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智慧监管”、“智慧磐石”系统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2273

来源:三支一扶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巴政采 竞〔2020 〕17 号 巴中市“智慧监管”及“智慧磐石” 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谈 判 文 件 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 年 8 月

  目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1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3 第三章

  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16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 18 第五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54 第六章

  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 ........................................................... 69 第七章

  合同草案条款 ....................................................................... 75

  1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巴中市公安局委托,拟对巴中市“智慧监管”及“智慧磐石”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采购项目 编号 巴政采竞〔2020〕17 号。

 二、 采购 项目名称 巴中市“智慧监管”及“智慧磐石”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 、 采购 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购供应商 1 名,负责巴中市“智慧监管”、“智慧磐石”系统的建设工作。其中,“智慧监管”系统的建设和部署更多以巴中市看守所为重心,“智慧磐石”系统的建设和部署更多以武警巴中中队为重心,两个系统协同联动,有机统一。

 有关本项目的采购情况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免费下载。

 (注:时间信息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对应公告页面的记载为准)

 七 、 提交 首次 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__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北京时间)。

 (注:时间信息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对应公告页面的记载为准)

 八 、响应文件 提交 地点和谈判地点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红星街 70 号巴中市民之家 4 楼。

 九 、本谈判公告在以下指定媒体发布 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2 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zwhjy.cnbz.gov.cn/ 十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巴中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吴先生、谭先生 联系电话:0827-2133922 采购代理机构: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红星街 70 号巴中市民之家 4 楼 联系电话:

 谈判文件获取—0827-3339070 响应文件编制—0827-3339062 项目质疑—0827-3339073 十一、数字证书办理 本项目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 CFCA 数字证书,用于登陆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http://125.70.15.154:91/Login/)获取采购文件、登记有关信息。

 需办理 CFCA 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应通过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巴中市民之家4楼受理大厅或四川建设网办理,详情参阅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InvestmentInfo/Credit/)。

 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 8 月

  3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2,447,900.00元 (大写:贰佰肆拾肆万柒仟玖佰元整); (2)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2,447,900.00元 (大写:贰佰肆拾肆万柒仟玖佰元整)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供应商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采购项目的实施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向其发出澄清通知; (2)供应商应在澄清通知发出后的90分钟内提交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的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的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评价; (4)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将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和加成的方法 (1)中小微型企业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对记入诚信档案(财政部门建立的)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的惩戒方法,以加成后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单利累加),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4 咨询和联系 (1)有关谈判文件获取、响应文件编制、项目质疑相关事宜的联系方式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一章; (2)有关项目投诉事宜请联系巴中市财政局(0827-5260371)

 5 报价方式 多轮报价 6 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 7 现场踏勘和答疑 不举行 8 邮寄响应文件 不接受 9 书面文件的份数 供应商应当准备书面形式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以及用于再次报价的空白报价表

  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0 响应有效期 90日,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起算 11 提交谈判担保 本项目不设谈判担保;供应商无需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谈判保证金或保函 12 本项目拟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最小数量 3名 13 本项目拟确定的成交人数量 1名 14 提交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设履约担保;成交人无需为履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15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转包 不允许 16 项目名称的一致性 因政府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使用制式填制形式,可能导致政府采购公告页面显示的项目名称与本谈判文件所示不一致;为避免混淆,项目名称以本谈判文件第一章所示内容为准

 二、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巴中市公安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3.“采购组织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供应商”系指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5.“供应商代表”,是指供应商是自然人时的自然人本人,供应商是法人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时的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6.“签章”,是指签名或者签名加盖章:供应商是自然人时,“签章”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且无需盖章;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签章”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5 (三)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2.符合本谈判文件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3.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一章第六条的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

 (四)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费用 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处理 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的响应的,按 1家供应商计算,以其中提出有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供应商,其他响应作无效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视为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执勤信息化终端(哨位信息终端)、智慧监室交互终端、门禁控制器。

 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六)中小微型企业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小型及以上企业的,视同小型企业。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但不能享受价格扣除。

