见附件 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告或投标人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详见:格式见附件 3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可提供近一年内任意时段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时段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存在困难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详见:

  格式见附件 3)。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详见:格式见附件 3);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7、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根据询价文件要求提供。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原件,格式见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原件,格式见附件 2)

 3、投标人的诚信行为声明函 (原件,格式见附件 4)

 4、投标人的廉政承诺书 (原件,格式见附件 5)

 5、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 复印件 二、

 投

 标

 产

 品

 资格要求

 资质性要求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注:1、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根据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提供)。

 3、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审判绩效考核系统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一套)

 1 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考核分析平台 项目背景:随着司法改革的持续推进,作为改革中攻坚环节的员额制改革已在各家法院全面落地,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人员结构基本稳定。为进一步打造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司法队伍,需要强化队伍管理和建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化解法院案多人少难题。

 员额法官是法院人员管理的主要对象,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对法官的业绩评估从粗放、定性考核向精细、量化评估发展。办案工作量评估是法官业绩评估的重点和难点,案件的复杂性决定了以“自然案件数”无法科学评估办案法官的工作量,不同类型案件的复杂程度差异明显。因此,考虑案件类型、实体、程序等差异,利用数据挖掘分析技术,构建案件复杂度评估模型,全面评估每个案件的复杂度,并结合人民法院案件权重系数,合理测算法官办案工作量,探索和创新法官办案绩效评估体系,为科学评价法官工作业绩提供更加精准、科学的数据支撑,提升法官队伍管理的精细化程度。

 法官业绩评估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案件权重系数管理、案件系数匹配、办案工作量计算都需要有强大的数据挖掘技术和信息化平台作支撑,建设法院智能考核平台,科学、高效地解决管理、考评难题,为法院的精细化管理助力。

 2 2 智能考核分析平台要求

 2.1 总体建设要求 1) 先进性 架构设计和技术选型需要兼顾成熟性和先进性,以满足系统在很长的生命周期内有持续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2) 安全性 系统将承载整个法院的法官考核、评估工作,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多方面均会对法院的管理工作或业务工作造成重大的影响。因此系统在广泛信息共享的同时应具备较高的安全水平和完善的安全访问机制。

 3) 易用性和友好性 系统须提供直观易用、友好的、人性化的用户操作界面,方便不同层次的工作人员使用。

 4) 可扩展性 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同时具有良好的开放性,遵循业界相关标准,支持开放的标准接口。

  2.2 功能要求 1 2.2.1 案件权重系数管理 要求系统提供一整套完整的权重系数体系及其管理维护功能,并可依据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及《案件权重评价系数》等文件要求实时动态调整。

 1) 常规系数维护功能。

 提供民事、刑事、行政的一审、二审、再审、再审审查常规案件的案件系数维护功能,支持一、二、三级案由的系数维护功能; 提供系数结果导出功能; 提供民事、刑事、行政三类案件类型选择功能; 提供各案件类型下案由的关键词搜索功能; 提供系数排序功能。

 2) 固定系数维护功能。

 提供对常规系数以外的特殊案件如系列案、执行案件、程序性案件等的可维护案件固定系数功能,适用固定系数案件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性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程序性批量(系列)案件,督促案件,港、澳、台司法互助(协助)案件,管辖类案件,国家赔偿类案件,结案方式为执行完毕的执、执恢字号案件,结案方式为终本、终结的执、执恢字号案件,执保、执异及除最高法院核销的执监字号案件,民事特别程序案件,强制医疗案件,实体性批量(系列)案件,司法救助案件,司法制裁、制裁复议案件,诉前保全、非诉保全案件,他字号案件,一般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 提供案件类别的关键词搜索功能; 提供系数结果导出功能; 提供系数排序功能。

 3) 浮动系数维护功能。

 提供可维护浮动系数功能,案件浮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经审委会讨论,开庭审理,抗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数量,除刑事外其他实体案件诉讼当事人数量,判处死刑,涉港澳台,涉外,涉未成年人,涉众型犯罪实体案件,数罪并罚,经听证、质证、询问,刑事附带民事,组织审计、鉴定、评估,行政附带赔偿; 系统提供各浮动因素的系数修订功能; 提供系数结果导出功能; 提供浮动因素的关键词搜索功能; 提供系数排序功能。

 2 2.2.2 案件权重系数管理 要求提供办案工作量结果查询和反查功能。

 1) 提供考核版本和时间的查询功能。

 2) 提供部门案件量、工作量结果统计和分析。

 提供总体分析:包括全院法官数、全院案件数、全院工作量、法官人均案件数和法官人均工作量; 可视化分析各部门案件数、工作量对比;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部门、部门员额法官数、部门案件数、部门案件工作量、部门平均办案量、部门平均工作量结果展示; 提供对部门进行搜索功能; 提供对员额法官数、部门案件数、部门案件工作量、部门平均办案量、部门平均工作量进行排序功能;

