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军校相关规定

来源:三支一扶 发布时间:2020-08-14 点击:

  考军校政策

 从2008年1月1日起,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招生对象选拔标准条件和程序办法作了进一步规定。

  招生对象及条件:

  《条例》中对招生对象及条件做了明确规定,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符合条件能够报考军事院校呢?

  招生对象:包括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青年学生)和士兵。

  招生条件:

  (一)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其中报考机要、技术侦察专业的考生,还应当符合招收机要人员政治条件;

  (二)青年学生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士兵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当年1月1日) ,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l周岁;

  (三)青年学生考生应当是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士兵考生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 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

  (四)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应当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至当年6月30日);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

  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

  对于青年学生来说,需要通过军队院校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建立的招生宣传网站、阅读招生刊物等形式,了解军队院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专业设置、培训层次、培养目标、学员待遇以及毕业后的分配使用原则等内容。

  而对于士兵考生来说,首先要知道报考军校需要哪些程序,名额是如何确定的。在《条例》中规定,士兵考生数量,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按照不少于本单位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士兵考生对象,按照个人报名、基层单位民主推荐、基层党组织审查、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考核、党委审批的程序选拔确定。旅团级单位选拔确定士兵考生对象,可以视情组织军事科目、文化科目预考和体格初检;选拔结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士兵考生报考军队院校的志愿,采取个人选择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士兵考生所在单位应当在保证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教育管理等工作的同时,为考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

  《条例》中规定,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必须经过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那在招生过程中又是如何确定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的考生对象;怎样进行上述考察的呢?

  确定对象: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协调本省招生办公室,从报考军队院校的上线考生中,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数3至4倍的数量,确定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的考生对象;生源不足时,应当进行生源调剂,或者组织上线考生补充填报志愿。

  政治考核:对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由县(市、区) 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毕业中学,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和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面试:对青年学生的面试,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面试工作人员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从军队院校统一选派。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体格检查:对青年学生和士兵考生的体格检查,分别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指定军队中心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体格检查结果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体格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仅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所有程序进行完毕后,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按照要求汇总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果,准确录入考生电子档案,并于录取工作开始前在招生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布。

  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试

  这是所有环节中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一条,考什么?怎么考?《条例》中规定士兵考生应当参加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试。

  军事科目考核的内容和计分方法、文化科目考试的科目和分值,由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会同总政治部干部部确定。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试的命题工作,由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组织。

  军事科目考核,包括军事共同科目考核和军事专业科目考核。报考指挥专业的,考核军事共同科目和军事专业科目;报考其他专业的,考核军事共同科目。军事共同科目考核由师(旅)级单位司令机关会同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和装备机关组织实施。军事专业科目考核由军区级单位司令机关会同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和装备机关组织实施。军事共同科目考核合格的,方可参加文化科目考试。

  文化科目考试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前的试卷应当按照绝密级要求保管、密封和转递;考场应当相对集中设置,有条件的应当实行全程同步摄像监控,录像资料至少保留3年。

  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与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间同步。如遇部队参战、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等重大任务或者驻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影响士兵考生参加文化科目考试的,经全军招生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以组织受影响的考生另行安排时间考试。如遇重大特殊情况需要重新组织全军士兵考生文化科目考试的,必须报中央军委批准。

  士兵考生文化科目考试试卷的评阅工作,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文化科目考试试卷评阅办法由全军招生办公室规定。士兵考生文化科目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0天内上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全军招生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全军考生公布文化科目考试成绩。

  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有些情况是可以加分的,《条例》中对各种情况也做了具体的规定。

  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关于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招生计划数120%投档比例范围内拟定青年学生录取方案,报本院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实施录取。军队院校录取青年学生,应当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情况,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预录方案,并报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投档。

  士兵考生军事专业科目考核成绩,在报考本专业时,应当按照规定办法计入总分。士兵考生是总部、军区级单位表彰的训练标兵或者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海拔3000米以上艰苦地区工作或者在一、二类岛屿工作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干部子女或者长期在边远地区工作的军队干部子女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以按照规定给予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30分。加分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军区级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于录取工作开始前向本单位全体考生公布。

  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核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投档的士兵考生档案;经审核合格的,予以录取;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并及时退档。因退档形成的空额,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从未投档的士兵考生中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结果由全军招生办公室向全军考生公布。

 复查复试

  复查复试是招生的最后一个环节,《条例》中要求军队院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入学新生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复查;对士兵新生还应当进行军事共同科目和文化科目复试。

  士兵新生的文化复试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合格标准由总政治部干部部会同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确定,命题工作由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组织。

  对机要、技术侦察专业的新生,政治条件不符合本专业,但符合其他专业要求的,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可以调整到其他专业。

  军队院校对复查复试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对青年学生学员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注销证明,向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寄送参军证明书。

  军队院校对复查复试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知青年学生考生所在地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或者士兵考生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

  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或者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在接到军队院校退回不合格新生通知7日内,派人将不合格新生接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做好移交工作。

  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以及新生本人,对军队院校作出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提出异议的,全军招生办公室应当组织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有关各方。

 军官军衔分为哪几类在我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的军衔,按照军官的性质分为现役军官军衔与预备役军官军衔两大类。

 我军现役军官军衔等级是怎样设置的?

