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对于征求供应商对公安部预算管理相关专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内容意见公告431

来源:公务员考试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关于征求供应商对公安部预算管理相关专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主要内容意见的公告

 相应供应商:

 受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我公司承办公安部预算管理相关专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工作。为了充分听取相关供应商的意见,保证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现向相应供应商征求对招标文件主要部分(详见附件)的修改意见。如供应商有意见和建议,请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 16:00 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均可)交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刚、史桂林 电话:010-63348493、8510 传真:010-63373561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1004 室 邮政编码:100055 电子邮件:chengang@citc.genertec.com.cn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10 日

  附件: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主要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的 供 应 商 , 不 得 为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4、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项目预算 280 万元 三、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主要内容 第 第 1 1 包:预算项目评审和预算绩效目标指标编制

  服务期限为3年,本说明中列示工作量为2020情况,后两年工作量可参考2020年,具体工作量需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一、服务内容和成果要求 (一)年度项目预算评审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安排项目预算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对公安部机关各局级单位、部属各预算单位申报的年度项目进行预算评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部机关各局级单位、部属各预算单位(现 67 家)申报三级项目及二级项目开展预算评审。项目预算评审工作主要采取“集中评审”和“分散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评审”主要是指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年度项目申报及评审要求,在“一上”“二上”预算编制阶段,对部机关局级单位和部属各预算单位上报的三级项目、二级项目集中组织评审。“分散评审”主要是指根据公安预算项目储备要求,在公安部项目储备期间对部机关局级单位和部属各预算单位申报的三级项目、二级项目开展入库评审。

 预算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立项的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及建设目标、内容的合理性等。其中,完整性主要包含项目申报程序是否合规,项目申报内容填写是否全面,项目申报所需资料是否齐全等;必要性主要包含项目与部门职责衔接是否紧密,项目现实需求是否迫切,与其他项目是否存在交叉重复等;可行性主要包含项目技术是否清晰、科学,执行条件是否具备等;合理性主要包含项目支出内容是否真实、合规,预算与项目内容是否相符,预算测算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测算标准是否明确,资金规模是否合理,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合理、可衡量等。通过收集材料、现场审核、召开评审会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开展预算评审,出具各项目评审意见,对项目实施过程存在问题提出调整完善建议,形成评审报告。

 (二)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审核辅导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与业务工作的贴合度和准确性,完成公安部预算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审核辅导、编制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部机关局级、部属预算单位(现为 67 家)三级项目、二级项目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审核辅导,在此基础上协助完成公安部二级项目、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以及申报文本汇总编制

 工作;辅导试点部属预算单位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计选择 6 家)。

 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工作需从绩效目标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入手进行审核、辅导,规范指标的表达准确性和科学性。通过收集材料、现场审核、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和指标审核辅导工作,出具各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意见,汇总二级、一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文本;分析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绩效目标和指标审核辅导工作报告。

 二、服务质量要求

 (一)制定各环节工作方案。在各环节工作开始之前,供应商需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

 (二)供应商需建立定期汇报机制,每周的工作成果及下周工作安排以周简报的形式发送我局及相关单位,对于需要关注的特别问题,以简报附件的形式一并发送。

 三 、进度安排

 ( 一 )

 年度项目预算评审 工作

 1. “一上阶段”,需协助采购人根据财政部预算编制要求,完成部机关局级单位三级项目(一般不少于 350 个)、部机关二级项目 50 个、部属预算单位三级项目(视单位具体情况确定)、二级项目(一般不少于 430 个)集中预算评审工作,形成评审意见。

 2. “二上阶段”,需协助采购人根据财政部“一下”有关要求,进一步开展项目预算评审工作,对公安部所需评审的三级项目、二级项目进行再次集中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及评审报告。

 3. 根据公安部项目储备要求,对部机关局级单位、部属预算单位申报的三级项目、二级项目适时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形成评审意见。

 (二)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审核辅导工作

 1. “一上阶段”,需协助采购人完成部机关各局级单位三级项目(一般不少于350 个)、部机关二级项目 50 个、部属预算单位三级项目(视单位具体情况确定)、二级项目(一般不少于 430 个)绩效目标和指标审核、修改、辅助填报等工作,出具审核意见;汇总公安部二级项目、一级项目绩效目标(二级项目一般不少于 480 个、一级项目一般不少于 30 个)。

