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来源: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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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 章 制 度 汇 编

 青田远足鞋业 有限公司

 实施日期:2019 年 03 月 15 日 颁布

  2 发

 布

 令

  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规矩,没有健全而严格执行的规章制度,企业管理将无从谈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则是企业规章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手段。通过实现规章制度,可以有条不紊地组织生产;可以从制度上促进广大劳动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真正做到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

 为此,公司借助创建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的时机,将以往零散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收集、梳理和修订,共有十三大类三十个方面的规章制度,现将其汇编成册,一并发布实施,望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能认真学习,共同遵守!

  总经理:

 2018 年 08 月 15 日

  3 目

 录

 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 1

 2.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管理制度------------------------------------------- 2

 3.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 3

 4. 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 4

 5.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 5

 6.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 6

 7.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 9

 8. 度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 三 同 时 ” 管 理 制 度 ------------------------- 10

 9.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 11

 10. 度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15

 11.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23

 12.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26

 13. 度 承 包 商 、 供 应 商 等 相 关 方 管 理 制 度 ------------------------- 29

 14. 度 变 更 程 序 及 管 理 制 度 ----------------------------------------------- 31

 15. 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33

 16. 度 危 险 源 、 危 险 物 品 和 风 险 评 估 管 理 制 度 ------------------ 35

 17.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 40

 18. 职 业 度 健 康 管 理 制 度 --------------------------------------------------- 42

 19. 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管 理 制 度 -------------------------------------------- 46

 20.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 47

 21.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 50

 22. 安全奖惩制度 -------------------------------------------------------------- 52

 23.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 53

 24. 反“三违”管理制度 ----------------------------------------------------- 55

 25.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 59

 26. 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61

 27. 责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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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目标管理,做好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分解、实施、考核,落实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

 3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签发安全生产目标。

 3.2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监督、考核与评价。

 3.3 各部门负责逐级向下分解展开,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1 4.1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制定:

 4.1.1 管理目标:根据地方政府安监部门,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每年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包括工伤事故、消防事故、设备设施事故、交通事故、安全设施完好率、隐患整改率、安全教育受教率及其他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等,目标设定要突出重点,且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4.1.2 保证措施:保证措施与目标相对应,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安全培训与教育;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安全评价与考核。

 4.2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分解: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承接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车间、岗位和个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

 4.3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施:

 4.3.1 各部门应及时组织员工通过动员会、安全专题活动和内网等形式进行学习和贯彻。

 4.3.2 公司根据实施计划和目标展开书做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4.3.3 各部门、车间和班组应根据实施计划,做好各项安全保证措施的落实。

 4.3.4 对目标的完成情况每月进行评估,出现偏差的及时制定措施进行调整,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4 4.4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与评价:

 4.4.1 各部门、车间和班组每月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考核结果和月度绩效挂钩。

 4.4.2 公司每月对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月度考评主要是考核各部门的基础管理工作、工伤事故指标、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现场的安全控制。

 4.4.3 公司年底对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兑现考核。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职履责情况挂钩。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律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为确保公司年度目标的顺利完成,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执行,并定期进行评审。各部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培训和落实,月、季、年度均考核。

 6.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员工的职业健康防护是我们企业管理的诸多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因此,根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的要求,结合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安全文化内容,通过安全文化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统一的安全价值观,并实现自我行为的有效控制,不断提高安全修养,根据公司的安全管理的目标和方针,主动自觉地根据安全要求采取行为,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和整体竞争力。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管理 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3. 职责 3.1 董事长 3.1.1 授权任命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3.2 主要负责人 3.2.1 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3.2.2 负责主持召开每季度安全专题会; 3.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3.3.1 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并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 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 4. 运作程序 4.1 安全管理机构 4.1.1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组长 1 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由公司董事长发布授权书,任命公司总经理担任。

  3 4.1.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 1 名,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发布授权书,任命副总经理担任。

 4.1.5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4.1.6 公司安环科,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4.2 安全专题会 4.2.1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第一个月 20 日前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了安全生产工作。