 4.价格扣除的具体标准按本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规定执行。

 三、谈判文件 (一)谈判文件的构成 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谈判邀请; (2)谈判须知; (3)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4)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5)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6)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 (7)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资料的,谈判文件均以“原件”字样作以标注;未作“原件”标注的,供应商拟提交的资料可使用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作无效处理。

  7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组织单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进行,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采购组织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三)本文件所称的“ 以上” 、“ 以下” 、“ 内” 、“ 以内” ,包括本数;所称的“ 不足” ,不包括本数。

 四、响应 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当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

 报价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以人民币报价。

 (四)

 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应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8 (六)谈判担保 本项目不设谈判担保;供应商无需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谈判保证金或保函。

 (七)响应有效期 1.响应文件所载的响应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其响应将作无效处理。

 2.评审和确定成交人应当在响应有效期结束之日的 30 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前述时间期限内完成评审和确定成交人的,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将通知所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和服务响应部分组成。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拟首次提交的书面响应文件仅包括资格响应部分、技术和服务响应部分、已填制的“报价一览表(第一轮)”。

 1. 资格响应部分 具体内容见本文件第三章。

 2. 报价部分 (1)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以本项目采购需求、供应商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运营成本等因素为依据,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了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包括设备、物流、保险、劳务、施工、安装、调试、部署、集成、培训、服务、税费等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即包干价。

 (3)本项目采取多轮报价方式,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为其有效报价。供应商的各轮报价均不得高于本项目所设的最高限价。供应商未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作出第一轮报价或供应商的任意一轮报价高于本项目所设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每一轮报价中,每个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3. 技术、服务响应部分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要求作出的响应和满足,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产品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 (2)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对照表; (3)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情况对照表; (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9 (5)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6)培训; (7)售后服务;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九)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尽量对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除特别明确为“实质性格式”的内容,该格式一律不具备强制性。

 2.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不能满足供应商填制需求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填写,但其意思表示应当明确,且不得提出采购人无法接受的要求。

 (十)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书面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首次提交的书面响应文件使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

 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签章。

 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需由供应商签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

 4.首次提交的书面响应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的数量见本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正本和各副本的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十一)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首次提交的书面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建议供应商使用密封袋或密封盒进行密封。

 2.密封袋或密封盒上应当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十二)

 响应文件 的 提交 1.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完成印制、签署、密封和标注,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应是供应商代表,并应出示身份证件,现场登记有关信息,否则采购组织单位将拒收该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拒收,并告知供应商原因;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修正,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

 4.采购组织单位确认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确认其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组织单位应当拒收。

  10 (十三)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书面告知采购组织单位,进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但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供应商签章。修改书应按本章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或密封盒上标注“修改”字样。供应商无须为修改书准备“副本”。

 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

 五、谈 判程序和成交标准 见本文件第六章。

 六、 政府采购合同 (一)

 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设履约担保。成交人无需为履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二)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后,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成交人拒绝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5.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巴中市财政局备案,同时报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三)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政府采购合同分包、转包,供应商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四)

 办理“ 政采贷” 为助力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符合我省“政采贷”

  11 办理条件的成交人,可按照规定基于政府采购合同按优惠贷款利率办理“政采贷 ” , 办 理 渠 道 见 四 川 省 政 采 贷 信 息 服 务 平 台(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

 (五)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六)

 履行合同 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人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的,采购人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验收 (一)本项目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八、支 付合同价款 (一)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二)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合同价款集中支付给成交人。

 (三)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成交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 、信用 记录的查询和使用 (一)信用记录的查询内容及渠道 1.失信被执行人(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navPage);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search/cr/)。

 (二)信用记录的使用

  12 1.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对各供应商就上述内容进行现场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交由谈判小组。

 2.本项目确定成交人时,采购人对拟确定为成交人的候选人就上述内容进行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采购人对成交人就上述内容进行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4.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查得供应商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本项目确定成交人时,查得拟确定为成交人的候选人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人。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查得成交人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不予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 一 、强制采购政策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规定,强制采购的品目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以“★”在标注。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涉及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对应的报价产品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可查。