 2. “二上阶段”,需协助采购人根据财政部“一下”有关要求,进一步辅导和协助各部门调整和完善一、二级、三级项目绩效目标。

 3.年底前,形成并提交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报告。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是上述日期为完成工作的正常时间节点,每一年度的具体完成日期以财政部规定的日期为准。

 二是部属预算单位数量目前暂为 67 家,以各年度预算中实际单位数量为准,打包进行。

 三是供应商需提供保密承诺书,内容包含对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格式自拟)。

 第 第 2 2 包:部机关绩效目标执行监控与绩效结果评价

 服务期限为3年,本说明中列示工作量为2020情况,后两年工作量可参考2020年,具体工作量需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一、服务内容要求 (一)部机关预算绩效执行监控工作 一是三级项目监控。对公安部各局级单位 2020-2022 年 1 月-7 月的项目预算绩效执行情况开展监控。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部机关各局级单位 2020-2022 年三级项目预

 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各单位监控结果进行审核; 二是一级、二级项目监控情况汇总,完成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

 三是完成公安部预算执行监控工作总报告。根据部所有一级、二级项目预算绩效执行情况,完成总体监控工作报告。

 监控的内容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项目预计产出完成情况及趋势(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预计效果的实现进度及趋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实现情况及趋势进行监控评估。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对项目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预算执行单位实际支出情况以及预计结转结余情况进行监控评估。在收集、分析上述绩效运行信息的基础上,对偏离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对预计到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以及对拟采取的改进措施等进行说明。通过收集材料、现场辅导、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对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进行考评,指导各局级单位填报三级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汇总完善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同时对项目实施过程存在问题提出调整完善建议,出具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二)部机关局级单位绩效自评工作 一是三级项目绩效自评。根据财政部、公安部绩效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工作要求,组织各局级单位对 2020-2022 年所有三级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对各局级单位自评情况和工作材料进行审核,辅导其完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等相关材料,并对部分重点项目以及自评结果异常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二是一级、二级绩效自评情况汇总,汇总完成公安部机关二级、一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是完成公安预算项目支出自评工作总报告。分析项目预算绩效完成情况、单位自评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完成公安部预算项目支出自评工作总体报告。

 (三)公安部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根据财政部、公安部绩效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要求,组织对公安部 2020-2022年度重点项目进行评价,包括一级项目及部机关负责的二级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了解被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编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辅导被评价项目单位填报和准备绩效评价材料;收集分析绩效评价资料,核实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组织现场调研,对项目业务情况、财务情况进行检查;聘请相关专家形成专家组,召开现场评价会,对评价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出具现场评价意见和评价打分表;依据专家评价结果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二、服务成果要求 为保证部机关局级单位绩效监控、单位自评及公安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供应商必须熟悉中央国家机关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内容和评价体系、具有相应的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较高专业胜任能力。

 服务期限:3 年。(即 2020、2021、2022 三个年度预算的相应工作)

 具体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一)预算绩效执行监控工作。完成财政部门要求的中央预算单位绩效监控工作任务,针对部机关局级单位申报的2020-2022年全部三级项目出具绩效监控分析表(一般不少于 350 个);汇总完成机关本级二级项目、一级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二级项目一般不少于 50 个, 一级项目一般不少于 15 个);汇总形成“中央预算单位绩效监控工作报告”。

 (二)单位自评工作。针对部机关各局级单位申报的 2020 年全部三级项目出具《项

 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般不少于 350 个);汇总部机关本级二级项目、一级项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一般不少于 50 个、一级项目一般不少于 15 个);分析单位项目预算绩效完成情况,指出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撰写“中央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完成公安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拟遴选 2 个一级项目及 4 个部机关负责的二级项目进行重点评价)。

 以上项目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数量以当年预算中实际数量为准,打包进行。

 三、进度安排 (一)每年 8 月 22 日前完成当年 1-7 月的绩效执行监控工作,形成并提交绩效监控表及绩效监控报告。

 (二)每年 3 月 20 日前完成公安部机关本机局级单位所有三级项目、二级项目及一级项目绩效自评,形成并提交所有层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安部自评总结工作报告;完成公安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是上述日期为完成工作的正常时间节点,每一年度的具体完成日期以财政部规定的日期为准。

