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国、省道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造招标文件

来源:造价师 发布时间:2020-11-12 点击: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 采 购 文 件 (电子招投标方式)

  项 目 编 号:

 ZCTCW-2020-09008 项 目 名 称:

 瑞安市国、省道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造 采 购 方 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 O 二 O 年九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1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 4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4 (二)总则 ············································································································ 8 (三)招标文件说明 ······························································································ 10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 1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14 (六)开标与评标 ································································································· 14 (七)授予合同 ···································································································· 18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 20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 5523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5926 附件一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 6027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6128 附件三

  投

 标

 函 ····························································································· 6229 附件四

 建议与少量偏离表 ················································································· 6330 附件五

  拟投入设备及工具一览表 ······································································· 6431 附件六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 ··········································· 错误! 未定义书签。32 附件七

  投标供应商 2017 年 1 月以来同类业绩一览表 ··············································· 6733 附件八

  开标一览表 ···························································································· 6834 附件九

 报价明细表 ·························································································· 6935 附件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 7036 附件十一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7137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 7238 附表

 ············································································································ 7743 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

 瑞安市政府采购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瑞安市国、省道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CTCW-2020-09008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瑞安市国、省道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造 1 项 317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需瑞安市国、省道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造,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未被“信用中国”(www.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zc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c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

  1. . 获取时间:2020 年 年 9 月 月 29 日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 . 获取地址:投标 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gz://www.zczjzfcg.gov.cn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 项目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 . 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 政府采购云平台” 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六、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年 10 月 月 23 日 日午 上午 09 :00 时止。

 七、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上传到“ 政府采购云平台” 系统中。

 八、 开标时间:2020 年 年 10 月 月 23 日 日午 上午 09 :00 正。

 九、 开标地点:瑞安市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开标室(见当日大厅公示 栏)。

 十、 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瑞安市政府招标文件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下载网址:httpgz://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637782379)。

 2.供 应 商 应 在 开 标 前 完 成 CA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

 ( 办 理 流 程 详 见 :httpgz://www.zc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办理时间。

 3.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gz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十二、 其他事项:

 1 1 . 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 下 载 专 区 下 载 。

 疫 情 防 控 期 间 , 政 府 采 购 供 应 商 可 以 通 过 登 录 “ 浙 江 政 务 服 务 网 ”(httpgz://www.zczjzwfw.gov.cn/),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窗口—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根据浙财采监〔2012〕11 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5.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三、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鑫

 联系电话:13868417557,0577-88926649

 传真:0577-88926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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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点: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三楼 2.招标人名称: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577-65007856 地址:瑞安市丰河南路营塍居民区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65827567

 传真:0577-65827570

 地址:瑞安市财政局大楼 1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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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瑞安市国、省道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造 2.

 项目编号 ZCTCW-2020-09008

  3.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财政预算价:人民币 317 万元整 4.

 招标人 名

 称: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瑞安市丰河南路营塍居民区 联 系 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577-65007856 5.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 联系人:

 周鑫 联系电话:13868417557 传

 真:0577-88926649 6.

 招标内容 瑞安市国、省道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7.

 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zc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zc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c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

 9.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自行组织 10.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 允许 11.

 投标货币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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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投标语言 中文 13.

 投标文件份数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可选)”,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 (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一份。

 3.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全套纸质投标文件肆份。

 14.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1.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58523412@qq.com, 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

 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线上制作投标文件并采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 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将“备份响应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不再开启,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4. 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分批次递交多份“ 备份投标文件” 的,以最后一次送达的“ 备份投标文件”为准,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自动回执的邮件时间为准。

 15.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6.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17.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均采用“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 办理的 CA 签 签章,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 盖章)的地方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后将扫描件上传。

 18.

 投标样品 □ 不需要 ☑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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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投标保证金 □ √ 不需要 □ 需要 20.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 √需要

 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 壹拾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或履约保函 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获取地址:投标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gz://www.zczjzfcg.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注: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年 10 月 月 23 日 日午 上午 09 :00 止;(北京时间) 23.

 开标时间、地点、形式

 开标时间:2020 年 年 10 月 月 23 日 日午 上午 09 :00 正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瑞安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见当天大厅公示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开标时间通过“ 政府采购云平台” 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4.

 开标及评审程序 1.开标程序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投标供应商成功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

 )

 解密结束后 ,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附表)填写完整并签字后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

 2.评审程序 1)

 先进行资格性、符合性评审; 2)

 再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评审; 3)

 然后对合格投标供应商(指资格性、符合性、技术商务文件均合格)报价文件评审; 4)

 最后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当“ 政采云平台” 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时,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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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 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26.

 诚信履约管理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

 27.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28.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评标价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微型企业均扣除 6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9.

 合同管理 1.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交给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备案。

 2.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向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30.