 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时,国家关于强制采购政策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十 二 、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和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加谈判或者成交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映至财政部门或者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 2.谈判过程中作出虚假承诺的; 3.采取零报价或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 5.不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6.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

  13 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的。

 供应商出现本款第 1 至 6 项情形,给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书面审查的供应商拒绝参加谈判的,将对其给予通报批评。

 (二)供应商派出的代表应在本项目评审活动结束前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供应商无法有效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独自承担。

 十 三 、 询问、 质疑和投诉 (一)办理依据 本项目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关于质疑事宜的主体、范围、时限和处理方式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现场提交。

 3.按照采购人和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协议》,供应商关于采购文件资格条件、技术和服务要求询问和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除前述范围外的询问和质疑,应当向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由供应商签章: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

  14 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十 四 、将导致响应被拒绝或无效的情形 序号 情形 处理结果 1 供应商未按照谈判邀请规定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响应被拒绝 2 供应商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有效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被拒绝 3 提交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不是供应商代表的 响应无效 4 供应商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二章“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响应无效 5 供应商未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作出第一轮报价或供应商的任意一轮报价高于本项目所设最高限价的 响应无效 6 供应商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 40%,有可能影响采购项目的实施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作出的澄清、说明、补正材料未获谈判小组采信 响应无效 7 供应商对同一标的存在不同的报价,且在本项目报价修正规定之外 响应无效 8 响应报价不是固定不变的,包含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 响应无效 9 供应商报价被修正,但供应商不予确认 响应无效 10 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 响应无效 11 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了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响应无效 12 首次提交的书面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不足 响应无效 13 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 响应无效

  15 序号 情形 处理结果 14 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或响应有效期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 响应无效 15 谈判文件提出了实质性格式,但响应文件未予遵照的 响应无效 16 响应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响应无效 17 除资格响应部分外的响应文件存在负偏离,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负偏离对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构成实质性影响的 响应无效 18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响应无效 19 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响应无效 20 供应商违反了“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要求”的 响应无效 21 法律法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响应无效

  16 第三章

  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序号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派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应提供派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二者任选其一):

 a.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b.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要求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 90 日内)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提供 7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提供谈判承诺函; (2)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8 供应商关于谈判文 由采购组织单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

  17 序号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件第四章第一条第(三)款列表中序号 3、14、58、66的报价产品应是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现场查询,打印查询结果交谈判小组确认;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 3 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将认定其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应商提供的证件资料有正、副本的,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关于该资料应提供正本或副本作出要求; 3.关于本表所列各“承诺函”,供应商可以参照本通知书第五章“谈判承诺函”格式一并填写,不必为特定事项单独撰写承诺函; 4.关于本表第 2 行第 3 列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应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新成立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关于本表第 3 行第 3 列:供应商应结合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特点和自身实际提供;该资料可以是现场照片、凭据凭证、资质证书、类似业绩或者工作人员从业信息等形式; 6.关于本表第 6 行第 3 列:“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情况”是指特许经营、准入限制等情况。

 7.关于本表第 7 行第 3 列中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可参考本文件第五章所列格式填写。

  18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响应公安监管部门对“智慧监管”建设推进精神,以构建智慧防控、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指导四大智慧应用体系为指导核心,实现以经验决策到智慧决策,信息系统孤立运行到整合关联的转变,以保障监管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精细执法、服务公安大局为目标,结合巴中市看守所即将整体搬迁、武警巴中中队科技战力急需提升的背景,决定实施巴中市“智慧监管”及“智慧磐石”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智慧监管”系统的建设和部署更多以巴中市看守所为重心。

 “智慧监管”系统以防控监所安全、规范执法执勤、智能预警、服务公安工作、科学指导业务为核心目标,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务求根治,并健全人机结合的智能勤务模式。以信息化主导监所勤务,实现监所勤务岗位有效整合,警力设置有效优化,民警工作效率有效提升。

