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性食物中毒检验的分析]我国细菌性食物中毒情况调查及分析

来源:公务员考试 发布时间:2019-04-14 点击:

  【摘要】 目的对近几年发生的细菌性食物中毒检验结果进行分析,了解其发生的特点,为更好地制定预防及控制食物中毒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集细菌性食物中毒样本,进行病原菌的检验。结论针对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特点,采取相应对策,防止和减少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关键词】 食物中毒;细菌;检验
  [中图分类号]R155.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食物中毒属于常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各种类型的食物中毒中,又以细菌性食物中毒最为多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食物中毒的检验任务主要由基层疾控中心承担,而全国大多数基层疾控中心由于缺少如PCR仪、全自动细菌鉴定仪、荧光酶标免疫测试系统等先进的检验设备,对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检验依然采用传统的培养来完成[1]。虽然传统的分纯鉴定方法是细菌性食物中毒检验的“金标准”,但其检测周期长,不能满足日益严峻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和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本文从建立预案、物资人员准备、现场调查、样品采集、病原菌检验等方面,对基层疾控中心如何提高细菌性食物中毒检验的检出率和缩短检测周期提出自己的体会和观点。
  1建立预案
   实验室应建立并健全自己的食物中毒检验预案,对采样材料和物资的准备、人员分配、样品采集、各种食物中毒病原菌的检验方法、生物安全、实验室质量控制、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落实责任,做好处置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应急动员。
  2物资、人员的准备
   实验室必须常规配备各类样品的采集材料、常用的培养基、微量生化管或生化试剂条、常用的诊断血清,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对不常用的采样材料,细菌鉴定所用的试剂、试纸条也应适量储备。从事细菌性食物中毒检验工作的检验人员需经过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并能胜任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
  3现场调查
   检验人员应参与食物中毒的现场调查,分析食物中毒病人的临床症状、可疑食物、可能的病原菌、可能的传播途径,了解病人的血、尿常规检验结果。一般情况下,正常人白细胞总数(4~10)×109/L,当细菌性感染引起菌血症时白细胞总数大于10×109/L(伤寒除外),中性粒细胞大于80%,其他分类无特殊改变;当病毒感染时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乙脑除外),且淋巴细胞升高。通过参与调查,检验人员可以初步判断病原菌种类、可能的病原菌、重点样品等。
  4样品的采集
   由于法律观念淡薄,缺乏法律意识,食物中毒发生后消费者通常不是首先向卫生监督部门及时报告疫情,而是先与经营者交涉,在不能如愿情况下才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从而造成经营者会人为处理掉一切可疑剩余食物,对加工经营现场、工具、容器也会做相应处理。另外,细菌性食物中毒有特定的潜伏期,一般5~10 h,最短1~3 h,有时当卫生监督人员到达现场时,可疑食物、加工现场已被清理,采集的剩余食物也可能不是当日餐桌上的。最后,中毒病人发病后,患者一般会被使用抗生素,忽视了用药前呕吐物或排泄物的留存,大量的抗生素会影响病原菌的繁殖,从而降低检出率[2]。以上3种情况是检验人员采样时常遇到的难题,是影响食物中毒采样的及性、代表性的最主要因素。所以,加强食品卫生法宣传和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势在必行。首先,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食品卫生相关知识;其次,实行较大规模(50人及以上)酒宴行政审批制度,并对高危食品实行24 h留样制度;再次,依法取缔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卤菜加工作坊;最后,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同各级卫生医疗单位的联系,医疗机构在工作中要认真履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另外,细菌性食物中毒采样的另一问题是采样没有规范化。基层疾控中心检验值班人员可能不是专职负责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检验人员,采样技能参差不齐,由专职检验人员编制采样作业指导书和采样技能培训是有必要的。细菌性食物中毒样本包括两大类―环境样本和生物样本,在下结论时,前者参考价值大于后者。样本采集对象通常为肛拭子、呕吐物或剩余食品,在没有呕吐物或剩余食物情况下,可以在食具、用具、冰箱内壁等处采集样品。若病人已使用抗生素且不允许停药,应考虑争取获得病人配合采集病人静脉血,若培养为阴性,应多次多部位采样。采样时严防杂菌污染,严格无菌操作,采样完成后应立即送检。
