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津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407

来源:普通话 发布时间:2020-10-18 点击:

 新津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 编号 :

 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中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 年 十二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第三章 磋商项目要求 ............................. 13

 第四章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 20

 第五章 采购合同 ................................. 26

 第六章 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 29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中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拟对“新津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二、项目名称:新津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 、项目内容 :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具有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装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8、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设计资质; 六 、 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售价 :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 月 3 日每天上午 10:00-12:00、下午 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成都市红牌楼二环路南四段 51 号莱蒙都会 1 栋 605 室。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参与必须明确牵

  3 头企业,并以牵头企业进行投标(1、牵头企业必须是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2、必须出具所有联合企业盖鲜章的联合声明;必须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约定各联合企业的协议承担内容和项目),牵头企业和联合的其他企业均需具备上述 1、2、3、4、5、6、9 的条件。

 供应商购买 磋商文件 必须携带 以下资料: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报名的还须出具联合声明、联合体投标协议 ;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外,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查验。

 七 、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和 磋商开启 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 2018 年 年 1 1 月 月 8 8 日 日 1 13 30 :00 至 至 7 2017 年 年 1 1 月 月 8 8 日 日 1 13 30 :30(北京时间);

  磋商开启时间:8 2018 年 年 1 1 月 月 8 8 日 日 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 、 磋商 地点:成都市红牌楼二环路南四段 51 号莱蒙都会 1 栋 610 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新津县瑞通路 146 号 联系人:

 唐小姐 联系电话:

 028-8252233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红牌楼二环路南四段 51 号莱蒙都会 1 栋 605 室

  联 系 人:

 曹小姐 联系电话:028-85089235 传

 真:028-85089235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新津县瑞通路146号 联系人:

 唐小姐 联系电话:

 028-82522337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中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5室 电

 话:028-85089235 传

 真:028-85089235 3 采购项目名称 新津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4 采购文件编号 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8 设计周期及概预算编制周期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概预算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9 联合体 允许联合体投标 10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自行踏勘,采购单位认为答疑会有必要,另行通知。

 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 递交招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1月8日13:30(北京时间)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3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成都市红牌楼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10室 14 备选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

 15 签字盖章 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6 响应文件份数 资格响应性文件正本 1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资格响应性文件副本 2份,其他响应文件副本2份;最终报价一览表1份;电子文档(U盘)1份。

 17 响应文件的密封 资格响应性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最终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分别密封。

 18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 “正本”和 “副本”字样。

 19 响应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20 采购预算 采购总价为:25万元。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2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1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2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3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4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2500元;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应用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注明资金用途为保证金)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四川中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蜀都大道支行 账

 号:1252 6790 7929 交款截止时间 :2018年1月5日16:00(北京时间)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到账时间为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向采购人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一份合同原件移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5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26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曹小姐。

  联系电话:028-85089235。

 27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曹小姐。

  联系电话:028-85089235。

 28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中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曹小姐。

 联系电话:028-85089235。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 51 号莱蒙都会 1 栋 605 室。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9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曹小姐。

 联系电话:028-85089235。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 51 号莱蒙都会 1 栋 605 室。

 邮编:610000。

 30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曹小姐。

 联系电话:028-85089235。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 51 号莱蒙都会 1 栋 605 室。

 邮编:610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3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固定价收取人民币 8500 元,由中标人支付。

  9 二、总则

 1、 、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的货物(如涉及)及服务。

 2、 、 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拟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 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 、 参加人员及要求 4.1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评审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对现场做出的解答需签字确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4.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

  10 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6 6 .1 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6 6 .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 、 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7 7 .1 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 7 .2 语言及计量单位

 7.2.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7.2.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 7 .3 响应文件的组成

 7.3.1 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1 7.3.2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7 7 .4 磋商有效期

 7.4.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 90 天。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4.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7 7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7 7 .5.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 和 其他响应 文件 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明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 编号 、供应商名称、包号(如有分包)、年月日 及资格性响应文件 或 其他响应 文件 字样。

 6.5.2 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8、 、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8.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8 8 .2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8.2.1 本项目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最终报价文件。

 8.2.2 提交响应文件数量要求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 1 本、副本2 2 本;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 1 本、副本2 2 本;电子文档1 1份;最终报价文件原件一份 。

 9、 、 其他 9.1 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9.2 磋商开始后,除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以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第三方递交的材料。

