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电大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形考任务1-4(全)

来源:选调生 发布时间:2020-11-16 点击:

 形考任务一

 一、单项选择题 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关系系统是现代社会系统以劳动关系为基本关系所构成的包括劳动关系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因素。

 3、20 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庇谷在其(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建立了一种短期工资决定模型,讨论了劳资双方关于工资的集体谈判范围。

 4、世界劳工联合会成立于 1921 年,总部设在(比利时)。

 5、政府分为狭义的政府和广义的政府两类。其中,狭义的政府专指 十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即国家机构中执掌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能的(行政机构)。

 5、政府的基本理念包括经济理念、政治理念和(劳资关系理念)。

 二、名词解释 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劳动关系系统:

 是指现代社会系统中以劳动关系为基本关系所构成的包括劳动关系的内部构成和外部环境因素交流互动的有机整合体。

 3、劳动者:在主要研究雇 佣关系中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劳动关系学里,劳动者即是劳动关系主体其中之一,该定义体现和反应了现代产业中的劳动关系特征。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指在现代产业社会中受雇于他人,以劳动工资收入为基本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工作者。

 4、工会: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现在一般指,市场经济条件下,雇员为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而在特点工作场所自主设立的组织。

 5、雇主:关于雇主的定义,同样我们也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来界定。在劳动关系中,雇主是相对于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者的称谓。即在现代产业关系中,雇主是指在具体劳动关系中与劳动者相对应的另一方,代表资方负责管理和处理劳工事务的法人和自然人。我国劳动法对于劳动力使用者并没有用雇主这一称谓,而是使用了"用人单位"这一概念。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这个提法,反应了我国的劳动关系尚处在转变过程中的现实状况。

 6、雇主组织:雇主组织(Employer Organization)是指由雇主(用人单位)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团体组织。

 7、政府:

 政府分为广义的政府和狭义的政府两类:广义的政府(government):泛指一切国家政权机关,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一切公共机关、议会、内阁、法院等机构都属于广义概念上的政府。即凡行使公共权力的机构均为政府,政府所对应的范畴是公民,政府权力来源于公民的同意或委托,对公民负责,并接受公民的监督。政府的功能是立法、司法、执行、行政管理。狭义的

 政府(administration);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如外国的内阁、总统、政务院等,我国的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即国家机构中执掌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能的行政机构。政府只是公共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政府所对应的范畴除了公民还有立法和司法机构,政府除了要接受公民的监督外,还要受到立法和司法的制约和监督。

 三、简答题 1、维护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答题要点:

 (1)劳动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统一的原则 ;(2)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3)保护劳动关系主体权益的原则;(4)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则。

 2、劳动关系层级结构及其特点答题要点:

 (1)劳动关系层级结构 一个由不同层级劳动关系所构成的劳动关系系统是广义的劳动关系。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从宏观而言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所谓个别劳动关系、集体或团体劳动关系、社会劳动关系或产业关系。这三个层面的关系,既是一种互相联系的逐级包容关系,又是在性质和法律特征上有所区别的具有相对独立形态的社会关系。

 个别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又称为狭义上或直接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个别劳动关系是基础层面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说的劳动关系,诸如建立劳动关系或解除劳动关系等,都是指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个别劳动关系。个别劳动关系通常通过书面的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和规范其权利义务,或者说,个别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法律形式是劳动合同。

 集体劳动关系是指工会为代表的劳动者一方与雇主或雇主组织,为了劳动条件、劳动标准以及有关劳资事务的协商交涉而形成的社会关系。集体劳动关系由企业、行业、产业等不同层面的劳动关系所构成。如现实中的集体谈判关系、集体争议关系、职工参与关系等即属于此类关系。集体劳动关系是在个别劳动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而劳动的从属性及其劳动关系的不对等,是集体劳动关系发生的原动力,即劳动者为获得在劳动关系中的对等地位和权利,必须要运用自己的力量。其基本方式,是通过劳动者的团结,来与资本抗争,以实现劳动者的自我保护。集体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为劳动者自愿结合而成的工会组织,另一方为雇主或雇主组织。在这种结构中,雇主所面对的已经不是个别的工人,而是一个作为整体或作为阶级的工人。集体劳动关系改变了雇主对于工人的绝对优势。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中的一种核心的劳动关系构成形态。

