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初稿》

来源:安全师 发布时间:2020-11-11 点击:

 学习中心:

 圆梦计划

 分 分

 数:

  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

  题目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

 学 学

 号

  11380941884

 学生姓名

  黄仲伦

  导师姓名

  代立梅

 2013 年 年 10 月 月 9 日

 论

 文

 评

 定

 指 导 教 师 意 见: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

 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或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黄仲伦

 日期:2013 年 10 月 9 日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农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加快建立覆盖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需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由于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相对薄弱,农村社会保障长期滞后,还存在着制度不完善,保障意识落后,投入资金不够,职能管理不善等问题,如何建设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十分紧迫且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加快对农民保障的立法建设和提高管理水平,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建设,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本文主要论述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要将自己的观点在这里亮出来,别人一看就知道你的论文的主要观点。)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现状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论文提要

 我国城镇已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因此农村社会社会保障体系相关研究成为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前沿和热点问题之一。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一项重要社会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本文主要讲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概述以及意义,阐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目前状况和存在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建立符 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给广大农民带来美好未来。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任务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学习等各方面。所以我们每一个有责任和义务去做好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工作。

 还有,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中政府是领导者。农民提供保障,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是政府责无旁袋的责任。

 1

 目

 录

 引言……………………………………………………………..…1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的意义................2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关概述………………………2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意义………………………2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现状及问题分析……………………2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现状………………………………2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3 1、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严重不足…………………………….……4 2、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窄,范围小……………………….……4 3、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管理与保值增值存在问题….……5 4、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5 5、广大农民工群体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5 三、 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6 (一)加快立法,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6 (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有效的农村社保基金筹措制度……6 (三)

 拓宽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 ………………………………….…6 (四)完善与规范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强化监督…………7 1、为确保农村社保资源分配的实质合理和平均,应建立分类分层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7 2、以保障农民权益为前提,构建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7 3、完善和规范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强化监督 ……………………….………7 参考文献……………………………………………………………9致谢…………………………………………………………………10

 1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

 引言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村保障制度是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及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农村社会保险,这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核心,是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计划生育等许多方面。现阶段,我国农民最迫切需要的社会保险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还存在着管理水平低下、覆盖面小、资金缺乏、发展不平衡、保障水平低、法律和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加快建设与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的意义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关概述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就没有全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既有社会保障体系的共性特征,又有自己的特点。

 社会保障一般是指国家依据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受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向其提供相关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服务。获得保障是每一个社会成员享有的基本权利,提供保障是国家对其成员应承担的基本义务。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功能,在于为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增加社会经济的有序性,使整个国民经济和整个社 会有机体得以持续、稳定、均衡、协调地发展。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应当加强社会保障建设 ,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建设。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建设 ,如果农村的社会保障长期得不到解决 ,那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有利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现状及问题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各项制度不断健全,财政投入不断增加,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从整体上看,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社会保障体系的水平普遍偏低。

 [1]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主要体现为五种形式:一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即为农村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二是农村军人及家属优抚安置制度。及政府对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安置对象进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种制度。三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四是计划生育保险和奖励制度。五是从2003年开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第一是要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从较低水平起步,筹资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跟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第二是个人(家庭)、集体和政府之间责任分担要合理,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应。第三是政府主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要引导农民普遍参加保险。第四是新农保现阶段实行县级统筹,对参保农村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资源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小病补偿为辅,体现互助共济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自 2003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始试点以来,新农合的规模不断扩大,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对解决“三农”问题,以及我国小农经济改造目标的全面实现起到推动的作用。

 3、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在全国取得巨大进步。从 1992 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特别是 2007年 7 月 1 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以来,农村受保人数和待遇水平逐渐上升。2007 年 7 月,低保的保障对象是 2311.5 万人,到了 2010 年底,全国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达到 5228.4 万人,增加了 468.4 万人,得到政

 3

 府五保救济的农民达到 554.9 万人,增加 1.5 万人。在救助标准上,也有所提高,如中部地区一般在 800-1000 元/每年,东部地区的一般标准为 1000-2000 元之间。

 [2]

