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区高原 [云南藏区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税收问题研究]

来源:招警 发布时间:2020-03-19 点击:

        云南藏区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税收问题研究

           ——以**藏族自治州为例

    

  1、云南省提出发展高原特色农业

 长期以来,农业在中国的基础产业地位一直没有动摇,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农业发展也呈现出崭新的局面,农业现代化的程度不断提高。正是在这样一个农业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期,云南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结合云南优越独特的自然气候条件,于2012年在全省高原特色农业推进大会上首次提出了着力打造云南高原特色农业优势产业的战略方针,要充分利用云南地理优势独特、气候优势突出、物种优势明显、开发优势巨大等条件,打造在全国乃至世界上都具有优势、有竞争力的绿色农业战略品牌,增强农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云南高原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从国内外的研究资料来看,云南立体式高原自然气候条件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独特性和不可比性,**藏族自治州作为云南省境内平均海拔最高、绝对高差最大的地州,独特的区位优势蕴藏着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巨大潜力。

 2、关于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的一般理论研究

 (1)农业和农业现代化基本概念研究

 1.农业的概念:《现代农业经济学》一书中对农业的概念有较为完整的界定:

 农业就内涵来讲,是指人类利用自然环境,依靠生物机能,通过劳动,协调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强化或控制生物的生命活动过程,以取得所需要的农产品并为人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的社会生产部门。外延一般来说,农业部门是指那些与动植物生命活动直接相关的生产部门,包括植物栽培(种植业和林业)与动物饲养(畜牧业和渔业)。由于种植业是最基本的物质生产部门,通常狭义的农业专指种植业。但是随着经济现代化的发展,农业同与之有关的工商业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加强,为了便于管理,有的国家把为农业提供生产资料的“农业前部门”,以及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活动的“农业后部门”也归并为农业部门。

 2.农业现代化的概念。农业现代化是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装备农业,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文化、科技素质,把落后的传统农业逐步改造成为具有高度生产力水平和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的过程。包括了农业生产手段的现代化、生产技术的现代化、劳动者的现代化以及组织管理的现代化。孔祥智(2001)认为,农业现代化是一个世界性的大趋势,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就是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安晓宁认为农业现代化即指发达的现代农业或现代农业的更高层次。从宏观上来讲,农业现代化就是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力与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关系的总和。

 3.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概念。笔者认为,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概念就是紧紧结合高原洁净的生态环境,在高海拔地区特殊的自然条件下,实现高原特有的农牧业从自给型、生存型、初级型的传统农牧业向市场化、商业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转变;农牧业由“增产”向“增效”转变,由“分离”向“整合”转变,由“生产”向“生态”转变。通过利用高原地区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优势,发展生产绿色生态食品,打造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高原特色农业是对农业现代化理论的全新丰富和发展。

 (二)农业现代化税收政策一般理论研究

 1.有关农业现代化税收政策一般原则的研究:金哲(2005)认为构建农业现代化税收政策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多予”就是要尽量多地给予农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现对农业和农民的优惠;“少取”是指“取之有度,取之公平”,避免农民承受过重的绝对税收负担;“放活”就是要做到正常税收水平下不影响农业生产者对经营品种和生产方式的选择,较充分的让市场发挥作用。

 2.有关农业现代化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李文(2002)认为税收优惠对农业倾斜,其范围并非仅仅指农业自身的种植业、养殖业等,还应包括农业生产资料。尤其是技术较先进且节约能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资料的生产行业;涉农龙头企业尤其是从事农产品深加工并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涉农龙头企业

 ;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社会化农业服务企业等,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使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处于一个良好的氛围中。

 三、云南藏区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必要性—以**藏族自治州为例

 **藏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川、藏三省区交界处,总面积约23870平方公里,辖**、**、**和****经济开发区三县一区,全州共有29 个乡(镇)、184个行政村。境内地形呈纵深切割之势,高低悬殊大,地形相对高差达5237米,平均海拔3380米。海拔在3000米以上的地域占自治州总面积的53%,较小范围内的巨大高差使得境内出现了垂直气候和立体生态环境特征。据2010年全州人口统计,全州户籍人口36.0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0.27 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83.87%。以藏族为主体的 25种民族世代杂居于此,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多宗教并存,是全国十个藏区中生态特征及民族文化多样性最丰富的自治州。虽然**自然条件异禀,近几年在高原特色农产品产量、品质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与省内较为发达的州市相比较,**州农业发展水平总体仍处于生产方式较为落后、技术含量不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层次低、聚集效应和

