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1-04-28 点击:

 为加快推进湿地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 xx 发展目标定位,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坚持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精明增长,开展风貌特色提升等 8 个专项行动,力争到 2022 年,实现城市生活品质、环境品质、人文品质全面提升,争创“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风貌特色提升行动。

 1.加快开展城市设计。精心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设计,将黄河、海洋、湿地、石油、吕剧等 xx 地域特色文化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全过程。建立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区段城市设计层次体系,明确城市中心区、特色景观区、中央商务区、公共活动中心等区域的空间景观和建筑设计指引。严格控制景观视线廊道周边区域开发强度及建筑高度、密度、风格,保证河道、湖面、公园可见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

 源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塑造大美湿地特色。树立“湿地、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进一步完善湿地城市规划,以骨干河道为脉、道路水系为络、湖泊及季节性湿地为点,实施水系贯通、湿地修复、背景绿化等工程,建设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实现河相通、水相连、能循环,打造“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湿地在城中、城在湿地中”的城市特色,打响国际湿地城市品牌。实施“引鸟入城”行动,把田园生活引入城市,丰富湿地城市内涵。(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务局)

 3.有序推进城市更新。适度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强度,推进城市地上、地下一体化建设、立体化发展。积极推进棚户区、城中村、老旧住宅小区及油田老旧厂矿院落改造,逐步外迁不宜留在中心区域的大型商贸批发、传统加工制造、仓储物流、二手车交易等业态场所。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开展烂尾工程及闲置厂房专项整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油地校融合办、市发展改革委)

 4.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开展历史建筑核查,严格保护具有地域特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古近代建筑。注重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推动

 老旧工业区产业调整和功能置换,优先将旧厂房用于公共文化、体育、养老和创意产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5.提升建筑风貌景观。严格新建建筑外立面造型、色彩、线条、材质等要素管控,对主要街道沿街旧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改造提升。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加强沿街建筑店前铺装管理。完成对大型建筑、住宅区、道路“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名称的规范化、标准化处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民政局)

 6.实施细部美化工程。简洁装饰过街天桥、公交站亭、公交车体、座椅、垃圾桶等城市家具,在城市公园、骨干道路节点、河流水系两侧等区域建设不同主题的雕塑小品,增设花箱和文化墙。推进具备条件的架空线入地、合杆整治,逐步消除“空中蜘蛛网”。加快老旧供暖供气管线改造,保障设施安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7.提升景观照明实效。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优先满足城市安全运行等功能性照明,推进节能照明和智能控制。规范实施重要道路、街区、建筑、公园景观照明提升工程,因地制宜打造夜间旅游景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开展蓝绿空间提升行动。

 8.精明打造水体环境。按照“分雨水、纳洪水、排涝水、治污水、节黄水、用中水”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实施积水点改造、雨污分流、雨污水泵站改造、集中纳洪调蓄湿地建设等工程,创造条件使雨水就近入河,建设无内涝城市。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清。(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9.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各类建设项目同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标准,推进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降水滞留设施建设。优先对河道、水系流域内的住宅小区、单位院落、市政道路、公园游园实施海绵化改造,有效控制降水径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10.强化供水节水管理。实施给水厂深度处理升级改造,提升供水水质。加快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小区)创建活动,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再生水利用研究,在城市水系湖泊用水等领域积极推进应用。(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11.增强污水处置能力。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老旧市政

 污水管网和雨污管道混错接改造,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鼓励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2.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巩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快建设城市绿廊、绿环、绿心、街头游园及各类主题公园,构建完整连贯的绿地系统,2022 年全市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40%。开展城乡绿道建设改造行动,逐步形成城市沿河绿道慢行环线,规划建设连接旅游景点的城乡绿道,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每年建设改造不低于 10 公里的绿道。推广立体绿化,重点推进公共建筑屋顶绿化、桥梁等市政设施立体绿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

 (三)开展空气洁净提升行动。

 13.强化建设扬尘治理。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拆除工地,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商砼拌合站必须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渣土运输全过程监管。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到 2022 年各县区均建成 1 处建筑垃圾消纳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

 14.持续整治油烟污染。城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实现无烟烧烤炉具进屋、达标排放,产生污水全部排入污水管道。每个县区、

 市属开发区至少选择 1 个社区开展餐饮油烟“零排放”试点。2022年中心城区 70%区域实现商住楼、住宅楼餐饮单位油烟“零排放”,大中型餐饮单位和机关食堂油烟净化设施、专用烟气排放管道安装率达到 95%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

