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站检查办法(1)

来源: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11-17 点击:

 检查细则

 (监理单位)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 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1.安全监理责任制度:明确所有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明确安全监理会议的范围、内容、频率和要求。

 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批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必须参加学习培训人员,学习内容、频率和要求。

 5.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检查和治理的内容、组织、方法和检查结果的应用。

 6.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审查制度:每个施工项目部开工前,应组织建设、监理、施工三方共同明确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一般应邀请设计单位参与。

 7.安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分类明细,建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动态台帐。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监理档案及时收集、归档,并定期对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及档案进行检查。

 8.生产安全事故和应急管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事故应急和处理等内容。

 9.安全监理验收制度:明确需要验收的内容。

 10.编制符合项目工程特点的安全生产监理计(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

 二 安全监理人员管理 1.有健全的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应符合工程实际和相关规定,并建立安全监理人员动态管理台帐。土建工程监理至少配备一名持证的专职安全监理(对照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每个驻地监理组必须配备一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名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监理。

 三 安全监理活动 1.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审查或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2.自主组织或联合业主单位定期组织项目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隐患整改。综合检查每月不得少于 1 次。隐患排查要有统计分析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三 安全监理活动 3.对施工单位进场的特殊工种、施工机械和特种设备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备案,并对设备的使用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跟踪监管。

 4.日常安全监理检查。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的过程,应加强对工程关键工序和事故多发作业的巡视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发现施工单位未按已审批方案施工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整改或停工整顿,并上报建设单位。

 5.按要求自主组织或参与由建设单位组织的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对极高风险的施工作业组织专家论证。

 6.对施工单位或施工合同段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检查演练情况。

 7.按照“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要求定期开展自我考核评价和对施工合同段开展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资料真实、准确。

 8.检查、督促、参加施工项目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当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督促组织相应培训。

 9.跟踪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求和检查通报问题;督促施工项目部整改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10.制度落实情况,资料要闭合。所有从事的安全监理活动均应有记录可查,并具有追溯性;总监办检查须发文,监理组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发出监理指令。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11.有健全的安全监理日志、管理台帐,如实认真填写;及时填报监理月报;每个监理组至少有 1 本安全监理日志。

 检查细则

 (施工单位)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管理行为

 一 安全制度建设 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安全方针、目标,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任职条件和安全持证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思路和方法。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部各部门和所有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设置有专职部门,内部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与各劳务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施工前桥梁隧道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按交通部《公路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2011 落实相关安全风险评估。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的培训考核要求。

 5.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明确交底的交底人、被交底人、程序、交底内容、方法和双方签字确认等内容。

 6.施工过程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明确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范围、职责、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明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要求。必要时按要求对高风险的施工作业组织专家论证。

 7.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明确检查和治理的内容、组织、方法、频次和隐患治理的责任落实。

 8.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明确会议的范围、内容、频率和要求。

 9.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持证上岗、培训、考证及其管理职责,并配套相应操作规程。

 10.一线员工登记动态管理制度。

 11.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2.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总负责人和各层级负责人及其消防职责,消防检查的内容、组织、方法、频次和演练、奖罚。

 13.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品库的选址、购买、运输、贮存、领取、发放、使用、回收的要求。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

 安全制度建设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明确临电计划的编制、实施、检查等内容。

 15.大型设备及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明确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等的管理、安装、检修、维护作业内容,特种设备报检、持证申办的责任部门。

 16.“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管理制度,有方案,有自评。

 17.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制度:明确安全设施投入、安全管理投入、应急救援设备及演练的投入和费用的使用范围、提取、计量和使用检查等内容。

 18.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明确考核奖惩对象、程序、措施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

 19.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预警和预案的管理,现场处置预案的演练频次。

 2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和处理、事故责任追究等内容。

 21.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明确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临时便道区域等标志标牌、宣传牌设置等内容、标准。

 22.安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签证时限、归档要求、审批流程,统一要求,制定统一的档案台帐及分类明细。

  23、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制度:制度应明确适用范围、编制依据、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内部审核程序与责任分工、实施管理内容。

 2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制度应明确预案编制、审核的程序要求,预案构成的主要要素、应急处置组织、应急演练培训、方案评审改进等内容。

 2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制度应明确报告的职责、内容、报送流程、时限等 26、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考评制度:制度应明确施工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考评方式与时间、评价与结果应用等内容。

 27、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制度应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处罚的条件和方式、以及结果的应用等内容。