 根据 1988年 7月 1日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

 我军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一级:(一)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二)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三)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是怎样区分的?

 军官军衔按下列规定区分:

 第一.?军事、政治、后勤军官: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第二.?专业技术军官: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在部队考军校问题集中解答

 一、考试资格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本科或大专在读以及少数民族士兵可放宽到23周岁。

 高中及以上(包括职高)学历,体检过

 ? 关,政审合格。

 二、文化考试科目

 文化考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物理、化学、政治),其中语文和数学满分为150分,英语满分100分,综合满分200分(其中物理60分、化学60分、政治80分)

 需要注意的是,解放军考试和武警、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三系列用的不是同一套教材。

 三、考试流程

 1.报名:在每年的三四月份,各部队开始逐级下达报名通知,准备参加考试的士兵填写报名表。

 2.预考:也就是在填写报名表之后,各部队开始对报名准备考军校的战士进行预考,由于在部队考军校名额有限,预考的目的就是决定考试名额。但是也有些单位每年报考的士兵不多,名额足够,所以就不举行预考。体检、体能测试、政审之后直接参加全军统考。

 3.集中复习:有些部队把士兵考军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通过预考的学员苗子进行集中组织复习,统计发现,组织集中复习的部队战士比自学的战士考上军校的通过率整整高两倍!可见,在部队考军校的战士掌握住复习方法是多么的重要。但是还有很多部队由于各下属驻地不是很密集、战士工作的特殊性等原因没有条件组织集中复习。

 ? 4.政审:在部队准备参加考军校的考生政审主要是审查士兵档案,最常出现的问题是档案袋里缺毕业证、团员表,这时干部股(科)人员会通知考学士兵补上。战士们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从你刚入伍政审填表开始,每次填表年龄必须和身份证上的年龄一致,去年复习班一位战士就是因为档案年龄不一致问题与军校失之交臂。报考指挥类、技术类军校的考生政审时不会回士兵原籍地调查走访,但是报考机要类等核心涉密专业的考生政审时部队会有专人到士兵原籍地调查走访。

  5.体能测试:在每年五月份的时候,战士参加统考体能测试,考核科目并不是年年都相同的,常考的为五千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五米往返跑等。

  6.考试时间:? 解放军士兵考试、武警士兵考试、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士兵考试时间全部为每年的6月7号和6月8号两天。

  7.录取分数:由于各军校在各军区,武警、公安边防院校在各地区招收士兵学员人数和专业不同,所以各军区分数线不同,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时,是按名次从上到下来录取的,例如某军区今年招收四百名士兵学员,即被录取的为第一名到第四百名。无论考生是否被所报考的学校录取,只要过了分数线就有学校上,招生部门会把过线而没有被所报考的学校录取的考生调剂到其他学校。因此在报考志愿时,一定在是否符合调剂后面打上对号。

 8.分数公布:每年的七月上旬可以通过电话查询士兵考试分数,也可登陆全军政工网(军网)凭考号查询。七月下旬考试成

 绩和录取结果会在《解放军报》、《海军报》等军内报刊公布,其次部队会下达通知到各个连队通知士兵录取结果。部队士兵考军校流程

 1、选拔和培养。

 士兵考生的选拔和培养(主要指参考前的军事、文化训练。参军注),是基层单位的重要职责,由团(旅)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士兵考生从学员苗子中确定,学员苗子从优秀士兵中选拔。

 选拔士兵学员苗子应当从征兵时抓起,优先选征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入伍。新兵补入连队后,党支部应当按照招生对象的基本条件,适时提出学员苗子预选名单,经营级单位党委审查,报团(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学员苗子数量应当占年度兵员的百分之十左右。

 士兵学员苗子应当优先送教导队培养,适时任命为班长、副班长和在其他骨干岗位上锻炼,并结合士兵退伍等时机,对学员苗子进行筛选和调整。

 确定士兵考生,必须履行党支部提名、群众评议、营级党委审查、政治机关考核、团(旅)级党委审批的程序。考生名单要向全体士兵公布,其档案送团(旅)级单位政治机关管理。

 选拔士兵保送对象,由营级单位党委推荐,团(旅)级单位党委提名,师、军级政治机关审核,大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审批。团(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应当张榜公布选拔结果。

 士兵考生及士兵保送对象确定后,应当安排军事、文化强化训练,以复习文化为主,一般由师级单位组织。

 士兵考生填报志愿,采取个人志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志愿,并对是否服从调整录取表明态度。《献身国防事业志愿书》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

 2、政治思想考核。

 主要考察政治信念、思想品质、道德观念、服役态度和工作成绩,以及考生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客观、准确地作出鉴定。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报考军队院校。

