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税务代收等问题解答教学文案

来源:护士资格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税务代收等问题解答 1、哪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第三条规定:

 “在中国境内的 企业、事业单位、 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 不分民族、 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 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 《工会法》第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 层工会委员会; 不足二十五人的, 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 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 2、对拒不组建工会的单位如何处理? 答:《工会法》第五十条规定:

 “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 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 拒不改正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3、哪些单位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 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 事业单位、 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工会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

 企业、 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 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 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开业 或者设立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 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 产业工 会或者乡镇、 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 并协助、 支持职工组织工会, 待工会建立后,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

 ” 4、工会经费的特征有哪些? 答: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是国家以立法形式维护工会权益的具体表现, 首先它具有强制 性,由《工会法》明确规定。其次是无偿性。企业行政方面向工会拨缴经费是无偿的。拨缴 工会经费是国家为了支持工会履行社会职能的需要, 因此不需要偿还。

 第三是固定性。

 行政 方面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2%向工会拨缴经费,这是法律固定下来的,具有长期的法 律效力。

 5、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如何使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 务和工会活动 ”。

 6、工会经费、筹备金收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工会经费或筹备金收费基数为当年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 贴和补贴、 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 《关于工资总额 组成的规定》明确指出: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 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 7、为什么要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 答:工会经费由税务部门代收,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强化 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 二是把工会经费收缴纳入法 制化轨道, 有利于工会经费收缴的规范化,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的透明度,接受社

 会监督;三 是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税款时一并缴纳工会经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四是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活动的开展, 较好地发挥工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五是 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有利于防止工会经费和国家税收流失。

 8、税务代收工会经费会不会加重企业负担? 答:工会经费改由国税代收, 并不是工会经费性质的改变, 只是基层工会经费收缴渠道 的调整。企事业单位上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不会给企业增加负担。

 9、目前,全国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情况如何? 答:工会经费、 筹备金由各级工会组织征收改为由税务机关代收, 这是收缴方式的转变。

 实行批量代扣的征收方式,方便了企业工会经费的上缴。到 2013 年底,全国已有 28 个省、 市、自治区, 80%以上的县区,开展了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宁波市除老三区外,从 2005 年开始实行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海曙、江东、江北区从 2014 年 1 月开始实施工会经费税务 代收。

 10、我区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依据? 答: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办公室、 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 《关于加强企业工会经 费依法收缴工作的通知》(海党办〔 2014〕12 号),决定自 2014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区范 围内推行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国税部门统一代收, 每半年收缴一次。

 各单位必须按规定 申报缴纳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该文件列举了税务代收的依据。

 11、这次税务代收的项目有哪些? 答:一是全区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工会经费; 二是开业或设立已满一年, 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工会筹备金。

 12、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申报缴费程序? 答:

 (1)工会经费或筹备金每半年征缴一次(每年 6 月和 12 月)。

 (2)企业工会组建后,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工会银行账户开设(凭以上办理的证书); (4)企业填写工会经费(筹备金)缴纳申报表(区总工会或区国税局网站下载); (5)企业凭缴款(拨缴工会经费)银行凭据及工会经费(筹备金)缴纳申报表到区国税 局办税厅办理申报手续 ,缴纳工会经费(职工工资总额 2% 部分的 40%); (6)凭区国税局审核后的申报表及缴款银行凭据,开具工会经费专用收据。

 13、工会经费国税代收后,基层工会部分如何拨付? 答:根据国家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恢复企业、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拨交工会经 费的联合通知》 的精神,各企业单位按工资总额百分之二计提工会经费并转入基层工会账户, 其中上缴工会百分之四十,另百分之六十留存各单位基层工会,作为基层工会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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