 企业劳动关系首先是一种个别劳动关系,一旦成立工会,企业的劳动关系便形成为一种集体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的层级结构特点 劳动关系的层级结构的特点为,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的基础构成,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的核心构成,社会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的总体构成。这三者是一种互相关联、逐级包容的关系。劳动关系研究,应该从个别劳动关系着手,从社会劳动关系着眼,并以集体劳动关系为核心予以把握。

 3、简述劳动关系策略理论的主要内容答题要点:

 劳动关系策略就是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所制定和运用的总体行动计划和具体制衡政策。依据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工作场所冲突与合作的强度,劳动关系策略可以划分为两大类:雇主方主要有工会回避策略和工会接纳策略;雇员方主要有罢工策略和合作策略。

 4、劳动者及其工会组织与社会保障的关系答题要点:

 劳动者及其工会组织与社会保障有着密切的关系。劳动者是社会保障的对象,其行为影响社会保障水平。同时,社会保障水平也会影响劳动者生存状况,并通过激励机制影响劳动者工作积极性,最终影响用人的绩效与发展前景。

 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关途径和举措:1,工会宏观参与微观推进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工作:搞好宏观参与,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反应职工医院,参与各项社保法规政策修订,加强联系沟通,协助职工群众解决社保问题。2,工会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加强普法宣传,使相关主体明确责任权利,实施源头维权,参与社保配套法规的制定。推动进城务工人员加入社保,扩大社保覆盖面。3,把工会帮扶工作融入社保体系。

 6、简述雇主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对雇佣人的责任未加明确规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版济的发权 展,个体私营经济的 繁荣,雇佣关系越来越普遍,雇工在执行雇佣劳动过程中实施的侵权行为,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由此所产生的雇用人与雇工之间,雇工与受害 人之间,雇佣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迫切需要民法加以调整。

 由此,雇佣人的民事责任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是雇佣人对雇工在 工作中所受的损害应承担的责任。

 二是雇佣人对雇工在工作 中致第三人损害应承担的责任。

 形考 任务 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4 分共 24 分)

 1、新时期中国劳动关系转型的方式:

 (嵌入式)转型。

 2、公共政策的构建策略:保护企业(柔性)与劳权。

 3、三方协瘾机制是三方权利制衡与利益求同的博弈组织。其三方必须遵守利益均新颜则和补信源则、许诺与期待原则以及(信息开放)原则。

 4、《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企业规章制度内容的基本依据。

 5、20 世纪 30 年代,美国心理学家梅奥在霍桑试验后提出(社会人)假设。

 6、50 年代来,美国行为科学家麦格需戈等提出了"(自动人)"的人性假设,并结合管理问题,概括为 Y 理轮。

 二、名词解释(每题 10 分共 20 分)

 三方协商机制:手方协截引制是西方市场经所闻家处理分动关系的一血基本制质,是政府,障主组织和工会就劳动关系的社会经济政策和劳动立 y 理论。

 Y 理论:Y 理论的主要观点是:一般人本性不是厌恶工作,如果给予适当机会,人们喜欢工作,并渴望发挥其才能;多数人愿意对工作负责,寻求发挥能力的机会;能力的限制和惩罚不是使人去为组织目标而努力的唯一办法;激励在需要的各个层次上都起作用;想象力和创造力是人类广泛具有的。因此,人是“自动人”。激励的办法是:扩大工作范围;尽可能把职工工作安排得富有意义,并具挑战性;工作之后引起自豪,满足其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使职工达到自己激励。只要启发内因,实行自我控制和自我指导,在条件适合的情况下就能实现组织目标与个人需要统一起来的最理想状态。

 三、简答题(每题 14 分共 56 分)

 9、中国劳动关系存在问题:

 (1)劳动关系总体问题,包括劳动关系不均膏,三方协商机制不作为,法律法规下够健全,实施合同下够规范,难以真正建立起来,实现农民工平等就业权利的任务面临一系列深槽次的制度障碍,最后,劳动力市场分层加剧,非正规就业群体庭大,弱劳群体劳动权益维护难底加大。

 (2)民企企业劳动关系问题,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方面,工贸收入方面,工会建设方面,社会保障方面,劳动争议方面。

 (3)外资企业劳动关系问题,首先,外企把外地工排除在社保之外,外企员工存在就业危机,再次,推行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的工作相当艰难。最后职工参与的层次性低,范围有限。

