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PBL与案例式教学在保险学教学中应用

来源:招警 发布时间:2020-09-22 点击:

  浅谈PBL与案例式教学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应用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保险市场不断扩大,保险业对保险人才的需求量持续增加,以创新保险教学模式为手段,加大保险教学改革,对培养更多的优秀保险人才意义重大。文章阐述了在保险教学中应用PBL与案例教学法的重要意义,分析了保险教学现状及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了如何在保险教学中应用PBL与案例教学法的对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案例式保险教学创新

  自1979年我国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知识得到广泛普及,保险业得到快速发展,社会各类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速经济转型升级,现代金融服务业、保险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因此急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金融、保险从业人员。扩大和加快各类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已经成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保险职业教育机构的重要使命之一。由于保险业务专业特征明显、实践性强,既需要有良好的数学知识储备,更需要有较强的保险专业实践,这就对保险教学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法(ProblemBasedLearning,以下简称PBL)和案例式教学,可以弥补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的不足。因此,在保险教学中大力推广应用PBL和案例式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在保险教学中应用PBL与案例教学法的重要意义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保险市场不断扩大,社会对保险人才的需求量持续攀升,对保险教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保险教学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必须认真对待。

  1.保险专业规模过大。近十几年来,由于保险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对保险人才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各类高等院校、高职高专等教学机构纷纷设立保险专业。有的采取联合办学,有的直接引进人才启动新的教学机构。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专业规模得到空前发展。短时间内迅猛发展,导致了目前师资力量的不足,保险教学的质量和水平不高的现状。

  2.保险专业教学力量薄弱。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保险教育发展更为迟缓,导致保险专业教学力量薄弱,缺少专家型、实战型保险教育工作者,特别是缺乏持有北美精算师之类证书的高端教育工作者。多数从事教学工作的保险专业教师属于“学院派”,大多是学校毕业后留校任教,从事教学工作,缺乏保险从业的实践经验,导致教学“空对空”,使专业教学与保险业务实际距离较大,致使教学的实效性大打折扣。

  3.保险教育“知行”倒挂严重。目前保险教学的组织与实施,仍旧停留在知识讲授阶段。这种注重知识传授的模式,弱化了学生间的差异,以知识的掌握为准绳,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保险专业作为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学生既要掌握从事保险业务必备的理论知识,同时,还要具备熟练的保险实务能力。传统的保险教学模式,很容易导致知识与业务的偏差,所学知识与保险市场需求相脱节,难以保证毕业生能顺利适应未来保险执业的需要。

  三、在保险教学中应用PBL与案例教学法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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