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20-09-29 点击:

 1 XX 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县域一体、三医联动、综合改革、强医惠民的管理运行模式,加快健康 XX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主席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秉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优化整合县域卫生资源,建立县、乡、村三级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努力构建与全民卫生健康服务相适应的县乡村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连续、优质的基本医疗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政府主导、整体联动。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投入、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统筹推进资源整合、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等各项工作,突出“三医”联动、内外联动、上下联动、医防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实现政策叠加效应。

 (二)统筹谋划、分步实施。以强化管理、合作互动为纽带,整合技术、人员、设备、信息等要素资源,形成科学、有序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在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

 2 机构职能和任务、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的前提下优化整合县、乡、村三级医疗健康机构,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目标任务。

 ( ( 三) )。

 坚持为民服务、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利用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有效手段,通过资源、人才、病种下沉,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健康和公共卫生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医务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为医务人员个人发展创造有为有位的工作环境,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三、总体目标 通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现“一打包、两下降、三提升、四转变”的工作目标,一打包:实施医保基金按参保人数打包给医疗机构,同时,统筹使用公共卫生经费。两下降:全面降低发病率、县域外转诊率。三提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四转变:政府办医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医院发展方向,从追求业务量为主向追求内涵质量提升为主转变;治病业务与防病业务,从分开推进向融合推进转变;医务人员报酬由与医疗收入挂钩,向与责任区域内的发病率、外转率和责任岗位的医疗服务质量挂钩转变。建立有效的分级诊疗体系,力争通过 1-2 年努力,县域内就诊率达到 90%左右,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 6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水平不断提高、诊疗范围不断扩大,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积极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健康教育,提升 XX 整体健康水平。

 3 四、主要内容 (一)

 组建 X XX 县 紧密型医共体

 组建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枢纽的紧密型公立医院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XX 县人民医院冠以 XX 县医共体总院名称(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他医疗机构前加挂 XX 县医共体 XX 医院牌子。各成员单位原有名称、单位性质、法人资格、人员编制、政府投入、职务任务、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医共体内优化资源配置,理顺双向转诊流程,构建各级联动、资源共享、利益共同、便民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依据:湘卫基层发〔2019〕12 号)

 1 1 、搭建医共体管理组织架构 。医共体为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共体设党委书记一名(兼人民医院书记)、总院长一名(兼人民医院院长)、副书记一名(兼中医医院书记)、常务副院长一名(兼中医医院院长)、纪检书记一名、副院长若干名(其中两名分别兼任妇计中心支书和主任)。医共体党委书记和总院长由县医管委提名推荐,由县委、县政府任命,医共体所有副职由医共体党委书记、总院长提名和推荐。医共体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聘用制,如经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考核不合格的,可按程序给予解聘。医共体设: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机构、医共体医技资源共享中心、医共体协调监管中心。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卫健局)

 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机构: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计中心、乡镇医院管理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组成。为老百姓的看病就医、健康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等提供服务。

 4 医共体医技资源共享中心:由医学影像中心、心电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及病理中心、药品耗材配送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组成。为执行医共体的医疗、健康服务等业务开展提供有力的辅助保障。

 医共体协调监管中心 :由医共体办公室、人事部门、后勤服务管理、财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信息管理等部门组成,对医共体的人、财、物及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医疗信息采集、公共卫生等实行统一管理和调配,为各项业务的开展做好坚强的行政后勤保障。

 其组织管理构架如下:

 2、明确医共体所辖机构各自职责和功能定位。(责任单位:医共体)

 县医管委 医共体协调监管中心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医院 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 公立医院医共体(医疗集团)

 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机构 医技资源共享中心 医共体人事行政后勤管理 医共体财务管理 医共体公卫管理 医疗质量管理控制 医共体办公室 心电诊断中心 医学检验及病理中心 消毒供应中心 药品耗材配送中心 医学影像中心 健康管理中心

 5 ( (1)

 )