 “智慧监管”系统由监所在押人员动态信息管理系统、防误放人系统、门禁系统、监室门开报警系统,以及子系统间的联动对接组成。对在押人员进行实时管控、智能预警、教育转化、以保障看守所看守·看押工作的安全稳定运行。

 “智慧磐石”系统的建设和部署更多以武警巴中中队为重心。依据《武警部队看守勤务“智慧磐石”工程建设规范》的要求,武警巴中中队执勤安保信息系统、执勤哨位、武警营区、监区出入口、目标周界设施等将通过本次项目进行科技战力升级。

 “智慧磐石”系统由执勤综合管理系统平台软件、执勤哨位(哨位终端、哨位门禁系统)、无盲区视频监控系统、人员控制(AB门)、激光对射报警、及其它改造项目子系统组成。对执勤哨位、武警营区、监区出入口、目标周界和其它辅助部分组成达到全方位无死角执勤保障。

 “智慧监管”系统、 “智慧磐石”系统将护卫协同联动,有机统一。

 (三)采购内容清单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A. 看守所“ 智慧监管” 部分 A1. 智慧监室综合管理平台

  19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监所在押人员动态信息管理系统软件 1 套 2 监所在押人员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 1 台 3 电脑 5 台 4 核心交换机 1 台 5 接入交换机 8 台 6 千兆单模光纤收发器 2 对 7 42U 机柜 3 台 A2. 智慧监室管理系统 8 智慧监室交互终端应用功能软件 1 套 9 智慧监室交互终端 56 台 A3. 智慧监室信息显示系统 10 监室信息显示终端 28 台 A4. 智慧监室巡视管理系统 11 巡视管理终端 28 台 A5. 防误放人系统 12 防误放人管理软件 1 套 13 监所防误放人终端 2 台 14 同步显示器 2 台 A6. 监室门开报警系统 15 网络报警管理软件 1 套 16 门开报警探测 56 个 17 网络报警联动终端 4 台 18 网络报警联动显示主机 1 台 19 12U 机柜 4 台 A7. 发电机组 20 200KVA 柴油发电机组 1 套 21 消音降燥工程 1 项 22 除尘工程 1 项 23 自动切换柜 1 套

  20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A8. 门禁系统 24 门禁控制器 16 台 25 金属防爆读卡器 32 台 26 电插锁 16 套 27 闭门器 16 套 28 接入交换机 1 台 A9. 辅材及施工 29 光缆 125 米 30 光纤终端盒 3 个 31 法兰盘接头 16 个 32 光纤跳线 5 根 33 网络跳线 131 根 34 机柜 2 台 35 配线架 9 个 36 理线架 9 个 37 水晶头 157 个 38 网线 8060 米 39 电源线 2010 米 40 PVC 管 468 米 41 电源 124 个 42 电源箱 13 个 43 空开 26 个 44 桥架 780 米 B. 武警“ 智慧磐石” 部分 B1. 执勤综合管理系统平台 45 综合管理平台(可视化勤务应急指挥调度平台软件)

 1 套 46 执勤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服务器 1 台 47 视频流媒体服务器 1 台 48 交换机 1 台

  21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49 核心交换机 1 台 50 服务器机柜 1 台 51 UPS 主机 1 台 52 UPS 电池 16 个 53 电池柜 1 对 54 千兆单模光纤收发器 1 个 55 PDU 电源 2 根 B2. 可视对讲智能管理主机 56 可视对讲智能管理主机(智能勤务调度主机)

 1 台 B3. 拼控矩阵(用于显示)视频显控系统 57 拼控矩阵 1 台 58 液晶显示屏(壁挂)

 1 台 59 分屏器(画面分割器)

 1 台 60 HDMI 线 8 根 B4. 执勤哨位系统 a. 执勤信息化终端 61 执勤信息化终端(哨位信息终端)

 4 套 62 五防专用多业务光端机 4 对 63 交换机 4 台 64 户外定向铝合金号角(30W)

