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容灾备份机房整体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雅思 发布时间:2020-11-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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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西溪医院 容灾备份机房整体建设 项目

 (电子招投标)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

 ZJ- - 903455- - 05

 采购人:

 杭州市西溪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 国际 招(投)

 标 公司

 0 2020 年 年 9 9 月

  2 目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11 第三章

 用户需求 ......................................................................................................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39 第五章

 评标办法 ...................................................................................................... 4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0 第 七章 章

 其它 ............................................................................................................. 75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市西溪医院容灾备份机房整体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903455-05 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溪医院容灾备份机房整体建设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杭州市西溪医院容灾备份机房整体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容灾备份机房整体建设 合同履约期限:按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2020 年 10 月 21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

 方 式:

 自行下载 。

  4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21 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

 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21 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 6 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gz://220.191.208.230/login.do 办理业务。

  5 (6)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gz://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B.供应商须申领 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 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西溪医院 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横埠路 2 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481999 质疑联系人:潘熠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481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址: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2 号楼 6 楼 传真:0571-81061803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悦灵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2 质疑联系人:苑洪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 152 号 617 办公室 传真:0571-87715261 联系人: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715261

  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gzs://zc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

  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容灾备份机房整体建设 2 项目地点 杭州市西溪医院内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横埠路 2 号 3 项目编号 ZJ-903455-05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招标内容 容灾备份机房整体建设项目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6 工期 合同签订后按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并上线试运行。

 7 资金来源 已落实 8 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 400000 元, 杭政采分-2020-02500[HZZFCG-YS-2020-11775] 超过此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对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10 投标保证金 □适用

 □ √不适用

  11 踏勘现场 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 12 投标答疑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请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 17:00 之前将疑问发送至该电子邮件(邮箱 20235212@qq.com)。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本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 13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采购文件 的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若后续仍有更正内容,将继续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

 14 投标文件形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供应商应准备三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

  8 序号

 项目

 内容

 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 U 盘形式提供。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一式三份。

 15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

 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以便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 U 盘形式单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 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一式三份。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分别单独密封,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产品在线功能演示视频 U U 盘(如有)通过快递(顺丰)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邮寄地址:杭州市文三路 0 90 号东部软件园二号楼 1 611 室,

 接收人:

 陆悦灵,电话:0571- - 81061812 )

 16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7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 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

 时间:2020 年 10 月 21 日 09:30 1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9 询标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签章后提交。

 2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不足该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

 2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22 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

  9 序号

 项目

 内容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3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4 特别说明 (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未提供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需同时提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如出现投标文件不一致以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

 (4)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开标时出现异常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25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费用按计价【2002】1980 号文规定的 80%收取。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 26 其他政策类内容 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不适用)

 3、投标产品若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目录清单内的,请提供相应依据。(不适用)

 4、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政策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政策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策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

  10 序号

 项目

 内容

 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27 演示 本项目不适用。

 28 供应商信用信息事项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1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本次招标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1 .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1.2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3 投标须知为采购文件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特定条款有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杭州市西溪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

 2.4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或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备件、配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5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协助、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 “书面函件”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文字;官方指定网站公示的内容也可视为书面告知。

 3 .合格的供应商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 3.1 合格的供应商,详见采购公告第四条规定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审查通过。

 3.2 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若投标货物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则必须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

 3.3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认证等,必须属于供应商自身。供应商承诺的项目拟派人员必须为正式员工。如上述材料无法证明属于供应商自身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第三方证明材料。

 3.4本采购文件要求中,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其他为一般指标,负偏离将导致评审时扣分。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有关条款有偏离的,须根据具体的偏离内容填写条款偏离表。未填写的,视为无偏离。

 如供应商实际响应内容有偏离,而投标文件未如实反馈的,经审核情况属实,其投标无效;即使中标,在合同执行时如发现上述情形,将视情况终止合同,并追究该供应商在投标过程及合同履行时的法律责任。

