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合同
来源:心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0-08-16 点击:
初步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的初步设计技术咨询,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15 天以内,向甲方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水工部分)有关的设计成果及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1.提供成果和资料的内容如下:本项目水工部分的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工程量及概算。
2.在合同期内,甲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乙方,必要时可由甲方设计提供协助。
3.甲方负责评审稿报批稿的对外提交,在专家论证和行政审批过程中提出的成果修改意见,乙方对其所负责的工作成果进行修编完善,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成果。
第二条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 5 15 天内,向甲方提交的第一条所约定的成果和资料,后 并满足初步设计评审的需要。乙方收到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后 5 5 个工作日内修编完善向甲方提交满足报批稿要求的成果资料。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成果和资料的可编辑电子档文件。
因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原因,在合同期间
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调整,或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导致乙方对本项目初步设计应提交成果做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签订合同。
第 3 页 共 4 页 第三条
费用支付条款
本项目的咨询费为人民币
元(¥
元)。
1.本合同生效甲方 5 日历天内支付总金额的 50%(¥
元)给乙方作为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做设计费。
2.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并提交成果后甲方支付余额¥
元给乙方,同时乙方提供等额的设计费发票给甲方。
备注:1.本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技术服务员每人每天 200 元,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违约罚金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咨询报告时,每逾期一天,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 2‰,作为违约罚金,罚金总额不超过本工程的咨询费总额。
2.乙方提供的咨询报告中出现错误,且此等错误系乙方造成的,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 3%~5%,视错误性质严重程度而定,扣除费用不超过本工程的咨询费总额。
3.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建设内容重大调整,或返工重作,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
—— 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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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署页 ——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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