 总之,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经过不断探索,我国形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住房保障、社会慈善事业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总体运行平稳,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各种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村各种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渐趋成熟。但是,在全面发展的同时,由于受经济水平的限制,相对于城市社会保障,农村社会保障存在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严重不足。社会保障体现的是政府的责任,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政府财政给予的投入不断增加,2007年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为 109.1 亿元,2008 年已达到228.7 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150.1%和 109.6%。虽然增长幅度很大,但是政府投入的增长速度远低于物价上涨的速度。由于物价上涨,按原来核定的政府投资,其保障能力只有原来的一半甚至更少,保障程度可想而知。从另一方面来说,近几年的低保标准都未能达到低农村家庭的衣食住行的消费水平,即使按照最高标准救助农村低保户,也未能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如果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会影响到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2、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窄,范围小。我国约有 9 亿农民,但享受的社会保障却非常有限。目前,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除有 7 亿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外,其他的保障制度仅仅覆盖了很少部分的农民。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家庭的收入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村居民的参保行为。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较高,而大多数贫困人口所在的中西部地区的保障水平很低。

 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 2004 年虽达 15364 个,却仅占全国乡镇位数的 35%,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行政村仅占 24%。

 [3] 没有建立社会保障机构的地区,尽管集体也以公益金和合作医疗基金的形式向农民收取社会保障费用,但由于个人缴纳的公益金只是赡养无儿无

 4

 女的孤寡老人,社会供给性差,而且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农民没有积极性。而且大部分乡镇企业和私有企业以及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合资企业对于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基本是空白的。在这种情况下,使国家无法对农村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极不适应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

 另外,我国的农村社会救助水平低,且区域分布不平衡。我国目前的农村社会救助覆盖范围较窄,存在较多的应保未保人员,同时地区分布不平衡。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农村社会救济的范围覆盖面较为狭窄,在我国被救济的对象只是那些无劳动能力、无工作的少数人群,而对于那些大量存在的贫困农民的生活、医疗、教育等问题却很少关注,那些人的基本需要无法得到保障。从救济标准来看,我国的农民社会救助补贴低,被救助的对象的基本生活也难以靠这些补贴来提供保证。同时由于最低社会保障的资金主要依赖地方财政,导致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地区分配不平衡,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救助水平要远远高于中西部的欠发达地区。

 3、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管理与保值增值存在问题。我国新农合和新农保基金统筹的层次都是在县一级。在县级层次的统筹管理方式下,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较差,另外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这就使得社会保障资金不仅面临着被挪用或非法占用的安全性风险,而且在当前形势下,还会遇到资金投资管理方面的人才瓶颈约束,以致于影响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管理与保值增值。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在内的社保基金 的投资渠道比较狭窄,投资运营收益率也不高。现行的政策规定,省级及以下单位结余的社会保障资金不享有投资权,巨额的社会保障资金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难以抵御通胀贬值的风险。

 4、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已在全国普遍建立,随着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人群的扩大和社保基金规模的增长,对服务高效、便捷和管理严密、精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的农村社保管理水平显然还不能达到这一要求。

 同时,相应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也使得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管理制度缺乏规范性,无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和监督。目前在我国的立法中,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可以说是空白,现行的法律中对于农村社会保障的相关内容,比如保障的相关内容,比如保障的权利和义

 5

 务、保障相关机构的建设、对农村各项社会保障的地位与作用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正是基于制度上的缺陷,导致对于农村社保的执行和监管不到位,使得农民对于社会保障的实行缺乏信任感。

 5、广大农民工群体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农民工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特殊群体,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目前农民工不但处于市场和社会的边缘地位,而且处于社会保障的边缘地位。目前,我国尚未建立面向农民工群体的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又迫切需要社会保障来维护其基本权益。

 据农业部统计,2001 年中国有 7800 万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到2011 年已翻了几番,在农民工外出找工作所从事的职业中, 80%的人选择从事工业、建筑业、餐饮业和服务业。这表明农民工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并必然导致相应的社会问题与政治稳定。在进程打工的大军中,从层出不穷的农民工工伤事故到规模惊人的农民工职业病群体,以及由此导致的数不清的劳资纠纷,使农民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三、 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要在农村全面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尚有难度。应根据农村的经济发展及农村的自身特点,从局部着手,走逐步向前推进的发展之路。