 经济效益总体不高的境地。云南已经吹响了加快发展全省高原特色农业的号角,在新的发展机遇面前,**州的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亟待摆脱对传统农业路径的依赖,在发展转变过程中实现产业升级,用现代物质条件打造高原特色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高原特色农业,用健全的农业产业体系全面提升高原特色农业。

 四、云南藏区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可行性—以**藏族自治州为例

 (一)**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可依托的资源优势

 **藏族自治州拥有集雪山、冰川、峡谷、草原、大江、湖泊为一体的立体地理环境和独特的多样性气候条件,孕育了丰富的自然资源,是我国弥足珍贵的物种基因库,是世界上地质地貌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景观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

 1.动物资源。**境内已知的哺乳动物有97种,常见两栖类 5种,爬行类18种,鸟类170种,鱼类75种,其中属国家级重点珍稀濒危保护动物有57种。依托多样的动物资源,**在发展传统畜牧业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家畜品种多而且独特,拥有牦牛、犏牛、中甸马、藏香猪、藏獒等多种地方牲畜品种,还有尼西鸡、东旺鸡、**鸡等多种家禽品种,以及高原湖泊短须裂腹鱼、中甸重唇鱼、麦穗鱼、泥鳅等独特的地方鱼类品种。

 2.植物资源。**藏族自治州境内高等植物达5000余种,主要有乔木类322种;药用植物867种,尤以冬虫夏草、贝母、黄连、天麻、雪山一枝蒿、茯苓、秦艽、重楼最为有名;野生维生素植物248种;香料植物150种;油料植物150种,其中适合农业家种的有核桃、漆树、蓖麻、油菜等11种;观赏植物1578种;野生食用菌136种,占全国食用菌种类的1/5。目前,全州粮食播种面积达46830公顷,粮食产量达146701吨。

 3.森林资源。按照森林资源的作用不同,**藏族自治州的森林资源可划分为防护林、自然保护区林、经济林、用材林四种类型,其中:全州防护林面积为342210公顷;4个自然保护区内木材蓄积量达2109.9万立方米;用材林面积为47.5万公顷,木材蓄积量达10616万立方米。

 4.草场资源。**州草场资源丰富,可分为高寒草甸、灌丛草甸、林间草甸、疏林草场、沼泽草场、山地灌木草丛草场6种类型。

 项目

 草场类别 面积(万亩) 面积占比

 (%) 年产鲜草量

 (千克/亩)       特点

 高寒草甸草场 362.28 39.64 299.01 牧草质量好,营养价值高

 灌丛草甸草场 127.66 13.97 158 单位面积产量低

 林间草甸草场 117.93 12.91 373 布局分散,利用时间短

 疏林草地草场 55.61 6.1 167.8 草量分散

 沼泽草场 9.93 1.08 679.2 覆盖率高、叶层高、产量高

 山地灌木草丛草场 240.43 26.3 358.6 平均覆盖度为83%

 5.其他资源。**是“三江并流”水资源最富集的地方,全州水资源总量为119.7亿立方米,可利用量达95.7亿立方米;**还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拥有铜、钨、钼等金属矿产17种,非金属矿产20种,矿床和矿点达323处,2013年全州矿业总产值达66982万元;除此之外,**还拥有丰富的自然及人文景观旅游资源。

 (二)**高原特色农业优势产业的发展现状

 根据云南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以及全省高原特色农业推进大会上明确提出的发展高原特色农业6大内容,即努力夯实高原粮仓;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作物;积极发展山地牧业;加快发展淡水渔业;全力推进高效林业;着力打造开放农业的目标要求。**州委州政府紧密结合全省战略部署,在统筹研究**高原藏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立足**农业发展的比较优势,着力发展打造**高原特色生态农业产业,