 二是供应商需提供保密承诺书,内容包含对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格式自拟)。

 第 第 3 3 包:部属预算单位绩效目标执行监控与绩效结果评价

 服务期限为3年,本说明中列示工作量为2020情况,后两年工作量可参考2020年,具体工作量需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一、服务内容要求 (一)部属预算单位年度预算绩效执行监控工作 一是对公安部各部属预算单位2020-2022年1月-7月的项目预算绩效执行情况开展监控。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部属各预算单位年度多有的三级项目(视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二级项目和一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各单位监控结果进行审核;辅导部属预算单位填报、完善监控分析报告。

 二是一级、二级项目监控情况汇总,汇总完成涉及部属预算单位的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

 三是完成部属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监控工作总报告。

 监控的内容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项目预计产出完成情况及趋势(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预计效果的实现进度及趋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实现情况及趋势进行监控评估。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对项目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预算执行单位实际支出情况以及预计结转结余情况进行监控评估。在收集、分析上述绩效运行信息的基础上,对偏离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对预计到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以及对拟采取的改进措施等进行说明。通过收集材料、现场辅导、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对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进行考评,指导各直属单位根据其三级项目的监控情况填报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分析表》并进行审核,同时对项目实施过程存在问题提出调整完善建议,出具部属预算单位层面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二)部属预算单位年度预算项目单位自评工作 根据财政部、公安部绩效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工作要求,组织部属预算单位 一是对 2020-2022 年所有三级预算项目(视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二级预算项

 目开展绩效自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辅导各直属单位汇总填报二级项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单位填报自评工作报告进行审核、辅导完善,并对部分重点项目以及自评结果异常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出差调研。

 二是一级、二级绩效自评情况汇总,完成部属预算单位涉及的二级、一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是根据公安部部属预算单位全部二级、一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分析项目预算绩效完成情况、单位自评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完成公安部部属预算单位层面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三)公安部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根据财政部、公安部绩效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要求,配合完成公安部一级项目绩效评价,组织对涉及部属预算单位负责的 2020-2022 年二级重点项目进行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了解被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编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辅导被评价项目单位填报和准备绩效评价材料;收集分析绩效评价资料,核实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组织现场调研,对项目业务情况、财务情况进行检查;聘请相关专家形成专家组,召开现场评价会,对评价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出具现场评价意见和评价打分表;依据专家评价结果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试点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财政部、公安部绩效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要求,配合完成试点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6 家试点单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了解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编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辅导被评价单位填报和准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材料;收集分析绩效评价资料,核实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组织现场调研,对部门整体及部门项目业务情况、财务情况进行检查;聘请相关专家

 形成专家组,召开现场评价会,对评价部门决策、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出具现场评价意见和评价打分表;依据专家评价结果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二、服务成果要求 为保证部属预算单位绩效监控、单位自评、公安部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供应商必须熟悉中央国家机关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内容和评价体系、具有相应的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较高专业胜任能力。

 服务期限:3 年。(即 2020、2021、2022 三个年度预算的相应工作)

 具体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一)预算绩效执行监控工作。完成财政部门要求的中央预算单位绩效监控工作任务,针对部属预算单位 2020-2022 年全部三级项目及二级项目,审核并协助完善《绩效运行监控表》(一般不少于 430 个);审核各单位填报绩效监控总结报告(一般不少于 67 个);在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汇总涉及部属预算单位的一级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一般不少于 30 个),形成公安部部属单位绩效监控报告。

 (二)单位自评工作。针对部属预算单位申报的 2020-2022 年全部二级项目,审核并协助完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般不少于 430 个;审核各单位填报的绩效自评总结报告(一般不少于 67 个);汇总完成涉及部属预算单位的一级项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般不少于 25 个),分析各单位项目预算绩效完成情况,指出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撰写公安部部属预算单位层面自评工作总结报告。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配合完成一级项目评价,组织对涉及部属预算单位负责的 2020-2022 年二级重点项目(每年遴选不超过 8 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完成二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试点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每年完成 3 家试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