 (一)加快立法,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脆弱的环节,解决这一问题的首先应该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证,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通过立法,切实保护农民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好保障资金的支付风险;进行必要的税收调节和再分配调节,以社会保障方式将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适当转移给另一部分缺少收入的社会成员,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使农民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的基本权利。国务院应根据《农村社会保障法》的要求。及时制定相关条例,如《农村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等,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各地应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加快立法的步伐,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有效的农村社保基金筹措制度。

 6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坚持广覆盖和低起点的原则。在深入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同时,应积极探索创新,并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在制度上的全覆盖。另外资金问题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问题,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财政保障。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式解决:一是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二是努力扩大农民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三是通过社会捐助;四是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扶持。另外,还应加大资金管理力度,保证资金收支公开、透明、安全、高效;多渠道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通过引进国际及国内其他省市先进资金管理经验,实现资金的增值。

  (三)拓宽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二五”期间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广覆盖”,就是要尽快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并迅速普及城乡,把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作为社保制度建设的优先目标。

 覆 盖 面 大 小 是 反 应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可 及 性 和 有 效 性 的 重 要 指 标 。“十二五”时期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重点是:一是重点做好农民工的参保工作,针对农民工群体特征,逐步建立起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保障制度;二是对目前实行资源参保原则的新农保、新农合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强化政策激励,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参保、长期参保,并对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保给予更多支持;三是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实行先保后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与规范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强化监督 1、为确保农村社保资源分配的实质合理和平均,应建立分类分层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针对目前我国农民的收入普遍不高,缺乏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经济基础,因此应在健全机制的基础上,采取因地制宜的策略,按照地区的不同,分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在富裕地区,可以仿效城市社会保障的方法和经验,全面展开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而在贫困的地区,又要针对不同的保障群体,有针对性的、选择性的社会保障。在老年人多的地方,重点推行养老保险;在疾病多发的地方,重点推行医疗保险或农民医疗合作制度;在贫困地区,重点推行优抚、优教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7

 2、以保障农民权益为前提,构建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中国社会保障的立法是薄弱环节,我国《宪法》第 14 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就为制定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提供了根本依据。同时,在社会保障基本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险法》、《农村养老保险法》、《农村社会救助法》等专门的社会保障立法体系,以便于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3、完善和规范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强化监督。国际经验表明,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化、规范化,能够提升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效率,增强社会公众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信任度及信心指数。中国农村社会保障薄弱的最根本原因,是政府社会保障责任承担的缺位。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政府应当充当主角,应承担起管理、引导、协调和资金的监管等责任,全面统筹管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第一,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建设。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有权威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制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远景规划与近期规划,理顺管理体制,彻底消除“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现象,使管理机制更加统一、规范、有序。第二,完善农村保障的监督体系。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的多项职责中,其监管职责尤为关键。政府应通过建立科学的农村社会保障的监管机制,强化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管理、发放等环节的监督责任,实行业务公开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4]

 总而言之,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努力实现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同时借鉴国际经验,积极应对农村新的变化,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且坚持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坚持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方向,加大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优先解决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建立多层次多类别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差距,逐步建立一套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8

  参考文献 [1] 唐绍铭:“小议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高校讲坛》,2011 年 第 31 期 [2] 刘淑莲:“构建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党政干部学刊》,2011 年第 12 期 [3] 江红:“浅析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对策” ,《商业文化》,2011 年 11 月 [4] 李铮:“完善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经济研究导刊》,2010 年第 13 期 参考文献格式以下例为标准:

 [1] [美]科恩.论民主[M].聂崇信、朱秀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国外翻译过来的著作用此种格式 [2] 科恩.论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国内著作用此种格式 [3]薛泉.邓小平人事管理思想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10). 文章用此种格式。

 [4] 蒋明. 农民工养老保险亟待完善[N]. 安徽日报,2006-03-13. 报刊用此种格式。

 9

 致

 谢 在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习时光转瞬及逝,回首两年多的学习生活,感慨颇多。在此深深地感谢所有关心过、帮助过我的老师和同学!特别感谢我的导师代立梅老师,本论文是在她的精心指导和关怀下完成的,从论文的选题、立意都给了我细致的指导,并提出很多宝贵的意见。在此向代立梅导师表达衷心的感谢!

  修改意见见附件。除此之外,自己好好修改凝练,从逻辑结构、内容充实到遣词用句。

推荐访问:初稿 社会保障体系 农村
上一篇:香港居民权利自由坚实保障
下一篇:劳动合同违约金适用研究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