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兼职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

来源:心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0-10-25 点击:

 商学院兼职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兼职班主任岗位职责,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条例(实行)》(燕大西院[2016]154 号)文件要求,结合本系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成立兼职班主任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姜

 岚 副组长

  王甲志

 唐蜀湘 成

 员

  邵蓝莹

 吕

 宁

 朱浩然

 任芳容

 葛雁峰 二、兼职班主任工作职责 1、兼职班主任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学院规章制度和人才培养目标,掌握学生学习态度和学习状态,指导学生专业学习,提高学习能力和专业素质。

 2、兼职班主任的主要职责 (1)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2)指导学生了解学科、专业发展状况,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和学习实践活动,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负责指导学生选课、考研、考证、职业生涯规划、就业、科研助学和各种学习竞赛; (3)负责班级学风建设,积极创建优良学风班级,及时总结班级学风建设经验,不断改进学风建设的方法与途径,对出现的不良学风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4)积极与任课教师联系,及时沟通和反映教学信息,并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兼职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要求 (1)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以促进学生成才为目标,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有机统一。

 (2)认真落实班主任“两本一表”和“555”工作要求。

 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记录本”、“谈话记录本”和"听课记录表";

 ‚ 每学期至少与 5 名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谈话;

 ƒ每学期至少深入所带班级课堂听 5 次课;

 ④每学期至少召开5次围绕班级学风建设的座谈会、讨论会、分析会,分析研究班级学风建设现状,查找问题,寻找对策。

 三、考核内容 兼职班主任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成绩共由 6 大部分组成。考核分值比例由考核领导小组打分(10%)、学生民主测评(20%)、完成“两本一表”和“555”基本工作要求(20%)、参加例会与工作研究(5%)、创新性工作和班级学风及学习效果(10%),班级量化考核‘学风建设’(35%)等六部分组成。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兼职班主任的汇报并结合平时履职情况打分(10 分)

 (1)工作态度(5 分)

 (2)汇报内容完整属实(5 分)

 2、学生民主测评(20 分)

 兼职班主任学生民主测评分由其所带班级所有学生打分求取平均值。

 (1)兼职班主任对全班学生学习及学风建设的关心程度(5分)

 (2)兼职班主任开展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方式的可行性、科学性及有效性(5 分)

 (3)兼职班主任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和学习实践活动(10)

 3、完成“两本一表”和“555”基本要求情况(20 分)

 该项打分基数 15 分,根据具体履职情况实行加减分; (1)在完成 5 次谈心谈话的基础上每多 3 人次加 1 分; (2)在完成 5 次听课任务的情况下每多 3 次加 1 分; (3)在完成 5 次班会或座谈会的基础上每多 2 次加 1 分; (4)对于“555”工作要求三项中任何一项要求缺一次扣 3分,扣分超过 9 分(含 9 分)者直接在当期考核中认定为不合格。

 4、参加例会及工作研究情况(5 分)

 该项打分基数为 5 分,只减不加。所有兼职班主任据需参加例会,请假一次扣 0.5 分,旷会一次扣 1 分。

 5、创新性工作和班级学风及学习效果(10 分)

 该项打分基数 10 分,只加不减。

 (1)所带班级该年度获得优良学风班者加 3 分; (2)所带班级该年度获得先进班集体者加 2 分; (3)关于兼职班主任工作或系学风建设良好建议,被采纳者加 5 分; 创新性的开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者加 3 分;

 (5)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带赛获奖者国家级加 5分、省级加 4 分、院级加 3 分。

 6.班级量化考核(35 分)

 (1)兼职班主任量化考核仅以班级量化考核中学风建设量化考核为基准分。

 (2)本项得分=班级量化考核学风建设基准分*35%。

 四、奖惩 1、对兼职班主任工作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100 分-90 分)、良好(89 分-80 分)、合格(79 分-60分)、不合格(60 分以下)四个等次。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2、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兼职班主任,所带班级人数在 40人以下的,每学期给予 600 元补贴;所带班级人数在 40 人(含)至 60 人的,每学期给予 800 元补贴;所带班级人数在 60 人(含)以上的,每学期给予 1000 元的补贴。

 3、

 兼职班主任的补贴每学期考核、发放一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发放补贴。

 (1)学期考核不合格(60 分以下); (2)所带一年级班级学生每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门次占考试总门次的比率高于 20%,所带二年级以上(含)每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门次占考试总门次的比率高于 15%; (3)所带班级每学年有 2 人以上(含)留级的; (4)所带班级学生每学期到课率低于 90%; (5)所带班级学生每学期有 3 人以上(含)考试作弊的;

 (6)对于“555”工作要求三项中任何一项要求缺一次扣 3分,扣分超过 9 分(含 9 分)者直接在档次考核汇中认定为不合格; (7)所带班级被评为较差学风班者;

  (8)一学期缺勤例会或工作研究会议超过所有会议总数三分之一者; 4、在对兼职班主任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照 10%的比例推荐优秀兼职班主任,学院每两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兼职班主任,并进行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为 1000 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兼职班主任应当予以解聘 (1)在事关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生评价差,失去学生信任; (3)因个人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产生不良后果; (4)不能正常履行兼职班主任岗位职责以及其他不能从事兼职班主任工作的情形。

 商 学 院

  2018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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