 10、中国劳动关系有效务实的管理办法 (1)妥善处理国企改革过程中职工劳动关系问题,首先应加强对国企改革的监管和规范,努力阐除改革中的腐败现象。其次,改变"内部改革"模式,建立统一的国有资产预算制,统筹规划和运作国有企业改革与劳动关系处理,再次,统一认识和政策,协调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矛盾。最后,制定针对特殊行业、特殊地区和特殊人群的特殊政策。(2)进一步推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实。(3)适当加政府引导。应通过健全管理、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等多种力法和途径,切实纠正目前私营企业广泛存在的劳动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应改革和完善工会制度,建立劳动关系自动调节机制。(4)加强对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的管理和规范。对大中型企业的使用临工。小时工、劳务派遣工的行为,应锚出规范和适当限制,以防止用人单位用工过度灵活化,以及在采取非正规用工方式的同时逃避法律义务,对非正规部门即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劳动者,重点是通过调整和完善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切实有效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抓紧研究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方面出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难点问题,主要是劳动关系的确认。(5)改革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6)进一步加强劳动执法。

 11、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事宜,将会议通知、规章制度革案提前 3 个工作日发至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规章制度草塞提出修改方案和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根据大会讨论意见,工会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若协商一致,将规章制度向全体职工公示或告知每一位职工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职工认为不合适的,有权撑出修改意见,然后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提出

 意见,再由工会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事宜;若工会和用人单位协商意见不一致,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提出意见,再由工会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事宜。

 12、工人参与的产生与发展 参与管理的理论基础是管理学家所提出的关于人性假的理论。

 (一)20 世纪 30 年代,美国理学家梅宾(E. Mayo)在霍鼻实验后提出(D.MCGregor)等提出了"自动人"的人性假设,并结合理问题,概括为 Y 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人有自我实现的需要,人的才能和潜力充分地发出来,人才能感受到最大的满足,麦格雷戈认为,在适当的条件下采取参与式的管理,鼓人们把创造力投向组织的目标,使人们在与自己相关的事务的决策上享有一定的发言权,为满足他们的社会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提供了机会。

 (二)作用与功能:工在工作中的健康、安全,特别是工作满意度的问题。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国家通过立法和政府成立有关组织的方式来关注和改善工作生活质量。参与管理就是提高工作满意度,改善工作生活活量,从而提高生产力的一种管理手段。工人参与管理缆有如起提高生产力,缓解劳资矛盾,首先,工人参与管理可以增强组织内的沟通与协调,这样就过将下同的工作或部门整合起来为一个整体的任务目标服务从而提高生产力。其次。工人参与管理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动机,特别是当他们的一些重要的个人需要得到满足的时候。最后,员工在参与管理的实践中提高了能力,使得他们在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战绩,组织在增强工人参与管理 (三)主要悲:个人参与管理有多种形式,最主要的形式是分享决策权,代表参与,质量图和员工股份制方案。

  形考任务三 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 35 分)

 1、社会保障:"社会通过一系列公共设施为其成员提供保护,以防止因疾病、产期、工伤、失业、年老和死亡致使停止或大量减少收入造成的经济和社会困难,提供医疗和为有子女的家庭提供补助金"。

 2、社会保险:

 是指政府以推行既定政策为目标,应用保险技术,采用法律手段,对法定范围内的社会劳动者强制征缴保险基金,用以对其中遭遇劳动能力丧失或失业等特定危险事故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特殊的再分配形式。

 3、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的种类比较繁多,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财产保险广义上讲,是除人身保险外的其他一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实偿性保险。

 4、社会救助:是指国家与社会面向由贫困人口与不幸者组成的社会脆弱群体提供款物接济和扶助的一种生活保障政策,它通常被政府的当然责任或义务,采取

 的也是非供款制与无偿救助的方式,目的是帮助社会脆弱群体摆脱生存危机,进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5、社会福利: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帮助全体社会成员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素质,为社会弱势群体实施补贴而实行的制度,采取的措施和举办的各项公益性事业的总称。