 3、军事科目考核。

 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考核军事共同科目和军事专业科目;报考其他专业的,考核军事共同科目。参加考核的人数一般为参加文化科目考试人数的一点二倍。

 军事科目考核的内容和计分方法,由总参谋部军训部会同总政治部干部部确定。总参谋部军训部负责组织命题和拟制考核方法。

 军事科目考核的组织实施,以各级司令机关为主,政治机关和后勤机关协助。考核成绩由主考单位填入《军事科目考核成绩登记表》。

 4、体格检查。

 必须在大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或者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指定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生应当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体格检查表须经主检医师签名和医疗单位盖章。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规定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5、文化科目考试。

 全军文化科目统一考试,由各级干部部门会同军训(院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高中毕业的士兵考生,文化统一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六门;初中毕业的士兵考生,只考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四门。

 6、录取。

 士兵考生录取工作于每年八月二十日前结束。取对象由大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确定,招生院校审核录取。录保送对象免试入学仅限定于中专班,如本人参加文化统一考试,达到大专或者本科录取要求的,优先入大专或者本科班学习。考生被录取后,由大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在《士兵考生登记表》上签署意见,签发《士兵考生入学批准书》,连同文化统一考试试卷一并装入考生档案移交院校。招生院校填《录取通知书》。

 7、报到。

 军队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一般都对考生的报到提出详细准确的要求。考生应仔细阅读这些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的内容执行。一般内容是,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党、团组织关系接转介绍信、生活必需品,自行前往被录取的军队院校报到。

 8、复查和复试。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院校进行政治、身体复查和军事、文化复试。主要内容是,政治、文化、身体。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查依据政审条件,侧重考生是否愿意献身于国防事业,是否热爱军队和所学专业;文化方面的考核侧重于考生的基础文化知识,确认考生的高考成绩是否真实;身体方面,按照军校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所有考核与复查的条件或标准,均与考生录取时的各项要求相同,不会另立标准或提高标准。

 复查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淘汰。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

 无故迟到或请假逾期,时间超过一周者。

 徇私舞弊,违反招生规走者。

 军政素质和身体素质不符合入学条件者。

 不服从专业分配,经教育无效者。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

 【颁布部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2008.01.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保证军队干部选拔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育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是指军队院校招收生长干部学员的工作,包括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青年学生)和士兵。

 第三条?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是建设军队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基础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培养、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总政治部主管全军院校招生工作,组织拟制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和军队院校招生计划,部署军队院校招生工作,协调解决军队院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总参谋部参与拟制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和军队院校士兵学员招生计划,负责军队院校士兵学员招生的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试命题工作。

 第六条?总后勤部参与拟制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制定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经费标准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组织实施有关保障。

 第七条?总装备部参与拟制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组织实施有关保障。

 第八条?军区级以下单位各机关在本单位党委、首长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单位军队院校招生的有关工作。

 第九条?军区级单位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军队院校招生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下同)会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主管部门成立的本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军队院校在本省招收青年学生的有关工作。

 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院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全军招生办公室在总部领导下,负责承办全军院校招生工作。

 军区级单位、省军区的招生办公室和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在本级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和上级招生办公室指导下,分别负责承办本单位、本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和本院校招生工作。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还负责承办本单位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的有关工作。

 军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在本单位首长、机关领导和上级招生办公室指导下,负责承办本单位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的有关工作。

 各级招生办公室设在本级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军训、干部、财务、卫生等部门人员参加。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还应当有本省招生办公室人员参加。

 ?第三章?招生办公室职责

 第十一条?全军招生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军队关于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拟制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制定军队院校招生章程,执行军队院校招生计划;

 (三)组织宣传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

 (四)组织指导招收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和录取工作;

 (五)组织指导招收士兵学员的考生选拔、军事科目考核、文化科目考试、体格检查和录取工作;

 (六)汇总审核军队院校招生录取结果,组织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身份认证工作;

 (七)组织指导军队院校新生复查复试工作;

 (八)协调解决军队院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十二条?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执行军队院校招生计划;

 (二)指导所属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的宣传动员和录取工作,指导所属省军区对青年学生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等工作;

 (三)组织本单位士兵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档案审查、体格检查、文化科目考试等工作,协助本级机关组织军事科目考核,拟制士兵考生预录方案;

 (四)指导所属军队院校新生复查复试和不合格新生的退回移交工作;

 (五)组织协调军队院校退回的不合格士兵新生的接收工作;

 (六)协调解决军队院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十三条?军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指导所属单位选拔确定士兵考生对象;

 (三)指导所属单位实施士兵考生的军事共同科目考核,组织士兵考生参加体格检查、军事专业科目考核和全军文化科目统一考试。

 师、旅、团级单位应当指定人员参照前款规定的职责,做好本单位有关军队院校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执行军队院校招生计划;

 (二)开展招生宣传动员工作;(三)组织实施考生录取工作;

 (四)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复试和不合格新生的退回移交工作。

 第十五条?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协调本省招生办公室落实军队院校招生计划;

 (二)开展军队院校招生宣传动员工作;