 作,并出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 、进度安排

 (一)每年 8 月 17 日前完成当年 1-7 月的绩效执行监控工作,形成并提交二级项目、一级项目绩效监控表,以及绩效监控报告。

 (二)每年 3 月 15 日前完成部属预算单位所有二级项目及一级项目绩效自评,形成并提交汇总完善后的二级、一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各单位绩效自评总结工作报告,提交公安部部属预算单位层面自评工作总结报告。完成涉及部属预算单位负责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形成并提交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上述日期为完成工作的正常时间节点,每一年度的具体完成日期以双方约定的具体日期为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是部属预算单位数量目前暂为 67 家,以各年度预算中实际单位数量为准,打包进行。

 三是供应商需提供保密承诺书,内容包含对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格式自拟)。

 第 第 4 4 包:信息化项目评审和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评审

 服务期限为3年,本说明中列示工作量为2020情况,后两年工作量可参考2020年,具体工作量需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一、服务内容要求 (一)信息化项目评审 根据公安部预算管理工作需要,对部信息化项目进行评审,出具评审结论及评

 审报告。评审内容包括:立项的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及建设目标、内容的合理性。其中,完整性主要包含项目申报程序是否合规,项目申报内容填写是否全面,项目申报所需资料是否齐全;必要性主要包含项目与部门职责衔接是否紧密,项目现实需求是否迫切,与其他项目是否存在交叉重复;可行性主要包含项目技术是否清晰、科学,执行条件是否具备;合理性主要包含项目支出内容是否真实、合规,预算与项目内容是否相符,预算测算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测算标准是否明确,资金规模是否合理,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合理、可衡量。

 (二)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评审 根据《公安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工作细则》管理要求,对公安部基本建设项目(不含信息化建设类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开展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形成财务决算/评审报告及附表。重点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是否完整、工程价款结算是否准确,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概算(预)算内容实施,有无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建设现象,计价是否准确,决算报表填列是否完整、准确,资产交付使用情况等。

 二、服务成果要求 为保证公安部信息化项目评审、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工作顺利完成,供应商必须熟悉中央国家机关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制度、梳理信息化建设行业标准;熟悉工程管理各个环节内容、流程及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同时供应商要具有多年的相应的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较高专业胜任能力。

 服务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3 年。

 具体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该包评审项目一般不少于 20 个)

 (一)信息化项目评审。按照财政部、工信部要求开展信息化项目预算评审工作,

 每个项目按照公安部要求及时完成评审结论及专业化评审报告。

 (二)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评审。针对公安部重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开展财务竣工决算评审工作,形成财务竣工决算评审报告及附表。

 三 、进度安排

 (一)根据工作需要每月集中开展一次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提交评审结论和专业评审报告。

 (二)根据工作需要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评审工作,相关资料提交后,3 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核结论和审核报告等成果。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是评审费用、支付标准参照财政部评审中心制定的相关付费标准,并结合公安部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二是供应商需提供保密承诺书,内容包含对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格式自拟)。

 四、 评审标准 :

 第一包

 评分标准 序号

 评标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商务部分(满分 4 34 分)

 1 投标人综合实力

  4 1、投标人组织机构完整,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得 2 分; 投标人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内控机制有欠缺得 1 分; 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文件不得分; 需提供相关文档说明,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人员配置

 15

 1、承诺拟派团队人员不少于 5 人并提供人员名单得 2 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团队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5 分; 3、团队成员架构合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助理、文案人员、技术人员以及驻场人员等,人员方案科学合理得 2 分; 人员方案有欠缺得 1 分;人员方案不合理得0 分。

 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5、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工作经验 须提供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部级及以上单位预算项目评审或预算绩效管理类项目负责人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得1 分,最多得 5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

 1、提供团队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团队人员列表和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项目负责人清晰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提供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复印件)

 4、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人员配置”部分不得分。

 3 投标人业

 绩

 12

 供应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独立承担过部级及以上单位预算管理相关案例的每提供 1 个得 0.5 分,其中承担过预算绩效目标指标审核或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或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的案例,每个合同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需提供有效案例合同相关部分,包括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以及最终用户盖章的项目服务调查表等材料作为证明)。