 全力促进**州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一是着力打造高原特色农业优势产业带。针对**高原特色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州委州政府提出了“产业强州”、“生态立州”以及“一产抓特色”的总体发展要求,出台了《中共**州委 **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迪发〔2013〕4号)等文件,围绕抓基础重产业、保生态促民生、强措施保稳定的工作主线,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逐步探索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根据地理、气候条件,加快推进农业基地建设向适宜区集中,初步形成了高原坝区和山区以春青稞、马铃薯、春油菜、反季节蔬菜和牦牛、藏香猪、尼西鸡等为主的优势产业带;半山区以核桃、药材、花椒、干果、豆类和牛肉等为主的优势产业带;河谷地区以葡萄、冬青稞、烟叶、蚕桑、核桃、花椒、油橄榄和生猪、肉牛为主的优势产业带。二是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在大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采取的措施包括积极培育本土企业、大力引进知名企业、健全完善投融资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收及土地优惠政策等。积极引导、培育、发展、壮大本地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引导现有各类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到农村建原材料基地,帮助企业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主动担当起龙头企业的角色。按照“扶优、扶强、扶特、扶大”的原则,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经营水平高、经营效益好的国内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2013年,**州农业产业实现产值14.8亿元,生物产业实现总产值28.3亿元,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迅速。

 1.分产业发展状况

 1.1种植业发展状况。近年来,**州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和加快青稞、药材、葡萄、烟叶产业发展的意见,共建成青稞、葡萄、药材、核桃等特色农业产业基地140万亩。并围绕“一酒、两油、三品”建设,积极开发以**?藏秘、杰素单珍青稞啤酒厂和藏香醇为主的一批中高档葡萄酒、青稞酒品牌系列产品,以及以核桃油、高原菜籽油精深加工为主的康邦美味、舒达等食用油系列产品,努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化发展。以青稞加工产业为例,目前全州青稞产品加工企业年消耗青稞原料6000吨左右,实现加工产值3亿元,随着境内青稞资源公司杰素单珍青稞啤酒厂、****青稞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改扩建和扩大投产,青稞产业的发展将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州高原特色种植业发展情况表

 项目

 产业 种植情况 加工企业建设情况

  种植面积(万亩) 年产值(万元) 已有企业(家) 即将入驻企业(家)

 青稞产业 10.32 8300 4 0

 葡萄产业 1.8 5589 2 0

 核桃产业 75 3.6 2 0

 药材产业 6.78 20000 0 5

 蚕桑产业 1.587 2000 0 0

 烟叶产业 1.43 5000 0 0

 玛咖产业 2 12000 0 3

  

 1.2养殖业发展状况。**州依托丰富的森林及草场资源,以发展生态畜牧业为目标,积极推进特色养殖业发展。2013年,全州50头以上规模的牛养殖场有264个,2013年上半年,牛存栏数达28万头,出栏1.45万头,实现产值9000万元左右,其中:牦牛存栏7.27万头,出栏3582头,约实现产值2150万元。同时,**州抓住国家对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扶持的机遇,大力发展生猪(藏香猪)规模化养殖,全州规模在200头以上的生猪(藏香猪)养殖场达225个,2013年上半年生猪存栏数达46.95万头,出栏13.99万头,约实现产值2.5亿元,其中:藏香猪存栏数达 8万头,出栏5000头,由于藏香猪养殖业起步晚、发展慢,出栏率和商品率不高,养殖科学化水平

 还需进一步提升。此外,**州境内还有蜜蜂、藏系羊、尼西鸡、藏鸡等多种特色养殖种类,但组织化程度低,大多为散户养殖,目前尚未形成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

 1.3其他产业发展状况。2013年,**州境内从事野生菌类加工的企业有8家,从业人员642人,以松茸为主的野生菌加工达到300吨,实现总产值24239万元,利润总额达3662万元。同时,为确保藏区粮食安全,2013年全州还建设优质米基地4.5万亩、马铃薯基地8万亩、优质玉米基地26万亩,优质油菜基地3.5万亩,切实提高了全州粮食生产水平。

 五、**藏区高原特色农业当前税收状况

    从**州农业的发展情况和经济占比来看,**是一个

 典型的农业州,截至2013年,全州农业人口有30.27万人,

 占全州总人口的83.87%。减轻**农民负担,加大对农业的

 投入,让广大的农奴后代,高原藏区上的农牧民尽快脱贫致富,一直是党和政府关心、关注和支持**农业发展的基本政策,也是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为了让农牧民得到更多实惠,得到休养生息,在2003年实施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征**藏族自治州的农业税,同时一并取消农业特产税。通过改革,全州农民直接税收负担总额由改革前的3299.81万元减负为零。