 (三)组织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工作,协助本省招生办公室做好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的录取工作;

 (四)组织协调军队院校退回的不合格青年学生新生的接收和移交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军队院校招生工作实行计划管理。

 军队院校招生计划,由总政治部干部部会同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根据军队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人才需求,遵循军事人才成长和干部队伍补充更替规律,依据《全军军官院校训练任务规划》拟制。军队院校招生计划中的招收青年学生计划,由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批准下达;招收士兵学员计划,由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批准下达。

 第十七条?军队院校招生计划经批准下达后,应当及时公布。

 军队院校在各省的招收青年学生计划,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同本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在各军区级单位的招收士兵学员计划,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向本军区所属单位公布。

 第十八条?各级招生办公室应当按照军队院校招生计划确定的招生数量、专业、对象、培训层次、培养目标和其他要求,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军队院校招生计划因情况变化需要调整的,应当报计划下达机关批准。

 第五章?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第十九条?军队院校招生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其中报考机要、技术侦察专业的考生,还应当符合招收机要人员政治条件;

 (二)青年学生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士兵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

 (三)青年学生考生应当是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士兵考生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四)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应当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

 ?第六章?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

 第二十条?军队院校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通过建立招生宣传网站、选派干部实地宣传、利用地方招生刊物等形式,向考生介绍军队院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专业设置、培训层次、培养目标、学员待遇以及毕业后的分配使用原则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可以选择生源质量高、国防教育基础好的普通中学,作为生源重点学校。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协同军地有关部门在普通中学开展国防教育,动员优秀青年学生报考军队院校。

 第二十二条?士兵考生数量,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按照不少于本单位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

 第二十三条?士兵考生对象,按照个人报名、基层单位民主推荐、基层党组织审查、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考核、党委审批的程序选拔确定。

 旅团级单位选拔确定士兵考生对象,可以视情组织军事科目、文化科目预考和体格初检;选拔结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

 第二十四条?士兵考生报考军队院校的志愿,采取个人选择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第二十五条?士兵考生所在单位应当在保证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教育管理等工作的同时,为考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七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

 第二十六条?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必须经过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协调本省招生办公室,从报考军队院校的上线考生中,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数3至4倍的数量,确定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的考生对象;生源不足时,应当进行生源调剂,或者组织上线考生补充填报志愿。

 第二十七条?对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毕业中学,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和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对青年学生的面试,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面试工作人员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从军队院校统一选派。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九条?对青年学生和士兵考生的体格检查,分别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指定军队中心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

 体格检查结果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体格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仅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第三十条?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按照要求汇总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果,准确录入考生电子档案,并于录取工作开始前在招生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布。

 对属于考生个人隐私以及需要保密的信息,不得公开。

 第八章?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试

 第三十一条?士兵考生应当参加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试。

 军事科目考核的内容和计分方法、文化科目考试的科目和分值,由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会同总政治部干部部确定。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试的命题工作,由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组织。

 第三十二条?军事科目考核,包括军事共同科目考核和军事专业科目考核。报考指挥专业的,考核军事共同科目和军事专业科目;报考其他专业的,考核军事共同科目。

 军事共同科目考核由师(旅)级单位司令机关会同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和装备机关组织实施。军事专业科目考核由军区级单位司令机关会同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和装备机关组织实施。

 军事共同科目考核合格的,方可参加文化科目考试。

 第三十三条?文化科目考试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前的试卷应当按照绝密级要求保管、密封和转递;考场应当相对集中设置,有条件的应当实行全程同步摄像监控,录像资料至少保留3年。

 第三十四条?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与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间同步。如遇部队参战、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等重大任务或者驻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影响士兵考生参加文化科目考试的,经全军招生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以组织受影响的考生另行安排时间考试。如遇重大特殊情况需要重新组织全军士兵考生文化科目考试的,必须报中央军委批准。

 第三十五条?士兵考生文化科目考试试卷的评阅工作,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文化科目考试试卷评阅办法由全军招生办公室规定。

 士兵考生文化科目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0天内上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全军招生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全军考生公布文化科目考试成绩。

 第九章?录取

 第三十六条?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录取工作,由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关于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招生计划数120%投档比例范围内拟定青年学生录取方案,报本院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实施录取。

 军队院校录取青年学生,应当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不得在全军统一的军队院校招生章程规定条件之外附加录取条件。

 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按照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录取工作,并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七条?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录取工作,由全军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和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

 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情况,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预录方案,并报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投档。

 士兵考生军事专业科目考核成绩,在报考本专业时,应当按照规定办法计入总分。

 士兵考生是总部、军区级单位表彰的训练标兵或者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海拔3000米以上艰苦地区工作或者在一、二类岛屿工作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干部子女或者长期在边远地区工作的军队干部子女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以按照规定给予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30分。加分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军区级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于录取工作开始前向本单位全体考生公布。

 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核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投档的士兵考生档案;经审核合格的,予以录取;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并及时退档。因退档形成的空额,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从未投档的士兵考生中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结果由全军招生办公室向全军考生公布。

