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来源:普通话 发布时间:2020-08-21 点击:

  学校疫情防控2篇 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复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切实做好相关“调停缓撤”项目、民生项目、生态环保项目、产业项目的开工复工。

  二、开复工主要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单位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调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 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作业人员较多的项目需成立防疫专班,专人专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报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备案。

  2.员工排查到位。把好项目作业人员入口关,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并与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共享,特别要重点排查涉鄂(湖北)涉汉(武汉)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如果有重点防控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如没有条件设置的,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接收重点防控地区的返潭务工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确保项目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身体状态良好。

  3.物资保障到位。项目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工作。项目单位防疫物资包括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水剂、应急药品、应急车辆等,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

  4.阻断隔离到位。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定期进行消毒杀菌。项目作业区域必须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项目作业区域只设置一个出入口,24小时设岗,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一测二查三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项目作业人员在项目建设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同时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5.内部管理到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作业现场必须摆放、张贴安全和防疫宣传展板。项目单位应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每天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项目施工区域、厂房、住宿区及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的疫情防控,做好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作业人员不得集中用餐、不得聚餐,应采取分散用餐、错时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就餐。项目单位对住宿区应每天做好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尽量分开、单独住宿。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作业场所及生活区域必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三、开复工手续办理

  1.自查。项目业主单位对照疫情防控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开工复工前的全面检查。

  2.备案。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实行备案管理。由项目业主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条件向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开复工。项目备案后,即可开复工。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的组织领导,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指挥,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条件不达标不开工复工,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要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确保监督管理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开复工前,项目单位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发放安全和疫情防控手册,进行严格科学的疫情教育宣传。各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强化协调联动。各项目业主单位与所在地方一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服从大局,克服困难,众志成城,齐抓共管,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复工。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肆虐,为进一步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贯彻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我公司根据xx省委及《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1~11号)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办公室及监理工地复工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疫情防控规定:

  (一)公司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小组,以保证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和落实。疫情防控小组组长:冯自加;副组长:张全红、刘胜利;各部门负责人及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疫情防控监督员。

  (二)公司及时发布通知,提醒疫情防范和预防措施;一旦出现相关疫情紧急消息,及时告知公司全体员工。

  (三)复工后建立日常员工信息反馈制度,每天派人定时统计所有员工出行情况与健康状况。若有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以及有疫情潜在风险人员的要第一时间及时报办公室。

  (四)提高返郑和返工途中的防护等级,全程必须佩带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和交谈。凡是返郑或返工人员均要求通过市政府发布的健康信息系统提前申报,根据地方规定如实填写《人员健康信息表》。

  (五)办公室应配备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体温计,工作期间每天早中晚三次测量公司出入人员的体温,公共用品及公共场所接触物品或部位,定期清洗和消毒,办公电脑尽量不交叉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六)疫情期间,会议制度暂时取消,需要传达的文件精神首选微信或QQ通知,需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可通过微信群的方式召开视频会议。

  (七)提醒全部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外出必须戴口罩、接触外物必须勤洗手等。

  二、复工计划

  (一)按照《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规定,我公司安排如下:春节假期延期到2020年02月09日24时,公司办公室初步拟定2020年02月10日正式上班,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各个监理部复工时间按照项目所在地市或区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办公室的规定,由监理部现场负责人根据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决定复工时间。

  (三)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相应数量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

  (四)落实到岗人员管控要求。做好员工排查统计工作,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或者与确诊病例有接触的居家(宿舍)隔离14天,其他地市返郑复工的居家(宿舍)隔离7天。实施错峰返岗方式,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群体活动。

  (五)执行办公场所防疫措施。办公室和宿舍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如空调、楼梯间、厕所等)和公共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如打印机、复印机、胶装机等);员工宿舍暂停集体做饭,且不得集中就餐,并按规定做好防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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