  5检验方法
  5.1 增菌 增菌可将样品中菌量较少的病原菌检出,也可以使服药患者样品中被抗生素抑制的细菌获得复苏和达到增加菌量的作用。在处置细菌性食物中毒实际工作中,肛拭子稀释液可以略过增菌而直接涂抹平板,以缩短检验周期。呕吐物、剩余食品病原菌相对较少,其增菌后再检验对提高检出率是有必要的。
  5.2优势菌的观察 对采集的液体样品直接涂片、固体样品用生理盐水磨匀后涂片,进行革兰染色。镜下观察染色反应、形态一致的,数量上占优势的细菌;同时暗视野下观察动力。根据形态、染色反应、动力可初步判断属哪类细菌,对下一步确定检验思路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粪便是细菌性食物中毒检验的理想样本,由于病原菌含量多,直接选用选择性培养基也可较易分离到病原菌,在次日的第一时间观察结果。呕吐物、剩余食品杂菌含量多,病原菌菌落在平板上相对较少,可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和粪便培养结果,确定可疑典型菌落。
  5.3 分离培养 一直以来,基层疾控中心对食物中毒病原菌的分离培养都是选用国家标准的分离培养基来完成,也被实践证明了其具有很好的效果。
  5.4 生化试验 传统的生化鉴定采用双歧索引法,该法较烦琐、检测周期长,不能满足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需要。现多采用数码法,在细菌性食物中毒中常用的有肠杆菌科细菌生化编码鉴定系统、弧菌科细菌生化编码鉴定系统、API细菌鉴定系统和rRNA第Ⅰ超科细菌数值编码鉴定系统(Rr1-11)等。
  5.5 血清学凝集试验 血清学凝集实验时需注意诊断血清的有效性,当效价降低或吸收不完全时常出现错误结果。若形态、培养特性、生化反应符合某菌,而血清不凝或凝集结果与形态、培养、生化不符合时,可用不同批号或不同生物制品研究所的血清加以对照,不能轻易否定。另外,除熟知的Vi抗原和K抗原外,在沙门氏菌的鉴定中还应注意M抗原和O5抗原的阻断凝集;在志贺氏菌、副溶血弧菌的鉴定中应注意K抗原的阻断凝集作用。
  6讨论
  (1)按国家标准的传统分离鉴定方法一直以来是细菌性食物中毒检验的“金标准”,在基层疾控中心也一直沿用至今,但其检测周期过长且此问题难以克服。某些条件好的基层疾控中心购置了全自动或半自动细菌鉴定仪,改善了传统生化方法检测周期长的缺点。
  (2)现今基层疾控中开展细菌性食物中毒检验的项目主要有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霍乱弧菌和副溶血性弧菌,若这些菌没有检出,往往就会不了了之。所以,扩大检验范围对保障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和疾病控制是有必要的。考虑到检测成本、各类细菌引起食物中毒的发病率和已有的检验效能,扩大检验范围也是可行的。比如基层疾控中心可以大力开展致病性大肠埃希氏菌、变形杆菌和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菌的检测。致病性大肠埃希氏菌的检测方法简单、成熟;而变形杆菌检验虽然目前尚无国家标准,现今其检验方法引用最多的是《变形杆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WS/T 9-1996》,该法雷同肠杆菌属其他细菌的检验,将他们纳入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必检项目是可行的。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菌的检测方法较繁琐限制其推广的最大障碍,基层疾控中心可纯培养后送上级疾控机构检验。
  (3)在处置细菌性食物中毒实际中,基层疾控中心时常不能确定传染源、传播途径和传播范围,给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控制传播范围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条件好的基层疾控中心已经装备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仪,能特异性地对病原菌进行分型,从而确定食物中毒的传播途径,为从根本上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再次发生提供技术支持。但由于仪器过于昂贵,操作较为复杂,无法在基层疾控中心普遍推广。因此,开发出成本较低的分型技术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何金林,夏铁瑛,陈燕,等.基层疾控中心细菌性食物中毒检验探索.中国预防医学杂志,2006,7(5):392-393.
  [2] 兰中伟.细菌性食物中毒采样的影响因素及对策.职业与健康,2008,24(4):337-338.
  [3] 张继伦,张晓航,等.CHROM平板在沙门氏菌初筛中的应用.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05,15: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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