 28、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制度应明确项目主要负责人带班生产、检查的工作计划、内容与时间要求、管理程序与内业资料等内容。

 29、施工作业操作规程:制度应明确施工各工序、工种的具体操作内容、操作流转管理等内容。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二 安全生产条件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2.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1)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组织机构框图悬挂明显位置。

 (2)(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 5000 万元年计划产值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 5000 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3.从业人员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持“三类人员”考核培训合格证书上岗,项目负责人持 B 证,其他安全管理人员持 c 证,证书有效并与对应岗位人员身份相符。

 (2)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持有效资格证书对应上岗,并动态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到岗、离岗情况。

 (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从业人员保险。全员劳动用工登记,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 安全生产条件 5.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向所有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6.从业人员教育。(1)对所有进场人员开展岗前三级教育、转岗、离岗后重新上岗教育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时的培训教育。(2)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不得少于 2 次日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并记入个人工作的档案。(3)认真进行层层技术、安全同时交底制度,并履行签字手续及保存书面记录。

 7.施工作业手续。根据工程实际,按规定办理跨线施工、交通管制及水上水下作业的相关安全许可手续。

 8.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层层分解,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部门、工区、班组、员工的职责,实施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方案 1.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履行审批手续齐全。

 2.对《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严格按方案落实到位。必要时,施工单位对《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按规定所制定临时用电方案,应标注用电平面布置图,巡视维修保养记录完整、连续。

 4.所有方案应按程序及时上报,经审查通过后方准在现场予以实施。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四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1.对所施工工程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落实有效监控和安全保障。落实风险告知制度,有书面告知作业人员记录。

 2.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记录完整;专职安全员安全巡查每日不少于一次,巡查日志规范、详实。

 3.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动态台账;事故隐患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隐患整改如期完成。

 五 安全生产经费 1.有安全经费使用计划; 2.有详细的安全经费使用台账,专款专用; 3.按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安全经费的计量和支付。

 六 施工 设备 1.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档案,达到报废条件的并及时报废。

 2.设备进场前按规定报建设和监理单位备案登记,验收和主管部门登记手续齐全。

 3.特种设备“三证齐全”(产品合格证、检验检测合格证、使用登记证);设备档案“一机一档”;起重设备安装后吊装使用前有试吊记录;特种设备购买保险情况(特种设备法鼓励但不强制要求)。

 七 消防 安全 1.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立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各重要部位设立具体负责人; 2.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制度和规程张贴在醒目的位置; 3.设置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所有通道、设施和器材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定期检查形成记录。

 八 应急 管理 1.对施工区域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艺、工序进行认真的分析,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方案并落实相关人员、器材、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救援演练。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向建设、监理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

 施工 现 场 一 文明 施工 1.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脚手架、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2.现场各种孔洞、高空临边防护到位,上下通道搭设满足要求。

 3.现场按规定进行交通渠化。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4.现场排水设施完善,有防尘、减噪、防止水源污染措施。

 5.施工便道、施工便桥畅通,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施工便道,设置护栏和明显警告标志,施工便桥设置限重限速限宽等安全警示标志。钢便桥设计方案需经总监办批复并组织验收。

 6.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按规范悬挂标牌。

 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帽。

 8.各种作业按规程进行,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

 9.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二 施工 驻地 1.办公生活区域选址符合安全要求且布局合理、有坚急疏散通道。

 2.办公生活区域应与施工现场有合格的安全距离并分隔。

 3.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经内部自验收合格;板房搭设符合规定。

 4.食堂、厕所应符合卫生要求,按规定配备防火器材。

 5.有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三 临时 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三相五线制系统供电。

 2.施工用电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安装配电箱、开关箱(三级电箱 3.开关箱落实“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各级电箱落实有门、有锁和防雨、防尘措施,电线无破损现象。

 4.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应设有效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系统。在三相五线制中,同一用电系统中的 电器设备绝对不允许部分接地部分接零。

 5.所有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和电器符合安全规定,配电线路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

 6.潮湿作业使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

 7.现场架设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四 施工设备管理 1.大型模板、承重支架及未列入国家特种设备目录的非标准设备,应组织专家论证和验收工作。

 2.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

 3.电焊机、电器设备必须有保护接地,有漏电保护措施。

 4.预应力张拉作业应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挡板标准化。

 5.机械外露传动部位有安全防护罩,露天设备有防雨设施。

 6.钢筋机械冷拉作业及对焊作业区须有防护措施和警告标志。

 7.严格施工车辆管理,货车严禁人货混载。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8.各种机械严禁带故障运行。