 9.3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12 的,可按照采购的相关规定维权。

 9.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递交其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中标资格。

 10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3 第三章

 磋商项目要求 一 、 供应商 资格 条件 要求 和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具有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装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8、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或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 (3)交纳保证金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或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7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书); (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银行社

  14 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9)提供具有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装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10)提供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11)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承诺书; (12)投标供应商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注:1 1 、上述材料要求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要求的,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或 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响应文件不能通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响应文件将被判为无效响应文件。

 2 2 、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明确牵头企业,并以牵头企业进行投标(1 1 、牵头企业必须是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2 2 、必须出具所有联合企业盖鲜章的联合声明;必须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约定各联合企业的协议承担内容和项目);

 3 3 、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企业都需提供: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中 1 1 、2 2 、4 4 、5 5 、6 6 、7 7 、8 8 、 11 、2 12 项所要求的材料。

 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装修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一)、内装:

 1、内装修设计依据:

 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319--2001《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30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1.1.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1.1.10《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 1.1.11《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 1.1.12《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 1.1.1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0

  15 1.1.1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1.1.15《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1.1.16《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 1.1.17《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GJ58-88 1.1.18《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41-87 2、内装修设计要求:

 2.1 综合考虑使用功能、结构施工、材料设备、造价标准等多种因素。实现实用、技术、经济等因素联结在一起的“室内建筑美学”,同时必须达到可实施操作要求。

 2.2 对建筑单体功能分析,使用合理的室内空间组织和平面布局、形体设计、艺术造型等手法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室内声、光、热效应,以满足室内环境物质功能的需要; 2.3 具有造型优美的空间构成和界面处理,宜人的光、色和材质配置,符合建筑风格的环境气氛,以满足室内环境精神功能的需要; 2.4 充分融合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结构与构造、施工技术等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方面的知识采用合理的装修构造和技术措施,选择合适的装饰材料和设施设备; 2.5 在充分结合人体工程学、环境心理学、环境物理学等要求的基础上,熟练使用室内空间与界面、陈设与家具、采光与照明、绿化、挂饰等手法。以达到整体室内设计的艺术内容;并且要根据整体室内设计的艺术内容提供配套陈设与家具、绿化、挂饰等方案; 2.6 根据室内界面要求和功能特点、界面装饰材料的选用、室内界面处理及感受熟练使用色彩设计的基本要求和方法营造环境空间:包括色彩的属性、体系、混合、协调、构图及色彩的物理、生理与心理效应,把握色彩的温度、距离、重量、尺度感以满足室内设计要求。

 2.7 联系到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室内环境设计应考虑室内环境的节能、节材、防止污染、防止噪音,并注意充分利用和节省室内空间。

 2.8 随着时间的推移,考虑具有适应调整室内功能、更新装饰材料和设备的可能性; 2.9 注重室内空间美化功能:造型艺术处理、照明艺术处理、材料的色彩与质感;对材料的选用要坚持节约资源、减少室内污染的原则; 2.10 注重室内空间的利用与再塑:竖向分隔、水平分隔、有效使用、室内外空间的渗透; 2.11 注重结构及设备的隐蔽功能:土建饰面层的保护、水暖电管线及设备的隐蔽与保护、防渗防潮措施; 2.12 注重对建筑物理性能的提高:提高保温、隔热、隔声、防尘性能;提高防滑、防晒

  16 功能;延长建筑使用寿命; 2.13 在进行室内设计时要充分并严密地结合建筑物室内空间尺度、标高并统筹兼顾配套水、暖、通、电等专业; 3.内装修图纸设计深度要求 3.1 图纸总体要求 3.1.1 各阶段设计成果和设计服务必须符合中国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满足大连市关于报审建筑工程设计内容及深度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根据工程项目需要向乙方提出的其它设计深度要求。

 3.1.2 评审、评估甲方现有的方案设计并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设计。

 3.1.3 负责提交最终定稿,达到甲方要求和满足政府审批部门要求的标准并经甲方确认。

 3.1.4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及详细的施工图文件:

 3.1.4.1 平面图:规模较大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平面图宜完整详细,包括主要楼层的总平面图、平面布置图、地面装饰平面图、索引图等。需标明原有建筑条件图中被装饰设计保留的以及新发生的柱网和承重墙、主要轴线和编号。轴线编号应保持与原有建筑条件图及现场实际情况一致,并注明轴线间尺寸及总尺寸;房间的名称应注全,并标明楼梯的上下方向;标注各楼层地面、主要楼梯平台的标高;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3.1.4.2 顶棚(天花)平面图:应与平面图一致,标明柱网和承重墙、主要轴线和编号、轴线间尺寸和总尺寸;标明顶棚(天花)主要装饰材料、材料的拼接线和分界线等;标注各楼层的室内外顶棚(天花)设计标高的特殊顶棚(天花)造型的各部位主要尺寸;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3.1.4.3 立面图:标明立面范围内的轴线和编号,标注立面两端轴线之间的外包尺寸;标注主要部位的定位尺寸和相关尺寸;标注立面装饰材料、材料的拼接线和分界线等;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3.1.4.4 剖面图:主要是为了反映特殊部位的节点,剖面图应符合以下几个要求:剖切部位的楼板、梁、墙体等结构部分应按照原有建筑条件图及实际情况绘制;剖面图中可视的物体立面应按照其立面图内容,选择主要部分绘制;标注各楼层地面标高、顶棚(天花)标高、净高、建筑总高尺寸,标注室外地面、室内首层地面以及建筑最高处的标高;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3.1.4.5 其他:花饰图案细节大样图;提供详细的施工要求、装饰材料做法表等;提供主

  17 要材料的实样样板;配套相关专业的详细施工图文件等;

 (二)、外装:

 1、外装修设计依据:

 1、《建筑幕墙》JG 3035-1996 ;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 ; 3、《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 4、《冷弯薄壁型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8-2002 ; 5、《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 ; 6、《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BJ81-2002 ; 7、《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 ; 8、《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 ; 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03 ; 10、《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阳极氧化膜总规范》GB 8013-87 ;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2001 ; 1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1 ; 1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 1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 1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

 1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 1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00 ; 1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88 ; 19、《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 154-2003 ; 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 2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 22、《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2001 ;

 2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

 二、项目概述:

 新津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占地 8 亩,设计主题建筑 4 层,框架结构,基底面积 12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000 平方米。

  18 1、一楼大厅 1200 平方米。主要设计为就业服务大厅。包括咨询服务台、业务办理区、信息发布区、综合服务区、等候服务区、人力资源现场招聘区、银行服务区等等。(备注:(1)咨询服务台处设置多媒体智能引导查询系统,主要用于介绍本服务大厅的布局、机构设置情况;介绍窗口设置以及各窗口经办的业务等情况;也可通过检索功能,查看办事指南、办理窗口及所在楼层分布、需要准备的材料信息及办理流程信息;查询和自助打印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等。引导群众顺利、有序的进行业务办理。硬件设备:横屏触摸屏(集成打印机)并预装相关软件;(2)设置智能排队叫号系统,主要用于在业务量大时,通过排队叫号系统有序的管理实现良好的大厅秩序和业务经办过程。硬件设备:排队取号机(集成身份证读卡器、热敏打印机、正版授权叫号软件)。(3)信息发布区和等候服务区设置多媒体综合信息发布系统,主要用于业务信息的发布、展示,比如就业招聘信息、其他业务信息的发布,以及播放通知、公告、新闻、专题宣传片等。硬件设备:LED 全彩大屏;液晶电视机;(4)网络布线:咨询服务台设 2 个信息点、业务办理区每个工位 1 个信息点、信息发布区 3 个信息点、综合服务区 2 个信息点、等候服务区 2 个信息点、银行服务区 3 信息点。以上均为内网信息点;(5)大厅和楼道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2、二楼大厅 1200 平方米。主要设计为社保服务大厅。包括咨询服务台、业务办理区、等候服务区、政策宣传区、填单服务区、自助服务区等等。(备注:(1)咨询服务台处设置多媒体智能引导查询系统,主要用于介绍本服务大厅的布局、机构设置情况;介绍窗口设置以及各窗口经办的业务等情况;也可通过检索功能,查看办事指南、办理窗口及所在楼层分布、需要准备的材料信息及办理流程信息;查询和自助打印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等。引导群众顺利、有序的进行业务办理。硬件设备:横屏触摸屏(集成打印机)并预装相关软件;(2)设置智能排队叫号系统,主要用于在业务量大时,通过排队叫号系统有序的管理实现良好的大厅秩序和业务经办过程。硬件设备:排队取号机(集成身份证读卡器、热敏打印机、正版授权叫号软件)。(3)政策宣传区和等候服务区设