 第三十八条?全军招生办公室应当及时组织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和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汇总采集军队院校招收学员的录取数据,并录入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身份认证系统。

 青年学生的录取数据,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协调本省招生办公室汇总,于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上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士兵考生的录取数据,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汇总,于录取工作结束后上报全军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九条?全军招生办公室依据军队院校年度招收学员的录取数据,核发军队院校学员入学批准书,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和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盖章后装入学员档案。

 第十章?复查复试

 第四十条?军队院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入学新生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复查;对士兵新生还应当进行军事共同科目和文化科目复试。

 士兵新生的文化复试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合格标准由总政治部干部部会同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确定,命题工作由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组织。

 对机要、技术侦察专业的新生,政治条件不符合本专业但符合其他专业要求的,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可以调整到其他专业。

 第四十一条?军队院校对复查复试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对青年学生学员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注销证明,向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寄送参军证明书。

 第四十二条?军队院校对复查复试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知青年学生考生所在地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或者士兵考生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

 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或者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在接到军队院校退回不合格新生通知7日内,派人将不合格新生接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做好移交工作。

 第四十三条?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以及新生本人,对军队院校作出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提出异议的,全军招生办公室应当组织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有关各方。

 第十一章?保障

 第四十四条?军队院校招生经费,由总后勤部制定标准,列入院校教育费科目,按后勤(联勤)财务系统报领。经费开支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经费中体格检查经费由省军区管理使用;其他经费由军队院校管理使用。招收士兵学员经费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管理使用。军事科目、文化科目命题经费由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管理使用,军事科目考核经费由军区级单位司令机关军训部门按照标准分配。第四十六条各级应当加强招生工作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干部从事招生工作,并进行业务培训。

 第四十七条?军队院校和省军区应当适应国家和军队招生工作信息化要求,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大财力物力投入,及时配备、维护、更新信息化系统。

 第十二章?奖励与处分

 第四十八条?对在军队院校招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十九条?军队单位和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突破或者调整招生计划的;

 (二)擅自批准或者办理不符合录取条件考生入学的;

 (三)盗窃或者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答卷)、评分参考的;(四)在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出具证件证明、审核档案材料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五)涂改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等考生信息的;

 (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招生工作或者侵害考生正当权益的;

 (七)收受、索取财物的;

 (八)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非法招生活动的;

 (九)其他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

 地方人员在参与军队院校招生工作中有前款所列情形的,军队招生办公室应当向地方招生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通报。

 第五十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者学籍;对士兵考生,还应当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军事科目考核、文化科目考试、体格检查、军队院校复查复试中弄虚作假、作弊的;

 (二)故意扰乱考试、评卷或者录取场所秩序,严重干扰招生工作的;

 (三)通过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取得报考、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

 (四)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招生工作信息系统以及有关网络的;

 (五)其他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院校招收生长干部学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五十二条?军队院校招收研究生学员办法由总政治部会同有关总部制定;招收士官学员办法,由总参谋部会同有关总部制定。

 第五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办法,由总政治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2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部队士兵考军校最担忧的几个问题

 1.名额问题

 许多战士及家长经常打来电话讨论最多的就是在部队考军校的名额问题,这个大家不用担心,第一,现在部队考军校名额确实有限,竞争越来越激烈,但是随着部队战士考军校政策制度的完善,部队的考生都要参加统考之前的预考,通过预考的名次来取得统考的名额,这就使得考试名额分配越来越透明化,归根结底,考试的名额还是由战士的成绩来决定的。

 第二,考试名额并不像是所谓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那么少。

 例如2010年南京军区某团分配的统考名额为十五个,但是这个团总人数为1637人,这样觉得名额很少吧,但是这个团符合考试资格的,即上等兵和一期士官第一年的战士为237人,是不是这些符合考试条件的战士都准备报考军校呢?当然不是,这个团报名参加预考的人数为37人,所以考试的名额为百分之四十!另外这些报名预考的战士并不是所有人都一心奔着这个目标来的,有些战士之前从来没有复习过,就是抱着试试的态度来考的,一般预考能考到三百分多点的战士,名额就有了,具体情况根据各军区、各单位有所不同。

 2.分数线问题

 第一,解放军、武警、公安边防部队战士考军校的分数线差别很大,但是大部分军区(省)分数线在400分到440分之间。南京军区、北京军区分数线稍高,空军、西藏新疆等地分数线略低。

 第二,考试名额由当年各军事院校在本军区招收军官学员的人数、当年试题综合难度、士兵考试成绩三者共同决定。

 3.复习资料问题

 可以这样说,有了好的复习资料就等于上了高速公路,战士开始复习的时候就全凭自己摸索,方向确实很迷茫,一年多的时间,摸索的差不多的时候就到考试时间了,所以有好的复习指导和资料是非常重要的,战士们复习时,教材是必不可少的,教材是复习的基础,更是重中之重。课本解析可以根据自身学习情况选择购买,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复习课本过程中如果经常遇到不会的题目,那么购买课本解析就很有必要了,我们的课本解析也是根据广大战士考生自身特点设计的,有很强的针对性。