 9.各种机械应有可靠安全制动装置,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10.乙炔瓶和氧气瓶不能混装混放,使用时乙炔瓶、氧气瓶之间保持 5 米以外的安全距离。

 11.特种设备“三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检测合格证、使用登记证) 齐全有效,应悬挂对应醒目位置。

 五

 钢筋加工棚

 1.进出场有值班室,门口有相应安全警告警示牌。

 2.合理的布局(含车辆通行区标识线、原材料堆放、设备安装)。

 3.规范的电气设施。

 4.龙门吊应在醒目处挂设:产品铭牌、检验检测合格证、使用登记证、 安全警告警示牌和限吊重量牌。

 5.龙门吊和天车轨道两端设限位挡板、行程开关触碰杆和行程开关。

 6.龙门吊吊钓设防冲顶装置。

 7.登高检修有专用爬梯并设有安全护圈设施。

 8.配置合格和与额定起吊重量相匹配的钢丝绳。

 9.各种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机构齐全有效(电焊机应安装二次防漏电开关)。

 10.遵守作业规程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

 六 拌和场 1.进出场有值班室,门口有相应安全警告警示牌。

 2.拌和场应远离居民区,避开崩塌,滑坡,水淹等危险区域,合理的布局(含车辆进出场应有循环线路,避免有交叉作业)。

 3.拌和场场区地面必须使用砼全部硬化。

 4.场区各工位应悬挂工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5.规范的电气设施。

 6.规范的、定期检查合格的防雷设施。

 7.拌和楼水泥罐必须基础牢固并有合理有效的不影响车辆通行的防风缆设施。

 8.登高爬梯有安全护圈设施,拌和机等设备作业和检修应符合安全要求。

 9.危险作业区有围蔽设施(上料台、料斗井、水沟、水池等)。

 10.拌和楼进出料通道两侧须设置合理的防撞墩和倒车挡块。

 11.有水泥废粉回收和水处理装置。

 12.遵守作业规程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七

 预制场

 1.进出场门口有相应安全警告警示牌。

 2.预制场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设置通畅的排水系统并有合理的布局(含梁板存放、原材料堆放、设备安装)。

 3.规范的电气设施。

 4.龙门吊应在醒目处挂设:产品铭牌、检验检测合格证、使用登记证、 安全警告警示牌和限吊重量牌。

 5.龙门吊和天车轨道两端设限位挡板、行程开关触碰杆和行程开关。

 6.龙门吊吊钓设防冲顶装置。

 7.登高检修有专用爬梯并设有安全护圈设施。

 8.配置合格和与额定起吊重量相匹配的钢丝绳。

 9.各种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机构齐全有效。

 10.张拉作业现场应有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张拉作业时,张拉受力方向应设置防飞脱防护板。

 11.材料和加工好的产品应堆放整齐、稳固。

 12.运梁时需刚性固紧并柔性附加固紧,设警告闪光灯,斜坡停放三角木垫牢。

 13.预制场应落实污水处理和防尘措施。

 八 危险品炸药库 1.危爆物品库(油库、现场临时爆破器材库)的设置,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采购、检验、存管、领用、加工、销毁和搬运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2.炸药库设置要符合相关规定。

 3.炸药、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4.炸药、雷管出入库、退库手续完善清晰,库存与帐面相符。

 九 爆破 作业 1.爆破工程施工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按规定编制爆破设计书及施工组织设计。

 2.爆破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人工打眼忌打对面锤,机械凿眼应坚持湿式作业,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4.爆破作业时,应在危险范围外适当位置设置安全警戒,撤离危险区内人员。一般警戒范围 200 米,大量爆破警戒按设计警戒范围设置。

 5.爆破作业及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6.装药、堵塞严格按设计要求作业,瞎炮应由原装药人员当时处理。

 7.隧道洞内爆破不能使用 TNT、苦味酸、黑色火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也不能使用火花起爆。

 8.隧道洞内爆破必须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之专业爆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破人员进行作业。

 9.爆破后须经通风排烟,检查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和清除后作业。

 十 起重吊装作业 1.塔吊基础应符合规范要求,塔吊连墙件牢固可靠,吊索吊具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2.轨道式起重机有效限位或保险装置,未作业时使用夹轨钳。

 3.垂直升降设备架体附着装置须稳定牢固,吊笼出入口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4.对拼装架桥设备的受力构件必须进行检算,并经专家论证;设备承载不得超过额定承载重量,安装后必须进行吊重试验并留有记录。