 是否在农业税全面取消后,税收在调控农业发展方面就没有了实施的空间呢?按照对农业的一般理论解释: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按照这一解释,与农业直接相关的产前、产后环节仍存在税收负担;还有其他一系列税收政策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到农民的负担。税收在促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上仍有较大的空间。

 促进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和现阶段农业发展的重点。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心,近几年来逐步发展成为对“三农”带动最大,对农业税收贡献最大的支柱产业。特别是在**州把培育壮大生物创新产业列为“产业强州”一项重要内容后,充分利用**丰富的生物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广阔、地方特色鲜明、经济效益明显的生物产业。通过引进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加快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步伐,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规模化和产业化进程,重点实施绿色食品工程。扩大青稞干红、干白、青稞藏香醇等生态红、白酒饮品的生产规模;进一步搞好牦牛产品的深度加工开发,形成具有特色的牦牛系列食品;提高松茸等野生菌类、野生蔬菜深加工的能力和产品档次,积极拓宽国内外市场。通过加大力度扶持**酒业有限公司、**藏龙等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切实把**州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2013年

 ,**州生物产业实现总产值28.3亿元。

 (一)2013年特色农业现代化税收情况

 **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税收来源主要集中在几家龙头企业。以2013年为例:上缴税款万元以上的涉农企业共有9户,其中缴纳税款最多的是**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全年共上缴税款894万元,其中增值税582万元,消费税306万元,企业所得税6万元;**藏龙生物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缴增值税15万元;**县康美乳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缴增值税3万元;**经松林化有限公司上缴增值税37万元;**圣宝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上缴增值税30万元;****青稞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上缴增值税6万元;****舒达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缴增值税18万元;**县康邦美味绿色资源开发公司上缴增值税34万元;**县松维松香有限公司上缴增值税23万元。**州的农、林、牧、渔小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173户,这些小微企业都不同程度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每年上缴的利税大部分都只有几百元。

 (二)2013年贯彻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情况

 1.现行涉农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

 现行涉农税收政策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现选取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部分的主要内容,主要是国家为支持农业发展而制定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列举如下:(1)企业所得税:1国有农口企业

 、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渔业等初级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2生产销售农膜、化肥、农机、农药免征企业所得税;3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农牧业技术转让免征或减征所得税;4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皆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5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可享所得税优惠(2)增值税:1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初级农场品免征增值税;2对农产品简单加工免征增值税;3免征蔬菜及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2013年,**州国家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涉农税收优惠,增值税方面:农产品增值税销售额享受减免企业共有6户,减免销售额3826万元;农机、农膜、饲料、化肥、农药销售享受增值税销售额减免1户,减免销售额148万;销售种子、种苗享受增值税销售额减免9户,减免销售额3506万元。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税收减免优惠1户,减免企业所得收入额14.11万元;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涉农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3户,共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税款9509.6元。在办理出口退税方面,2013年**州国家税务局为**野生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圣宝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智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三家野生松茸出口公司以及**县康美乳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清水松茸、盐渍松茸出口退税,办理干奶渣出口退税共计260万元。

     通过以上税收数据可以看出,只有大力支持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对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突破传统农业仅仅或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产前、产中、产后紧密结合,不断拓宽高原特色农业的内涵,使产业链条更加完整,整体素质和比较效益不断提高,才能不断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产业化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应向着有利于优化高原特色农业经济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引领农业向着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效益化的方向发展。应有利于实现分散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拓展农产品市场,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就税收政策而言,应进一步挖掘税收政策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潜力,大幅提高加工水平和增值率,进一步集成和优化产业政策,增强税收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力度,优化农产品加工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效应,最终目的是实现更多利税。

      六、**藏区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 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自身存在的局限性

 近年来,在各项优惠政策扶持下,**州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交通不便、信息不畅、连片可用农地少等因素制约,农业产业“小而杂、散且弱”的情况依然突出,特别是农产品加工滞后、产业链短,长期处于“单产不高、价格不好、效益不佳”的情况,抑制了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壮大。

