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采集设备购买(江政采询〔2020〕033-1号)询价采购公告17747

来源:普通话 发布时间:2020-09-30 点击:

 投标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缴纳保证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为此,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等无法书面通知到报名成功的供应 商 。

 澄 清 或 者 修 改 等 内 容 将 会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江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jyggzy.my.gov.cn)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之前注意查看相关网站,或登录系统查阅项目专区查阅是否有更正公告,以免错漏重要信息,若供应商没有及时查阅、领取、下载相关内容,后果自负。

 (注:不接收在线提问和网上答疑)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政

 府

 采

 购

 询

 价

 文件

  项目编号:

  5107812019000430

 项目名称:“信息采集设备购买(江政采询〔2019〕033-1 号) ”

 中国. . 四川(江油)

 江油市人民政府 采购中心

 江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共同编制

 2019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4 第二章

 询价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产品的资格性响应文件„„„„„„„„„„23

 第四章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28 第五章

 报价一览表 „„„„„„„„„„„„„„„„„„„„„49

 第六章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 „„50 第七章

 询价程序、方法和标准„„„„„„„„„„„„„„„„55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0

  第一章

 询价邀请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 江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人)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所采购货物规格、标准统一且现货货源充足 , 拟对信息采集设备购买(江政采询〔2019〕033-1 号) 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5107812019000430

  。

 2.采购项目名称:

 信息采集设备购买(江政采询〔2019〕033-1 号)。

 3. 评定方式: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预算内资金 5 9.805 万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从 从 9 2019 年 年 2 12 月 月 3 13 日 日 0 9:00 起至 9 2019 年 年 2 12 月 月 6 16 日 日 17:00(北京时间)在江油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yggzy.my.gov.cn)报名、下载。询价文件工本费网上支付金额为 0 元(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询价文件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注:供应商首先需在农业银行开通企业网银账户,按要求在江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开通网上招投标交易服务(详见:江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jyggzy.my.gov.cn“会员注册”及“网上投标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和网上购买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0816-3320017)然后登录江油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jyggzy.my.gov.cn),按照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 9 年 年 2 12 月 月 8 18 日

 1 14 4 时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其他方式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及询价地点: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中心 4 楼)。

 九、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江油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yggzy.my.gov.cn)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816-3649939 联系地址:江油市李白大道中段 206 号建设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816-3320019 联系地址: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中心 4 楼 邮

 编:621700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5 9.805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

 9.805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询价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4.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外的,但是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最终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 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7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8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9 现场演示 无 10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询价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11 构成询价文件的 其他文件 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 投标有效期 报价后90天。

 13 询价保证金缴纳 金额:

 玖佰)

 元整(拒收现金)。

 交款方式及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询价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 9 年12 月16 日 17 时 之前登录江油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jyggzy.my.gov.cn)并按系统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所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以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电子招标系统打印出的投标记录表为准。(为确保询价保证金在询价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供应商特别是采用非农行账户付款方式的应预留足够的资金到账时间)。

 收款单位: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油支行

 银行账号:22248101040012161 14 询价保证金 的退还 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5 履约保证金 成交总金额的 5 %。

 收款单位:采购人。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合 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

 16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16-3320019 17 合同分包 否

 18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税先生

  联系电话:0816-3360893

  19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凭单位介绍信到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4 楼项目服务股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16-3360893

 20 采购文件的解释 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询价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等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询价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21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根据采购人与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进行询问和质疑的,由采购人处理;对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进行询问和质疑的,由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处理。

 采购人授权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对供应商就采购过程(询价保证金、投标文件接收、开标、评标、回避)、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进行依法处理,采购人配合。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江油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6-3250173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江油市财政局备案。

 24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文件 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因网上报名的保密性,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的内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江油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yggzy.my.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发布的更正公告视为书面通知)。请所有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之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或登录交易系统查阅项目专区查阅是否有更正公告,以免错漏重要信息,若供应商没有及时查阅、领取、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5 是否重新招标 若报名及缴纳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将重新招标。因网上报名的保密性,无法电话或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和询价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查看江油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yggzy.my.gov.cn)政府采购版块“开标前状态”栏看是否达到开标条件或登录交易系统查阅项目专区里的“重新招标项目(购买询价少于三家)、重新询价项目(缴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纳保证金少于三家)”。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江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3.