 5.严禁使用起重设备运送人员,起重作业时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6.夜间进行长、大、重构件的吊装作业必须事前申报,涉及跨线、跨路的,还需申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夜间作业应有专人指挥。

 7.大型构件空中停留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十一 高处 作业 1.相对高度超过2m特别是6m以上的边坡施工、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施工、30m 以上的高空作业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2.作业平台脚手板固牢且必须满铺和设置踢脚板,并专设通道或爬梯,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

 3.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必须有合格证,配带、挂设应符合要求。

 4.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有牢靠悬挂点,安全防护用品齐全。

 5.应有统一信号、旗语、手势和哨声。

 6.严禁人员随同起重物上下。

 7.高处作业所有料具应放置稳妥,禁止抛掷。

 8.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9.高处作业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0.对高耸建筑物,应有避雷设施。

 11.施工电梯、塔吊等应有产品合格证并经属地特种设备检测相关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证和使用登记证后才能使用并持保持有效。相关操作人员持有效对应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高处作业。

 十二 基坑开挖作业 1.基坑周围应设置围栏和标志牌,开挖深度超过 2m 时,其边缘上面作业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告标志。应搭设人员上下专用爬梯。

 2.开挖沟槽时,挖掘深度超过 1.5m,应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

 3.应按设计坡率开挖,及时清除边坡上的危石与松土。

 4.基坑施工必须设置有效排水措施。

 5.坑边荷载不能影响坑壁稳定,基坑顶面安设机械、堆放料具和弃土均在安全距离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1-1.5m 以外。

 6.深基坑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监控。

 十三 现浇支架作业 1.现浇承重结构满堂支架及其预压试验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照程序组织评审和呈报审批,经审批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搭设与拆除均应进行技术交底。

 2.满堂支架专项三级技术、安全同时交底的落实情况。

 3.支架搭设、拆除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4.满堂支架搭设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质量要求。必须使用成套、规范的满堂支架,杆件、螺栓必须定期检查,对严重腐蚀、破损的不符合要求的杆件、螺栓必须及时更换。

 5.现场作业人员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好防滑鞋,作业人员行为符合规范,工作场所不准吸烟。

 6.跨线交通通道,按道路管制要求设限高架、防坠棚、防撞墩等安全设施,同时应设警示牌、警示灯,派专人值班。

 7.满堂支架地基处理、场地排水是否符合要求并经验收。

 8.高处安装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搭设脚手架爬梯,并加设防护栏杆,工作场所周围应按要求设置警戒区。

 9.支架排距、间距、扫地杆、纵横剪刀撑设置是否满足施组设计要求,扣紧螺栓紧固力矩是否符合要求。

 10.底座和顶托螺杆伸出长度≤1/3 螺杆长度,不得倾斜,顶托上承重梁不得偏心。

 11.检查工作场所与临近高(低)压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否则要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12.加载前满堂支架进行验收,加载顺序和重量符合施工组织设计书要求避免偏载堆放材料。

 13.拆除作业:

 (1)内模拆除前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外模拆除前已完成张拉作业。

 (3)拆除作业前,应制订拆除方案,按顺序分段拆除码放,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14.当遇大雨、大雾、六级以上风力或台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和高空吊运作业。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十四 翻模施工作业 1.施工前安全条件核查内容 (1)专项施工组织有无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专家评审和总监办审批。

 (2)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需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和有与施工施工相关的安全教育、身体检查。

 (3)所有机具设备等材料必须具备生产厂家相关合格检验证书。

 十四 翻模施工作业 (4)已施工节段墩身的混凝土强度经检验达要求的翻模设计强度要求后再开始翻模操作施工。

 (a)设警戒区域,专人指挥,天气状况良好。

 (b)模板与墩身的连接锚固是否已解除。

 (c)翻模平台上的物品已移开,铺装板上的垃圾及混凝土渣等已清理干净。

 2.翻模拆除过程安全方案 (1)采用满足高墩高度要求的吊装设备进行拆除,将模板分节段,或分块进行拆除。拆除时,可以用钢管支架平台作为施工人员的操作平台。

 (2)拆除顺序如下:

  先解除模板上的铺装平台的联系,模板分块吊移拆除;拆除模板连接前,先采用手拉葫芦将模板上端锚挂在墩顶的钢筋上,待模板分块间的螺栓及对拉杆拆除后,再采用吊装设备将模板吊起,拆除手拉葫芦与模板的联系,将模板吊移拆除。

