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雅思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各类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社会氛围,为构建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起示范引导作用,结合实际,现决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开展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文明城市品位的需要。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诚信经营,无忧消费”为主题,以提升诚信经营、文明经商为落脚点,综合运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服务发展等职能,带动经营户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道德体系,为促进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化和实现诚信兴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逐步实现“经营主体准入规范、经销商品货正源清,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经营环境和谐文明”的工作目标,努力把上海路、红日路(中联壹城路段)、百悦广场、安东路商业街打造成为政府的“文明工程”、商家的“诚信工程”、消费者的“放心工程”,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三、创建范围

 商业街全体经营户。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

 1、调查摸底,各创建组对创建范围内所有经营户进行走访登记,统计证照持有情况。2、宣传发动,通过动员会、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将创建活动的精神传达到创建区域内所有经营户,并征求创建建议,利用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对创建“诚信经营示范街区”活动进行宣传,扩大活动的认知面。调动商家增强守法经营意识以及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3、信息公示,与创建区域内全体经营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并在创建区域显目位置设置诚信经营信息公示牌。

 (二)创建推进阶段

 在广泛深入动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重点突出以下创建内容:1.建立健全诚信档案。要对市场主体的信息公示、年度报告、行政许可、广告审批等情况进行查核,认真摸底,严格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建立创建区经营户诚信档案。2、清理规范经营主体。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检查经营主体资格,规范主体市场准入,取缔无照经营;规范各种特约专卖、商标授权、品牌代理经营资格;实施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和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的经营户,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3、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加强行政指导,督促经营

 者健全内部商品质量管理,建立商品进货检查验收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分期分批组织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对“三无”产品、质量不合格商品一律下架退市并依法查处。对监测中质量合格率高、商誉好的经营户要给予通报表扬和宣传鼓励,对商品质量合格率低、质量管理松懈的经营户要给予曝光,责令落实整改措施并特别加强监督检查。4、严格监管经营行为。突出重点,组织开展无照经营、违法广告查处以及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及时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净化“诚信经营示范街区”经营环境;制定和完善诚信经营公约,并向社会公众发布诚信承诺范围,发挥经营者、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诚信机制的形成;实行行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督促市场主体经营户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加强物价监督,组织开展诚信经营商户星级评价活动。健全消费投诉维权机制和渠道,指导经营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消费者投诉,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5、开展市场主体评比公示活动。以评选“十佳三差饭店”、“十佳三差小作坊”、“十佳三差药店”、“三佳一差农贸市场”为抓手,推进诚信示范街区创建,通过评比活动,公示评比结果,示范带动全县各类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6、建立经营户自律机制。依托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建立宣传

 教育机制,不定期进行法律宣传和案例解读,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建立备案机制,对重大的营销活动提前向相关管理部门备案,规范营销促销行为;建立行业协商调解机制,培育行业小组调解员,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建立商品质量承诺制度,确保街区内货真价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

 巩固前阶段的创建成果,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由城区分局对违规经营户进行约谈,开展违规经营户诚信经营复检;总结创建经验、做法、成效、探索和制定具体的长效措施和办法,并在全县主要街区逐步推广。

 五、创建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分局、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定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制定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创建办公室设在局信用科。

 (二)明确职责。城区分局为具体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各创建工作组和信用科、食品协调科、食品经营科、食品生产科、行政服务科、标计科、网监科、药械科、稽查科、稽查大队、价竞科、物价分局等部门为协作单位。各协作单位要高度重视“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具体创建工作。

  (三)总结经验。开展“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是我局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城区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掌握工作动态,搜集典型事例,引导商家争创诚信经营星级经营户。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好创建的经验总结,进行推广,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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