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

来源: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11-21 点击:

XX县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金融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X金办字〔2019〕X号)精神,推动农房保险在全县范围开展,不断提高农房保险覆盖面,提升农房保险保障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产生活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保险意识,增强其抵御灾害风险能力,健全和完善农村自然灾害救助机制,构建覆盖全县的农业、农村、农民“三位一体”的“三农”保障新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策性保障+商业性补充”的原则,采取农民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方式,大力推进我县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1. 政府推动。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及有关部门协同合作,通过保费补贴等形式,引导和鼓励农户参加农村住房保险,推动农村住房保险稳步发展。

2. 自主自愿。采取多种方式向农户宣传农村住房保险风险保障功能,提高农户投保意识,引导农户自愿投保。

3. 商业补充。在政府对农村住房保险基本保障进行补贴外,农户可以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按照市场原则,自费购买附加商业性保险,提高保险金额或保障范围。

二、保险内容 (一)保险对象:具有本县户籍且在本县农村拥有住房的农户,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二)保险期限:一年。

(三)保险标的:所有座落于乡村且有人长期居住生活的成套房屋,包括正厅、厨房、饭厅、卧室、卫生间。

保险标的仅指房屋主体,不包括附属建筑物。附属建筑物指附属于房屋外部或者独立于房屋的围墙、院门、车库、厕所、粪寮、禽畜间、柴草间、杂物间、简易搭盖、单独的店面、作坊等。

以户为单位,一户只保一栋房屋,一户主有多栋房屋的,只保户主(以户口簿记载为准)日常长期居住的房屋;
多户未分家且共同居住的,视为一户,发生灾害时,按一户赔偿。

无人居住和正在建造的房屋、装潢、室内财产均不纳入保险标的范围。

(四)保险责任 1.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责任:在保险期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倒塌或受损(房屋倒塌或受损的界定标准和裁定办法以应急管理部制定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为准),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雨、暴风、洪水、冰雹、雪灾、冰凌;

(2)地震、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

(3)飞行物体及其它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引起的倒塌或受损。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雇佣人员的故意、重大过失行为;

(2)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3)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4)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2. 附加商业性保险责任:保险人对超过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赔偿金额以上部分损失以及农房装修、农房室内财产、农房室内盗窃等其他与农房相关的财产保险损失负责赔偿。

(五)保险金额、费率和保费补贴 1.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保险标的 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 保费 省级财政补贴 县级财政补贴 农户自缴 砖瓦结构及钢混结构 24000元 0.375‰ 9元 3元 3元 3元 2. 商业性农村住房保险:农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增加保险金额作为政策性农房保险的补充,其费率由参保农户与保险公司自行商定。

(六)赔偿标准 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倒塌或受损,保险公司按房屋倒塌程度等级或受损程度确定赔偿金额,其中每间最高赔偿标准为4000元或投保金额除以房间间数,两者以高者为准。每户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每户所投保金额。

房间指各楼层自然间,如自然间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按每20平方米为l间计算,多余部分大于l0平方米(含)的按l间,小于10平方米的不计入。斜面屋顶的房间按层高达到2.2米以上(含)的部位计算房间面积,计算房间数量方法同上。

三、操作办法 (一)投保方式 各乡镇组织摸排农村住房户数、“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情况,协助承保机构做好信息登记、核实、汇总,报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办理投保手续。

(二)承保机构选择 按照《2019—2021年度XX农业保险总体工作方案》(XX金发〔2018〕X号),农村住房保险纳入农业保险招标范围,明确农村住房由农业保险中标机构承办,有多家中标机构的可选择一家机构承办。县里承保机构按文件规定程序研究。

(三)理赔方式 承保机构要制定详细的理赔操作细则,严格规范理赔操作流程,防范各类风险,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由承保机构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实地查勘、定损。承保机构应根据农村住房保险合同约定,按合同条款合理定损,并及时支付赔款,不得超期赔付,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和理赔结果公开,理赔款通过农户“一卡通”发放,确保赔款及时、足额支付给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与承保机构之间因承保、理赔等发生争议,可引入第三方评估定损或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补贴办法和财政资金结算 (一)补贴办法。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9元保费由省、县两级财政全额负担,省、县两级各负担4.5元;
其他农户9元保费在农户自负3元的基础上,由省财政、县财政各补贴3元。

(二)财政资金结算。保费补贴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结算方式按照《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X财金〔2010〕X号)执行。每年农村住房保险承保结束后,承保公司应及时将保费补贴申请及保单、相关数据材料等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审核汇总后上报省财政厅。县财政局在收到省级补贴资金后应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保险承保机构。

五、风险管理和巨灾准备 为确保农村住房保险持续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承保公司应建立风险防范制度,每年计提足额的未决赔款准备金,逐年滚存,定向使用;
利用再保险等市场机制,安排再保险业务,提高应对巨灾发生时超额赔付的能力,努力分散经营风险,保障农业保险业务稳健发展。

六、职责分工 县政府金融办牵头负责建立县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机制,制定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方案、配套政策以及财政补贴和支付办法。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审核保费补贴申请、保单及相关材料;
协调倒房争议;
协助承保公司开展宣传、动员和收集有关农村住房基础信息,协助办理投保手续、查勘定损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管理、拨付、结算、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动态掌握农村住房保险的进展情况,不定期对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政府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面摸清农村住房户数、“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情况,协助承保机构做好农户信息登记、核实、汇总;
协助承保机构农房查勘定损、发放理赔款项、协调争议以及防灾防损等工作。农村住房保险信息统计表(见附件)盖章纸质版请于5月29日前报送至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发电子版至邮箱:XX@XX.com,联系人:XX,联系方式:XX。

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开展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短信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住房保险政策,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

承保机构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从服务“三农”全局出发,坚持有利于农户恢复重建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农民群众提供政策宣传、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专业化服务;
要加强农村保险服务网点建设,方便农民投保和索赔;
要按照保险条款规定,及时做好理赔工作,切实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要按照预防为主、防赔结合的方针,帮助农民防灾防损;
每月向县金融办、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报送全县农房保险保费收入及赔款支出情况。

七、工作经费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在进行政策宣传、资料收集和勘灾理赔等工作时,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此产生的工作经费由承保公司支付。

附件:XX县(乡镇)农村住房保险信息统计表 附 件 XX县 乡(镇)农村住房保险信息统计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村组名称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类型 家庭人口 参保房屋情况 联系电话 地址(门牌号)
房屋类型 房屋间数 建造时间                                                                                                                                     备注:1.本统计表一式三份,乡镇、县应急管理局、承保机构各留一份;
2.家庭类型:①建档立卡贫困户②低保户③一般农户,统一用数字填写;
3.房屋类型:①钢筋混凝土结构②砖混结构③砖木结构④土木结构⑤木结构⑥石砌结构⑦其他,统一用数字填写;
4.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固定电话号码,可以联系到参保人员。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签字):

推荐访问:XX县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XX县 xx县养殖方案 xxx实施方案 XX县提高教学质量实施方案 xx县两亭镇xx村村情简介 XXX县安监局招考安监员考试试题 Xx县xxx镇xx村扶贫项目农业产业建设 XX县养羊协会章程 XX县教研工作计划
上一篇:XX镇保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下一篇: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车辆租赁差旅费执行情况检查方案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