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雅思 发布时间:2020-10-24 点击:

 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郑子记县长 4 月 25 日在全县防汛抗旱视频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中共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建立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梅安办〔2020〕7 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深入开展 2020 年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及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及思想站位,严守安全底线,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切实抓好汛期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坚决防范汛期安全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结合本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梅自然〔2020〕62 号)、《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梅自然〔2020〕75 号)要求,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基层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汛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开展工作。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

 四、工作重点

 (一)非煤矿山方面:要切实加强配合有关部门对位于地表河流、山塘水库附近和易受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矿山企业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及治理工作;

 (二)民爆物品方面:要切实加强配合有关部门对民爆物品仓库、民爆临时存放场所及其周边环境是否存在或新增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及治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方面:要切实加强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地下室、建筑工地、围墙内外、教学设施设备放置场所及周边坑洼地带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或新增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及治理工作;

 (四)旅游安全方面:要切实加强配合有关部门对景区景点是否存在或新增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及治理工作;

 (五)其他行业领域:要切实加强配合有关部门对城镇低洼易涝点(如: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以及城市地下通道等低洼部位)、商业综合体、商超、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养老院、医疗卫生机构、高铁沿线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或新增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及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基层所要结合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和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及汛期特点和工作实际,切实强化本行业领域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组织摸排清查,全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大群防群治。各相关科室、基层所要深入加强巡查监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2020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全社会防灾意识的宣传,做到群防群测,对新增地质灾害危险点设立警示牌,分发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修编完善《村(居)防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建立健全各级防灾工作网络,切实构建“预警到乡、预案到村”的防灾机制,以防患于未然,确保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科室、基层所要及时总结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机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巩固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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