 (3)工作前要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精神要集中。

 (4)操作人员站在要拆除的模板上时,要将安全绳绑挂在钢管支架上,防止发生高空坠落。

 (5)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要及时清运或在安全地带堆放整齐,防止操作人员扶空、踏空而发生坠落。

 (6)拆模间隙时,要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模板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7)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风、暴雨、大雾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拆除、吊装作业。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十五 一般 路基 工程 作业 1.进出路基作业路口有相应安全警告警示牌。

 2.规范的电气设施。

 3.施工作业现场有合理的、满足现场需要的排水设施。

 4.有规范的取土、弃土场。

 5.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主动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 6.多台机械同时作业时,各机械之间应注意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械在路基边坡、边沟、基坑边缘、不稳定体(地段)上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高边坡、滑坡体、危石段应设置风险源告知牌等,并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六 高边坡作业 1.边坡开挖必须按自上而下的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2.多级边坡开挖时应采取挖一级护一级的方法,防止裸露开挖面因雨水等原因引起崩塌等事故发生。

 3.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5.边坡上有松动的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6.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在考虑分段开挖的同时,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

 7.高边坡和滑坡治理要落实安全员值班制度,加强现场观察和观测,现场指挥安全施工。

 8.施工中应对山体稳定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每天开工、收工前要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裂缝、塌方的迹象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作业人员,并报上级处理。

 9.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开挖挡墙基坑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严防塌方。

 10.爆破作业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要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11.大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在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后,由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人员实施。

 12.大型爆破的安全距离,除考虑个别飞散物的因素外,尚应考虑因爆破引起地震及冲击波对人员、设施及建筑物的影响,按规定经计算后确定安全距离。

 13.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14.砌筑挡墙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15.严格按照设计堆放弃渣,严禁将弃渣随意倾倒河道,防止弃渣堵塞河道引起洪水灾害。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十七 隧道 工程 1.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隧道洞口有交接班记录;所有进出隧道人员落实进出隧道登记制度。

 2.对风、水、电、路等设施应作出统一安排,规范设置,掌子面等潮湿作业区域应使用 36 伏电压以下照明。

 3.隧道作业通风与照明、排水、防尘和有害气体的环境标准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4.洞内交通组织应渠化管理,设置明显反光导向标,人料不得混载。

 5.按要求进行施工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及时统计分析形成监测报告,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有不良地质情况时,须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7.必须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开挖、支护方式不得擅自改变,仰拱、二衬到掌子面距离、台阶长度符合相关要求。

 8.洞身开挖后,及时扫除松动浮石;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位定期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异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变异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进行加固。

 9.洞内爆破必须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之专业爆破人员进行作业。

 10.洞内支护,应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 4 米,软弱围岩地段支护紧跟不得超过 1 米,施工短期停工时,应将初期支护直抵工作面,并用喷射混凝土封闭掌子面。

 11.隧道开挖入洞 50M 必须设置逃生管及送风系统。

 12.在开挖掌子面至二衬之间设置逃生救援通道,随着开挖进尺不断前移。逃生救援通道距离开挖掌子面不大于 20m。

 13.隧道应急物品和急救箱设置应满足要求。

 十八 桥梁 工程 1.桥涵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免双层或多层同时作业;当无法避免时,应设防护棚、防护网、防撞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信号等,杜绝相邻桩孔同时施工。

 2.高墩作业场地必须硬化、封闭作业。

 3.桩基施工孔口均应设置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防护网,孔周 1m 范围内不得堆积土碴及机具;人工挖孔桩深度超过 10m 时应采用机械通风,其施工组织应符合规定;桩孔到施工便道或地方通车道路的距离符合要求或处理防护措施达标。

 4.索塔、高墩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电梯。

 5.跨公路桥梁施工时是否设置防护措施;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绳)。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6.水上作业符合安全规定,配置救生设施和消防器具。

 7.预制梁板运输、吊装符合方案要求,临时固定装置牢靠。

 8.深基坑、大型承台套箱、现浇支架、挂篮、悬拼等工序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监控。

 9.施工现场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轮流值班,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造成次生事故。

 十九 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2.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应制定落实方案或工作计划,按方案或计划执行到位。

 3.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明确标准、实施步骤、职责分工、评价周期、考核结果运用等;“平安工地”建设要求落实到一线工人,并进行自评考核。

 二十 安全档案资料 所有制度、安全管理活动必须形成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资料,各类档案资料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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