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来源:护士资格 发布时间:2021-04-13 点击:

平安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3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4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6 集会,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7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8 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8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9 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10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1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2 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3 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4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4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5 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6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7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8 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20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1 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22 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22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23 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24 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25 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26 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27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28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30 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31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32 就餐生管理制度 33 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33 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34 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35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36 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38 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38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39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41 社会综合治理领导责任 41 一、 主要领导责任 41 二、 分管副职领导责任 41 三、责任追究 42 目标管理制度 42 一票否决制度 43 社会综合治理重大案件事件查究制 43 社会综合治理奖惩制度 45 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 46 平安建设工作月通报制度 46 1、涉及教职工的,通报其所在部门领导。

46 2、涉及学生的,通报教务处。

46 3、涉及学生食、宿和供水供电的,通报总务处领导。

47 4、涉及校外人员的,报东双河镇派出所或报“110”处置。

47 平安建设月例会制度 47 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47 值班及领导带班工作制度 48 消防工作制度 50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51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任务 51 民调工作制度 52 一、不得徇私舞弊;

52 二、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52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52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2 五、不得吃请受礼。

52 一、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52 二、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53 三、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53 四、每月向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53 一、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53 二、调解民事纠纷,调解结果要进行登记、建档保存;

53 三、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要填写案件讨论登记表,登记表要附卷;

53 四、向司法局请示、报告重大疑难案件,并做好登记。

53 信访工作制度 53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54 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55 维护稳定及校园综合治理责任制 55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6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57 一、组织领导制度 57 二、分工负责制度 57 三、会议制度 58 四、奖惩激励制度 58 五、办公室职责 58 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制度 59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一)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
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
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
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二)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
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三)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四) 集会,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班主任跟班,学校值周老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由班主任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五)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六) 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七)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八) 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1、总务处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总务处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总务处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总务处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九)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十)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十一) 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传阅。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应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部门。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十二) 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十三)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餐厅、体育活动场所、大教室、多媒体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十四)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十五) 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十六)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属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食堂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24小时留样制。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十七)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县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一) 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二)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三) 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与当地派出所相连接,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四) 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科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盗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五)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六) 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
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七) 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
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八) 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九) 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台。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严禁私自外出游泳。

  9、住校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二)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三) 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首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四)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公寓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
禁止烧电炉、热得快;
点燃蜡烛、蚊香;
严禁吸烟;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五) 就餐生管理制度
1、值周老师必须要全程管理。

  2、就餐前组织学生在指定的地方排好队,有秩序地进入餐厅。

  3、进入餐厅后,学生必须要保持安静,不喧哗打闹。

  4、分餐时要排队,严禁插队,做到有秩序,相互礼让。

  5、就餐时须在指定位置进餐,个人用餐的位置要注意保持清洁。

  6、要注意营养均衡,不能挑吃,要以吃饱为原则,绝不能喜欢吃就吃饱,不喜欢吃的就倒。

  7、用餐后所剩的饭菜(骨头等)必须倒到指定的馊水桶里,禁止倒在其他任何地方(如厕所、洗漱槽、花槽、垃圾桶、走廊、草地等)。

  8、餐后要及时把餐具放到指定的漱洗槽内以便洗漱。

  9、就餐结束后,由值周老师集中组织管理,不能马上做剧烈运动可以坐下来看看书等。

  10、其他学生进校时间就餐生有秩序的回各自班级教室。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六)
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七) 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区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门卫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楼房总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宿舍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
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一) 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室配齐消防器材,保管员定期检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会使用。


6、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二)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
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
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
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
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三)
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值周老师协同查处。

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四)
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教工宿舍住宿人员一律在总务处登记,住宿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宿舍. 2. 住宿人员要爱护和保管好室内设备、设施不得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能在宿舍做饭。

3.搞好室内卫生,垃圾及时投放指定地点。

4.遵纪守法,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能力。

5.未经学校批准,严禁私留非住宿人员留宿。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有对师生和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定期对教职员工开展学习教育,使广大师生尊重生命、珍爱健康、关注安全,知法、懂法、守法。

二、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防溺水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与防雷电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网络安全教育;
9.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0.防台风、地震等紧急状态的安全与防护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2.突发疾病、疫情自我防护和救治常识教育。

三、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自我保护、自我救护的能力与意识。

四、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活动。

五、坚持安全“每周一课”,做到每周有活动、每月有主题,将主题班会、办黑板报、每日读报结合起来,用灵活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提高应急防护和自救逃生能力。

七、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 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八、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月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板报。

九、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每周给家长发安全知识短信,提醒和指导家长教育学生在家中的行为符合安全要求。

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或知识检测。

十一、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学校政治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优化育人环境,打击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切实抓好该项工作,根据本校实际,制定社会综合治理制度如下:
社会综合治理领导责任 一、 主要领导责任 (一)督促责任人认真落实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指示和批示,并抓好落实。

(三)发生群体性事件时,立即启动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主持召开会议,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妥善处理。