 4 .相关说明 4.1 投标费用

  12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 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4.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4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4.4.1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4.4.2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

 4.4.3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二、采购文件 5 .采购文件构成 5.1 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12、13 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5.2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

 5.3 采购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采购文件规定或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

 5.4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采购文件进行解释。

 6 .采购文件答疑 6.1 见供应商前附表 12“投标答疑”。

 7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 见供应商前附表 13“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 件中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

  13 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

 8.2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9 .投标文件构成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9.1 资格文件:

 如下资格证明材料:

 A.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以下 a~e 项是第二十二条要求及对应证明材料的具体内容,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①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 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④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① 良好的商业信誉: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②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三选一):

 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14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出具情况说明。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行拟定承诺函)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出具满足以下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① 供应商须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

 ② 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声明函》。(参考格式见本文件第六部分)

 (资格文件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视为资格性审查未通过)

 9.2 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明:

 (1)投标函; (2)供应商简介、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前者); (4)技术偏离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说明表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供应商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廉政承诺书; (7)技术方案 (8)实施方案 (9)培训方案 (10)验收方案 (11)项目团队能力 (12)质量保证措施和建设工期情况 (13)售后服务 (14)投标人业绩

  15 (15)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3 9.3 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4)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策规定的(如有)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9.4 以上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附件所附格式填写。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并编制。

 10 .投标函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

 10.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1 .投标报价 11.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规定填写报价有关表格。当投标函与开标一览表不相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11.2 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投标总价应包括本项目整个服务期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费、工具、设备、保险、交通、利润、验收、税金(包含须由供应商承担的各种税费)、其它需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及潜在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如上述没有提及但该项目仍需要的内容,请供应商自行考虑一并计入投标报价中(未计入的,视为供应商的优惠)。

 如上述没有提及但该项目仍需要的内容,请供应商自行考虑一并计入投标报价中(未计入的,视为供应商的优惠)。

 11.3 投标报价须考虑的因素 (1)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以及服务成果全部验收完毕前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

 (2)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凡要求供应商办理的一切手续(包括投标和中标后供应货物的各种手续)均由供应商自行调查办理,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供应商在报价时可自行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风险包括政策性调价及市场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采购人不承担风险因素造成的价格变更。

  16 (4)供应商可进一步参阅用户需求部分,了解各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除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未计入报价的部分,均视为供应商的优惠,不再调整。

 11.4 报价明细中采用单价及合价,便于评审及经济性测算。采购人要求的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力。

 11.5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

 11.6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

 12 .投标货币 12.1 供应商用人民币报价。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有效。

 1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或信件等。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同时受投标有限期约束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限期。

 1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5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5.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15.2 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

 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 U 盘形式提供。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一式三份。

 15.3 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 (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 上传和 递交 16.1 见供应商前附表 1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7 .投标截止期

  17 17.1 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

 1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3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 .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 17 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均可撤回其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

 19.2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 20 .开标 20.1 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开标,并选择【开始解密】,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

 2.对供应商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3.浙江政府采购网系统上公布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4.供应商报价开启; 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6. 浙江政府采购网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20.2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浙江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六、评标 21 .评标 21.1 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依法组建由 5 人及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等。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相关专家等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8 21.2 评标纪律 本次评标工作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定标前将保密。

 21.3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22 .废标 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22.3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七、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 23 .中标人的确定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3.2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公告中标结果。

 23.3 在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预中标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用户需求行为的,则取消其预中标资格。

 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24 .合同授予 24.1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3.1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19 24.2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关于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的通讯录作为合同附件。

 25.2 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投标违约处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5.3 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26 .履约保证 26.1 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支付金额及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6.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25 或 26.1 条相关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资格。

 27.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费用按计价【2002】1980 号文规定的 80%收取。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八、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 号)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28.1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2 供应商质疑 28.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8.2.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8.2.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0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8.2.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3 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 29 .采购结束 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即为采购结束。