 4.政治科目复习问题

 每年临考的时候很多战士反映政治是令人很头疼的科目,背了忘,忘了背,反反复复,即浪费时间又没多大效果。政治科目的复习应该提前着手,切勿玩"突击战",很多战士开始复习时就认为政治复习应该放在最后,现在就开始背也是忘,实则不然,背记就是一个反复的过程。到每年三四月份的时候,各科复习已经到了冲刺训练阶段了,再着手去复习政治难免有些手忙脚乱,背记效果不理想而且还影响信心。如果政治复习提前复习,到最后只需按章去复习巩固各知识点,这样是相当轻松的。

 5.复习心态

 很多战士前期复习的都很好,基础也很扎实,但是到了五月份关键的时候,什么都学不进去,大脑一片空白,以至越来越紧张,最后考试成绩很不理想,连最基础的分也没拿到。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战士应该调整好心态,不要给自己施加压力,不要老想着万一考不好怎么办,应该想些高兴的事情,饭后可以暂时放下书本,到室外去走走,和战友聊聊天,听听音乐。复习的时候还按照原来的计划走,如果实在进行不下去,就看看以前做过的题,翻翻课本看看都是考哪些章节,哪些知识点是非常重要的,给家人同学朋友打打电话。

 6.体能测试及体检问题

 在部队考军校体能测试应该说是比较简单的,通过率为95%,体能测试一般为5公里跑、俯卧撑、仰卧起坐、队列动作、战术、战地救援等,每年考核科目会稍有变化。体检基本是到医院抽血化验、测视力、尿检等,比入伍时宽松的多,所以这两方面战士们不用过多担忧。

 7.政审问题

 士兵报名以后,部队干部股(科)会把考学战士的档案调出来,主要是看年龄、学历、是否符合考试资格,档案有无错漏等,之后会把这些考试档案交上去由招生办审核。

 军校学员的一日生活

 从睁开眼睛,到晚上熄灯睡觉,一天的日常生活,这对一个人来讲,没有什么必需恪守的严厉条文硬性规则他必须如何如何去做。而在军校,对一名学员来说,他一日生活的时时刻刻、一举一动都有规章制度标准着。让我们粗略地理解一下这个过程吧。

 (1)起床

 洪亮的号音,唤醒了沉睡的太阳,军校的一日生活开端了。听到起床号令,全体人员要疾速起床,不允许有半点拖延与踌躇,否则,将无法在短暂的?10分钟内完成着装、叠被、解手等一系列动作。

 (2)早操

 高中生们在中学的校园里,每天早晨也出操,但的早操有特殊的意义和严厉的规则:

 早操通常以学员队为单位组织施行。听到早操号令,全体人员应迅速在指定的地点汇合,由值班员检查着装,清点人数,跑步带入操场,并向本级首长报告人数。

 早操通常为?30分钟,普通是有组织地停止队列锻炼、器械体操、长跑、越野等活动,有时也组织会操。听到收操号今后,汇合整队,跑步带出操场。

 当上级首长抵达操场时,值班员应向首长报告。

 节假日不出早操。每星期布置两个早晨清扫卫生。

 当你在那宽阔的操场上出操时,你会感到军校具有宏大的生命力,你会听到它的心脏在跳动,你会看到它的步伐在行进,你更感到军校学员的威严和威武,你会从中悟出军校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吸收力。

 (3)洗漱

 洗漱这种日常小事,在军校也有严厉的规定和时间规则。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完成,连同整理外务在内,时间不超越?30分钟;洗漱时,学员要遵守秩序,维护公共卫生。洗漱后,毛巾、牙具等不允许随意乱放,应该按规则放置得整划一齐。

 (4)卫生整理

 室内要坚持清洁、划一,物品放置要按统一规则,做到便当生活,利于工作、学习,契合条令请求。

 (5)就餐按规则时间,准时就餐。开饭时间通常不超越?30分钟。就餐时以队或区队为单位,整队带往食堂,依次进入,不准在食堂前解散或围在门口等候。有的军校还规则就餐前汇合必需有歌声。就餐时要恪守食堂规则,不准讲话,坚持安静,就餐后能够自行分开。

 (6)上(操)课(部队考军校资料)

 军校的上(操)课不同于普通中学的上课,上(操)课有室内课和室外课,室外课可在校内,也可在校外,在部队、在演习场等。不论在什么场所上(操)课,都有明白的制度规则:

 听到准备号令,应整队,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和教学用具,带往上(操)课地点。上(操)课开端,由值班员或区队长整队向教员报告。上(操)课时,要严厉恪守课堂纪律。学员发问应举手报告,教员允

 许后再提问;教员指名发问时,学员应立正答复。遇有院首长听课时,由教员发出“立正”口令,并报告到课人数和课题(特殊作业除外)。上(操)课终了,由值班员或区队长发出“立正”口令向教员敬礼,教

