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汇报

来源:心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汇报 一、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1、截止 7 月份农村低保 7160 户 12039 人,特困人员 1516 户 1542 人,城镇低保 1015 户 1732 人,城镇特困人员 1 户 1 人,20xx 年共发放低保资金 2517.13万元,特困资金 543.26 万元。

 2、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5541 人,其中享受低保兜底保障的有 4960 人,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有 1092 人,救助比例是 23.7%。

 3、我区未脱贫共 22 户 79 人,其中享受低保 22 户 71 人,因有劳动能力等原因未纳入保障范围的 8 人共涉及五户,救助比例 90.24%。

 二、农村低保标准、农村低保平均补差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情况 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 4510 元提高到 5124元,低保补差从 215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232 元,成年单身重度残疾人执行全额保障,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始终高于扶贫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农村的特困人员从每年 6000 元提高到 6672 元,城镇特困人员从每年 10644 元提高到 10980 元。

 三、实施临时救助情况 20xx 年 11 月出台了《市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其中对救助对象认定、救助的范围、类别等作了详细规定,落实了分级审批、先行救助、一事一议协调机制,在乡镇全面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截至目前共救助 6018 人次,发放资金 289.1 万元。充分发挥好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托底线、救急难作用。

 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落实情况 动态掌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两补”人员情况,积极整合资金,按

 时按标准发放补贴,实现应保尽保。截止 6 月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3562 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 3905 人。

 五、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按照物价部门提供的价格标准及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到目前为止共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03.1 万元。

 六、加大成立社会救助基金会推进力度 目前省市区社会救助基金会已获省厅批准,正常工作很快展开,下一步将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会作用,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人员及时进行救助,兜牢兜住防贫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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