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来源:导游资格 发布时间:2020-08-03 点击:

(完整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简答题 1.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分)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设定;
(2分)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2分)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统一性;
(2分)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具有特殊性。(2分)
2.简述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答: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其具体程序内容为:
(1)听证提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3分)
(2)听证通知。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开始的7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以便当事人作好申辩的准备。(3分)
(3)举行听证会。即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取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主持。(2分)
(4)制作听证笔录。(2分)
3.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答:(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3分)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分)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4分)
4.简述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答:被委托组织和被授权组织的区别有:
(1)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的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4分)
(2)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3分)
(3)行为的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如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申请人或被告是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而不是被委托组织。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3分)
5.简述行政复议的特点。

答:(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4分) (2)行政复议是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
(3分) (3)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方提起的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为。(3分) 6.简述行政处罚的原则。

答:(1)处罚法定原则;
(2分)
(2)处罚公开、公正原则;
(2分)
(3)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原则;
(2分)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1分)
(5)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的原则;
(1分)
(6)救济原则。(2分)
7.简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

(4)承担行政责任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8. 简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答:(1)合法性原则;
(2分)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分)
(3)便民原则;
(1分)
(4)救济原则;
(1分)
(5)信赖保护原则;
(2分)
(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
(1分)
(7)监督原则。(1分)
9. 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答:(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当符合法律目的;
(4分) (2)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基础之上;
(3分)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乎情理。(3分) 10. 简述行政法的特点。

答:(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分)
(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2分)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2分) (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2分)
(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2分)
11.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答:行政行为的分类主要有:
(1)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2分)
(2)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2分)
(3)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分)
(4)根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把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分)
(5)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单方、双方和多方行政行为。(2分)
12.简述行政诉讼被告的特征。

答:(1)被告只能是行使管理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原告指控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3)以自己的名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

13.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答:(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3分) (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分) (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2分) 14.简述行政法的法源。

答:(1)宪法;
(2分)
(2)法律;
(2分)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1分)
(4)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分)
(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1分)
(6)我国政府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1分)
15.简述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

答:(1)制裁的性质不同;
(2分)
(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
(2分) (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2分) (4)制裁的机关不同;
(1分)
(5)做出处罚的形式不同。(1分)
16.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答:(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3分)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分)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与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2分)
17.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答:(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分)
(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2分) (3)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2分)
(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2分)
18.简述行政案件的执行根据。

答:(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件;
(4分) (2)行政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依法可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4分) 19.简述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

答:(1)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2分) (2)相对于原告、被告而言,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分) (3)在诉讼期间参加诉讼;
(2分) (4)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2分) 20.简述行政主体的特征。

答:(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3分)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3分)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2分) 21.简述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

答:(1)性质不同;
(3分) (2)产生依据不同;
(3分) (3)行为后果不同。(2分) 22.简述行政救济的特征。

答:(1)行政救济以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请求为前提;
(3分) (2)行政救济以行政争议为基础;
(3分) (3)行政救济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2分) 23.简述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答:(1)提出申请的权利;
(2分)
(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2分)
(3)听证的权利;
(2分)
(4)了解情况的权利;
(1分)
(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1分)
24.简述可以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种类。

答:(1)国务院;
(2分)
(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1分)
(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1分)
(4)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1分)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1分)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1分)
(7)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1分)
25. 简述行政行为的内容。

答:(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
(3分) (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
(3分) (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2分)
26.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答:(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3分)
(2)裁量性。行政行为虽然必须依法而行,必须有法律根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应该将行政行为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都予以严密地规范,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只能机械地按照法律预先设计的具体路线、途径、方式行事,而不能有任何的自行选择、裁量,不能有任何自己的主动性参与其间。(3分)
(3)单方意志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和 征得相对方的同意。(2分)
(4)强制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2分)
27.简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答:(1)处罚法定原则;
(2分)
(2)处罚公开、公正原则;
(2分)
(3)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原则;
(2分)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1分)
(5)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的原则;
(1分)
(6)救济原则。(2分)
28. 简述行政诉讼的特征。

答:(1)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
(2分)
(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
(3分)
(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必经程序;
(3分)
(4)行政案件的审理方式原则上为开庭审理。(2分)

推荐访问:最新电大专科《法理学》题库及答案 最新电大专科《物业管理法规》题库及答案 最新电大专科《经济法学》题库及答案 最新电大专科英语I(1)试题及答案(最新 (最新)光学题库及答案 电大专科《民法学》考试题及答案(完整版) 电大专科《邓论》考试试题及答案完整版 电大专科《管理学基础》简答题题库 电大专科《行政组织学》简答题、论述题题库 电大试卷号2038答案
上一篇: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及救援措施
下一篇:最新电大国家开放大学《社区护理学》形考任务4试题及答案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