 1.生态环境立体性阻碍了农业规模化发展。**州境内山高谷深,突出的立体性气候特征使得人口居住分散,全州50户以上的自然村有219个,仅占自然村总数的11%,农业也相应的呈梯状分布,产业难以统一规划和规模化布局,且受地形地貌及交通条件限制,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水利和机械化程度低,加之生产与市场相距甚远,运输成本高,农牧业难以发挥聚合效应,产业难以实现规模化发展。

 2.传统观念阻碍了农产品专业化发展。**州境内多为山区,信息闭塞,农民“小而全”的小农经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对“公司+基地+农户”等农产品产业化、专业化生产模式缺乏认知,且“等、靠、要”思想严重,缺乏扩大经营规模的自主意识,农业生产多采用传统的“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适应市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低下,阻碍了农产品专业化发展道路。

 例如:**县洛吉乡绿生合作社采用“基地+农户”发展核桃种植产业,然而,农民对专业化发展认识不足和基地缺少辐射力,共同导致了洛吉乡核桃产业专业化生产发展道路崎岖波折。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农户对于专业化种植核桃仍持观望态度,在核桃树间继续种植玉米等传统农作物,影响了核桃树木正常生长,造成农业生产“重点不明、特色不特、优势难优”的现象;另一方面,该基地采取种养殖结合,以短(野猪养殖)养长(核桃种植)的发展模式,但基地建设不成熟、不稳定,缺少特色,专业化程度低,且基地与农户未从根本上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3.精深加工企业的缺乏阻碍了农业集约化发展。2013年,**州规模以上龙头企业仅有12家,而且缺乏跨地区、跨行业的大规模、档次高、精深加工的大企业和大集团,特色农业产业品牌市场认知度较低。目前,**州累计认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37个,原产地地理标志认证1个,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特色农产品竞争力的增强,但至今仍没有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特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品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缓慢,龙头企业“散、小、弱”,生产规模小,带动力不强,农业产业链条短,缺乏精深加工,导致全州农业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难以实现集约化发展。一方面,州内药材、青稞等种植业和牦牛、藏香猪等养殖业均停留在低端环节,农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高原优质、原生态的农畜产品资源优势难以转化为现实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就更加难以形成税源,呈现出大资源和小产业的强烈反差。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加工企业,未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农产品大多以原材料的形式输出,农业发展陷入“税源外流—地方财政困难—农业发展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弱—农业加工企业发展难—精深加工企业缺乏—税源外流”的恶性循环中。

 例如:**雁门茨中及阿东村以葡萄种植为主,但由于缺乏加工企业以及现有葡萄酒加工企业规模限制,当地农户基本选择“自发种植+小作坊酿酒”的生产模式,然而,小作坊生产的葡萄酒,大肠杆菌等细菌含量超标,且规模小又

 各自为阵,组织化程度低,难以形成产业集约化经营

 (二)税收扶持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农产品加工业作为连接农业与工业的桥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纽带,是需要重点支持发展的关键环节,但是就税收政策而言,在支持范围、力度、效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与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不协调的地方。     

  1.税收政策不统一,优惠面过窄,制约着农产品加工业水平的提升。一是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省级及以下认定的龙头企业没有此项优惠政策。**州境内全部农产品加工企业均无法达到国家认定标准,在税收政策上就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制约了已是**州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及更多小微企业的发展。二是税收优惠政策确定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过于狭窄,免征增值税的效果不明显。三是

 对农业投入物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没有优惠税率或还不够优惠,保护支持力度不够,制约着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

     2.缺乏关于农产品深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农产品加工增值率低。**州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品以鲜销为主,深加工率还不足10%。然而随着加工的持续深入,农产品的附加值才会越来越高。首先是现行税收政策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没有优惠政策,影响深加工的发展。从2008年1月1日起,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而对精深加工项目则没有相应的规定。其次是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没有激励从农产品的初加工向深加工转变的机制,割裂了农业产业链条的连续性,也相应提高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负。其三,现行税收政策只对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不予以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不利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使得农产品加工增值空间大为减小。其四,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税负较重,具体表现在农产品深加工和精加工企业,如核桃油产品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其作为原料购进的大部分农产品按13%税率计提进项税金,销售时却按17%计提销项税金,税率差达4%。在这种税制下,即使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增值也要交纳增值税。而只要企业加工增值,其增值税负就要高于其他工业品的17