 29.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30. 售后服务考核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 87 号令)和《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杭财购[2008]910 号),对供应商进行考核,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视情况提请罚没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给予网上通报,禁止其在一至三年内参与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31. 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杭州市西溪医院。

  21 第 三章 章

 用户需求 1 1 、项目概述

 1 1 .1 、项目需求

 本次项目内容为我院容灾备份信息机房的整体建设,其建设内容包括机房的装饰装修系统、供配电系统、节能冷风控制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精密空调系统、UPS 不间断端电源系统、机房综合监管系统以及气体灭火系统等。本项目建设需要解决节能、洁静度控制、静电保护、防雷击保护、防电磁干扰、消防安全、动力配电、照明、UPS 及精密空调等设备购置和安装、动态监控运行环境状况等。

 在建设过程中需采用较为先进的设计思想,先进的技术和新材料、新设备,所选用的设备及材料均具有较好的性能价格比。采用科学管理的设计方案,努力建设成能够保证网络设备及其设备良好运行的环境,便于提高操作人员与设备的工作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本次项目中,新建设的灾备机房总体设计面积约为 28 平米。主要建设内容以下包括八个大项:

 1)机房的装饰装修部分:机房的基本装修,包括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照明以及进水排水等基本工程,需根据要求做保温、防漏处理; 2)机房的配电系统部分:机房的配电安装,包括各类配电柜及电缆的布置、防雷的安装以及静电释放系统的安装; 3)机房 UPS 不间断电源系统部分:UPS 不间断电源的安装,包括 UPS 主机的布置以及其输入输出线缆的铺设,UPS 后备电池的安装、电池进出电缆及直流保护开关的安装等; 4)精密空调系统部分:新机房配置一台制冷量不小于 13.5KW 的精密空调及一套配置应急联动控制的柜式 3P 空调用于机房环境温度及湿度控制。

 5)一体化机柜系统部分:包括新机房的 5 个机柜的一体化布置及其配套的铜缆、光缆的水平走线预端接。

 6)机房综合监管系统部分:包括对机房动力、环境的集中监控、视频图像的监控、门禁系统的管控等。机房综合监管系统需与原有平台做无缝对接,并需将机房节能冷风控制系统也无缝集成实现统一管理。

 7)气体灭火控制系统部分:对机房区域实现自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管控,与原有灭火系统统一管理。

 8)机房节能冷风控制系统部分:安装一套智能化的节能冷风控制系统,实现机房适时自动净化、机房自动节能控制以及机房的应急冷风控制等。

 1 1 .2 、项目设计原则

 项目整体的建设除硬件条件不适合外其余按照国家 B 级标准机房建设要求,计算机机房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应遵循技术先进、整体规划、布局合理、经济适用、安全可靠、质量优良、降低能耗等原则:

 1.先进性:在满足可靠性和实用性前提下,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建设机房,给计算机系统、数据网络系统、互连网通信等系统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空间。

 2.可靠性:应具备在现有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应具备长期可靠和稳定工

  22 作的能力。

 3.实用性:应具备完成机房工程技术需求的能力和水准;应符合本工程实际需要的国内外有关规范的要求。

 4.经济性:工艺与造价两者兼顾,应满足性能价格比的最优化。

 5.整体性:机房工程是一个整体,应考虑各系统的色调、布局、格调的一致性和整体性; 6.安全性:本项目建设的机房是杭州市西溪医院的安全重地,是其数据集中处理、关键设备运行的中心枢纽。机房的设计与建设必须确保其安全性,应满足综合防范体系,应考虑机房的安全可靠。从防火、防水、防盗、接地、防雷、防磁、防干扰、降噪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地面承重能力等特殊技术措施。