 医共体协调 监管 中心 :各部门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统一协调医共体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实现医共体的人、财、物、事、责的统一管理。

 ( (2 )医疗 卫生 健康保障机构 县人民医院:作为医共体牵头医院,在原有县人民医院功能不变的情况下,负责完善医共体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改革的运行机制,建立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建立与卫生健康行政行政主管部门重大工作报告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重点临床学科建设;指导、帮扶医共体成员单位,提升我县医共体整体服务和管理能力;条件成熟时,建设成为三级综合医院。

 县中医医院:按现有医院功能不变,调整专业布局,专科发展,为医共体成员单位提供中医指导,带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水平。条件成熟时,建设成为三级中医专科医院。

 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在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基础上强化妇女儿童专业的发展,带动基层提升公卫服务能力,推动医防融合。条件成熟时,建设成为二级甲等妇女儿童专科医院。

 乡镇卫生院: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重病、疑难病转诊和辖区内公卫工作等,争取建成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

 健康管理中心:医共体要加强健康与慢病管理;设立健康体检、健康管理、慢病管理中心。

 6 医共体所有的医疗卫生健康保障机构承担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支农、扶贫、疫病防治等指令性任务。

 ( (3:

 )医共体医技资源共享中心:医技科室统一技术标准,设立技术中心,确保医技质量,实现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医 学影像中心:医共体内建设互联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县级医院保留现有科室,乡镇医院的放射影像诊断都由该中心集中诊断,乡镇医院只安排技师投照。

 心电诊断中心:在医共体内建设心电网络诊断平台,主要负责各乡镇医院的心电诊断。

 医学检验及病理诊断中心:在医共体内建设医学检验及病理诊断中心。县级医院保留现有科室,有条件的乡镇医院保留三大常规、电解质等急诊检验项目,其他的检验标本统一归医共体医学检验及病理诊断中心检验。

 :

 药品耗材配送中心:负责整个医共体的医疗器械、药品、卫生材料的采购和配送。

 消毒供应中心:适时扩建,保留现有科室。

 3、逐步调整优化医共体内的学科与专业布局。(责任单位:医共体)

 一是整合专科资源:统筹规划我县医疗专业学科布局,整合资源,实现医共体内专业学科的有序发展,避免医共体内部无序竞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学科设置应符合三级医院标准。

 二是打造重点特色专科:在全县专科整体规划布局下,县级医疗机构分别打造 3-5 个有影响力的重点专科。

 7 三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县统筹规划建设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具备条件的中心卫生院按二级医疗机构标准建设;一般卫生院按一级医疗机构标准建设。在保障公卫职能前提下实现医防融合、小病不出乡、首诊在基层的医改目标。同时加强公卫服务站点的公卫服务能力。中心医院为:金江、汾市、南强、香花、麦市、楚江;一般卫生院为:舜峰、武水(包括同益)、水东、镇南、万水、西瑶、花塘;公卫服务点为:三合、双溪、大冲、接龙、广宜、土地。

 4、建立医共体的集团化运营模式。

 (责任单位:医共体)

 各成员单位由医共体实行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资源配置、统一考核标准。医共体内的财物共管、人才共享、市场共享。医共体内财务统一管理,收支两条线。设备物资统一调配,可以共用。不同的专业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医院设门诊,专家可以在医共体成员单位任何一家医院执业。

 5、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医共体)

 在医共体建设与实施过程中,由各职能单位和部门逐步完善以下各项制度:

 财务管理:医共体所有成员单位实行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

 医疗质量管理:医共体各医院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由各医院院区上报每年度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鼓励人才以多种形式向基层下沉。

 干部管理:按照党委职责和工作范围对各医院院区的干部进行统一管理。

 8 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门制定统一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执行方案,报县人社局备案。

 多点执业管理:医共体内医务人员可以到同级医院和下级医院开展诊疗工作。

 专业管理:原则上一个专科按一个中心设置,其他医院院区可以设门诊。

 物资设备管理:各医院院区和下级乡镇医院的医疗设备、耗材等进行统一采购、统一招标,统一配送。

 6、建立医技人才培养及人员配置机制。(责任单位:医共体、卫健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

