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通软管理科技公司代理协议书
来源:建筑师 发布时间:2020-07-23 点击:
珠海通软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协议书
甲方:珠海通软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 289 号 电话:0756---2519933
传真:0756—2525653 网址:www.Tonsoft.com
邮编:100085 帐户: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邮编:
帐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共同开拓市场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
一、经审查,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产品:□Tonsoft/ERP
在
区域(行业)的
。
二、代理期:20
年
月
日 ~ 20
年
月
日。
三、甲乙双方共同承诺接受《珠海通软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办法》约束,以上“管理办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甲乙双方就代理产品的合作,达成如下合作方式:
1、乙方只提供客户信息,并把甲方引进项目中,则甲方应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收款后付与乙方合同金额的 5%-10%作为代理费。
2、乙方与甲方共同跟进项目,并能提供人际关系及当地公关优势,则甲方应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收回全部货款后付与乙方合同金额(不含硬件费用)的 15%~25%作为代理费。具体比例视乙方参与程度确定。
3、甲方视乙方的技术状况,优先将售后服务、培训以及项目实施、二次开发工作承包给乙方。
4、如乙方自行签订合同,承担合同的实施,可以代理优惠价从甲方购买软件。购买累计金额超过
万人民币,甲方另外在代理优惠价的基础上给予乙方
%的折扣。
5、其他合作方式视具体情况,双方签订单独的合同或协议。
五、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在行业媒体或地方媒体所做新世纪系列产品的广告费用,甲方凭乙方所刊登的广告原件及发票复印件报销 50%。但所报金额不超过全年乙方销售总额(含代理区域甲方的销售额)的 5%。
六、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洽谈下一年度的代理合同。
七、双方代理协议结束后,乙方仍有义务负责收回相应货款及履行相关合同。
八、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律部门上诉。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珠海通软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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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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