 4 3 3

 供应商获得部级及以上单位预算项目评审

 或预算绩效管理用户肯定的,每提供 1 个单位证明材料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满意度调查表,表扬信,表彰等证明材料并加盖用户公章)

 二

 技术部分(满分 6 56 分)

 1 服务方案

 31

 投标人根据本包项目服务需求,针对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服务方案:

 对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评审。

 服务方案完整、合理针对性强得 7 分,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好得 4 分,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2 分,未提供或无针对性不得分; 2、项目工作任务的理解:

 对项目工作任务理解的准确到位、深入程度进行评审。

 对项目工作任务理解深刻,分析到位,针对性强得 6 分,对项目工作任务理解较全面,分析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4 分,理解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2 分,未提供或无针对性不得分; 3、项目实施方案:

 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合理、严谨可行进行评审。

 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全面针对性强得 6分,实施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好得 4 分,实施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对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流程清晰、权责分明、时间匹配进行评审。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流程清晰、权责分明、时间匹配合理得 6 分,进度安排较清晰,时间匹配较合理得 4 分,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5、项目工作成果保障。

 保障方案全面合理得 6 分,保障方案较合理可行得 4 分,方案基本合理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7 7

 1、投标人提供团队稳定承诺函得 2 分; 2、投标人提供的团队稳定性承诺方案保障措施、可行性和服务内容的匹配。

 方案保障措施完善、可行,服务内容匹配合理得 5 分,方案保障措施较完整,较可行得3 分,方案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得 1 分,未提供或未承诺不得分。

 7 7

 1、投标人提供服务进度保障计划承诺得 2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0 分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进度保障计划清晰合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完善和服务进度安排周密合理得 5 分,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进度保障计划保障措施较合理,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得 3 分,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进度保障计划保障措施基本合理,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可行得 1 分。未提供或未承诺不得分。

 7 7

 1、投标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函得 2 分; 2、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密承诺方案全面合理得 5 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好得 3 分,方案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得 1 分。未提供或未承诺不得分。

 2 合理化建议

  4 4

 投标人对公安部提供相关业务提供合理化建议,建议内容科学合理得 4 分,建议内容有欠缺,可行性差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三

 价格(满分 0 10 分)

 1 报价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扣除后投标报价)×10%×100 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 6%

  第二包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商务部分(满分 4 34 分)

 1 投标人综合实力

  4 1、投标人组织机构完整,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得 2 分; 投标人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内控机制有欠缺得 1 分; 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文件不得分; 需提供相关文档说明,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人员配置

 15

 1、承诺拟派团队人员不少于 5 人并提供人员名单得 2 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团队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5 分; 3、团队成员架构合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助理、文案人员、技术人员以及驻场人员等,人员方案科学合理得 2 分; 人员方案有欠缺得 1 分;人员方案不合理得0 分。

 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5、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工作经验 须提供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部级及以上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类项目负责人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得 1 分,最多得 5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

 1、提供团队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团队人员列表和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项目负责人清晰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提供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复印件)

 4、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人员配置”部分不得分。

 3 投标人业

 绩

 12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独立承担过部级及以上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案例的每提供 1 个得 0.5 分,其中承担过绩效执行

 监控、绩效评价的案例,每个合同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需提供有效案例合同相关部分,包括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以及最终用户盖章的项目服务调查表等材料作为证明)。

 4 3 3

 供应商获得部级及以上单位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用户肯定的,每提供 1 个单位证明材料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满意度调查表,表扬信,表彰等证明材料并加盖用户公章)

 二

 技术部分(满分 6 56 分)

 1 服务方案

 31

 投标人根据本包项目服务需求,针对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服务方案

 对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评审。

 服务方案完整、合理针对性强得 7 分,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好得 4 分,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2 分,未提供或无针对性不得分; 2、项目工作任务的理解:

 对项目工作任务理解的准确到位、深入程度进行评审。

 对项目工作任务理解深刻,分析到位,针对性强得 6 分,对项目工作任务理解较全面,分析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4 分,理解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2 分,未提供或无针对性不得分; 3、项目实施方案:

