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安保服务采购招标文件

来源: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11-05 点击: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招 标 文 件

 (电子招投标方式)

 项 目 编 号:

 JDC202010010

  项 目 名 称:

 2020 年—2023 年瑞安市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

  采 购 方 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瑞安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O 二 O 年十月

 目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1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 4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4 (二)总

 则 ........................................................................................................... 9 (三)招标文件说明 ............................................................................................... 10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16 (六)开标与评审 ................................................................................................... 16 (七)其他 ............................................................................................................. 21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 23 第四部分

 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说明 ................................................ 37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 38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44 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 .................................................................................................. 59 弃标回执 .................................................................................................................... 65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 66 启用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申请书 .................................................................................... 67

 瑞安市政府招标文件

  第 1 页

  第 一 部分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 年 10 月 26 日 项目概况 2020 年—2023 年瑞安市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11 月 17 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C202010010 项目名称:2020 年—2023 年瑞安市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2 万元整/三年 最高限价:672 万元整/三年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项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 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2020 年—2023 年瑞安市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 1 项 672 万元整/三年 2020 年—2023 年瑞安市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1+1)。合同试用期一年,如果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使招标人满意,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且合同试用期内年度考核达标,合同续签 1 年,最多续签二次。若中标供应商有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安保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操作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注:招标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瑞安市政府招标文件

  第 2 页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7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供应商无须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

 2020 年 11 月 17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见当日大厅公示栏)(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办理流程详见gd://zc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gd://zc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网址:gd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4)考虑到系统兼容性建议投标供应商在操作电子投标流程时使用 windows7 64 位或以上操作系统。

 (5)投标供应商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个 CA)在电脑上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事宜。解密时长为从投标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也可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相关工作的公告》要求进行在线投诉。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根据浙财采监〔2012〕11 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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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页 库〔2011〕181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5、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6、疫情期间,进入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招标人、专家等),须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绿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和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入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不得脱下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不喧哗闲聊,在接触自己面部、特别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做好健康防护。因疫情原因,进场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

 7、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 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 号)及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单位名称:瑞安市人民法院 地点:瑞安市隆山东路 551 号 系人:谢作侠 项目联系方式:0577-65813711 质疑联系人:谢作侠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13711 2、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瑞安市银座广场 A 幢 2 单元 2905 室

 项目联系人:林露茜 项目联系方式:13967705080 传真:0577-65835377 质疑联系人:吴三郎 质疑联系方式:1396770508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65827567 传真:0577-65827570 地址:瑞安市财政局大楼 15 楼

 第 4 页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2020 年—2023 年瑞安市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 2 项目编号 JDC202010010

 3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财政预算价:人民币 672 万元整/三年。

 4 招标人 招标单位名称:瑞安市人民法院 地点:瑞安市隆山东路 551 号 项目联系人:谢作侠 项目联系方式:0577-65813711 质疑联系人:谢作侠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13711 5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瑞安市银座广场 A 幢 2 单元 2905 室

 项目联系人:林露茜 项目联系方式:13967705080 传真:0577-65835377 质疑联系人:吴三郎 质疑联系方式:13967705080 6 招标内容 2020 年—2023 年瑞安市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7 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安保服务许可证。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9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 □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0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 允许

 第 5 页 11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2 投标语言 中文 13 投标文件形式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份数 1、一份电子加密标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2, 、如中标, 中标供应商 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肆份。

 。

 15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在开标时间开后 始后 30 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

 a.供应商应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290795648@qq.com,压缩文件须以投标供应商全称命名,密码由投标供应商自行保管。如投标供应商多次发送邮件,以邮箱最新接收的备份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投标供应商按要求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于 的,投标供应商可填写《启用备份文件申请书》,于 9 :45 之前以电箱 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290795648@qq.com ,由招标代理机构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1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日历天 17 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 1.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 2. 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 3.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4. 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除《政府采购活

 第 6 页 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和《启用备份响应文件申请书》外);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均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法人 CA签章”(可自行选择是否申请);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中标后的纸质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

 18 投标样品 □ √ 不需要 □ 需要

  19 投标保证金 无需缴纳保证金。

 20 履约担保 □ √ 需要: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等方式向招标人缴纳合同价款 5%的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按违约处理。

 □ 不需要 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注:投标供应商只有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 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 政采云” 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对招标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09:00 止(北京时间)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供应商无须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24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09: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见当日大厅公示栏)(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

 第 7 页 25 开标程序 (1)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供应商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 (2)解密不成功时,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提交了备份文件与密码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解密; (3)结束解密后,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290795648@qq.com,联系人:林露茜,电话:13967705080)

 备注:代理机构后续需要公布的信息将以供应商以此发送的邮箱地址进行联系,请随时关注邮箱信息。

 (4)解密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

 (5)投标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

 (6)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评标程序 1.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 符合性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符合性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 商务技术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独立评分。

 4. 商务技术评分汇总 5. 开启报价响应文件 6. 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7. 得分汇总 8. 结果公布:供应商可通过在线平台查看评审结果。

 注 :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26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 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27 落实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发展政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微型企业均扣除 6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 8 页 28 信用记录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9 诚信履约管理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诚信评价反馈表》(表附合同条款中),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备。建立中标供应商诚信履约评价制度,结果纳入诚信档案库。

 30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31 合同管理 1.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交浙江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

 2.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向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32 备 注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成交的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请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第 9 页 (二)总

