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来源:三支一扶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第五章

 财政部门组织预算实施情况审计(关键章节)

 一、支出预算批复 P73

  财政部门应该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意中央预算之日起 30 日内,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中央各部门应该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 15 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该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意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 30 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地方各部门应该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 15 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只有在预算批复后,才真正开始了预算实施。

 二、财政部门批复支出预算情况审计内容 1、审查财政部门是否按要求立即批复预算(看第一条)

 2、审查支出预算指标分配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P74

  中国中央本级从 20XX 年开始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各级财政部门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管部门。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其它国有企业监管职能部门和单位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其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为该预算实施主体。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关键包含:

 1、国有独资企业按要求上交国家利润; 2、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取得股利、股息; 3、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 4、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企业清算收入; 5、其它收入。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管审计关键点 P74 1、审查是否根据国家要求立即足额征收应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有没有征管不力。

 2、审查是否根据要求预算科目和级次上缴国库。

 3、审查财政部门是否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审计方法 P75 1、首先审查预算收入数字是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收入明细账、收入凭证和国家金库报表反应数字一致。

 2、审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征收范围、对象、百分比和数额是否符合要求。

 3、审核单位相关帐、表和缴款书等。

 七、政府性基金征管审计(关键)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根据国家要求程序同意,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征收含有专题用途资金。包含多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题收费。

 八、除财政部另有要求外,征收政府性基金一律根据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刷政府性基金票据。

 九、各项政府性基金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根据相关要求缴入国库,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十、缴库时应按基金所属预算级次分别缴入中央国库或地方国库,即属于中央基金预算收入全部缴入中央总金库,属于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全部缴入地方金库,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基金预算收入由地方收款部门按要求百分比分别将留归地方收入缴入地方金库,属于中央收入部分,汇解中央主管部门集中缴库。对于要求缴纳税款基金收入,在扣除应缴税款后办理缴库。

 十一、政府性基金由税务部门、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事机构、同级财政部门或经同级财政部门委托部门(中央主管部门或地方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十二、政府性基金征管审计关键 1、审查受财政部门委托代征基金各部门是否根据要求范围和标准征收各项基金。

 2、审查财政部门有没有将基金缴入“收入过渡户”或其它账户以隐瞒、截留、转移财政收入问题。

 3、审查各项基金是否按要求时间、百分比、预算级次和科目足额缴入国库。

 4、审查地方政府、部门有没有私自同意、越权设置基金项目,或以行政事业性收费名义变相同意设置基金项目。

 十三、政府性基金征管审计措施 1、审核财政部门相关帐、表、凭证,检验基金征收和入库情况。

 2、延伸审查向财政部门申报收入代征单位。

 3、审阅地方政府、部门制订政策性文件,查清是否存在越权设置政府性基金或变相征收政府性基金问题。

 案例 5-2 自己看 十四、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征管审计 P78 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收取费用。关键包含:管理性收费、资源性收费和证照收费等。

 十五、罚没收入:是罚款和没收收入统称,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实施处罚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实施处罚取得罚没款和没收物品折价收入。

 十六、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应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收费、罚没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属于财政性资金,均应实施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即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财政部门要求全额上缴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出按财政部门同意计划统筹安排,从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中核拨给执收执罚单位使用。

 财政部《相关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施预算管理要求》指出在法律、法规之外,任何地方、部门和个人均无权私自设置收费、罚没项目。

 多种行政性收费收入,应作为国家财政收入逐步纳入预算管理。所收款项,除国家另有要求外,应依据执收部门行政隶属关系,分别作为本级财政预算收入,上缴同级国库。相关罚没收入归属,按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实施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管理制度。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管理制度。

 十七、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征管审计关键 1、审查执法、执收单位是否按国家要求范围、标准进行收缴。

 2、审查在法律、法规之外,任何地方、部门和个人有没有私自设置收费、罚没项目等问题。

 3、审查财政部门是否将执法、执收单位上缴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4、审查财政部门有没有对执法、执收单位搞百分比分成、收支挂钩措施。

 十八、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征管审计方法 1、审查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看各项行政性收费是否正当。

 2、审查财政部门相关帐、表、凭证,核实之间数额是否相符。

 3、审查财政部门和执法、执收单位银行开户情况和它们之间往来账项。

 案例 5-3 自己看 十九、预算收入退库 P80 (1)各级预算收入退库审批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退库,由财政部或财政部授权机构同意。地方预算收入退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同意。

 (2)预算收入库款退付,应按预算收入级次办理。中央预算收入退库,从中央级库款中退付;地方各级预算固定收入退库,从地方各级库款中退付;多种分成收入退库(包含总额分成收入和共享收入退库),按要求分成百分比,分别从上级和本级库款中退付。

 (3)办理预算收入退库,必需由申请退库单位或个人向财政、征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退库申请书),经财政或征收机关审查同意后填开收入退还书,报送国库退库。

 (4)办理预算收入退库,必需根据国家要求直接退给申请单位或申请个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退库款项。

 (5)各级国库在办理退库时,必需有文件依据。(退库申请书、收入退还书)