 员行礼后,整队带回。上(操)课后,要探拭颐养武器、配备、器材。上(操)课环节,是学员控制学问和技艺,开发智力,培育能力,进步军政素质的重要环节。学员们正是经过操课,使人生完成基本转变,使理想扎根于沃土,使青春放射出光华。课间操课间操以队为单位做播送体操或跑步,或自在活动。

 午休、午睡午休主要用于休息。午睡时中止各种活动,坚持安静。午睡起床后,疾速整理外务,做好准备,整队带往操课地点。体育达标锻炼,每日体育达标锻炼时间普通为?60分钟,以队、区队为单位组织锻炼。

 晚自习

 每周普通布置?2—3个晚自习、晚自习应用于学员自学,不准迟到、早退。不经批准不得延长时间。批准延长白习时间不得超越?1小时,教学楼到时统一关灯、锁门。

 (11)看电视

 在规则时间内,学员队要组织收看新闻联播节目。平常看电视不准超越熄灯时间,如有特殊状况需延长时间,须经系首长批准。

 (12)晚点名

 通常以队为单位在宿舍前列队停止。按军队条例的有关规则施行,每次时间通常不超越?2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清点人数、生活讲评、宣布次日的学习和工作,或传达命令、指示。

 (13)就寝

 就寝前?10分钟,通常要发出就寝准备号令。听到准备号令,学员应疾速做好就寝准备。服装要按次第放在规则的位置,以免第二天起床或夜间紧急汇合时形成慌乱,延误时间。听到熄灯号后,立刻熄灯就寝,不准讲话、吸烟、收听播送、阅读书报等,要坚持室内安静。队干部和值班员会催促听属人员按时就寝,并检查就寝状况。

 有人可能会问,军校生活能否一直如此严肃、正轨?那该显得多么地单调、单调。不是的!军校是一个团结、严肃、活泼的集体。除了正课时间之外,还有大量的自由时间。每天晚上除集体活动外都有一定的自由支配的时间,每周都要布置两个晚上的自由活动,周末有休息日,还有其它节假日。学员们能够依据本人的喜好和实践,布置本人的活动。各军校的图书馆、阅览室、,学员们在这里可阅读各种书籍。军校俱乐部、学员队的多功用文体活动室、阅报室、电视室、象棋室,学员们能够进行活动。军校的体育场、篮(排)球场、操场、网球场、乒乓球室、足球场、游泳池,学员们能够轮番竞技。各军校还开设了各种选修课和各类讲座,以及各种传统教育和科技展览活动,学员能够自在参与。各种文艺汇演特别是歌咏竞赛,使你在欢声笑语中接受教育。总之,军校十分注重展开好课外活动,以活跃校园生活,加强学员体质,熏陶情操,增长才干,促进学员全面开展;同时,也有利于培育学员良好的军人作风,加强干部和学员团结,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立

 2011年公安现役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政策问答

 一、今年有哪些院校和专业招收士兵学员?

  今年共有6所院校招收士兵学员。面向边防部队士兵招生的院校和专业有:武警学院边防指挥专业,公安海警学院航海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船艇动力管理、基层后勤、机要、通信指挥专业,广州边防指挥学校边防指挥、边境管理、边防检查专业,呼和浩特、乌鲁木齐边防指挥学校边境管理专业(民族班)。面向消防部队士兵招生的院校和专业有:武警学院消防指挥、防火管理专业,昆明消防指挥学校消防指挥专业。面向警卫部队士兵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为武警学院警卫学专业。

  二、各专业在招生对象上有何规定?

  公安海警学院航海技术、船艇动力管理专业定向招收边防船艇专业兵,广州边防指挥学校边防指挥专业定向招收边防战斗班任职满一年的班长、副班长,呼和浩特边防指挥学校边境管理专业定向招收内蒙古边防总队蒙古族士兵,乌鲁木齐边防指挥学校边境管理专业定向招收新疆边防总队维吾尔、哈萨克族士兵,昆明消防指挥学校消防指挥专业(班长骨干班)定向招收消防战斗班任职满一年的班长。各院校其他专业面向本警种符合报考条件的全体士兵招生。

  三、士兵考生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士兵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中国共产党党员或共青团员;(2)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3)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1年1月1日),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放宽到23周岁;(4)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满3年,且应当在本总队级单位工作满1年 (截至2011年6月30日);(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基层建制中队战斗班任职满1年(截至2011年3月1日)的班长,报考定向招收指挥类专业的,年龄放宽到24周岁,且不受最高服役年限的限制。

  四、战斗班长的范围如何确定?

  战斗班长指的是担负执勤、训练、作战任务的支队级以下建制部队战斗班班长。具体包括:(1)公安边防部队基层建制中队执勤班、训练机构教勤班班长;(2)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建制中队(含特勤中队)执行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的战斗班、特勤班、专勤班及训练机构教勤班班长;(3)公安警卫部队警卫队直接参加执勤、训练的建制班班长。

  五、选拔士兵考生应当履行哪些程序?

