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来源:三支一扶 发布时间:2021-04-25 点击: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合肥至南京高速公路安徽省周庄至陇西立交段改扩建工程施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第一信封)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含补遗书、投标控制价上限等),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 投标人自行下载的招标人发布的有关本项目的补遗书和通知公告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g.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采用转账,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 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且公证书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的公证机关出具。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 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且公证书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的公证机关出具。

 (6)投标人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

 (7 7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2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评审分值构成(总分10 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履约信誉 7 分 获奖情况 4 分 近 5 年(2011 年 1 月至今)在高速公路或跨江(海)大桥或市政道路工程方面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的,每项加 1 分,最多加 4 分。

 2011 年 1 月至今指颁奖的时间。获奖以获奖证书和颁奖单位网站公布为准。同一项目获奖的不重复加分,均按 1 次加分。

 信用评价 3 分 按以下原则确定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 AA 级的得 3 分;为 A 级的得 2分;其他等级不加分:

 (1)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15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2)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15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14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15 年度和2014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 2014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 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 B 级及以下对待。

 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未公布 2015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上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按顺序分别引用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

 业绩 3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1.8 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基础上,近 5 年(2011 年 1 月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每有 1 个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加 0.6 分,加满 1.2 分为止。

 合计 10 分 —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报价文件(第二信封)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招标人名称填写正确。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与工程量清单中的汇总价格一致,由四舍五入引起的除外; b.已标价投标报价清单和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含补遗),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已标价的投标报价清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

 (4)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5)投标人填写完毕的投标报价固化清单未对投标报价固化清单电子文件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 8 )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 1.5% 。

 (9)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人编制的所投标段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

 列

 内

 容

 2.2.1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分值构成(总分 90 分)

 评标价:9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第二信封开标),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最低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第二信封评审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3)

 评标价 满分 9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评标价得分=90-偏差率×100×0.3; 2.2.4(4)

 其他因素 0 分 3. 评标程序 招标评标程序简介如下:

 (1)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1 项-第 5.2.3 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对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第 5.2.6 项的规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及评分,投标人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得分与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得分之和为最终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 5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被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公路主体工程)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信用等级也一样时,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正文 (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有限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 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

 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2 详细评审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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