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通软管理科技公司代理协议书

来源:建筑师 发布时间:2020-07-23 点击:

 珠海通软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协议书

 甲方:珠海通软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 289 号 电话:0756---2519933

 传真:0756—2525653 网址:www.Tonsoft.com

  邮编:100085 帐户: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邮编:

 帐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共同开拓市场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

 一、经审查,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产品:□Tonsoft/ERP

 在

  区域(行业)的

  。

 二、代理期:20

  年

  月

  日 ~ 20

  年

  月

  日。

 三、甲乙双方共同承诺接受《珠海通软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办法》约束,以上“管理办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甲乙双方就代理产品的合作,达成如下合作方式:

 1、乙方只提供客户信息,并把甲方引进项目中,则甲方应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收款后付与乙方合同金额的 5%-10%作为代理费。

 2、乙方与甲方共同跟进项目,并能提供人际关系及当地公关优势,则甲方应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收回全部货款后付与乙方合同金额(不含硬件费用)的 15%~25%作为代理费。具体比例视乙方参与程度确定。

 3、甲方视乙方的技术状况,优先将售后服务、培训以及项目实施、二次开发工作承包给乙方。

 4、如乙方自行签订合同,承担合同的实施,可以代理优惠价从甲方购买软件。购买累计金额超过

  万人民币,甲方另外在代理优惠价的基础上给予乙方

 %的折扣。

 5、其他合作方式视具体情况,双方签订单独的合同或协议。

 五、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在行业媒体或地方媒体所做新世纪系列产品的广告费用,甲方凭乙方所刊登的广告原件及发票复印件报销 50%。但所报金额不超过全年乙方销售总额(含代理区域甲方的销售额)的 5%。

 六、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洽谈下一年度的代理合同。

 七、双方代理协议结束后,乙方仍有义务负责收回相应货款及履行相关合同。

 八、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律部门上诉。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珠海通软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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