  则 1. 说明 1.1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

 1.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财政预算价:人民币 672 万元整/三年 2. 定义及解释 2.1 招标人:瑞安市人民法院 2.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招标人 2.4 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2.5 中标供应商:系指在本次招标中中标的投标供应商。

 2.6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7 日期:指公历日。

 2.8 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9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2.10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3.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3.1 满 足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安保服务许可证。

 4. 信用记录 4.1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4.2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

 4.3 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4.4 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第 10 页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4.5 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

 6. 保密与披露事项 6.1 投标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6.2 投标供应商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6.3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6.4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中标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

 7. 投标费用 7.1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8.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

 9.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0. 投标委托 10.1 如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a.加盖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c.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说明 11. 招标文件构成 11.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说明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 11 页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评定办法 补充通知及答疑(若有)

 11.2 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

 11.3 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供应商,均应在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或传真等类似的形式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2.2 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时会将标前会的通知(包括时间和地点)发给所有投标供应商。

 1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13.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供应商。

 13.3 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供应商。

 13.4 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中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14. 投标 文件的说明 14.1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授权代表签章。

 14.2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无效。

 第 12 页 15. 投标文件的的形式和效力 15.1 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

 15.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

 16. 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构成。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 签章;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均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法人 CA签章”(可自行选择是否申请);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一、资格文件:

 序号 内容 备注 1 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附件一 2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 未被“信用中国” (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 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安保服务许可证。

  二、商务技术文件 序号 内容 备注 1 投标函 附件二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三-1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三-2 4 资信证明文件 附件四 5 建议与少量偏离表 附件五

 第 13 页 6 投标供应商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同类业绩一览表; 附件六 7 投入设备及工具一览表 附件七 8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附件八 9 具体实施方案、服务承诺及各项管理应急措施 格式自拟 10 本项目的服务管理方案; 格式自拟 11 项目特点难点的分析及解决措施 格式自拟 12 服务能力 格式自拟 13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三、报价文件 序号 内容 备注 1 开标一览表 附件九 2 投标分项报价详细表 附件十 4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仅小微企业投标时适用)

 附件十一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适用)

 附件十二 6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仅监狱企业投标时适用);

 四、其他 1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结束解密后将附件扫描发至代理邮箱)

 2 启用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申请书(解密失败后将附件扫描于 9:45 前发至代理邮箱)

 17. 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说明 17.1 投标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代理机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7.2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投标供应商将被取消政府招标人资格,并在政府采购宣传媒体上予以公告。

 17.3 《开标一览表》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第 14 页 17.4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文中带“▲”标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如果投标书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会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对其不利的判断和分析。

 18. 投标报价 18.1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价格应该用人民币投标。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商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购买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一切费用。

 18.2 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只有一次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次采购的重要性,提供对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

 18.3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在同一地方,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报价低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或市场平均的价格,否则可能导致无效标。

 19. 投标有效期 19.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9.2 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供应商可拒绝。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有效期。

 20. 电子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0.1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和《启用备份响应文件申请书》;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均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法人 CA 签章”(可自行选择是否申请);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20.2 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20.3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和“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3)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20.4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函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第 15 页 20.5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 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

 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会提示投标供应商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21. 纸质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1.1 如中标,中标供应商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肆份。

 21.2 纸质投标文件提供正本壹份,用 A4 纸打印,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顺序合成本装订,并在“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1.3 ▲纸质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

 21.4 纸质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21.5 投标供应商或招标采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行为认定:

 (1)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 (3)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4)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 (5)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6)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遗留有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

 (7)

 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招标采购单位协助投标供应商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的;

 (8)

 招标采购单位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供应商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 (9)

 不同投标供应商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投标供应商中标或轮流中标的; (10)

 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22. 投标保证金 22.1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第 16 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按《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3.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

 a.投标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b.投标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4. 备份投标文件 24.1 投标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90795648@qq.com,压缩文件须以投标供应商全称命名,密码由投标供应商自行保管。如投标供应商多次发送邮件,以邮箱最新接收的备份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24.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投标供应商按要求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可填于 写《启用备份文件申请书》,于 9 :45 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90795648@qq.com ,由采购代理机 构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

 24.3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25. 投标截止时间 25.1 本次采购的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5.2 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6.1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

 26.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

 26.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六)开标与评审 27. 开标 2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第 17 页 27.2 按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

 28. 开标第一阶段:

 28.1 招标代理机构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且提供了压缩密码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8.2 结束解密后,投标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290795648@qq.com,联系人:林露茜,电话:13958832635)

 28.3 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28.4 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28.5 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程序的第一阶段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 29. 开标第二阶段:

 29.1 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29.2 评审结束后,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29.3 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或者政采云系统提供数据电文交互功能的,按其规定执行。

 30. 评标委员会 30.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30.2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

 30.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统一从专家库内抽取若干名专家。

 30.4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提交评标报告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1.1 评标基本原则:评审工作应依据《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

 31.2 评审方法:本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法),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资信文件评审,然后对技术资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进入报价文件评审。

 31.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供应商的合计得分(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开打分,最后二部分得分相加)由高到低确定一个预选中标供应商(得分高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按合计得由高到低依次为备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评标报告。合计得分相同的,按投

 第 18 页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合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商务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若所有得分均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在所有得分均相同者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为名次优先者;依法予以确认为中标供应商。

 31.4 电子化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投标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投标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31.5 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开、评标期间出现符合合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继续进行或转为其它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或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32. 评标工作程序 32.1 初步评审:

  资格性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是否编排有序等。

 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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