 ( (1。

 )合理流动人才。按照医共体专业学科布局与建设需求, “人随专科走、人按优势配”原则,由医共体将现有县级公立医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划转到优化整合后的临床科室。建立县级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必须先下基层服务制度,对于已经取得执业医师和主治(管)医师的,在晋升前必须到基层卫生机构累计服务一年以上。其他医技、药、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前,必须到基层卫生机构累计服务 6 个月以上。(依据:湘卫发〔2018〕3 号)

 ( (2)

 )

 调整 优化管理队伍。根据医共体协调管理中心各部(科、室)和临床、医技各科室管理岗位的工作量,进一步理顺职能、调整岗位、优化人员结构,做到因事设岗、人事相宜、事有人管、误事追责,制定精干、快捷、高效的岗位工作目标,促进医共体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合理流动、公平竞争的选人用人机

 9 制,稳妥推进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对所有部门(科、室)负责人实行聘任制。

 (二)建立以湘南健民医院和武水镇卫生院单独组建紧密型医 联。

 体。(依据:湘卫基层发〔2019〕12 号)

 按照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鼓励社会力量医疗机构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我县试行组建湘南健民医院和武水镇卫生院组合的紧密型医联体,双方签订组建合同。原武水镇卫生院机构名称保持不变,加挂“湘南健民医院紧密型医联体武水镇卫生院”牌子。武水镇卫生院法人由医联体牵头医院法人担任,其主要负责人由医联体牵头单位提名,报县医管委批准,该紧密型医联体合作年限暂定为 10 年。紧密型医联体负责辖区内的公卫工作,服从县医管委统一领导,接受县医管委的工作监督和公卫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考评。

 1、。

 关于在职在编人员管理。紧密型医联体组建后,原有在编在岗人员,根据其本人意愿留下来的,其身份性质不变,原有权益不变;医联体在保证其原有待遇基础上,按经营情况发放绩效(或奖金),对不愿意留下的,由卫健局统一调配到其他医疗机构。

 2、。

 关于编外人员的管理。武水镇卫生院现有的编外人员由医联体全员续聘。工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医联体聘用,不继续聘用人员由湘南健民医院按《劳动法》解除聘用合同。留用的员工必须服从湘南健民医院的统一安排和调配,其工资、福利、待遇与湘南健民医院现有职工同等对待。(原则上总量不低于原单位)

 3、。

 关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武水镇卫生院离退休人员除财

 10 政拨付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外,其他的额外费用由湘南健民医院承担,其他在编人员退休后参照执行。

 4、 关于资产管理。

 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理,资产所有权不变。

 (1)武水镇卫生院现有场地、房屋、医疗设备、办公设施等,在合同期内由湘南健民医院维保使用。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等按固定资产管理程序租赁给医联体管理使用,并按当时市场价格向县财政交纳租金,在湘南健民医院接收前,县国资局进行清产核资,保全原始资料。如牵头单位因业务拓展需要加大对武水镇卫生院设备设施投入,需报卫健局登记核准备案。

 (2)医疗设备设施由医联体使用维护,根据设备折旧年限不同,按原值 14-20%交纳使用费。

 (3)保证固有资产保值增值。

 5、。

 关于债权债务处置。武水镇卫生院现有的债权债务均由湘南健民医院接管,在签订合作合同五天内将债务总额的50%,次年和第三年的同期分两次将余款 50%划至卫健局会计核算中心,用于清还所有债务。库存物资由成立后的医联体使用。

 6、 其他事项。

 (1)继续保持武水镇卫生院的公益性,服从县医管委的管理。根据辖区内服务人口、编制床位和设置诊疗科目要求,一 是着力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 二是全力做好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尽量让老百姓少得病、不得病; 三是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扶贫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工