二、 分管副职领导责任 (一)指导督促进一步建立组织机构。

(二)针对重大不稳定因素、重要会议、重大节庆日、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大型学生集体活动、特殊敏感时期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预防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重大国际、国内事件对学校的影响程度,安排部署工作措施。

(四)发生群体性事件时,立即协调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处置。

(五)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责任追究 (一)各部门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制度不健全,综治工作没人抓、没人管,工作不落实的。

(二)不参加会议、不贯彻文件精神、不落实领导批示,或不按时报告会议、文件、批示落实情况的。

(三)不坚持重大情况报告、隐患情况报告、大型综合性学生运动会情况报告、学生大型集体活动情况报告、特殊敏感时期情况报告以及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

(四)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能解决而未及时解决,以至造成多次重复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五)对不安全因素或内部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目标管理制度 (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实行目标管理,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

(二)目标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季度抽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

(三)量化目标管理,做好对目标运行的考核监控,落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奖惩。

一票否决制度 (一)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

(二)实行重大案事件责任查究制。对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分析发生原因,对责任人不作为、失职、渎职者进行责任查究。

(三)对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并做好处置工作。

(四)对整改不力导致问题继续存在的责任人实行警告或一票否决。

社会综合治理重大案件事件查究制 1、校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重大案件事件作为全校重大案件事件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校特大、重大案件事件的处置工作;

(2)
组织领导和指挥全校重大案件事件综合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
统一领导全校各类重大案件事件应急分指挥机构,协调相关联的机构;

(4)
组织力量处置重大案件事件;

(5)
贯彻执行有关重大案件事件的文件和法律、法规及政策。

2、重大案件事件委员会主任由常务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3、重大案件事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校应急委日常工作,执行校应急委的决定;

(2)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对较大以上重大案件事件统一接警,并提出处置建议报校应急委;

(3)执行重大案件事件委员会决定,向上级报告我校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4)负责全校特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防、应急处置、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各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的正常运转,协调、督促各分指挥机构;

(6)协调提供应急处置保障,负责组织建设应急综合保障体系;

(7)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防、处置的工作;

(8)督促检查相关科研、宣传、教育工作;

(9)适时修订完善本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发生的一般事件的处置工作,并在校重大案件事件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参与特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社会综合治理奖惩制度 1、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或奖励:
(1)在处置事件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范有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在危急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师生员工有功者。

(3)及时报送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及时处置事件赢得时间,为处置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部门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在事件发生后,迟报、漏报、瞒报事件情况延误处置的。

(2)在事件中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3)挪用、盗窃、贪污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

(4)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5)其他危害应急处置工作的。

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实行定岗位、定任务、定职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明确。

(二)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汇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

(三)工作例会制度。综合治理专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四)考核评比制度。加强对目标运行情况的监控,组织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严格落实奖励措施。

平安建设工作月通报制度 各部门领导、班主任、保卫部门和学员楼值班人员及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或接到群体性治安事件信息,要及时报所在部门领导或保卫部门。保卫部门获悉后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同时根据下列情况分类归口通报:
1、涉及教职工的,通报其所在部门领导。

2、涉及学生的,通报教务处。

3、涉及学生食、宿和供水供电的,通报总务处领导。

4、涉及校外人员的,报东双河镇派出所或报“110”处置。

平安建设月例会制度 (一)综合治理专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详细记录应参加人数,实参加人数,缺席人员,缺席原因,会议议程,主要内容。

(三)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综治委和党委政府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当前一个时期的工作。

(四)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

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内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1、 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 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我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
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全事端和突发性事件;
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 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把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4、 调解处理校园内部治安纠纷;
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5、 对校(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6、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
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校园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 管理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8、 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 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值班及领导带班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学校安全文明校园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地提高值周值日工作成效,增强全体教职工的主人公意识和责任感,根据仙桃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校长检查巡逻值班:
周 次 值班领导 值班班主任 二、值日工作细则 1.坚持夜晚巡逻值班制度 2.值周领导工作职责 ⑴、值班领导和教师必须提前半小时上班,挂牌值日,履行相关职责。注意巡视校园,观察校内有关学生课间情况,必须认真登记有关情况。

⑵、值日领导查问学生值日情况。

⑶、早上师生到校、中午放学,下午师生到、下午放学时须值日领导、教师站在校门口协同学生维护学生上学,放学秩序,阻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⑷、平时课间须在校园内巡视、督促在校学生行为规范履行情况,处理当天偶发事件 。

⒊值日教师工作职责 ⑴、每天在师生上学,放学的规定时间,站在校门口配合值日领导督查学生进校情况,维持秩序。

⑵、课间要在校园内巡视,协同值日领导处理当天偶发事件。

⒋双休日以及放寒暑假,组织由校长办会同德育处组织的轮值护校。

消防工作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成立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应当明确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部门的消防管理人以及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本部门的房屋结构、室内外物品性能和消防设施的布局及使用方法。

(四)保卫科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下,负责校园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五)师生员工应做到“三懂” 、“四会” :懂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
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禁止在教室和学员寝室私接电源、点蜡烛、焚烧杂物、使用酒精炉及其他燃具或电热器具。