 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江油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yggzy.my.gov.cn)报名获取了询价文件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询价保证金。

 4. 询价费用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5.5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询价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询价,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询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参加询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四条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四条第 6 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参加询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加询价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询价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询价的一切事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规定。

 7. 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文件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联合体询价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撤回响应文件而造成终止采购活动的 (二)在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三)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四)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七)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八)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 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 知识产权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文件

 10 .询价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 .1 询价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文件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公告、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江油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书面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发布的更正公告视为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修改或者有关补充通知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1.2 询价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

 行处理。

 12 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书面通知;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

 12.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

 “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性响应文件”应按“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产品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要求编写。

 “供应商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报价函 2、技术部分 (1)投标产品技术响应表; (2)技术、服务实施方案、措施。

 3、售后部分 4、商务部分 (1)商务应答表;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4)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5)供应商诚信证明材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7)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 响应文件的语言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

 除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 货币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文件约定为准。

  17. 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第三章“供应商、投标产品及服务资格性响应文件”和第四章“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编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编写相关内容。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 叁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 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和供应商名称。

 18.2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 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已经修改完善可以接收,否者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 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成功缴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不能递交响应文件。

 20.3 本次采购不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4 20.4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另准备一份授 权 委托 书 (盖鲜章)和一份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提供授 权 委托 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复印件 )(盖鲜章)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需密封)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撤回造成采购活动终止除外),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凭公司介绍信到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项目服务股领取成交通知书,未按要求领取者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4. 签订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询价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24.2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询价文件的规定要求,不得超出响应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24.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 24.4 签订好合同后,起 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5 个工作日内向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递交一份合同原件。

 25. 合同分包

 25.1 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响应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的不得分包。

 25.2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或服务内容及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结果一致,且符合主合同约定内容。

 25.3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5.4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5.5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相关规定。

 26. 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

 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8. 履约保证金

 28.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询价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8.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缴纳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给予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的; (3)成交供应商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

 29.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 合同备案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江油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包括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1. 履行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 验收

 32.1 根据采购人与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本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32.2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未成交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其他未成交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报告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2.3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表》(在江油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yggzy.my.gov.cn)上下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表》由采购人存档,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不再保存。

 33. 资金支付

 采购人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表》确认合格后,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政府采购价款。

 八、询价纪律要求

 34.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3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3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4.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34.4 向招标采购单位、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4.5 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询价; 34.6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 1-6 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35. 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5.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5.3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5.4 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35.5 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5.6 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5.7 在询价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询价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5.8 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35.9 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35.10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35.11 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35.12 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35.13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35.14 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35.1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5.1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规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但是,采购文件未载明对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方法的,评审时不得进行报价加成和扣分处理。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成交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理。

 36. 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 1、供应商询问、质疑对象 根据采购人与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进行询问和质疑的,由采购人处理;对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进行询问和质疑的,由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处理。

 37.2 采购人授权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对供应商就采购过程(询价保证金、投标文件接收、开标、评标、回避)、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进行依法处理,采购人配合。其他事宜的询问、质疑应当依法向采购人提出。

 37.3 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37.4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37.5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质

 疑

 书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供应商)认为_______(质疑项目及编号,第几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我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质疑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料

 (1)通过电子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1 份(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需提供); (2)质疑书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3)授权委托书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7)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产品的资格性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满足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持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2); 2、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如属于新成立的公司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或非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可提供自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原件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由投标人自行对本单位 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3)。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内任意时段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时段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存在困难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格式见附件4)。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5)。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7)

 7、已按规定缴纳询价保证金 缴纳询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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