 4.2.2 安全专题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主持召开,由专职安全员组织协调。

 4.2.3 专职安全员负责记录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加以保存。

 4.2.4 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则由安环科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向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明确规定公司各级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及适应范围 定义: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律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评审。

 3.2 各部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细化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培训和落实,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责任制的制定:

 各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安全职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内容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4.2 责任制的沟通:

  4 责任制制修订后需发相关单位进行函审,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讨。

 4.3 责任制的培训:

 责任制发布以后,制定部门组织宣贯培训,形成培训记录,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

 4.4 责任制的考核: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4.5 责任制评审与修订 各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法规符合性进行评审与更新,形成记录。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文件形式发布。

  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1 目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支出,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投入保障资金的提取和使用全过程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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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

 3.1 总经理:批准安全投入费用提取标准和提取金额。

 3.2 财务管理员:为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设立专款独立帐目,做到专款专用。

 3.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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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投入费用的提取标准: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制定如下提取标准。

 ㈠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 1000 万元及以下的,按照 2%提取; ㈡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 1000 万元至 1 亿元(含)的部分,按照 1%提取; ㈢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 1 亿元至 10 亿元(含)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㈣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 10 亿元至 50 亿元(含)的部分,按照 0.1%提取。

 五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 50 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 0.05%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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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5.1 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a.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费用; b.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c.安全设施如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的投入和维护保养,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d.安全隐患治理所需投入;

  5 e.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价所需费用; f.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费用。

 5.2 安全费用的使用流程

 财务部门应保证安生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挤占或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抄报计划,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5.3 安全经费使用的检查与监督

 5.3.1 此项资金使用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发现安全使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5.3.2 安全费用投入列入公司对各部门安全评价考核内容,对安全投入不足因此而发生职业病或伤亡事故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3.3 设立安全费用台帐 财务部门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如实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和投入使用情况。台帐的保存期限为 3 年。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

 第三条

 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工伤管理职责

 第四条

 各部门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办公室负责工伤保险的申报、变更、取消等日常工作,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各部门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

 第六条

 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部门工伤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

 工伤报告处理

 第七条

 各部门须办理工伤者必须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 3 日内将完整的事故报告及事故分析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一份(时间、地点、受伤经过、部位必须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特别情况应在 10 日内完成报告手续。

 第八条

 需鉴定的工伤问题,必须由部门写出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相关材料,办公室审查,副总批准,否则不准上报。

  6 第九条

 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由安全员或直属管理人员(紧急情况时也可由第一知情人)到办公室登记,同时领取《就医证明单》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指定医院进行救治。

 第四章

 工伤管理

 第十条

 员工在作业场所因工负伤,所在部门必须在 8 小时内到办公室登记。超过规定时间,按迟报事故处罚该部门的负责人(罚款 100 元/次)。

 第十一条

 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安全管理部门或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所有上报调查的事故不论是否有工伤,都必须于第二天认真进行事故追查,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准确记录有关技术数据。各种登记、报告、分析必须存档。

 第十二条

 工伤复工员工要求重新住院及转院治疗,必须经鉴定机构鉴定,社保部门批准方可办工伤相关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工伤手续。

 第十三条

 工伤经鉴定复工人员原则上回原岗位。因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懂操作规程)造成的工伤,复工前应经安全培训班进行岗前培训后,经有关领导评定后复岗。

 第五章

 工伤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和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事故调查。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发生轻、微伤事故由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织事故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调查事故必须本着“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同类事故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

 调查工伤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经济损失;必须确定事故责任者;必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必须写明事故经过、原因、教训、处理意见、今后措施,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会讨论后,作出处理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六条

 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必须按事故调查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处理意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积极组织处理整改。凡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从重追究部门领导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七条

 凡对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指使他人提供假证、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从重处理。

 第十八条

 对采取不正常的手段私自了结工伤的,公司概不负责。

 第十九条

 本制度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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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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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新工人入厂教育、调岗、复岗、特种作业等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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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

