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自然资源样本库建设与模型训练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624
来源:护士资格 发布时间:2020-09-30 点击:
广东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样本库建设与模型训练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M4400000707006075
采
购
人: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 发 布 日 期:二〇二〇年 四 月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
1. 本公司已启用网上电子登记系统,供应商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登陆后提交项目的投标登记申请,经项目经办人确认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请供应商先注册后登陆使用,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的对应栏目。注册材料审核(2 个工作日)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投标登记。有关注册和流程操作的咨询电话:400-150-3001,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2. 供应商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获取子账号的方式递交投标/磋商保证金及中标/成交服务费。
3. 投标/报价/磋商保证金必须于采购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账户。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投标/报价/磋商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 至少提前 2 2 个工作日转账。
如中标供应商不能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缴纳投标/报价/磋商保证金,请联系项目负责人以其他方式(转账等)缴纳。
4. 如采购文件有澄清、修改或者延期的,我司会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并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进行了投标登记及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5.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司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6. 因场地有限,本公司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1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 5 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 ........................... 11 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成交 ................... 21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 34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50
1
第一部分
竞争性 磋商邀请函
2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自然资源样本库建设与模型训练技术服务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006075 二、项目名称:自然资源样本库建设与模型训练技术服务 三、采购预算金额:76.8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服务内容:自然资源样本库建设与模型训练技术服务。
工期:2020年10月20日前通过验收。
2.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响应无效,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8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2019年后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缴;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4月9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购买,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办理。有关网上注册、购买及发票等事宜,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的对应栏目。客服电话:400-150-3001,客服QQ:31514354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前3 30 0 分钟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 2 020 年4 4 月2 20 0 日 15 时 00 分 十、磋商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一、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
4 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大院2栋 联系人:黎工 电
话:020-8365067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25 楼 2505 室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0-83544117,83541795 电子邮箱:a83544117@163.com
5
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说明: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响应无效,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2、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任何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3、标注有“▲”号的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供应商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6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 建设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遥感影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自广东省卫星中心建立以来,不同传感器不同分辨率的影像数据获取也越来越便捷,如何利用已获取的海量影像数据,实现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快速更新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针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传统更新方式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且更新频率慢的问题,通过自动化、分布式手段快速建立海量影像数据样本库,利用机器深度学习技术,对样本库数据进行训练,最终获得典型地物的深度学习模型,应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快速更新、遥感影像变化检测等方面。
二、 采购预算
人民币 76.8 万元。
三、 需求描述
为进一步提高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效率及遥感影像的应用水平,利用已有监测影像和地表覆盖分类成果、专题资料制作海量影像样本库,涵盖不同传感器、不同时相、不同分辨率,利用样本库进行深度学习样本训练,从而获得最优的训练模型,训练模型能够适应于多分辨率、多传感器遥感影像智能解译以及多时相遥感影像变化信息自动提取,并形成一套基于深度学习的样本构建及模型训练的解决方案,适应于不同场景的影像解译及变化检测需求。
3.1 技术服务主要内容
1 1 )
多源异构海量遥感影像样本库制作
研发自动化、海量样本数据自动制作工具,并根据已有监测影像及地理国情全覆盖矢量数据制作 300 万张以上的样本库数据,样本库数据包含多传感器、多分辨率多源遥感影像样本数据。
2 2 )
基于海量样本的多模型样本训练 服务
在广东省历年 2015-2019 年已有的地理国情普查、地理国情监测及多源遥感数据基础上,综合考虑广东省地表覆盖特点,建立并优化样本训练技术流程。选取的训练样本尽可能覆盖同类要素的多种表现形式,提升深度学习算法模型性能。将遥感影像样本数据集按照不同分辨率(传感器)、不同年份进行归类分为样本训练集及样本测试集,在网络模型训练完成之后,对新模型进行测试,最终获取具有自适应性、准确率高、普适性强的典型地物深度学习解译模型。
7 3 3 )
深度神经网络分布式并行计算加速
对深度神经网络的并行加速方法主要采用模型并行和数据并行,将网络模型分解到各个计算设备上,依靠设备间的共同协作完成训练,利用中心庞大的计算资源,在局域网中建立多台机器组成的集群环境。
4 4 )基于深度学习的样本构建及模型训练的解决方案及培训
总结以上服务内容,结合服务过程中采购方数据及软硬件环境情况,形成适合采购方的基于深度学习的样本构建及模型训练的解决方案,并编写为详细的文档材料。
5 5 )技术培训
服务过程中,在采购方指定场所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障采购方技术人员能够实施以上解决方案流程及内容;还须开展理论培训,包含解决方案核心思想、样本库制作及模型训练关键技术等内容。
2 3.2 技术指标
利用地理国情普查现状分类地表全覆盖图斑数据与对应的正射影像(多传感器平台,多分辨率)制作百万级遥感影像解译训练样本数据集,训练面向多传感器、多分辨率(0.5m,1m,2m)多源遥感影像解译模型,通过 CPU 多线程、GPU 并行计算、显卡/计算机集群实现并行运算,提高多源遥感影像的智能解译效率。
1)研发海量样本数据自动制作工具,并根据已有影像及地理国情全覆盖矢量数据制作300 万张以上的样本库数据,样本库数据包含多传感器、多分辨率(0.5m,1m,2m)多源遥感影像样本数据。
2)设计遥感解译智能解译模型训练策略,以达到能适应多传感器、多分辨率(0.5m,1m,2m)多源遥感影像的智能解译。
3)▲基于训练后典型模型实施的解译结果,在影像质量合格前提下,不同分辨率影像解译准确率(像素解译准确率)在农村和山区正确率达到 90%以上,在城郊及镇区达到 85%以上,在城市区域达到 80%以上。
4)▲训练端实现多机多 GPU 加速策略;在测试端,实现单机多 GPU 的并行策略。
5)★现场培训不少于两次(提供承诺),主讲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含博士在读)。
3 3.3 服务要求
1)进度要求 ★2020 年 10 月 20 日前通过验收。