 4 个 65 扩音器 4 个 66 客户端电脑 3 台 67 UPS 主机及电池 5 套 b. 哨位门禁子系统 68 监墙哨指纹门禁验证终端 4 台 69 备勤室指纹门禁验证终端 2 台 70 电插锁 6 套 71 门磁 6 个 72 闭门器 6 个

  22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73 出门开关 6 个 B5. 无盲区视频监控系统 74 高清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 4 个 75 智能高清网络跟踪球机 8 套 76 高灵敏度拾音器 4 个 77 带开关按钮拾音器 2 个 78 双网口硬盘录像机 1 台 79 监控级硬盘 8 个 80 摄像机立杆带避雷针 2 套 81 避雷引下线 2 套 82 摄像机异型支架 8 个 83 避雷针 8 个 84 接地引下线 8 套 B6. 人员控制系统 85 高清网络跟踪球机 1 套 86 人脸识别终端 2 套 87 智能人脸分析服务器 1 台 88 立式辊闸门(单通道)

 1 樘 B7. 激光对射报警子系统 89 周界网络总线报警主机(周界网络智能报警主机)

 1 台 90 控制键盘 1 个 91 单防区扩展模块 6 个 92 激光入侵探测器 6 对 93 激光寻的器 1 个 B8. 其它改造项目 94 A 门哨门改造成服务窗口 1 项 95 将备勤室窗户改造成一道外开门 1 项 96 AB 门之间改建一人行通道 33 ㎡ 97 仓库门改造 1 樘

  23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98 强光灯 8 盏 99 高压电网(补齐缺口)

 70m 100 窗户防护栏(补齐缺口)

 21 ㎡ B9. 辅材及施工 101 网络跳线 44 根 102 光纤跳线 18 根 103 光纤终端盒 3 个 104 法兰盘接头 24 个 105 配线架 1 个 106 理线架 2 个 107 网线 1705 米 108 电源线 3155 米 109 水晶头 31 个 110 PVC 管 210 米 111 开关电源 3 个 112 金属管 560 米 113 四芯信号线 580 米 114 水泥基座 12 个 115 电源 12 个 116 PVC 管(75) 630 米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要求 A. 看守所“ 智慧监管” 部分 A1. 智慧监室综合管理平台 1 监所在押人员动态信息管理系统软件 (1)基于 WEB 开发、管理应用,可在看守所公安网内任意终端登陆管理;可分监区化管理,具有在押人员信息的查询、统计、打印功能; (2)支持对系统用户设置使用权限的功能;

  24 序号 采购内容 要求 (3)具备监所当日关押态势汇总大屏显示功能;

 (4)具有监所信息、监区详情、监室详情、个人详细分级显示的功能,在押人员的信息以照片+姓名+风险等级颜色预警组合标注方式显示;风险级别按公安部要求设置为四级,以红、橙、蓝、绿四种颜色分别代表一级风险、二级风险、三级风险、一般风险,一级风险(红色)为最高危重人员,其它依次降低;(5)具备监区管理、巡控管理、巡控查询、巡控留言、民警值班查询、在押人员值日自动排班的功能; (6)具备管教留言、用药提示、提押、寄押、辨认现场、出所取赃、出所就医、在押人员释放、投放监狱或执行死刑的实时体现、汇总管理,便于各岗位管理人员随时了解当前在押人员情况的功能; (7)具备紧急报警管理功能,支持对所有报警信息的处置、汇总和查询;当智慧监室巡视管理终端发报警后,管理端弹出报警提示,语音播放报警位置及警情信息,报警处置后可以点“已处置”,支持自定义语音播放的内容;

 (8)支持一键统计“当日入所”、“当月入所”、“当年入所”有关在押人员信息; (9)具备针对不同监室设置关押人员数量的功能,监室评定功能; (10)支持对接指纹、人脸防误放人管理软件;

 (11)支持对接门禁系统;

 (12)支持对接监室门开报警系统;

 (13)具备在公安网实现远程维护、安装及升级的功能; (14)具备与省厅监所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对接实现自动关联在押人员数据库、管理数据库 2 监所在押人员动态信息管理(1)CPU:相当于或高于 IntelXeonE5-2603v4 六核; (2)主板:2U 双路八盘位服务器 C612 芯片组 DIMM*16; (3)散热器:E52U 专用散热器*2; (4)内存:96G DDR4 ECC/REG;