 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合理、严谨可行进行评审。

 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全面针对性强得 6分,实施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好得 4 分,实施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对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流程清晰、权责分明、时间匹配进行评审。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流程清晰、权责分明、时间匹配合理得 6 分,进度安排较清晰,时间

 匹配较合理得 4 分,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5、项目工作成果保障。

 保障方案全面合理得 6 分,保障方案较合理可行得 4 分,方案基本合理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7 7

 3、投标人提供团队稳定承诺函得 2 分; 4、投标人提供的团队稳定性承诺方案保障措施、可行性和服务内容的匹配。

 方案保障措施完善、可行,服务内容匹配合理得 5 分,方案保障措施较完整,较可行得3 分,方案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得 1 分,未提供或未承诺不得分。

 7 7

 1、投标人提供服务进度保障计划承诺得 2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0 分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进度保障计划清晰合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完善和服务进度安排周密合理得 5 分,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进度保障计划保障措施较合理,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得 3 分,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进度保障计划保障措施基本合理,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可行得 1 分。未提供或未承诺不得分。

 7 7

 1、投标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函得 2 分; 2、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密承诺方案全面合理得 5 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好得 3 分,方案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得 1 分。未提供或未承诺不得分。

 2 合理化建议

  4 4

 投标人对公安部提供相关业务提供合理化建议,建议内容科学合理得 4 分,建议内容有欠缺,可行性差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三

 价格(满分 0 10 分)

 1 报价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扣除后投标报

 价)×10%×100 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 6%

  第三包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商务部分(满分 4 34 分)

 1 投标人综合实力

  4 1、投标人组织机构完整,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得 2 分; 投标人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内控机制有欠缺得 1 分; 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文件不得分; 需提供相关文档说明,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人员配置

 15

 1、承诺拟派团队人员不少于 5 人并提供人员名单得 2 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团队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5 分; 3、团队成员架构合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助理、文案人员、技术人员以及驻场人员等,人员方案科学合理得 2 分; 人员方案有欠缺得 1 分;人员方案不合理得0 分。

 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5、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工作经验 须提供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部级及以上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类项目负责人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得 1 分;担任过地市级或厅级或省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类项目负责人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得 0.5分,本项最多得 5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

 1、提供团队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团队人员列表和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项目负责人清晰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提供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复印件)

 4、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人员配置”部分不得分。

 3 投标人业

 绩

 12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独立承担过部级及以上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案例的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担任过地市级或厅级或省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案例的每提供 1个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需提供有效案例合同相关部分,包括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以及最终用户盖章的项目服务调查表等材料作为证明)。

 4 3 3

 供应商获得部级及以上单位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用户肯定的,每提供 1 个单位证明材料得 1 分,获得地市级或厅级或省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肯定的,每提供 1 个单位证明材料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满意度调查表,表扬信,表彰等证明材料并加盖用户公章)

 二

 技术部分(满分 6 56 分)

 1 服务方案

 31

 投标人根据本包项目服务需求,针对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服务方案:

 对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评审。

 服务方案完整、合理针对性强得 7 分,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好得 4 分,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2 分,未提供或无针对性不得分; 2、项目工作任务的理解:

 对项目工作任务理解的准确到位、深入程度进行评审。

 对项目工作任务理解深刻,分析到位,针对性强得 6 分,对项目工作任务理解较全面,分析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4 分,理解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2 分,未提供或无针对性不得分;

 3、项目实施方案:

 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合理、严谨可行进行评审。

 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全面针对性强得 6分,实施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好得 4 分,实施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对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流程清晰、权责分明、时间匹配进行评审。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流程清晰、权责分明、时间匹配合理得 6 分,进度安排较清晰,时间匹配较合理得 4 分,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5、项目工作成果保障。

 保障方案全面合理得 6 分,保障方案较合理可行得 4 分,方案基本合理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7 7

 5、投标人提供团队稳定承诺函得 2 分; 6、投标人提供的团队稳定性承诺方案保障措施、可行性和服务内容的匹配。

 方案保障措施完善、可行,服务内容匹配合理得 5 分,方案保障措施较完整,较可行得3 分,方案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得 1 分,未提供或未承诺不得分。