8 2)驻场要求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指定固定的驻场项目负责人,带领不少于 2 名技术人员在采购方作业现场开展服务工作,且不得随意更换。
3)培训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采购方的作业现场开展培训,包括安装调试、样本生产的具体操作、过程及成果质量检查指导、常见问题解决等内容。
成交供应商应详细制定人员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员层次、人数、次数、培训课程、主要内容、培训组织形式等,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 3.4 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标准;②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标准;③完成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文档撰写。
2)验收时间:供应商交付项目技术成果后,在 2020 年 9 月 20 日前通过项目验收。
3)验收形式: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专家组进行验收。按本项目要求 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
5 3.5 成果交付要求
1)技术文档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保证相关技术文档的完整性,严格根据项目实施的各个部分、各阶段编写相关的技术文档(电子版和纸质版对应),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文档资料及相关备件,包括但不限于操作手册、技术说明书等,其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内。
2)提交成果 a)
多源异构海量遥感影像样本库; b) 典型地物深度学习解译模型; c) 样本库制作、管理及模型训练配套工具集及操作手册; d) 基于深度学习的样本构建及模型训练的解决方案(文档)
e)培训记录及培训总结 f) 项目技术方案; g) 项目工作总结。
3)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关于项目归档的要求,完成项目归档工作。
9 6 3.6 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形成的所有项目技术成果,以及供应商利用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样本库及训练模型结果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及衍生权利归采购人独有,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及衍生权利均归双方共有。
2)供应商保证技术服务使用的基础资料、工具、方法及技术服务形成的技术成果,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所享有的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如第三人以采购人技术侵犯其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权利为由向采购人主张权利,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害赔偿、补偿以及其他合理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7 3.7 质量保障服务
1)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约定的质量保障期内向采购人提供质量保障服务,且不另行收取费用。
2)质量保障期:共两年,从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障服务内容:供应商对本项目要求的所有工具必须提供 2 年的更新升级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实施经验的技术人员,技术支持工程师直接同用户对话,帮助解决用户提出的疑难问题。
4)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关于质量保障服务需求的通知后,应当在 24 小时内予以响应,并根据服务需要提供上门服务。
5)质量保障期后的有偿服务:约定保修期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有偿的产品为保证工具及服务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提供三年期内的升级和售后服务。
8 3.8 付款及费用
1)本项目总额为供应商实施并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税金、技术服务经费及报酬、知识产权申请、科技成果查新(鉴定)、专利申报、设计书评审、技术培训、第三方服务(鉴定、测试测评检测、系统软件授权、技术支持等)、项目验收、质保期服务等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一切可以预见的费用和不可预见的费用,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价款之外另行要求采购人追加经费。
2)本项目各包组费用共分 两 期付款。付款时间如下:
第一期: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的有效发票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75%; 第二期:项目全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税务部门认
10 可的有效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25%。
因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付款。
3)根据项目总体进度的变化,采购人可能会延长本采购文件相关内容建设的工期或调整进度计划,供应商应在投标总价中充分考虑工期风险,在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11
第 三部分
报
价
人
须
知
12 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招标内容。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3 “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2.4
合格的供应商是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2.5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2.7 “货物、设备”指乙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8 “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乙方须承担的设计、货物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质保期内的保修、培训以及其它伴随服务。
2.9“工程”指乙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2.10 关键条款:本文件中标注“★”号的为关键条款,对这些关键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废标。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3.2 所有进口货物均为合法正当渠道进口的、全新原厂生产的产品。在验收货物时,投标供应商要提供有关的正常报关证明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一切境外及进口事宜与本项目无关,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办理进口批文。
13 3.3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验收时,用户单位有权对投标供应商所投设备的参数进行符合性检测,如在验收的时候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参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用户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视为欺骗投标处理。
4.磋商费用 4.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用户需求书; (3)报价须知; (4)磋商、评审、成交; (5)合同书格式;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5.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5.3.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4 5.3.2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5.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5.4.1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5.4.2 所发出的补充通知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往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须予以签收确认。
5.4.3 考虑到补充通知的影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 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2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4 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磋商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6.7 响应供应商应对报价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响应供应商报价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响应供应商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对比表和商务条款对比表。
6.8 响应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15 7. 计量单位 7.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8. 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资格性文件 8.2 商务部分 8.3 技术部分 8.4 价格部分 四、磋商报价要求