 3.1 总经理审批年度培训计划方案。

 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3.2.1 负责培训需求的识别、培训计划的制定。

 3.2.2 负责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可,安全上岗证的发放和备案。

 3.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所属班组开展三级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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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程序及要求

 4.1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当地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分别取得《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且按照规定,定期接受复训。

 4.2 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所有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 8 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级安全教育由所在部门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 8 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时间不少于 8 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8 ——有关事故案例及岗位事故预防措施;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4 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4.4.1 公司内工作调动、转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4.4.2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公司应组织编制新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4.4.3 发生事故时,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4.4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相关方管理制度》执行 4.4.5。参观、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教育内容为本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4.5 安全活动的管理 4.5.1 各部门要开展正常性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

 4.5.2 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应少于 1 次,每次不少于 1 学时。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应少于 1 次,每次不少于 1 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4.5.3 安全活动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应无故缺席,有事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4.5.4 安全活动主要内容:

 a、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b、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c、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d、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e、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f、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g、开展安全技术座谈,典型事故案例,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h、 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应的防范措施; i、其他安全活动。

 4.6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4.6.1 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公司应为培训教育提供足够的人力、资金和设施。

 4.6.2 确立坚持不懈、经常不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应以安全意识、安全态度、规章制度、技术技能为主。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形式有:交班前后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标语和招贴画等。

 4.6.3 建立所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结果。

  9 4.6.4 安全上岗证的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4.6.5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教育培训的需求进行调查和识别,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确定培训教育目标,制定培训教育计划

 4.6.6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对培训教育方式、效果和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的能力水平进行评价,确保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受培训人员的能力水平达到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特种作业管理,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2、管理职责 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归口管理,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2.1,公司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特种作业管理和相关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2.2,公司办公室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建档、办证、审证、换证工作。

 2.3,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3、特种作业范围 本公司的特种作业范围:

 3.1,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 3.2,电气维修; 3.3,外来的电气焊作业,起重机械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4.1,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知识,通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

 4.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复审操作证,复审不合格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4.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安全作业。

 4.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或操作错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取消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5、管理要求 5.1.各管理部门,必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方面的管理工作。

  10 5.2.公司安全检查委会对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建立台帐、人员操作考评、复审和作业管理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 三 同 时 ” 管 理 制 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我公司各项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安全三同时”),特制订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我公司范围内各项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

 2、职责分工 2.1、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具体管理工作的主体为负责项目主体建设的厂(部),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设计、订货、施工到验收各阶段应全面做好安全三同时实际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具体责任人,其指定管理人员为具体承办人。

 2.2、综合办公室为全公司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的指挥协调中心,负责工程进度(含安全设施)总体的安排、协调和考核,负责对施工验收预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归口安排、协调、督促及组织内部验收。

 2.3、设计管理部负责组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组织进行全公司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包括危险化学品、剧毒物品、职业卫生的专项安全预评价、下略),并配合安全三同时验收。

 2.4、设备部负责依据设计文件组织通用设备监造或选购,确保安全装置按期到货。负责全公司特种设备执行制造许可、产品检验、项目报建、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安全三同时验收。

 2.5、依据项目计划组织建设材料供应或加工,确保安全设施施工安装。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安全三同时验收。

 2.6、基建工程部负责依据主体建设单位安全三同时工作需要,完成管辖范围内的配合项目。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竣工验收。

 2.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全公司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和技术支持各单位的工作,并对各单位安全三同时工作情况纳入安全业绩考核。负责建设项目验收的安全评价单位选择与委托、合同的签订与执行,配合政府安全三同时验收审查等工作的组织。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应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后批复。

  11 3.2、初步设计完成后,应向政府安全、卫生监督部门报送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和有关的图纸资料,经审查同意后,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

 3.3、施工安装阶段应组织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并保证相关资料的完备。特种设备制造、报建、施工、监督、检验和验收执行公司专门规定。

 3.4、在建设项目竣工、试运行正常后,要委托政府安全、卫生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检测检验和安全验收评价。竣工验收前应将包括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内容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政府规定限额以上的项目经政府安全、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现场检查和专家审查后,批复预验收意见。