 %的一般水平,且加工增值率越小,增值税税负就越大,税费负担重,制约了农产品深加工的产业化发展。

  3.农产品加工体系链条不紧,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未成体系。一是流转税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优惠政策制定不够细致,没有具体的优惠措施予以配套,优惠对象的覆盖面比较窄,缺乏对农业专业化生产、区域化生产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扩大农业生产基地、提升农业生产规模。

  二是惠农税收政策成效有限,农民生产积极性不够高。自2003年起,**州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所有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全部废除,2006年国家又进一步降低了农产品经

 销和加工的增值税税率,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

 的促进作用。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农民需要承担购买生产资

 料的税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作为最基础生产环节的积极性。

  4.现行涉农增值税制对农产品经营存在征管缺陷。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然后凭借收购发票自行抵扣进项税额。从价格角度来看,纳税人为了多抵扣进项税额,就可以高开发票上的收购单价;从数量角度来说,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了多抵扣进项税金,开票时增加数量,只要农产品的价格和数量没有订得太离谱,

 税务部门很难核查其真假,不利于农产品市场流通。  

 5.现行所得税制对农产品加工业投资的激励作用有待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的特殊属性和地位决定其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一般不高,资金来源窄,数量有限,而税收政策的助推作用没有发挥好也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是对个人来源于农业企业的投资分红收益,按现行政策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收益低、风险大的农业企业投资者而言,宁愿改变资金投向。(此方面主要涉及地税)二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收入、社会捐赠等是否给予免税没有明确规定,对社会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捐赠,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时遇到严格的政策限制。三是税收优惠形式单一,税收优惠手段主要是税收豁免和优惠税率,单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但不利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投资增长和技术进步。

    6.农业科技税收政策不协调,农产品加工产业后劲不足。农产品附加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其生产、加工、包装以及销售全过程的科技含量。在农产品的精深加工过程中,需要积聚更多的技术含量和以农产品贸易标准知识含量,使精深加工后的农产品能持续在市场销售中获取理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方面,**州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少,农业科研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只达到0.2%~0.5%。另一方面,农业科技供给中,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从财政科技支农的角度看,农产品加工业基本不存在特殊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企业提供职业技术培训、就业服务的中介组织、教育培训机构等也缺少税收激励。

  7.农产品加工业制度环境有待优化,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不强。一是环境税收制度不健全,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大部分都是先后出台的,没有一个统率农村税收问题的纲领性权威文件,并且不同税种之间协调性较差,从整体上也未形成合力,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影响了税收调节经济作用的发挥。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最终产品必须是安全、优质的消费品,相应为其配套的大面积基地必须实现标准化生产,大大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污染水源的产生,同时在收购、储藏、加工过程中,也要避免农产品损耗污染。**州农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仍然还停留在初级阶段。二是税收管理和服务意识不够强,优惠政策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地区的纳税环境不论在软件还是硬件方面与城市相比都普遍存在差距,**州境内地广人稀,山高谷深,部分农村地区税收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州国税部门还有极少数办税人员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意识不够强。部分初次到办税大厅来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的乡镇企业到了办税大厅以后不知所措,更不可能充分合理利用国家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国家出台的相关农产品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极个别企业和地方没有贯彻落实到位,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加重了企业税负。

 8.缺乏必要的农业生态税。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西方国家都针对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开征农业生态税。通过开征这种税,将农业生产者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成本内部化,从而引导农民减少化肥、农药等的使用,鼓励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生态农业。 20世纪90年代瑞典、奥地利和芬兰等西方国家开征化肥和农药税,其收入专用于对农业部门的环境投资。中国目前的生态税还处于空白,税收的绿色化程度不高,专门针对高原特色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设置的农业生态税更是无从谈起。普通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化肥、农药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等外部性成本不是由生产者承担,而是转嫁给了社会。农业生态税的缺失会使初级农产品生产者为增加产量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这与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的理念相违背,并最终制约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七、税收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对策建议

 涉农税收政策应本着“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在认真清理现行涉农优惠税收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税负,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税负的角度打开突破口,发展劳动密集型的高原特色农业,

 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最终促进**藏区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

