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来源:心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XX 市

 “ 互联网 +” 政务服务发展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迎合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要求,以 XX 市为例,研究政府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内涵、作用及价值,以及XX 市政府发展“互联网+”的现状,并为 XX 市政府未来如何发展“互联网+”提出一定的政策建议。

 2016 年 4 月 19 日,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总书记发表讲话指出统筹发展电子政务,用信息化实现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政府对于“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必须予以积极回应。本文以 XX 市为例,探讨地方政府在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建议,希望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XX 市政府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作用

 政府在“互联网+”时代,从信息公开、公民参与到政务服

 务,“互联网+”以过去不断发展试错的模式探索前进,对政府管理也是不断地渗透,从领导信箱、在线留言板到信息公开专栏到网上政务大厅,不断考验政府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变化能力。在推动各行各业“互联网+”发展融合的过程中,政府的角色是双重的,既是改革者又是体验着,既要适应“互联网+”带来的冲击,又要管理“互联网+”快速发展带来的诸多问题。

 1. 惠利民生。利用“ 互联网+” ,发展服务型政府,做到“ 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 。现实社会多头管理的问题突出,公民办一件事情需要跑许多部门、开许多证明,如何利用互联网,如何实现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是在“互联网+”时代,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让公民了解办事程序,足不出户办理业务,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是服务型政府要实现的目标。XX 迎合“互联网+”时代变化,开通微信城市端口,作为“互联网+”政务的破局者,通过开通网上挂号缴费、汽车违章办理缴费、出入境业务等等,节省人力物力的同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使得公共服务更加公平。在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国情,发展“互联网+”优化资源配置,有需求的群体可以受益与公共资源的网络普及与跨区域优化配置,真正实现公共资源的均等化。

 2. 加强监管。政府管理对于市场的监管,人民财产的安全,乃至整个社会稳定都是非常必要的。管理中,需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互联网+”时代发展迅速,目前现行的法律制度不能完全满足时代的要求,对于新兴行业的管理制度存在缺失,有风险与不确定的存在,给政府管理造成难题。比如现在网上销售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显得模糊,既不是卖方,也不是买方,网络时间及空间的打破就给管理部门提出难题。近年来,网络金融创新模式层出不穷,对于政府来说,在监管层面,由于“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的缺失,许多金融行为的合法性和人民的资金安全性均受到威胁,这些都需要政府加强监管。

 二、XX 市政府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现状

 1.“ 互联网+”在 的融合发展已经在 XX 市政府服务中有所体现。据了解,如 XX 公证处已经在省公证处的支持下完成了一部分信息可以在网上申请,微信端城市服务已经有 XX公证处的接入点,完成简单的如出国留学申请、探亲旅游、商务劳务等基本问题申报。在民生方面,如政务服务的医疗方面,远程会诊也是政务服务一项体现,XX 市各大医院基本实现远程会诊,微课堂等诊疗培训也在各医院之间展开。

 2.XX 市政府发展“ 互联网+” 的思维已经建立,但并没有很好利用“互联网+”的平台,XX 政务网的数据更新相对较慢。

 政务微博的应用也具有即时性,没有真正利用起来,回答与反馈机制建立存在障碍。

 3. 作为基础设施的便民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也仅停留在最初阶段。截至 2020 年 9 月,XX“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綜合管理平台完成可研编制和政府采购程序,系统正式落地推广还需要相当长时间。在“互联网+”政府服务的推广进程中,同级别城市的推广进度相对缓慢。

 4. 没有完全适应“ 互联网+” 对原有行业管理体系与管理方 式带来的冲击。这一系列问题都是“互联网+”渗透到各个领域后国家政策与“互联网+”发展速度不相匹配,政府需加速政策学习与管理,以应对“互联网+”时代的变化。

 三、XX 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策建议

 1. 利用“ 互联网+” 平台,发挥互联网的信息化载体作用。同时加大政企合作,推动服务平台建立,如政府公众号、政府机构服务信息和互联网企业媒体平台结合,推动在线政务用户规模不断扩大。政府应很好地利用这个新媒体,做好在线政务的探索和完善,实现预约、审批、办理、查询等业务的进一步一体化服务,增强移动端客户的需求,提升客户的认同感和参与感。

 2. 促进公共数据和基础设施整合。数据是财富,尤其是

 在大数据时代,打破信息孤岛格局是我们长期以来的奋斗目标。依托政务服务网,大力推进数据的集中共享,解决政府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盲人摸象”状况。

 3. 注重发展互联网+ 政务的四种模式。模式一,O2O 模式(online to offline),即线上推广输入信息,线下办理,真正做到线上与线下的有机结合。模式二,P2P 模式(point to point),指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利用大数据所实现的点对点服务。政府通过感知用户需求,跟踪客户办事流程,个性化服务的提供,也可供给政府做政策修改建议等。模式三,M2M模式(machine to man),智能化的自助客服,24 小时面对客户的实时咨询,这就要求对用户问题的归纳、汇总与分析处理,识别定位客户的即时需求,避免所答非所问的情况发生。模式四,C2G 模式(customer to government),政府由服务提供者变身为需求的管理者与创新服务设计者,大量存在于公众生活、工作、教育、医疗等切身利益垂直行业政务服务平台。

 4. 注重知识更新,新法律法规的落实需要 各部门与时俱进。2017 年 6 月 1 日,《中国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2017 年 12 月 24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网络安全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报告。2017 年10 月,《电子商务法》二次审议。这些法律适应“互联网+”

 时代的变革,适应于我们管理中出现的种种新问题、新挑战。作为管理部门,一定做到紧跟法律法规更新速度,有法必依,让人民的财产受到应有的保障。

 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顺势而为,政务服务的新思维、新模式、新案例频现,虽然“互联网+”时代的不确定性使得我们不能给出笃定的结论,但积极创新,拥抱变革,XX 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是非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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