 1 1 .3 、机房的布局

  23 2 2 、技术规范及服务要求

 2.1 、机房装饰装修系统

 整个机房采用无边全钢静电地板铺设,铺设高度为 150mm;天花板采用微孔铝合金吊顶,安装高度为距地面 2400mm;整体机房的各个功能区主体墙面采用彩钢板及防火玻璃隔断。整体机房顶部、墙面、地面做保温及防静电处理。

 主要装修材料技术要求 吊顶:整个机房采用微孔铝合金方板,并带防尘吸音纸,每块尺寸为 600mm×600mm(方型),主要考虑到均匀回风、金属屏蔽作用、美观耐用的需求。性能指标满足以下要求:大弹性变形量≤ 10%;塑性变形量≤2%;最大弯曲≥3‰;抗冲击强度一级品≥5NM。顶棚上刷防尘涂料并铺设 20mm 厚橡塑保温层。

 地面:整个机房区域铺设全钢无边抗静电活动地板,每块尺寸为 600mm×600mm×35mm,铺设高度150mm。地板下铺设 20mm 厚橡塑保温层。

 墙面:墙面采用彩钢板墙面,要求板面平整光滑无眩光,防尘、防火、防潮,易清洗耐擦洗。墙体均需做保温处理。

 2.2 、机房配电系统

 总配电输入电缆由用户单位布设,配置一路 4*25mm²+1*16mm²电缆入机房,从医院高配间引入; 配置一个落地式配综合电柜,尺寸为 800mm*400mm*1600mm,双层设计并配置玻璃门。含所有设备供电的总开关及支路开关,元器件为施耐德品牌。柜体为双层设计,玻璃面板,配置 3P125A 总输入空开一个,配置 3P100A 空开 3 个,3P40A 空开 2 个,1P32A 空开 12 个,1P10A 空开 6 个。配套防雷器一个。

 2.3 、机房静电释放系统

 机房电源安装二级和三级防雷模块以保护系统;在静电地板下布设等电位静电释放网。

 防浪涌系统 微电子设备的低压电源的质量至关重要,它关系到设备运行的整体可靠性和安全性。低压电源系统最易受到雷电和供工业操作的干扰,产生瞬间过电压现象,因而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甚至烧坏设备。因此,为了保护设备的安全,首先应该对设备的电源系统设施施以保护,采取将可能产生的各种电源扰动限制设备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并将浪涌电流引入接地网络。

 机房实现两级防雷要求 电源系统的感应雷防雷保护:基于一类机房的重要性及其设备的价值考虑,机房的电源系统应按国际、国内、综合防雷标准采用三级防雷保护。电源采用三级防雷保护有利于雷电流的逐渐释放,把雷电过电压逐级衰减,使之降到设备能承受的范围之内。

 接地处理

 根据计算机系统的要求,建议设计时除考虑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及防雷保护接地之外,还应单独考虑一组计算机专用直流工作接地,其接地电阻 R 小于 1 欧姆。本工程工作接地同大楼的联合接

  24 地共用。

 主机房内的导体必须与大地做可靠的联接,不得有对地绝缘的孤立导体。

 2.4 、S UPS 不间断电源系统

 本次项目配置一套最大可扩充到 36kVA 的标准机架式 UPS 主机,本期配置 18kVA 的功率容量。其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1)整机容量 36KVA,功率模块为 6KVA,单台主机最大可配置 6 个功率模块,本期配置 3 个功率模块; 2)完全模块式结构,每个功率模块都具备完整的 UPS 功能; 3)灵活的配电方式:进出线方式可现场随需设定为 3/3、3/1、1/1、1/3;并且输入、输出电压、频率可现场随需设定为 380V/220V、400V/230V、415V/240V;整机频率可设定为 50Hz、60Hz; 4)为冗余可升级系统,N+X 冗余,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在线增容、维护; 5)采用无主从并联、多级分散式控制技术,无运行瓶颈、性能可靠,所有功率模块共享电池组; 6)具有完善的智能化电池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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