  选拔士兵考生应当履行下列程序:(1)士兵向本人所在基层单位报名,填写《士兵考生报名登记表》;(2)所在基层单位组织官兵对报考对象进行民主推荐,对多数参评官兵不同意的,不得推荐报考;(3)支队级单位政治机关对报考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4)总队级单位组织对报考对象进行军事考核、体格检查、心理健康测试,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5)公安厅、局政治部组织文化预考,根据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报考对象 (边防部队文化预考由总队级单位组织,报考对象报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审核),报公安部政治部审定。

  六、保送对象的选拔范围有何规定?

  保送对象必须是担负执勤、训练、作战任务的支队级以下建制部队战斗班班长或业务尖子。战斗班班长的范围与士兵考学的有关规定相同。业务尖子必须是日常训练保持综合成绩优秀,且参加本警种全国考核比武成绩取得前3名者。

  七、保送对象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保送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中国共产党党员;(2)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3)年龄不超过25周岁(其中获得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以及驻新疆、西藏由国家划定边远三、四类地区部队的少数民族优秀士兵选拔对象,年龄放宽到26周岁);(4)在推荐的总队级单位连续担任战斗班长1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业务尖子须在业务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5)获得1次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2次以上个人三等功奖励;(6)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军队指挥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以上时间计算均截至2011年1月1日。

  八、保送对象的立功条件如何掌握?

  保送对象必须荣获1次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2次以上个人三等功奖励。具体按下列原则掌握:(1)奖励事项须是部队执勤训练、教育管理和完成其他重大任务,不包括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新闻报道;(2)任班长期间所在班集体立功的,可计入本人1次个人三等功奖励 (班集体立功系年度立功的,本人任班长时间不得少于半年);(3)因同一事由获得2次以上奖励的,只计最高奖项;(4)至少有1次立功是在推荐单位获得的,前后2次立功的时间间隔须满半年以上。

 九、选拔保送对象应当履行哪些程序?

  选拔保送对象必须履行下列程序:(1)基层党支部提名,经所在基层单位三分之二以上官兵评议同意后推荐上报;(2)支队级单位政治机关对推荐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支队级单位党委研究呈报;(3)总队级单位政治机关对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组织参加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军事考核和文化预考;(4)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和公安厅、局政治部根据文化预考和军事考核成绩择优推荐保送对象,报公安部政治部审定后参加文化统考。

  十、今年的军事考核如何组织?

  今年的军事考核仍采取分类组织的办法。定向招收指挥类专业考生和保送对象的军事考核,分警种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消防局、警卫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安排在3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届时发布在公安信息网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现役干部处 “院校招生”栏目)。其他考生的军事考核由各总队级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所有考生和保送对象都必须参加军事考核,不参加考核和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一律取消文化统考资格。

  十一、今年文化统考有哪几门科目?

  今年的文化统考科目与去年相同,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四门,各科分值:语文、数学满分各150分,英语满分100分,综合满分200分 (政治80分、物理和化学各60分),总分满分600分。民族班的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三门,语文、数学满分各150分,政治满分100分,总分满分400分。

  十二、今年文化统考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今年文化统考安排在6月7日、8日。7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8日上午考综合(民族班考政治),下午考英语。考试开始时间:上午9时,下午15时。语文、综合和民族班政治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英语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十三、考生如何复习迎考?

  考生复习以《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文化考试大纲》《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文化统考复习指导用书》(2008年版)为主要依据。考试大纲发布在公安信息网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现役干部处“院校招生”栏目,复习指导用书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各总队级单位已集中统一订购,考生可向所在总队干部部门联系购买。

  十四、文化统考答题应注意哪些事项?

  今年文化统考仍采用网上阅卷方式,各科答案须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统考前,公安部政治部将在公安信息网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现役干部处“院校招生”栏目公布答题卡式样。答题卡的作答要求:第卷(选择题)答案用2B铅笔填涂,第卷答案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答题时要仔细核对题号和答题区域,防止出现差错。

  十五、文化统考有哪些纪律要求?

  考生参加文化统考必须遵守以下纪律:(1)统一着装,携带准考证和士兵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室参加考试,进入考室后必须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座位;(2)不准携带书籍、纸张、计算工具、通讯器材等;(3)不以任何形式传递、交换答案,不窥视他人试卷,不在试卷上乱写乱画或有意作标记;(4)考试结束铃声响起后立即停止答卷,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室。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作弊者,监考人员将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

  十六、录取工作遵循哪些原则?

  录取工作由公安部政治部组织实施,遵循下列原则:(1)按招生计划录取;(2)按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召开录取会议研究确定录取名单。

  十七、考生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更多招生信息?

  考生可浏览公安信息网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现役干部处网页上的“院校招生”栏目,该栏目登载有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通知通报、招生计划、文化考试和军事考核大纲、往年统考试题及答案、当年统考成绩等信息,也可浏览本省(区、市)公安厅、局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和本总队政工部门的公安信息网页,查询本单位招生工作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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