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起草说明

来源:普通话 发布时间:2020-09-27 点击: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按照我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工作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积极推进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办法起草背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把实行联合验收作为重要改革举措,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定管理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强联合验收顶层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联合验收工作,强化政府部门内部协同联动,推动政府职能从重审批向强监管、优服务转变,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

 (二)持续改革优化首都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推动我国营商环境世行排名大幅提升。但是,对标国际先进理念和最佳实践,我市在建筑许可指标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迫切需要加快补齐短板。制定管理办法,以落实《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

  - 2 - 境条例》为引领,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首善标准,通过构建全流程覆盖、全过程管理、全方位服务的联合验收体系,切实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新的更大突破,发挥首都示范引领作用。

 (三)大力推进联合验收制度改革创新 2018年,我市作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率先建立联合验收制度并推动先试先行。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实践,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制定管理办法,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联合验收专项督查发现的改革推进力度不强、验收事项深度融合不够、验收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层面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办法主要内容

 (一)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验收模式。风险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先进管理理念。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分类验收模式,是进一步对标世行评价标准,提高验收靶向性和精准度的改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联合验收按照项目质量风险等级分类实施,对于简易低风险项目,最大程度减少干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对于一般风险项目,完善验收工作机制,提高验收效率;对于较大风险项目,针对性地加强全过程指导和服务,提高验收质量;对于高风险项目,独立实施各项专项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构建“多验合一”的高效验收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将当前多个政府部门独立实施的专项验收,转变为一个部门牵头组织、多部门协同联动、多验收事项高度融合的实质性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将联合验收工作向前延伸到规划许可办理阶段,向后扩展到交付使用阶段,推动联合验收改革措施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联合验收机制,在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合并同一部门实施或者同一阶段实施的多个验收事项,全面整合工程竣工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优化规划验收、城建档案验收、交通基础设施验收,整合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取消配套节水设施验收,并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主管部门集中实施现场验收,催生政府各部门间化学反应,大幅度压缩验收时限,提高验收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精简优化联合验收程序。针对当前验收涉及部门多、环节多、要求多、时间长等问题,通过流程再造,最大程度精简申请材料、优化业务流程、压缩验收时限。管理办法规定联合验收建立全市统一的多验合一平台,并通过与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多审合一平台等多系统串联,推动信息共享流转,推动从规划许可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各事项、各环节的无缝衔接,实现一张表单申请、综合告知承诺、集中现场验收、限时出具结论,不断提升联合验收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 4 - (四)提供更加优质的市政公用服务。提供优质的市政公用服务,是解决长期困扰建设单位市政接入难题的有效途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市政服务企业在联合验收工作中的服务定位,完成由验收实施主体向验收服务角色转变,并把服务理念贯穿到联合验收全过程,着力提高市政公用服务效率和水平。管理办法将市政公用服务介入时间节点由竣工后提前到规划许可办理阶段,并要求市政服务企业在工程施工阶段主动提供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工程竣工后直接完成市政公用设施连通,为工程项目及时达到投用条件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五)全面推行“事前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坚持放管结合,简化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管理格局。管理办法规定联合验收实行综合告知承诺制,在建设单位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时,将各主管部门涉及项目建设具体要求、验收流程、验收标准等告知事项和需建设单位承诺事项,汇总形成综合告知承诺书提前一次性告知。在建设过程中,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过程检查制度,根据风险等级大小分类加强差别化监管。验收完成后,重点对建设单位承诺事项进行抽查,发现存在未兑现承诺事项等失信行为的,实施联合失信惩戒。

 三、制定过程

 (一)前期调研。我委组织开展工程竣工验收、规划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档案验收等16项专项验收的专题调研工作,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放调查问卷300余份,形成16份专项调研报告

 (二)起草初稿。成立以主管委领导为组长的起草工作专班,抽调委质量处、消防验收处、监督总站 20 名同志参与起草工作。建立工作周例会制度,由主管委领导主持召开专题研讨工作会 20 余次,专题研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我委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议 10 余次,沟通协调其他委办局验收改革措施。经过近一年的深入调查研究,反复沟通协调,形成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初稿。

 (三)广泛征求意见。我委就管理办法初稿,三次正式发函征求规划自然资源、人防、市场监督管理、水务、档案、交通、城市管理、通信等主管部门,各区住建委,以及相关市政企业意见,共收集意见和建议300余条,相关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后已充分采纳。

推荐访问:北京市 起草 基础设施
上一篇: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真题及答案
下一篇: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