 备注 1. 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2. 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3. 在投标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4. 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 定及提醒操作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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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总则 1. 说明 1.1 本次招标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

 1.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 定义及解释 2.1 招

  标

  人: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和招标人; 2.4 投标供应商: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2.5 中标供应商:系指在本次招标中中标的投标供应商。

 2.6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7 日期:指公历日。

 2.8 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9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指通过“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文件后缀格式.jmbs 。

 2.10 备份投标文件:指与“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 文件后缀格式.bfbs 。

 2.11 电子签章:投标供应商 通过“ 政采云平台”的 办理的 CA 锁进行的签章。

 2.12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2.13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3.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zc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zc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特定资格条件:无。

 4. 信用查询

 4.1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4.2 查询渠道与留存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www.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zcccgp.gov.cn)网站查询各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打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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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4 联合体投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保密与披露事项 6.1 投标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6.2 投标供应商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6.3 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6.4 招标人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中标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

 7. 投标费用 7.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2 投标供应商应按中国税法有关规定交纳税费,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供应商因获得上述补偿金所发生的任何税费。

 8. 投标货币 :人民币。

 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9.2 投标供应商及有关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服务现场,但投标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9.3 招标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0.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1. 投标委托 11.1 如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a.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b.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c.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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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标文件说明 12. 招标文件构成 12.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第七部分

 补充通知及答疑(若有)

 12.2 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

 12.3 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 13.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供应商,均应在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或传真等类似的形式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3.2 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时会将标前会的通知(包括时间和地点)发给所有投标供应商。

 14. 招标文件的修改 14.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14.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三天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

 14.3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投标文件的说明 15.1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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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5.3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化字。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5.4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无效。

 16. 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 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一、资格文件:

 序号 内 容 备注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A.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B.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D.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附件一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zc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zc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①提供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zc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②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记录为准。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出具磋商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商务技术文件 序号 内 容 备注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二-1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2 3 投标函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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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建议与少量偏离表 附件四 5 供应商简介及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6 技术响应表 附件五 7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 附件六 8 投标人拟投入主要设备表; 附件七 9 供应商 2017 年 1 月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附件八 10 项目实施方案

 11 质量保障措施

 12 售后服务方案

 13 质保期承诺

 14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信文件和资料。

 格式自拟 三、报价文件 序号 内 容 备注 1 开标一览表 附件九 2 分项报价一览表 附件十 3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仅小微企业投标时适用)

 附件十一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适用)

 附件十二 5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仅监狱企业投标时适用);

 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须为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电子签章,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7. 投标文件的填写说明

 17.1 投标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及“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逐一关联响应。其中“资格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17.2 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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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3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17.4 投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投标供应商将被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资格,并在政府采购宣传媒体上予以公告。

 17.5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文中带“▲”标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会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对其不利的判断和分析。

 18. 投标报价 18.1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价格应该用人民币投标。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商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购买货物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一切费用,费用包括送达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

 18.2 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只有一次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次采购的重要性,提供对招标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

 18.3 对于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相应内容。

 18.4 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上传的价格和 开标一览表里填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对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修正。

 19. 投标有效期 19.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 90 日历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否决。

 19.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 式样和 签章

 20.1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包括“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和“ 备份投标文件(可选)” ,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0.2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通过“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 在线上传递交。

 20.3 “ 备份投标文件” (可选),同“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 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指定邮箱。

 20.4 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均采用“ 政府采 购云平台”的 办理的 CA 签章,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

 。

 21. 知识产权 21.1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21.2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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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

 22. 串通行为认定

  22.1 投标供应商或招标采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串通行为:

 (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 (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遗留有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

 (7)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招标采购单位协助投标供应商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的;

 (8)招标采购单位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供应商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 (9)不同投标供应商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投标供应商中标或轮流中标的; (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投标文件的递交

 23.1 投标文件按《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3.2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3.3 投标供应商的“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

 24. 投标截止时间 24.1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

 24.2 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机构和投标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六)开标与评标 25. 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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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5.2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 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 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5.3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成功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5.4 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附表)填写完整并签字后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

  特别说明:如遇“ 政府采购云平台” 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26. 评标委员会 26.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6.2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每一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提交评标报告

 27.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7.1 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

 27.2 评审方法:本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法),招标人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再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技术、商务文件评审,最后进行报价文件评审。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供应商的合计得分(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分开打分,最后两部分得分相加)由高到低确定一个预选中标供应商(得分高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备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合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合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商务文件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若所有得分均相同,则由招标人在所有得分均相同者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为名次优先者。招标人应对评标委员会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依法予以确认中标供应商。

 27.3 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开、评标期间出现符合合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继续进行或转为其它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或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27.4 评标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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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5 初步评审:

  资格性审查: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

  ▲在详细评审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按 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报价超过财政预算的; 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报价或投标明显不合理而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的; 4) 投标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的电子签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5)授权代表未取得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8) 服务/技术要求不满足招标内容实质性内容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9)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 10)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11) 未按规定提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则所涉供应商投标均为无效; 13)投标文件中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7.6 澄清有关问题: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 政府采购云平台” 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 政府采购云平台” 在线答复)形式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7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评估,先评技术、商务文件,综合比较与评价,宣布评价结果;接着对技术、商务都合格的投标报价予以审查,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27.8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供应商的评标得分(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部分分开打分,最后两部分得分相加)由高到低确定一个预选中标供应商(得分高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备选中标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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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合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合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商务标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若所有得分均相同,则由招标人在所有得分均相同者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为名次优先者。招标人应对评标委员会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依法予以确认中标供应商。

 27.9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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