 11 作,减少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四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购销“两票制” (非基药占比不能高于30%,医联体代购药品价格不能高于中标价),进一步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根据武水卫生院前 3 年药品平均采购数量,每年给予医共体基药财政补助,如基药补助政策调整,再根据补助政策进行调整。

 (3)如医改政策调整,由医联体牵头医院与卫健局双方协商解决。

 ( 三 )完善 政策 保障体系。

 1、 、 创新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充分发挥医保基金对医疗资源市场配置的引导作用,县医保局、卫健局、医共体等部门机构应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在“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原则的基础上,推进以按病种付费、DRG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县医保局按照医共体责任区域内参保人数(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医保筹资总额,除提取区域筹资总额 5%风险金和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含但不限于终末期肾病)、特殊门诊等相关政策性安排项目之外,按照“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将医保基金打包给医共体。参保对象县内县外住院、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的医保报销均从打包支付额度中核减兑付,若打包基金有结余,由医共体留用。若有超支,一般不予追加补助,但因重大灾情、疫情导致的合理超支,医保及财政应予以保障。结余留用支配方案及合理超支分担方案应事先报 XX 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审批;县医保局打包支付给各

 12 医共体的医保总额,实行按季均额预拨,年终结算。(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依据:湘办〔2019〕85 号、湘医改发〔2019〕1 号)

 2 、加强 村级卫生室建设,提升 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能力。

 。

 强化县、乡、村“三位一体”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做强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精乡级公共卫生队伍,做实村级健康管理服务。逐步实现对村级卫生室实行统一人事、统一财务、统一药械、统一业务、统一绩效、统一信息、统一养老“七统一”管理,筑牢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建立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分级管理、绩效考核、薪酬挂钩的公共卫生人员管理新机制,推行“以事定费、费随事走”的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模式。对乡村医生逐步实行“县聘、乡管、村用”,符合条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或全科执业助理、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年龄 60 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公卫工作和健康扶贫工作)的乡村医师经县医共体和乡镇卫生院考核合格后与乡镇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可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部分自己承担,其他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乡村医生收入有保障,其收入来源为:财政补助、医疗收入、基药补助、从事公卫工作报酬等。(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医共体)(依据:湘办〔2019〕85 号、湘卫发〔2018〕3 号)

 ( 四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县卫健局、医保局、医共体应共同研究制定分级诊疗目录和逐级转诊机制。根据县域内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诊疗技术能力,合理划分、有效落实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职责,明确转诊程序和标准,同时调整医保支付政策,结合单病种付费、DRG 付费方式,降低

 13 县域外医保报付比例。引进专家审核机制,形成有序的就医转诊体系。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实现基层医疗机构“接得住”、上级医院“愿意放”、群众看病“愿意去”的就医格局。(责任单位:医共体、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五)

 改革人事、编制管理和薪酬分配制度。

 1 、创新人事管理 和 人才 培养机制。落实编制总额,按现有辖区人员重新核定编制数。实行医共体人员编制总量管理,全员合同聘用,在核定编制数及专业结构要求框架内,全面实行编制备案制,定编、定岗、定薪、不定人,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医共体在核定编制数及专业结构要求框架内的人员招聘,按湘办〔2019〕85 号、湘卫发〔2018〕3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建立“乡编县用、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和县乡人员柔性流动管理机制。建立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培养和使用好现有人才,充分发挥现有骨干的引领作用和各类人才的辐射作用,进一步加大急需人才的引进力度,形成“高级为龙头、中级为骨干、初级为基础”的立体式人才梯队。具有高级职称和作为重点学科建设的急需人才、各专业紧缺人才(中级以上职称)引进的可直接入编。成立县卫生人才奖励基金,对引进的各专业学科带头人、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等,给予工作津贴、一次性安家费等补助,并给予优先入编和住房奖励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