  19 置多媒体综合信息发布系统,主要用于业务信息的发布、展示,以及播放通知、公告、新闻、专题宣传片等。硬件设备:LED 全彩大屏;液晶电视机;(4)填单服务区设置电子范例展示系统,主要用于自助填单区为办事群众提供表格、材料的标准填制范例,以及表格的打印。硬件设备:平板电脑;激光打印机;(5)自助服务区设置自助服务系统,主要用于为群众提供便捷、快速的自助业务办理。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查询、社保医保查询、个体参保人员的参保和银行代扣协议办理、个体参保人员的网上自助缴费等。硬件设备:自助查询一体机,自助缴费一体机;(6)

 网络布线:咨询服务台设 2个信息点、业务办理区每个工位 1 个信息点、等候服务区 2 个信息点、政策宣传区 2 信息点、自助服务区 5 信息点。以上均为内网信息点;(7)大厅和楼道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3、三楼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主要设计为经办人员办公室、党团活动室、图书室、职工活动室等等。(备注:(1)网络布线:经办人员办公室每个工位 1 内网信息点和 1外网信息点、党团活动室图书室职工活动室各 2 外网信息点;(2)楼道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4、四楼面积 800 平方米。主要设计为会议室、机房、档案室等等。(备注:(1)会议室设置会议发言系统、音频扩声系统、液晶拼接屏显示系统、集中控制系统、网络接入、电视信号接入等,满足多媒体会议使用需求;(2)楼道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5、另外,在空地处新建一个 2 层总面价 200 平方米的职工伙食团。

 三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按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但只提供变动后的内容。

  20 第四章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根据《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制定。采用先磋商、后报价、再评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资格性评审 1.1 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1.2 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评审委员会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1.3 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1.4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资格审查报告后,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宣布通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2 、磋商 2.1 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

 2.2 评审委员会对其他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澄

  21 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4 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变动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2.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注: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供应商就变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

 2.6 评审委员会经与供应商磋商和对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7 磋商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2.8 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单独填写最后报价单,密封递交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由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评审委员会。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最后报价单。

 2.9 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3 、评审标准 3.1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2 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推荐。

 3.3 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

  22 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4 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进行复核。招标采购单位评审现场发现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以及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重新评审或者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3.5 除财政部规定的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在现场评审活动结束后以任何方式和理由组织原评审委员会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违规重新评审的,重新评审结果无效,并承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 四、综合评分表

 本项目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 100 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 2 位。供应商综合得分为评委会各成员评审后得分之和的平均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20% 20 分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方案45% 方案总体评价15% 15 分 对项目及背景理解和认识深刻,设计深度符合要求。优秀得 15 分;良好得 10分;一般得 6 分;差不得分。

 未提供方案(图纸)则不得分

  总平面布置 20% 20 分 总平面布局符合规范要求,功能设置合理。优秀得 20 分;良好得 15 分;一般得 10 分;差不得分。(提供方案(图纸))

 进度安排 5%

 5 分 工期安排合理,工作组织流程清晰,便于把握和协调。安排合理且在要求期限内得 5 分;安排较合理且在要求期限内得 3 分;安排一般且在要求期限内得 1分;未在要求期限内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5%

 5 分 质量保证措施完备,优质服务承诺到位的得 5 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优质服务承诺基本到位的得 3 分;无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的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和配备专项目负责人情况 8% 8 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上述一项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得

  24

 3

  业技术人员情况 13% 2.5 分;同时具有上述两项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的得 5 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上述一项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得 4 分;同时具有上述两项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的得 8 分.(不重复计分)

 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5% 5 分 1.项目配备的建筑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每项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

 2.项目配备的结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的每项得0.5 分,最多得 1 分。

 3.项目配备的给排水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给排水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每项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

 4.项目配备的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电气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的每项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

 5.项目配备的暖通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暖通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每项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

 4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5% 5 分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5 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25 5 企业综合业绩15% 获奖情况 5% 5 分 投标人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优秀建筑设计奖项得5 分,省级得 3 分,市级得 2 分。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业绩情况 10% 10 分 投标人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 4000 平方米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得 4 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 3 分,最多得 10 分。

 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6 投标文件规范性要求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的,得 2 分;每有一项偏差的扣 0.5,扣完为止。

 五、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财政部关于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26

 第 五章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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