 二十、预算收入退库范围 1、因为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需要退库。

 2、改变企机关隶属关系,办理财务结算需要退库。

 3、企业按计划上缴税利超出应缴数需要退库。

 4、根据要求能够从预算收入中退库拨补企业计划亏损补助。

 5、财政部明文要求或专题同意其它退库项目。

 二十一、预算收入退库情况审计关键和方法 1、审查财政部门收入退库账簿和“收入退还书”,看是否根据国家要求项目、级次办理预算收入退库。

 2、查对预算和财政部门年初确定填补企业亏损计划及相关账簿、“收入退还书”等。

 3、审核企业退税申请书和财政部门相关审批文件、退税月报表、金库报表和收入退还书等。

 4、审核预算收入项目标更正。

 二十二、各项暂存款项审计 P81

  暂存款是指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待结算债务,包含临时性暂存和应付未付款项。

 二十三、暂存款审计内容 1、审查财政部门是否根据要求设置和核实暂存款项。

 2、审查财政部门有没有预算之外拨付使用问题。

 方法:检验会计核实 二十四、财政部门预算支出管理情况审计 P85

  财政部门拨付预算资金应该遵照标准:坚持根据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要求程序支付标准。

 二十五、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 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专用存款账户,关键用于财政性资金存放、支付和和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等清算。

 (2) 零余额账户:包含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是财政部门开设在商业银行账户,关键用于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和和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关键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和和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关键用于统计、核实和反应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活动,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4)特设专户:关键用于统计、核实和反应预算单位特殊专题支出活动,并和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5)小额现金账户:是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用于统计、核实和反应预算单位小额零星支出,并和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设置立这类账户关键是方便预算单位日常发生部分零星分散、数额小、支付频繁支出。

 二十六、财政资金支付方法

 1、财政直接支付:关键包含工资支出、购置支出和转移支出。

 2、财政授权支付:经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小额现金账户和国库单一账户实现支付。实施财政授权支付支出包含未实施财政直接支付购置支出和零星支出。

 二十七、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预算单位根据批复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实施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实施机构依据批复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经过代理银行进入银行清算系统实时清算,财政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划拨到收款人银行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批复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国库支付实施机构申请授权支付月度用款限额,国库支付实施机构将同意后限额通知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经过国库支付实施机构转由代理银行向收款人付款,并和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二十八、财政部门拨付预算资金审计内容 1、审查财政部门是否严格根据年度预算拨款,有没有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拨款。

 2、审查财政部门是否根据要求财政隶属关系拨付预算资金。

 3、审查财政部门是否根据进度和用款计划立即、足额拨付资金。

 二十九、预算调整:指经过同意各级预算,在实施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降低收入,使原同意收支平衡预算总支出超出总收入,或使原同意预算中举借债务数额增加部分变更. 在预算实施中,因上级政府返还或给补助而引发预算收支改变,不属于预算调整。

 三十、各级政府对于必需进行预算调整,应该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必需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同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调整方案必需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同意;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调整方案必需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同意。未经同意,不得调整预算。

 三十一、预算改变是指预算实施过程中,对部分预算支出项目标追加、追减或支出科目之间相互流用,不改变整个预算平衡。

 三十二、财政部门预算调整和预算改变审计内容 1、审查预算调整是否符合《预算法》要求,有没有越权行为。

 2、审查支出预算追加有没有可靠地资金起源,追加预算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要求。

 3、审查预算改变是否符合要求。

 三十三、预备费动用:《预算法》要求,各级政府预算应该根据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 1%-3%设置预备费。

 三十四、动用预备费应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

 三十五、预备费动用情况审计内容:

 1、审查预备费动用是否合适。

 2、审查预备费动用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三十六、各项暂付款审计审计内容:

 1、审查各项“暂付款”账中,各项往来款是否合规。

 2、有没有以暂付款形式借给相关单位办企业作注册资本金或其它用途往来款项,有没有以周转金形式借给相关单位周转使用往来款项等。

 3、审查往来款项账、表是否相符,往来款项是否立即结清,未结清原因是否合理合规;有没有将应列预算支出款项挂在“暂付款”账上问题。

 4、对于由“暂付款”账转列支出款项,要审查同意手续是否完备,支出是否合理、正当。

 三十七、转移支付项目关键包含:税收返还;体制补助;通常转移支付;专题拨款补助;结算补助;其它补助

 三十八、转移支付情况审计关键内容:

 1、审查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是否正当,是否推行了法定审批程序。

 2、审查转移支付资金尤其是专题拨款补助资金设置,是否符合分税制财政体制相关各级政府事权划分标准。

 3、审查财政部门分配资金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有没有随意调整分配措施、造成份配不公问题。

 4、审查各转移支付项目标管理措施是否齐全,有没有缺乏管理措施、财政部门随意分配转移支付资金问题。

 5、审查财政部门有没有经过转移支付向本部门、本系统安排行政事业经费问题。

 6、审查办理转移支付结算依据是否合规、完整、真实,财政部门有没有缺乏依据,或依据不完整、不真实,或随意调整结算依据、办理转移支付问题。

 三十九、预算平衡情况审计关键内容:

 1、审查财政赤字和债务规模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有没有突破预算。

 2、审查年底止余是否真实、合规,有没有些人为调整结转下年支出从而调整年底止余问题。

 3、审查调入预算用以平衡预算收支资金是否正当。

 四十、政府债务收支情况审计关键内容:

 1、审查举债程序是否正当。

 2、审查债务收入列报是否真实合规。

 3、审查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报是否真实合规。

 4、审查债务发行手续费和兑付手续费核实、列报是否真实合规。

 5、审查资金管理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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