(七)各部门的消防器材、设施应明确专人负责,妥善保管,确保正常使用。如因管理不善而丢失或损坏的,由部门或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八)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校园道路上和房屋过道上堆放物资,因堵塞消防通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部门领导或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九)
师生员工发现校园火灾时,应迅速报告保卫处或拨打119火警;
义务消防队员接到火灾报告后,应迅速准确地赶赴指定集结地,在保卫处或消防机关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扑救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维护各部门的和谐稳定;
防止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
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防止因为内部矛盾引发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事件;
防止因治安和安全问题引发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确保学校的稳定。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任务 第五条 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是各部门领导的重要政治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内部矛盾,着力解决关系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

(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提高发现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把各种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防止因本部门工作不当给学校稳定造成消极影响。

(三)要根据学校要求,对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经常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隐患,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民调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原则 一、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二、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程序 一、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二、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三、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汇报制度 一、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二、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三、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四、每月向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登记制度 一、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二、调解民事纠纷,调解结果要进行登记、建档保存;

三、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要填写案件讨论登记表,登记表要附卷;

四、向司法局请示、报告重大疑难案件,并做好登记。

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民主合法权益,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和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信访条例》、教育部《教育信访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信访工作,是指我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其他个人、组织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方式,向我校及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按照规定和职权范围需要由我校处理的事项。

第三条 信访工作是了解学校各项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批评、建议的窗口;
是改进领导工作作风、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
是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条 我校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我校信访工作的格局是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第六条 我校信访工作由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学校统一领导。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信访工作,把握我校信访工作的各项政策,部署工作任务,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总结信访工作,对学校及各学院、各单位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和行政处分建议。

第七条 学校设校领导接待日,由学校领导接待来访师生员工,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处理群众反映集中、涉及面广,或者信访部门处理难度大的信访事项。

第八条 信访工作办公室是我校信访工作的常设机构,属于学校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由信访工作办公室受理、办理及督办。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安置帮教工作透明度,结合我校安置帮教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安置帮教办及其工作人员。

  2、 刑释解教人员在工作、生活上有实际困难,社会各界人员对我市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不作为或消极作为,可向市安置帮教办求助、检举或控告。

  3、 求助者必须持有刑释解教人员或其家属 、居(村)委会、所在单位的书面申请,以及所属街(镇)安置帮教部门出具的意见。

  4、提出申诉、检举、控告的,要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明事情真实性的证据。

  5、 求助者可向安置帮教办任何工作人员提出申请,首问、首办者将按限时办结制度处理。

  6、 申诉、控告、检举的,可以直接到市安置帮教办提出,也可以通过安置办教工作提出。

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维护稳定工作指示精神,研究拟定本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掌握分析系统内稳定工作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组研究解决。

三、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解决系统内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切实加在大维护稳定工作力度。

四、指导、检查、督促系统各单位积极开展稳定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落到实处。

五、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维护稳定工作的其它事项。

维护稳定及校园综合治理责任制 一、为了更好地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进一步强化我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增强各部门抓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是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学校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部门安全稳定及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稳定及综治工作的副职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三、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的政治责任。

四、 违反安全稳定或综治规定,导致公私财物损失的,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对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不重视,工作不落实,以至本部门刑事、治安案件大幅度上升,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2、对不安定因素和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处理、以至发生非法请愿、罢课、罢餐、游行等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安定的。

3、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力,发生刑事或治安责任事故,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或有意瞒报、虚报的。

4、出现被上级主管部门、辖区综治部门多次点名批评、被新闻媒体多次暴光的治安问题,经核实确实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

5、年度安全稳定及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

6、不及时传达贯彻、不督促检查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的。

7、对涉及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

8、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赶赴现场做工作,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产生严重后果的。

9、对校园内发生火灾、学员集体食物中毒以及其它安全事故处置不当的。

10、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
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团委、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奖惩激励制度 1、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奖金挂钩。

五、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有关科室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4、对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制度 1.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按照普法规划要求,按照教育部、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把法制课列人学校课程范围,并采用多种形式(如参观展览、专题讲座、司法人员讲法等)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2.建立健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依法治校工作网络,并聘任校外具有较高法制专业水平的法制校长,聘请校内有一定法制水平的教师做普法教育的老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

3.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做到公开、透明,要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学生、社会的监督。

4.依法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的申诉案件,建立面向社会的各种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学校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5.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询育人大计,共商学校管理策略,以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6.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建立严格的学籍管理制度,慎重管理学籍档案,不瞒报、漏报或者随意毁弃学生学籍,依法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做到一般不开除学生。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符合法定程序。

7.建立家访、信访、电话访谈等多渠道的家访制度,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并积极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做到全方位的、立体的、多层次的了解学生、接触学生,共同会诊学生的成长与进步。

8.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和校园周边环境,坚决制止未成年人涉足酒吧、网吧、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杜绝学生从事吸毒、贩毒、赌博和参与黄毒等非法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提高学生拒腐蚀、防蜕变的能力。

9.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交通安全、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网络,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件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

10.建立依法治校考核机制。学生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普法老师用试卷形式进行,教师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并与年终奖惩挂钩,与评模、评先进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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