 15.推进清洁取暖建设。扩大城市集中供暖覆盖面,提升清洁取暖比重,到 2022 年全市新增城市清洁取暖面积 300 万平方米。加快地热供暖应用、优质热源替代等研究,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立多能互补、高效利用的供热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油地校融合办)

 16.提升道路保洁水平。推广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和深度保洁,持续开展“以克论净”检测,城市道路尘土量控制在 5g/㎡以内。引进节能节水清扫设备,对垃圾收运点、小吃街等区域路面定期进行高压冲洗,实现“路见本色”。(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17.强化移动源排气管控。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等车辆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实行机动车生产、使用、淘汰等全过程环保监管。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中的违法行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建管

 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

 (四)开展道路交通提升行动。

 18.优化城市路网结构。优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级配,逐步打通城区“断头路”。推广街区制,践行“窄马路、密路网”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完善城市“微循环”。

 统筹谋划交通站场布局,实现与城市内部交通的快捷连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

 19.强化停车设施管理。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经营停车场。实施差别化供给,加大差异化收费力度,通过价格政策引导停车需求。推行错时停车,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规定时段对外开放。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推广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等信息技术。(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20.提升公共交通能力。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2022 年实现城区公交站点 500 米服务半径全覆盖。调整公交运力结构,优化首末站和中途停靠站布局,加强交通换乘衔接,提高公交运行效率。在各类换乘枢纽同步建设停车场、自行车(电瓶车)停放场所、充电桩(站)等服务设施。规范出租车和共享单车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

 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21.倡导低碳绿色出行。实施自行车专用道联通工程,有效串联重要商业区、大型居住区、集中办公区、城市公园等,构建连续、畅通、安全的自行车专用道网络。因地制宜规划建设路权专有、封闭隔离、快速通行的独立自行车专用道。落实相关鼓励扶持政策,促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推广。(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22.严控占道经营行为。强化源头治理,合理规划设置农贸市场、物流网点、餐饮摊点、便民服务点等,引导商户“退路进厅(室)”经营。加强道路挖掘工程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开展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合理设置临时停车泊位,清理取缔非法停车位。(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23.治理道路常见问题。加强市政设施维护,使用防沉降、防移位、防异响、防盗窃井盖,开展道路车辙拥包、破损裂缝、路口错台、花砖松动、路沿石歪斜、沿途绿化损坏等专项治理,提升道路通行舒适度和景观效果。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强弱电管沟),推进管线入廊(沟),消除“马路拉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务局)

 24.提升交通畅通水平。建设城市智能交通管控平台,优化城市核心区、重点区域的交通组织,提升交通信号、电警监控、诱导屏等交通设施智能化水平。实施道路交叉口渠化、借道转弯、提前掉头等优化提升工程,定期覆新道路标线,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五)开展生活服务提升行动。

 25.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城市、组团、社区”三级公共服务网络,完善社区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商业网点等服务设施,构建“15 分钟活动圈”。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住宅小区按规定标准配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到 2022 年全市建设改造 35 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短板,加快解决城区入园难和大班额等问题。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构建覆盖全民的继续教育网络。鼓励学校非教学时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免费开放体育场地。利用边角地、零星用地,建设社区休闲活动场所,增加邻里社交空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26.改造提升居住环境。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更新水电气暖路等基本配套设施,完善安防、环卫、照明、停车等公共设施,鼓励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完善无障碍环境设

 施,补齐社区服务短板。提高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建造水平,严把工程建设质量,让棚改群众居住更舒适、生活更美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xx 供电公司)

 27.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坚持党建引领,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商互通的“四位一体”机制,推动“红色物业”发展。推广“社物一体”社区归并经验,解决“老旧小散偏”小区管理难题。建立物业服务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培育创建示范项目、品牌企业。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归集使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

 (六)开展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28.提高城管执法水平。深入实施“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开展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厘清监督管理与行政处罚职责边界,实现审批、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共享。全面实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

 29.加快城市管理智慧化。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2022 年建成由城市监管平台与行业生产监管平台组成的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 5G 基础设施建设,2022 年实现 5G 网络市区、县城全面深度覆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0.健全社区治理机制。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四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31.持续治理违法建设。强力推进拆违拆临和无违建创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批次整治存量违法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完善违法建设长效管控机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

 32.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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