 (一)优化调整支持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涉农企业做大做强。优先扶持上规模、竞争力强、效益好、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显著的龙头企业,搭建工业园区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平台,做大做优农业龙头企业,促进高原特色农业产供销、农工贸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形成,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程度。除继续对各涉农企业执行好现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将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进一步扩大至**州所有的农业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更好的促进农业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制度,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建立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第一,减免农户在购买生产资料时所负担的全部增值税。第二,减轻农业龙头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特别是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采取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建议3年内免征增值税,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别是特色农产品培育基地等,在产品深加工以及经营和销售上,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强化高原特色农业的集约化效应,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第三,从税制角度出发,取消农户销售初级农产品免税的规定,保证增值税流转链条的完整,参照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的起征点确定农户增值税起征点,销售额高于增值税起征点的农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并享有免税待遇的农户,在销售农产品时,仍由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开具收购凭证。这样一方面可以为农产品加工业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解决现行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增值税“高征低扣”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利用农产品收购凭证虚开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堵塞征收漏洞,防止税款流失

 。第四,完善涉农产品经营的增值税政策,促进高原特色农产品的流通。可以对现行农产品收购税收政策进行改革,取消农产品加工和经营企业收购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规定,有利于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从而促进农业生产者调整结构,增加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农产品加工和经营企业实行超税负返还或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加强对农产品收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杜绝虚假的农产品收购行为,防止一些农产品加工和经营企业长期无税的现象。

 3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促进高原特色农业科技发展水平,促进高原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税收政策调节和引导的作用,一是全额抵扣农业企业购买机械设备和无形资产的进项税额,鼓励农业企业使用新型现代化的机械设备和新技术新工艺。二是鼓励农业企业直接承担科研项目的研发,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取消目前对研发费用列支的一系列限制条件,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盈利的条件下,工业企业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含10%》,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对超过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当年和以后均不再抵扣。)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将其费用发生额的50%加成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三是对符合条件创新发展的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产业,如高端葡萄酒酿造、生物化工新产品等生物新产业,应积极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

  

 4优化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效应。1扩大税收调控空间,促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首先,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高原特色农业和农业示范区建设,科学化、生态化、产业化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把农业现代化发展与保护自然资源作为促进农业经济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其次,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产品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给予企业所得税减税甚至免税,促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调整。

 1.适时开征农业生态税

 目前,由于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生态税,使得税收对污染环境行为的调控力度有限,也未能形成稳定的专门治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财政资金来源。由于农业生态税的缺失,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调控更是显得苍白无力。因此,为增强税收的生态功能,应加快税收“绿色化”改革进程。适时对化肥和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开征农业生态税,并以化肥和农药等对农业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来设计差别化的税率。这样,那些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等的普通农产品会因承担相应税收而增加生产经营成本,而

 高原特色农业所倡导的绿色生态农产品不需要承担,或很少承担此类成本而相对降低经营成本。通过生态税种的介入会使高原特色绿色生态农产品相对更具有成本和市场价格竞争优势,最终达到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促进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发展的目的。

 5规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纳税服务和管理,为高原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经营创造条件,通过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负担。 一是转变观念,从以管为主向以服务为主转变,支持农业产业发展。二是加强对涉农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特别是对边远地区和中小型农业企业要及时地送达政策。三是减化办税程序,及时办理企业的免抵退税手续。四是加强政策调研,研究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而完善相关政策。

 6.着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及时公开并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使得税收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整理归类农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法宣传透明高效的原则,将出台于不同时期、不同经济背景下,散见于各种法规、文件和补充规定中的农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归集和分类,汇编成册,无偿提供给纳税人参阅。二是简化办税程序。在保证监控有力,税收不流失的情况下,允许特事特办,在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特殊时期,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减轻纳税人的办税成本。三是做到主动服务。建立重点企业走访制度,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通过经常性的税企联系,畅通税企沟通渠道,既方便为纳税人提供各种跟踪服务、动态服务,又便于及时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7.构建促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税收政策

 加快构建高原特色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体系,加强对农业信息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参加高原特色农业推广信息基础投资的企业实行减免企业所得税、投资设备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吸引更多信息化企业参与对高原特色农产品的宣传投资,对其提供信息服务的利润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加强对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为办理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信贷业务的各类金融机构提供更为宽松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信贷资金投向农业实体经济,加强高原特色农业合作组织的组织化、集约化、产业化建设,强化高原特色农业专业化生产加工基地的建设

 。

 总之,税收政策作为国家产业政策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使税收调控效应更加明显,应与全省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各项财政支持政策紧密结合,在不断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扶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税收支持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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