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普通话 发布时间:2020-10-24 点击:

 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内部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着力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失范、师风不正问题,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现就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通过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从教行为。围绕解决家长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师风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促进全市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和办学品位不断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泰兴市师德建设“十条禁令”》等相关文件精

 神,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整治以下行为: 1.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思想和言论,传谣、造谣,利用网络发表不负责任言论、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的行为。

 2.拒不接受学校正常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擅自脱岗、兼职经营、吃空饷等行为。

 3.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无故迟到早退、擅自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或旷工的行为。

 4.工作日午餐饮酒、上课时间接打电话以及工作期间炒股、打游戏等行为。

 5.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

 6.讽刺、挖苦、谩骂学生,歧视后进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或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利,将学生逐出教室的行为。

 7.与学生不正当交往,举止不文明的行为;任何形式的猥亵或性骚扰学生的行为。

 8.课前不备课、上课应付、批改作业不认真、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教学质量严重低下等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行为。

 9.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

 10.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参加由学生或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学习用品、乱收费用等行为。

 11.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黄、赌、毒以及非法借贷等

 违法行为。

 12.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6 月 17 日-6 月 30 日)

 1. 工作部署。市教育局针对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

 2. 专题学习。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泰兴市师德建设“十条禁令”》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3. 警示教育。综合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4. “双承诺”活动。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双诺双评” 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常态化开展“双承诺”活动,将“学校向社会承诺、教师向家长承诺”的内容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发布或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公开教育局和学校的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7 月 1 日-7 月 15 日)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照本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逐项查摆问题。通过自查和汇总群众投诉事项等方法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自查报告,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边查边改、对账销号。自查自纠情况通过会议、网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7 月 16 日-8 月 31 日) 市教育局成立整治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督查组,深入各学校进行专项督查,并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举报突查等形式,重点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反工作纪律、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载体,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监督;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访谈、无记名问卷等方式,听取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的意见建议并搜集梳理问题线索。对相关举报和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到快查严办,对推诿隐瞒师德师风问题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追查学校的监管责任。对师德师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对学校负责人进行问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建章立制阶段(9 月 1 日-9 月 20 日) 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建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此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师德师风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价机

 制, 学校为每位教师建立师德档案,每年进行师德评定,评定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职称评定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把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全局的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工作安排、学习教育、自查自纠、责任落实“四到位”,确保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校长是本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

 2.强化协同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市教育局、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通过多种方式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市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分别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督查组,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营造高压态势、形成持续震慑。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精准监督、统筹推进,督促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认真总结宣传。市教育局在组织推进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取得的工作成效,积极选树弘扬师德师风正能量的先进典型,主动向社会和群众进行宣扬。要坚持正面引导,直面存在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积极互动、同心协力的良好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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