  25 序号 采购内容 要求 系统服务器 (5)固态硬盘:480G SATA SSD 企业级; (6)硬盘:SATA 32TB 128M 7200RPM 硬盘企业级; (7)前置接口:前置 2 口 USB2.0+2 口 USB3.0; (8)电源:1+1 550W 冗余电源 3 电脑 (1)CPU≥Intel I7-8700,3.2GHz 主频; (2)主板≥Intel300 系列及以上芯片组,不少于 1 个 PIC-E*16、2 个 PIC-E*1、1 个 PCI 槽位; (3)内存≥8GB DDR4 2400Mhz; (4)显卡:2G 独显; (5)硬盘≥1TSATA+128GSSD(混合硬盘); (6)网卡:集成 10/100/1000M 以太网卡; (7)显示器≥21.5 英寸宽屏显示器; (8)键鼠:USB/PS2 光电键盘、鼠标; (9)安全:USB 屏蔽技术,仅识别 USB 键盘、鼠标,无法识别其他 USB 读取设备,有效防止数据泄露; (10)电源:内置电源≤180W 宽电压设计,能适应 90V-265V 电压 4 核心交换机 (1)28 个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4 个复用的千兆ComboSFP,4 个万兆 SFP+;一个扩展子卡插槽; (2)可插拔双电源,交流或直流供电,默认配置一个 AC 电源; (3)支持 MAC 地址自动学习和老化; (4)支持静态、动态、黑洞 MAC 表项; (5)支持源 MAC 地址过滤;支持 4K 个 VLAN; (6)支持基于 MAC/协议/IP 子网/策略/端口的 VLAN; (7)静态路由、RIPV1/2、RIPngOSPF、OSPFv3、IS-IS、IS-ISv6、BGP、BGP4+、ECMP、路由策略; (8)VBST 基于 VLAN 生成树协议; (9)交换容量≥5.98Tbps; (10)包转发率≥222Mpps

  26 序号 采购内容 要求 5 接入交换机 24个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4个复用的千兆ComboSFP,4 个千兆 SFP,可插拔双电源,支持交流或直流供电,默认配置一个 AC 电源,交换容量≥3.024Tbps,包转发率≥108Mpps 6 千兆单模光纤收发器 千兆单模 7 42U 机柜 (1)尺寸(mm):600x1000x2055; (2)颜色:黑色; (3)材质:冷轧钢 A2. 智慧监室管理系统 8 智慧监室交互终端应用功能软件 (1)Android 系统功能应用 APP 软件(需进行人脸识别登陆成功后进入操作界面); (2)通知公告:实现向在押人员公示看守所的最新消息和通知; (3)交互点名:民警在智慧监室信息显示终端上点击点名按钮即可开启交互点名;也可在后台设置点名计划,按计划时间远程在线点名;智慧监室交互终端将语音提示监室内人员进行点名,在押人员依次到室内机前进行人脸或指纹点名; (4)申诉投诉:实现在押人员投诉同监室其他在押人员的不合规行为; (5)三固定表:展示该监室的床位表、值日表、值班表信息; (6)服刑考核:实现在押人员查看自己的考核成绩的功能; (7)个人医疗:医生在系统内为生病的在押人员诊断开出服用的药品信息,病人通过指纹查询自己的用药信息; (8)事务申请:在押人员可在此模块中申请会见亲属、律师、检查官、所长及申请就医 5 项事务; (9)信息查询:具备在押人员查看自己的所有信息的功能,可查看个人的值日考勤、考核情况等; (10)防误放人验证:与防误放人等系统对接实现信息流转,并通过人脸或指纹识别进行防误放人验证; (11)二下...

推荐访问:巴中市 磐石 智慧
上一篇:经济运行分析会讲话稿word例文
下一篇:高校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研究-知识管理论文-管理论文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