 3.5、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全监督部门。经整改复查通过后,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审查资料全部存档。硬件交付生产使用流程。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设施选购、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3.设备设施的验收 3.1 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3.2 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经办人负责追回。

 3.3 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3.4 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3.5 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设

  12 备主管,由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3.6 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设备采购人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4.7 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实。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5. 公司设备设施范围内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动土、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断路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实行危险作业证制度,完善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⑴.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⑵.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⑶.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⑷.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⑸.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⑹.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

 1.2 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1.3 安装完成后,本公司(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

  13 报验收检验。

 1.4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办公室负责向当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2.2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3.1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3.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5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3.6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中相关规定。

 5.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六、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

  14 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七、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⑴.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 5000 以下。

 ⑵.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1 元至 50000 元。

 ⑶.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0 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⑴.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⑵.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⑶.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⑷.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⑴.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⑵.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进行。

 2.设备报废管理 ⑴.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主体结构陈旧,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精度低劣,已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修理回收价值的。

 ⑵.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⑶.设备腐蚀且严重老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设备使用标准,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

 ⑷.由于损坏,不能修复的生产设备,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而无法修复、改装和利用的。已经不适用的、过时的、高能耗的、国家明令要淘汰的设备。

 ⑸.根据设备的特点,确认各个设备的使用寿命,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科学论证,无法满足工艺要求设计要求的设备再进行报废。

 ⑹.待报废的设备,首先要张贴停用设备单,在没有处理前,同样要保持设备卫生整洁。

 ⑺.由于事故造成的设备报废,设备管理人要填写《设备事故报告书》,详细叙述设备事故经过、原因、后序处理措施等,事故处理完毕后交生产部。

 ⑻.车间要报废的设备必须填写《设备及物资报废审批单》,报生产部审批并经总经理批准。维修物资的报废要填写《设备及物资报废审批单》交生产部审批,并经仓库确认,再进行报废处理。

  15 ⑼.施工单位将报废设备拆除后应尽快清理现场,不得将拆卸后的部件等留在车间生产现场。

 ⑽.报废设备处理完后,车间履行设备的报废审批程序,交予生产部封存报废设备的所有档案。

 九、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使设备能在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控制。使设备在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中运行。管理档案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一、目的

 加强对直接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涉及动火、进入有限空间、动土、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断路作业、吊装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外来施工单位。

 三、职责

 1、 各职能部门负责动火、进入有限空间、动土、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监督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

 2、施工人员或外来施工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㈠、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1、动火作业人职责 ⑴、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⑵、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动火。

 2、动火监护人职责 ⑴、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应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应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⑵、在接到“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管理人员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的情况;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标志;动火过程中不应离开现场。

 ⑶、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向安监部报告。

 3、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具体有以下几种作业方式:

 ⑴、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

  16 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⑵、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⑶、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⑷、防爆区域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4、本公司划定的禁火区。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根据危险程度划分为二级。

 一级动火:指易燃、易爆岗位或装置、管道、设备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外的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⑴、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⑵、将安全措施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内。

 6、“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填写相关内容并经安全条件确认后,分级审批。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生产部审批。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经生产部审查合格,安监部签发。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7、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⑴、动火人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监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每次动火前均应主动向运行班呈验“动火作业许可证”,并经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⑵、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监护人需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汇报

 ⑶、运行班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⑷、动火分析人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

 ① 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② 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 30 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 30 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③ 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 20%(体积比)。

 ④ 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 10%时,其浓度应小于 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 4%时,其浓度应小于 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 0.2%。(天然气的爆炸下限为 5.14%)

 ⑸、“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作业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员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许可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

  17 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⑹、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必须良好。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⑺、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⑻、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⑼、动火部位应备有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8、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9、许可证管理

 ⑴、“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意涂改,不应代签,应妥善保管。

 ⑵、“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一联存放在安监部,一联由动火作业人持有,一联由动火监护人持有。

 ⑶、“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一年。

 ㈡进入受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1、作业人员职责 ⑴、、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

 ⑵、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⑶、“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⑷、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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