 14 2。

 、改革绩效评价机制。以公益性为导向,建立医疗健康服务、公共卫生、社会效益三个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功能定位、差异化考核”的原则,县医管委组织对医共体、医共体成员单位和医务人员三个层面的绩效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与医共体领导班子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人员绩效有机结合,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人事任免、年终奖惩等挂钩。(责任单位: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3 、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按照“允许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医共体通过绩效考核自主分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水平,并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绩效工资不得与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打破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套改限制,逐步实行工资套改备案和岗位协议薪酬制,对特需岗位、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或协议薪酬制,试行院长目标年薪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医共体)(依据:湘医改发〔2019〕1 号、湘办〔2019〕85 号)

 ( 六 )

 加强信息化建设, 建立 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平台。

 。

 由政府主导,建立惠政、惠医、惠民的 XX 县智慧医疗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的作用,形成贯通医疗、医保、医药、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相关信息的统一管理系统,加强对医疗质量、病种结构、药品、耗材使用和医疗费用的常态监管和动态分析,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共体的财务、人事和绩效管理等的技术支

 15 撑,不断提升医共体内协同服务水平和政府监管水平。推进医共体成员单位诊疗信息、电子病历和医疗服务等信息互联互通,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网络教学等服务。建立我县医共体医院与省市协作医院(专家团队)远程会诊平台,提高我县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疑难重症患者提供优质可及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商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依据:湘医改发〔2019〕1 号)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20 年 9—10 月)。成立 XX 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制定医共体实施方案,确定医共体的组建模式和组织架构,做好启动前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第二阶段:启动阶段(2020 年 11—12 月)。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及操作规范;完成医共体签约和挂牌等工作。(第一步:组建县级公立医院医共体;第二步:牵头单位组建与乡镇卫生院紧密型医共体;第三步:乡镇卫生院与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签订合同,对村卫生室实行紧密型管理)

 (三)第三阶段:实施阶段(2021 年 1—6 月)。根据《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各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

 (四)第四阶段:初评阶段(2021 年 12 月)。对县域医共体运行一段时间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评估医共体建设成效。

 六、保障措施

 16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 XX 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有关县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附件一),负责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工作推进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卫健局,由卫健局党委书记兼任主任;成立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县长任主任,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附件二)。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局党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陈兰剑同志担任。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统筹医共体建设发展规划、项目实施、运行监管、绩效分配等工作,负责对医共体内绩效分配方案和医保局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方案的审定。卫健局负责医共体领导班子人选推荐、考察、考核及中层干部考察、考核、审批报备,卫健局党组出台对医共体中层以上干部任用推荐、考察、任免、考核方案。(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二)强化党的领导。组建医共体党委,集团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委必须参与决策,院务会决策前,要经医共体党委研究同意,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党建工作,合理设置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依据:湘医改发〔2019〕1 号)

 (三)强化财政投入。要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县域医共

 17 体建设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整合组建县域医共体后,要继续按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要求,按原政策、原渠道足额保障县域医共体单位的财政投入。要重点加大对医共体内信息建设中心、基础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清理化解医院锁定债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依据:国卫办基层函〔2019〕708号、湘卫基层〔2019〕12 号)

 (四)强化部门联动。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级各职能部门要围绕深化医改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改革任务台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县卫健局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在编制核定、机构改革、人事管理、薪酬分配方面,医保部门在医保资金监管、支付方式和药品耗材的招投标方面,发改部门在政策调研和调整完善方面,财政部门在财力保障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在药品质量监管方面,商科工信部门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方面,都必须主动协调并给予政策支持,尽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改革文件。各级各类健康卫生机构作为医改主体,要动员全体医务人员形成高度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主动融入,创造性地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商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全县医疗卫生机构)

 18 (五)强化监督考核。将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作为全县重点民生工程,纳入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列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县卫健局要牵头抓好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相关部门要同心协力、主动参与,落实各自责任。严格落实追踪问责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改革推进不力、影响全县大局的部门,约谈主要负责人;对积极创新、成效明显的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通过建立强有力的督查问效机制,有效传递压力,提高执行能力,聚集攻坚合力,确保全县医共体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两办督查室、县卫健局、医保局、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县商科局、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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