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4390
来源:心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0-10-13 点击: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CG 〔 2018 〕1 18 8 号
招标项目名称:
井研县第三次全国 国 土调查服务 采购项目
采
购
人:井研县 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中国·四川· 井研
井研县 政府采购 中心印制
8 2018 年 年 1 11 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 24
第四章
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37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38
第六章 招标项目商务、技术服务要求 ..................................... 40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40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 66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拟对井研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
井研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JCG〔2018〕18 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采购人
井研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具有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标书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转投标保证金,则视为报名。
标书领取起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书领取地点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转投标保证金,则视为报名。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12 月 24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投标地点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地点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井研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井研县研城镇顺河街 19 号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0833-3719850 1399066808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 0 30 号
井研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613100 联系人:廖先生 曾先生 电话:0833-3723896 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井研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0833-3719850 13990668088 备注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招标项目名称 井研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2 价格标的 本项目报价(含单项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人民币380000 00.00 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 1 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书面说明)。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4 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注:小微企业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节能、有效期类的环境标志产品,得分相同的予以优先采购。
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7 交货时间、地点 合同约定。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招标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乐市财政采〔2018〕16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9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0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11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2 分包履约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转让。
13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8 2018 年 年 1 12 2 月 月 4 24 日
10:00 。
1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
1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75000 元(柒万伍仟元整)。
交款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现金转入的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井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郊分社 银行账号:44970120000004466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12 月 24 日 10:00 前。
交款注意事项:交款时须注明交款单位、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17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8 签字盖章 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9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正本 1份、副本 4 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0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封装 资格部分正本、副本,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的正本、副本均应采用“无线胶装”;资格部分正本和副本封装 1 袋,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的正本和副本封装 1 袋;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封装 1 袋。
“无线胶装”是指用胶水将印品的各页固定在书脊上的一种装订方式,无线胶装不用铁丝,不用线,而是用胶粘合书芯,从出书到自动完成的装订方法。
21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22 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投标文件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23 投标文件说明 无。
2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2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 2018 年 年 1 12 2 月
4 24 日 日 10:00
。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6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 10%。
27 付款方式 详见第六章。
28 退投标保证金 1.出具收款收据 付款单位: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摘要:退我单位参与井研县××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 金额:小写:———大写:———(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3.中标供应商还需提供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4.以上三样可快递 地址: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邮编:613100 收件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833-371498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9
供应商询问、质疑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回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对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答复人提交书面材料。
30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井研县财政局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833-3712561。
邮编:613100。
31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期间或者采购结果公告期间,采购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查询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井研县国土资源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2.3 “招标人”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领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 - sichuan.gov.cn/) )上下载了招标文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无。
2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 - sichuan.gov.cn/) )以公告方式予以通知,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进度,不按本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网址查看下载 更正 公告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1—8 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14.1 资格部分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如供应商为法人单位,则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非盈利机构,则提供登记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 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三表一注”)。(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投标前成立不足 1 年的公司提供月度报表或承诺函。
(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7)供应商提供 2017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等)可提供法人或负责人个人 2017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存在困难的(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事业单位等),可出具具有良好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记录的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9)供应商提供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具有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 14.2 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
供应商的报价和技术服务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商务、技术服务应答表; (4)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 “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①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②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③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供应商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5)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资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资料。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人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4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现金转入的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无线胶装成册并逐页编码。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19.2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和副本封装 1 袋,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正本和副本封装1 袋,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封装 1 袋;均应采用“无线胶装” 。密封袋上应分别
标上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投标文件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须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单位公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9.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投标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 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的; (3)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监督人员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供应商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请当场提出。
(4)当众宣布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情况。
(5)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监督人员按任意顺序对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以及供应商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投影在屏幕上或填写在唱标记录表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供应商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
23.2 开评标过程存档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六、资格审查
24.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组织审查。
24.1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均应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招标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24.2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执行机构书面反映。
24.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七、评标
25.1 1 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 评标 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5.2 2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八、中标
2 26 6 .中标 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九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 2 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采用纸质双方签字并盖章的方式。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2.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验收
35.1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按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5〕37 号)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附件 1 1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部分)
招标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JCG〔2018〕16 号
25 附件 2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
(公司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中心于 2018 年
月
日组织的 JCG〔2018〕
号(招标编号)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公司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权转让授权的相关事宜,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联系电话:
手机:
被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手机:
(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JCG〔2018〕18 号
26 附件 3 3 :承诺书格式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自有(购)设备有:
,租赁设备有:
; 2.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管理人员:
人,技术人员:
人,服务人员:
人,其它人员:
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JCG〔2018〕18 号
27 (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公司未被财政部门列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我公司未曾受到财政等部门处罚,也未受到较大数额(2万元及以上)罚款。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JCG〔2018〕18 号
28 附件 4 4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
招标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应商(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JCG〔2018〕18 号
29 附件 5 5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有关服务投标价为__________元。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
4.我方若违反了招标文件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6.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7.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8.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
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JCG〔2018〕1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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