 6、补充保障:是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之外的,以非政府主导性,非强制性为特征的各种社会保障机制的统称。他如慈善事业、社区服务、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和家庭保障。这些补充性保障与政府主导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一起,共同构成国民生活保障系统。补充保障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基本社会保障由政府或官方机构主导或承担组织实施任务,而补充保障是由社会团体、雇主等举办,个人自愿参加,采取社会化运作和管理的保障项目。补充保障具有为基本社会保障查漏补缺的功能;补充保障提高了国民社会保障的水准,增进了特定人群的福利:一些补充保障可以作为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手段之一,为实现组织目标服务;补充保障还具有满足人们施与仁爱之心促进社会融合的功能。

 7、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过程的第一个环节,它涉及到筹资模式、基金来源和征收、费率厘定等内容,同时还涉及到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政策。社会保障的筹资模式是依据一定的收支平衡原则,确定一定的收费率,以取得一定的保障收入,用以满足社会保障事业和经济稳定发展需要的一项制度。

 二、简答题(每题 5 分共 35 分)

 8、社会保障体系构成答题要点: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又称社会优抚)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及各种补充保障子系统。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份。在我国一般采用的是"大保障小福利"的概念体系,即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等是并列的,同为社会保障所囊括。而大家在看外文文献的时候会发现,很多国家尤其是欧美国家的学者常常采用"大福利小保障"的概念体系,即一般在广义上使用社会福利概念,社会保障只是社会福利供给体系的一个部分,只包括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两个部分。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版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权障。

 这几项社会保障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

 1、社会保险:社保,含五个险种; 2、社会救助:是由政府对生活在社会低层的人给予救助,雪中送炭,使人能活下去。社会救助的项目有:灾民救助、城市贫民救助、农村五保户救助、城乡特殊对象救助、流浪者收容等; 3、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是实现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和目标。它的目的是增进群众福利,改善国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它把社会保障推上最高阶段;社会福利基金的重要来源是国家和社会群体。

 4、社会优抚安置是社会保障的特殊构成部分,属于特殊阶层的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保障的特殊纲领。社会优抚安置目的是优待和抚恤;社会优抚的对象是军人及其家属;社会优抚的基本特征是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社会优抚的基金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

 9、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及功能答题要点:

 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第一,帮助国民摆脱生存危机(最低追求目标);第二,满足国民的生活保障需求,不断改善和增进国民的福利;第三,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1)社会保障的经济性功能(2)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功能(3)社会保障的政治性功能

 10、社会保障理论基石:

 社会保障学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乃至哲学、伦理学等诸学科都有密切联系,并在这些学科交叉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交叉的,处于应用层次的社会学科。

 1、经济学与社会保障:(1)经济学的选择理论是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理论基础(2)经济学为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实践提供了具体的理论方法(3)经济学特有的视角为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与政策选择提供了有价值的思维方式 2、社会学与社会保障:(1)社会保障的出发点是社会问题的客观存在(2)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3)社会学构成了社会保障理论发展进程中最早和最直接的渊源 3、政治学与社会保障 4、宗教与社会保障

 11、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之间的关系:

 1、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的相同之处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都是风险保障,但本质不同,分属于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两者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相同点表现在:(1)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具有相同的风险集中与分散机理。(2)社会保险和商业人身保险处置的风险类型相似。(3)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基本功能相同。(4)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需要合理定价、建立保险基金。

 2、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商业保险强调个体平等,社会保险主要强调社会公平。(2)商业保险基于自愿原则,社会保险基于强制原则。(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经营目的不同。

 12、社会保险的实施原则:社保也就是我们说的社会保险,如今我国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至于实际缴纳社保的基数,这就要根据单位的情况来确定了,但对于缴费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单位自由选择的余地不大。而要是单位不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主要是在转正之后才开始购买社保的,这些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13、社会保障基金的偿付方式:社保也就是我们说的社会保险,如今我国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至于实际缴纳社保的基数,这就要根据单位的情况来确定了,但对于缴费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单位自由选择的余地不大。而要是单位不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主要是在转正之后才开始购买社保的,这些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14、社会保险基金的种类与性质:社保也就是我们说的社会保险,如今我国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至于实际缴纳社保的基数,这就要根据单位的情况来确定了,但对于缴费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单位自由选择的余地不大。而要是单位不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主要是在转正之后才开始购买社保的,这些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案例分析(每题 15 分共 30 分)

 15、案例一 买了商业保险就不用参加社会保险了吗?....... 参考答案:

 根据投资主体不同,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购买国债或参与国家财政统筹。这实质上是将投资权交给国家有关部门。它包括从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定向认购社会保障特种债券方式和直接列入财政预算方式。这种国际通行的做法具有无风险、收益有保证、操作容易等优点。但是,国家在获得建设资金的同时,也将完全承担投资风险,资金的运用与社会保障基金无关,难以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如果物价指数较高,国家对国债实行利率补贴,将会增加财政开支负担,而且即使实行保值补贴,仍不能使基金增值。购买国债虽然是基金安全投资的理想途径,但不能成为基金的唯一投向。

 第二,委托银行、信托公司、基金管理组织等金融机构运营。通过金融机构进行信托投资并规定最低收益率,同样具有手续简便、收益有保证的特点。在实际操作时,为降低社会保障基金的风险,一般采用乙种信托投资,即委托人除规定利息外,还在年终分享利润。金融机构虽然承担了投资风险,但借助于其相对成熟的项目评估体系,可在不同类型的项目中择优投资,从而规避风险。为使基金得到尽可能大的投资回报,可将基金分割成几块,委托多家机构进行投资。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竞争提高效益,防止垄断性经营造成效率低下,另一方面还可以分散风险。但即使如此,在物价指数增幅较大时,仍难以保证投资的收益率高于通货膨胀率。同时由于忽视公益性投资,社会保障事业本身的投资资金反而显得不足,若向银行告贷,徒增贷款利息的开支。

 第三,从长期目标看,应建立社会保障银行,专门从事基金运营。社会保障银行运营基金的优势在于其有投资自主权。特别是在物价指数增幅较大时,为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必然要求部分资金投资于高收益项目。与高收益相对的高风险虽然无法彻底避免,但可以通过投资组合将风险分散到彼此相关性较小的多个项目或者由政府或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的方式,对风险投资的回收进行保险,从而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

 16、案例二 劳动者,别拿社会保险不当事........ 参考答案:

 (1)社会保险则是指政府以推行既定政策为目标,应用保险技术,采用法律手段,对法定范围内的社会劳动者强制征缴保险基金,用以对其中遭遇劳动能力丧失或失业等特定危险事故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特殊的再分配形式. (2)社会保险的特征:强制性、普遍性、互济性、储蓄性、补偿性。

 (3)社会保险的实施原则:国家行为原则,共同承担社会风险,权利与义务一致性原则,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社会保险待遘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4)中国处于社会保障逐步实现定型的关键时期。社会保险制度在走向定型的过程中涉及职工权益的一系列突出矛盾与问题:①杜会保险覆盖面问题。②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问题。③社会保险费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率偏高。④社会保险制度缺乏有效整合。可以说,正是存在种种的困难与向题,中国的杜会保险事业发展才历尽艰辛,才会有一些劳动者不理解、不支持甚至规避社会保险。

 形考任务四 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 35 分)

 1、劳动合同:

 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2、集体谈判:是指劳方集体性地透过工会,与资方谈判雇佣条件,而资方必须参与,而谈判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其目的是希望劳资双方能够在一个较平等的情况下订立雇佣条件,以保障劳方应有的权益。而集体谈判权就是一些国家及地区赋予劳工的一种权利。

 3、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亦称"劳动协议"、"团体协约"、"联合工作合同"等。指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4、劳动争议:亦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认定与实现所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实质上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利益矛盾、利益冲突的表现。

 5、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中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简答题(每题 10 分共 60 分)

 6、控制社会保障成本的基本方法:

 (1)提高对加强人工成本管理的认识 (2)精减人员、合理定岗定编,控制劳动力的投入 (3)加强人工成本的比率控制 (4)加强人工成本的弹性控制

 7、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 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 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8、如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详细的介绍了。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跟着法律的步骤,办理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这样会减少很多纠纷和不必要的争吵。主要可以帮助劳动者更快的解除劳动合同,更快的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以免拖着耽误自己的下一个工作。

 9、劳动争议预防的基本原则: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10、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有以下四个:(一)合法原则。依法处理争议,就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权利、义务要求去解决争议。(二)公正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将劳动争议当事人置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应注意依法保护劳动者。(三)及时原则。

 首先,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或及时申请调解以至申请仲裁。其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在法定结案期限内,尽快处理完毕,以避免“案无定日”、久拖不决的现象。其三,对处理结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要及时采取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最终落实。(四)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

 进行调解应注意的问题:一是必须遵守自愿原则。二是必须坚持合法、公正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四条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11、劳动争议预防的具体措施: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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