  提供结果导出功能; 提供工作量反查功能。

 3) 提供法官案件量、工作量结果统计和分析。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法官、所属部门、承办人案件数、承办人工作量、审判长案件数、审判长工作量、合议庭成员案件数、合议庭成员工作量、合计案件数、合计工作量的结果展示; 提供对法官、部门进行关键词搜索功; 提供对承办人案件数、承办人工作量、审判长案件数、审判长工作量、合议庭成员案件数、合议庭成员工作量、合计案件数、合计工作量进行排序功能; 提供结果导出功能; 提供工作量反查功能。

 4) 提供工作量结果反查功能,包括案件的案号、案由、判决方式、适用程序、个案工作量、常规系数、固定系数和各个浮动系数得分(需提供截图验证)。

 5) 提供反查结果导出功能。

 2.2.3 考核指标管理 提供法院绩效考核指标管理功能,提供包括系统测算型指标和评分型指标的管理功能。

 1) 系统测算型指标。

 要求系统预先配置系统测算型指标及其计算方法,涵盖常用需要统计的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结案数、法定审(执)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执行标的到位率; 提供修改系统测算型指标说明功能。

 2) 评分型指标。

 提供新增、修改功能,包括编辑指标名称、指标描述等信息; 提供查看、删除评分型指标功能; 支持对指标名称、指标描述进行搜索的功能。

 2.2.4 考核方案管理 要求提供完整的考核方案管理功能。

 1) 提供新增考核方案功能,提供编辑方案名称、考核时间、评分型指标数据上报截止日期功能。

 2) 提供复制、删除考核方案功能。

 3) 提供方案生效功能,生效后方案内评分项指标即可实现在线评分、审核的功能。

 4) 提供方案内案件权重系数管理功能。

 配置法官合计工作量计分方案,配置法官作为承办人、审判长、合议庭成员三类案件角色时个案工作量的折合系数(需提供截图验证);

 每一个考核方案的案件权重系数管理功能。

 5) 提供方案内考核细则管理功能。

 提供新增、复制、删除、查看考核细则功能; 提供方案名称、创建人、创建时间、应用人数、完成度等内容; 提供对方案名称、创建人、完成度的搜索功能 提供流程化考核细则配置功能:编辑细则名称、选择考核人员、配置考核指标、配置考核指标的计分方法、权重、得分区间功能(需提供截图验证)。

  2.2.5 评分项指标在线评分和审核功能 要求提供评分型指标项对应被考核人以及领导相应的在线评分、审批流程和功能。

 1) 要求提供被考核人评分项指标的在线评分、复议功能。

 提供考核方案选择功能,默认最新的一个生效方案; 提供已有自评、领导评分、领导审批结果查看功能,包括被考核人、自评结果、审批人、审批结果、流程状态、操作时间; 提供对自评型评分项进行评分、提交材料功能; 提供对领导评分的评分型指标结果进行复议,撰写复议原因并提交材料的功能; 提供对评分指标、流程状态的搜索功能; 2) 要求提供领导对被考核人员的评分、审批功能。

 提供考核方案选择功能,默认最新的一个生效方案; 提供在线对被考核人员评分功能; 提供对待审核的自评项进行审批功能(需提供截图验证);

 提供对被考核人的复议申请进行审批的功能; 提供对被考核人、部门、流程状态进行搜索的功能。

 2.2.6 考核评档功能 提供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考核结果评档结果进行管理的功能。

 1) 提供方案选择功能;

 2) 提供对方案内被考核人员进行 A、B、C、D 四级评档和撰写评语功能(需提供截图验证); 3) 提供自定义对被考核人是否公开考核总分、考核项分数功能; 4) 提供评档结果公示功能。

 2.2.7 考核结果查看功能 要求根据用户权限提供对应的考核结果查看功能,提供全院、部门、个人考核结果查看功能。

 1) 全院和部门的考核结果 提供考核方案和人员类别选择功能,人员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 提供考核结果分析:包括考核人数、人均得分、最高分、最低分; 提供被考核人、所在部门、总得分、同方案排名、评档结果查看功能; 采用柱状图、饼图等可视化图表分析和展示各部门、全院评档结果分布情况; 提供对人员、部门、适用考核方案的搜索功能; 提供对总得分、评档结果的排序功能; 提供考核结果导出功能。

 提供下钻查看个人考核结果功能。

 2) 个人考核结果 提供方案选择功能 提供个人考核结果总览:姓名、人员类别 、适用方案和方案内人数、所属档位和评语、考核总分、同分案排名; 提供个人考核结果明细:各考核项的权重、考核方式、分数换算、得分区间、指标值、指标分数。

  3 3

 集成开发要求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系统与其它相关系统的数据交换,并根据数据交换量和交换频率设计与其它系统的接口,保证系统具有较好的集成能力。要求与案件信息系统对接,获取法官、案件信息。

 4 其他要求

 1) 质保期:中标方提供 1 年质量保证期的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从系统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2)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

 3) 培训要求:根据甲方要求,中标方为使用本系统的达州中院相关人员提供一次现场集中培训,同时提供用户使用手册。

 (4)如果投标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提供该产品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的复印件,并作好标记。

 3、其他规定事项 说明:

 1 1 、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等范围的,用“# # ”号标示,应在采购需求或评分办法中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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