9.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0. 响应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表参照附件)。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12. 报价有效期 12.1 自投标截止日起,报价有效期为 0 90 天。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响应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响应供应商原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五、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适用)
13. 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16 13.1 响应供应商 应向 采购代理机构 提交 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3.2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子账号方式缴纳。投标供应商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应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并选择对应项目获取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子账号(每位供应商每个项目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该账号是针对每位供应商随机生成的专属账号)。
注意:①磋商保证金应从投标供应商在本平台注册的基本户中支付,并以资金到达该子账号的时间为准,如从其他账户、或未缴纳到指定的子账号,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②投标供应商严禁采用 EFT 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采用此方式导致招投标系统无法识别缴纳账号信息的,视为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3.3 凡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3.4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条件: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响应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如果响应供应商中标,磋商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复印件(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申请退还。
13.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在磋商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磋商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4.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4.1 响应供应商报价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 (封口处加盖公章),具体包括:
(1)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每本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
17 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①正本或副本;②项目编号;③项目名称;④响应供应商名称;⑤“在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递交 截止日期和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
唱价信封(1 1 份,密封提交):
内附磋商第 (
) 轮报价及承诺函原。
件,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3)响应文件的 WORD 格式电子文档 1 份(以 U 盘或刻录光盘形式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提交)。
14.2 响应文件应使用 A4 规格纸张,应有明显的指引目录,每页应有页码。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响应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4.3 响应供应商应按附件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14.4 所有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任何迟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5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4.6 迟交的响应文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4.7 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带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作采购代理机构核实之用。
14.8 采购代理机构对因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4.9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磋商、评审、成交
18 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八、询问、质疑、投诉
15.询问 报价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6.质疑 报价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磋商文件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 5 个工作日;报价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报价供应商认为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价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报价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6.1 质疑联系人:张工,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25 楼 2505 室(邮编:510060),电话:020-83544117,电子邮箱:a83544117@163.com。
九、签订合同及成交服务费
17. 合同的订立 17.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成交合同,但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
19 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7.2 签订成交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将成交合同复印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备案后,方可退回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8. 合同的履行 18.1 成交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成交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相关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18.2 成交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成交金额的 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19. 招标服务费 19.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9.2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1)成交服务费币种与成交通知书中成交价的币种相同。
(2)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之日起 5 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的规定执行 。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成交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本项目类型为服务招标:
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例如:某项目中标金额为 3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20 (300-100)万元×0.8%=1.6 万元 合计收费=1.5+1.6=3.1(万元)
(3)成交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严禁采用 EFT 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如采用此方式导致招投标系统无法识别缴纳账号信息的,视为未按要求缴纳中标服务费,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1
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成交
22 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成交
一、
评审方法
1.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对满足了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
磋商的步骤
3. 磋商 3.1 磋商小组 (1)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磋商和评审工作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用户代表1人,专家评委2人,专家评委通过随机抽取产生;对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2)
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3)
磋商小组依法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及对响应文件和最终磋商结果进行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3.2 每家响应供应商按顺序单独与磋商小组成员就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等内容进行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参加磋商并就磋商中所作出的承诺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3.3 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4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5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商务、技术、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3.6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供