 7 7

 1、投标人提供服务进度保障计划承诺得 2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0 分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进度保障计划清晰合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完善和服务进度安排周密合理得 5 分,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进度保障计划保障措施较合理,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得 3 分,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进度保障计划保障措施基本合理,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可行得 1 分。未提供或未承诺不得分。

 7 7

 1、投标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函得 2 分; 2、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密承诺方案全面合理得 5 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好得 3 分,方案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得 1 分。未提供或未承诺不得分。

 2 合理化建议

  4 4

 投标人对公安部提供相关业务提供合理化建议,建议内容科学合理得 4 分,建议内容有欠缺,可行性差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三

 价格(满分 0 10 分)

 1 报价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扣除后投标报价)×10%×100 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 6%

  第四包评分标准

 序号

 评标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商务部分(满分 4 34 分)

 1 投标人综合实力

 4 1、投标人组织机构完整,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得 2 分; 投标人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内控机制有欠缺得 1 分; 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文件不得分; 需提供相关文档说明,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人员配置

 15

 1、承诺拟派团队人员不少于 5 人并提供人员名单得 2 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团队成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3、团队成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4、团队成员架构合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助理、文案人员、技术人员以及驻场人员等,人员方案科学合理得 2 分; 人员方案较合理得 1 分;人员方案不合理得

 0 分。

 5、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6、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工作经验 须提供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部级及以上单位信息化项目评审或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评审类项目负责人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得 0.5 分,最多得 5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

 1、提供团队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团队人员列表和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项目负责人清晰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提供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复印件)

 4、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人员配置”部分不得分。

 3 投标人业

 绩

 12

 供应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独立承担过部级及以上单位项目评审相关案例的每提供 1 个得 0.5 分,其中承担过信息化项目评审和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评审的案例,每个合同得 1 分,本项最多 12 分; (需提供有效案例合同相关部分,包括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以及最终用户盖章的项目服务调查表等材料作为证明)

 4 3 3

 供应商获得部级及以上单位信息化项目评审或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评审类项目用户肯定的,每提供 1 个单位证明材料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满意度调查表,表扬信,表彰等证明材料并加盖用户公章)

 二

 技术部分(满分 6 56 分)

 1 服务方案

 31

 投标人根据本包项目服务需求,针对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服务方案:

 对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评审。

 服务方案完整、合理针对性强得 7 分,方案

 较合理,针对性较好得 4 分,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2 分,未提供或无针对性不得分; 2、项目工作任务的理解:

 对项目工作任务理解的准确到位、深入程度进行评审。

 对项目工作任务理解深刻,分析到位,针对性强得 6 分,对项目工作任务理解较全面,分析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4 分,理解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2 分,未提供或无针对性不得分; 3、项目实施方案:

 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合理、严谨可行进行评审。

 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全面针对性强得 6分,实施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好得 4 分,实施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对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流程清晰、权责分明、时间匹配进行评审。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流程清晰、权责分明、时间匹配合理得 6 分,进度安排较清晰,时间匹配较合理得 4 分,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5、项目工作成果保障。

 保障方案全面合理得 6 分,保障方案较合理可行得 4 分,方案基本合理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7 7

 7、投标人提供团队稳定承诺函得 2 分; 8、投标人提供的团队稳定性承诺方案保障措施、可行性和服务内容的匹配。

 方案保障措施完善、可行,服务内容匹配合理得 5 分,方案保障措施较完整,较可行得3 分,方案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得 1 分,未提供或未承诺不得分。

 7 7

 1、投标人提供服务进度保障计划承诺得 2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0 分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进度保障计划清晰合

 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完善和服务进度安排周密合理得 5 分,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进度保障计划保障措施较合理,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得 3 分,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进度保障计划保障措施基本合理,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可行得 1 分。未提供或未承诺不得分。

 7 7

 1、投标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函得 2 分; 2、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密承诺方案全面合理得 5 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好得 3 分,方案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得 1 分。未提供或未承诺不得分。

 2 合理化建议

  4 4

 投标人对公安部提供相关业务提供合理化建议,建议内容科学合理得 4 分,建议内容针对性一般得 2 分,建议内容有欠缺,可行性差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三

 价格(满分 0 10 分)

 1 报价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扣除后投标报价)×10%×100 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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