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社区)
来源:普通话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电
梯
广
告
合
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重庆四域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 电梯轿厢设置广告媒体,刊发广告 (不含电视媒体)一事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安装地点
甲方同意将 共 部住宅电梯轿门(内外)共 个广告位给乙方设置平面广告媒体,刊发广告。
第二条
设置方式
平面广告媒体为电梯门贴,尺寸 90CM×210CM(最大尺寸)。采用粘贴或敷膜方式贴于轿厢门内外。
第三条
设置内容
1、社会公益广告(包括社区文化建设、公民道德规范、居民家庭防火或防盗知识、居民家庭医疗保健知识及物业公益宣传等); 2、商业类生活资讯(指含商业性的生活服务广告及便民信息),广告内容与信息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
第四条
合同期限
磨合期:壹个月。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管理费用
每部电梯 元/年,共 部,合计 元/年。(大写:
元整)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前期安装磨合期主要为甲方刊发精神文明建设及防火、防盗等方面公益性广告,以提高物业公司品牌,让业主适应此模式的宣传。制作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租赁费用从 年 月 日起计租。
2、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的管理费。
3、付款方式:半年付款,每半年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需提前 天向甲方支付 管理费。
4、乙方以现金或转帐支票的形式支付管理费用,甲方向乙方开具正规(税务认可的) 发票票据。甲方帐户信息:开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第七条
双方权责
1、甲方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本合同所约定的电梯门广告位由乙方独家经营,不得将电梯广告位租赁给第三方。
(2)有义务维护乙方在电梯门设置的看板正常刊出而不受人为的破坏,如发现有损坏, 应及时通知乙方。
(3)有义务协助乙方刊发或撤换画面工作。
(4)订立本合同时,甲方应保证享有管理权。
(5)合同到期前, 甲方如有变动不再续约,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在合同期满后 15 天拆除广告位的时间。
2、乙方责任:
(1)负责看板刊发的广告内容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和甲方的审核。
(2)负责看板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发布,对破损的广告应在甲方通知后的 3 天内恢复。
(3)合同期满,双方未再续签时,负责恢复电梯的原貌(清洁干净电梯门)。
(4)在发布广告过程中,不损坏电梯的结构及内部装饰。
(5)按时支付管理费。
(6)乙方工作人员需服从甲方的管理制度和相关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电梯在正常运行使用的情况下,计收乙方的管理费;如甲方电梯在不能正常使用期间(指连续 15 天以上不能使用),甲方不得计收乙方未使用期间的管理费或在下期乙方交付的管理费中减扣。
2、乙方如未能按时交付管理费,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限期 10 天内交付。如在甲方通知的 限期内,乙方仍未交付管理费,甲方可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需按
本条第 5 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如有新建、新增电梯及有广告利用价值的附属设备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4、在协议未到期时,任何一方在无违规的条件下如须解除协议,须向另一方说明原因,征得对方的完全同意(文函答复、加盖公章)。一方未完全同意,另一方随意解除协议属违约 行为。
5、本合作期限届满前 1 个月,甲乙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享有优先续约权。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而无法履行协议时,双方按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附件解决,补充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无法取得共识和谅解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甲
方
(
盖
章
):
乙
方
(
盖
章
):
重
庆
四
域
广
告
有
限公司
甲
方
代
表
签
字
:
乙
方
代
表
签
字
:
电
话
:
电
话
:
13983040631 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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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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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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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约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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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约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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