23 应商的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响应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响应供应商以无效报价处理。
3.7 磋商文件的修正: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应取得磋商小组的一致同意并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8 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内容应即现场公布,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3.9 在磋商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3.10 磋商小组按已定原则进行评审(详见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议,并依据综合得分的次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3.11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
3.12 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响应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13 从投标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止,响应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响应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
24 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
评审
4. 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报价供应商。
5. 评审分值分配 评审项目
商务评分
技术评分
价格评分 总分
权重
40% 50% 10% 100% 分值
40 50 10 100
6. 评审程序 本次评审是评审分三个阶段:
6.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对于《符合性审查表》中“未出现恶意竞争低于成本的情形”一项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响应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所有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平均值的 85% 视为明显低于。)
6.3 第三阶段:综合评审
25 (1)商务评审(详见附表 2:《商务评审细则》)
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商务部分进行审核,分别填写《商务评审表》。以所有成员对同一响应供应商的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响应供应商的商务评分。
(2)技术评审(详见附表 3:《技术评审细则》)
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进行审核,分别填写《技术评审表》。以所有各成员对同一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评分。
(4)价格评审 1) 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详见《价格评审表》。
2) 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85%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并交由磋商小组检查和核算。若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而导致投标无效。
3) 价格核准:磋商小组对有效响应供应商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后的报价为核实价。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 若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③ 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响应供应商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④ 如某响应供应商的项目报价有漏项,采用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响应供应商中该项报价最高的价格计入总报价后进行评分,但此价格不作为成交价格。若该响应供应商中标,合同价以其原报价为准。
⑤ 磋商小组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
4)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附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的,将不作为中小企业产品进行相应的价格扣除,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 5.4 政策适用性说明”。):
26 ①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6%),即:
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② 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即:
评标价=核实价×(1-C2); ③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④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⑤ 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5) 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 将磋商小组校核后的各响应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定义为评审价,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最低评审价为基准价,价格评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 = (基准价/评审价)× 100 ×权重
注:磋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6.4 计算总分
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5 推荐中标候选人
磋商小组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各项得分相加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评审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评审价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
27 的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评审价和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名次。磋商小组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7. 项目废标处理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一)
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
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8. 确定成交供应商 8.1 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8.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9.1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经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同意,第一成交候选人因故放弃成交资格,在采购人愿意采纳替补候选人报价方案,且报价合理的前提下,可考虑由第二成交候选人填补为成交供应商。
9.2 若没有预设替补候选者,或采购人不同意采纳替补候选人报价方案时,则本项目作采购失败处理。
9.3 若成交候选人及其响应文件在评审后被审查发现存有重大偏离、或没有完全实质性响应之处时,则其成交资格无效,本项目直接作废标处理,替补候选人不得填补。
9.4 对由于不良行为而被取消成交资格者不得参与重新采购的磋商。
9.5 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将做以下处理:
28 (1)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磋商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9
附表 1 1 :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8 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2019 年后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一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一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缴;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结论:(是/ / 否)通过
不通过的原因
注:
1.每一项符合要求的打“○”。对不符合要求的打“×”,并在说明栏中简要说明原因。结论栏只填写“是”或“否”。
2.凡出现一个“×”,结论为“否”。
3.当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磋商小组多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小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0 附表 2 2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1
已提交响应声明函
2
已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交)
3
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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