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合同_户外广告合同样本
来源:招警 发布时间:2020-03-26 点击:
户外广告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制作户外广告一事,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有关法律和条例达成协议如下: 一、 广告制作内容: 二、 画面使用一年。自2017年11月
日至2018年11月
日 三、 安装地点:区社区广告 四、 合同金额:费用为60000元(含税人民币陆万元整)。 包含广告画面设计制作安装费、税费等。 五、 付款方式及时间: 合同签订当日起,乙方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制作安装甲方形象画面,安装完毕,通知甲方验收(或提供有效的形象照片供甲方验收),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60000元(人民币陆万元整);乙方画面安装完毕,通知甲方验收,三日内验收,否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甲方付款需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普通增值税发票的前提下办理,若乙方不能按时将发票交给甲方,则甲方有权扣付相应款项。
乙方开户行及账号、税号:开户名称:,税号:
六、 甲方责任和权利: 1. 按期如数支付乙方广告制作安装费用。 2. 负责按时对广告牌进行验收。 3. 甲方有权更换画面,乙方需按要求设计制作更换画面,更换广告画面甲方需自行承担更换画面的费用,按80元/块计算(包含制作、拆装等所有费用)。 七、 乙方责任和权利: 1. 此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制作安装完毕,广告内容须经甲方认可。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的画面,出现失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所有费用乙方承担。 2. 如果广告牌破损,乙方负责7日内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 安全责任:合同期内,因乙方制作质量或缺乏维护所导致广告画面脱落等情况,乙方免费无条件安装上,恢复好。 2. 双方签约后,双方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 3. 双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义务的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未明确违约计算方法或者数额的一律计算为合同总价的20%。 九、不可抗力:指因国家政策、政府行为、城市改造、自然灾害(如地震)或甲方计划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执行本合同时,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按日退还给甲方费用。 十、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广告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达不到甲方目的或无法履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数量增加或减少,以实际最终发生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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