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选聘2020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供应商服务(第二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8495

来源: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10-18 点击:

 项目编号:

 5103012017001677

 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选聘 8 2018 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供应商服务(第二

 批)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自贡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3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 (二)总

 则 ............................................................... 6 (三)磋商采购文件 ......................................................... 6 (四)响应文件 ............................................................. 8 (五)评定程序、评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 9 (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 9 (七)采购纪律要求 ........................................................ 11 (八)质疑和投诉 .......................................................... 11 (九)其他 ................................................................ 12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12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 12 (一)参加磋商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实质性要求)

 .................... 12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13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13 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 14 (一)项目内容 ............................................................ 14 (二)

 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 14 2.1 项目内容 .......................................................... 14 (三)商务要求 ............................................................ 20 第七章 体现满足磋商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磋商项目 ............................ 20 第八章

 协商内容、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20 (一)协商内容 ............................................................ 20 (二)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20 第九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 20 (一)响应文件须知 ........................................................ 21 (二) 响应文件的组成 ...................................................... 21 (三)响应文件格式 ........................................................ 23 (四)响应文件的印制及签署 ................................................ 23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 23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 24

 (七)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24 第十章

 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 25 格式 1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 25 格式 2 报价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 26 格式 3 响应函 ............................................................. 27 格式 4 承诺函 ............................................................. 28 格式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 29 格式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0 格式 7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31 格式 8 报价一览表 ......................................................... 32 格式 9 分项明细报价表 ..................................................... 33 格式 10 技术偏离表 ........................................................ 34 格式 11 商务偏离表 ........................................................ 35 格式 12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 ............................................ 36 格式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 37 格式 14 承诺书 ............................................................ 38 格式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39 第十一章

 磋商采购及评定程序、评定方法、评定标准 ............................. 40 (一)总则 ................................................................ 40 (二)评审方法 ............................................................ 40 (三)磋商及评定程序 ...................................................... 41 (四)评审标准 ............................................................ 45 (五)项目终止 ............................................................ 48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 48 (七)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48 (八)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 49 第十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

 ................................... 50 第十三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53 第十四章

 附件 ............................................................... 54 附件 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 54 附件 2 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 55

 第 1 页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就批准实施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选聘 2018 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供应商服务(第二批)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

  (一)项目编号:5103012017001677。

 (二)项目名称: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选聘 2018 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供应商服务(第二批)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四)磋商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1

 床上用品、服装(含校服)

 190 批次 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见第六章 2 2

 小家电 20 批次

  (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第四章内容。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地点及费用:

 采购文件自 2017 年 12 月 22 日 09:00 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 A5 区 3 楼 59 号现场发售。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若需邮购,邮购费 100 元/份(磋商采购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邮购联系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 SCRH7775@163.com,联系电话:0813-5357778。

 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 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供应商可以 提前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第十四章 附件 1),在获取采购文件时交于报名处。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采购时间:2018 年 01 月 05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第 2 页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采购地点:

 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 A5 区 3 楼 59 号开标 1 厅。

  (九)本磋商采购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sczfcg.com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 368 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813-8100446

 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 A5 区 3 楼 59 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813-5357776

 传

 真:0813-5357779

 电子邮件:SCRH_ba@163.com

 第 3 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170,200.00 元(大写:壹拾柒万零贰佰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170,200.00 元(大写:壹拾柒万零贰佰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政府采购扶持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 4 页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节能产品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最新一期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5、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最新一期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6、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4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5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磋商采购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3,400.00 元(大写:叁仟肆佰元整)

 交款方式:本项目只接受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的保证金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汇东支行

 帐

 号:5105 0161 0046 0000 0018 交款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各供应商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详见第十四章 附件 2)

  7

  履约保证金 以成交金额为准, 不超过成交总金额的 10%向采购人缴纳履约

 第 5 页 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 磋商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13-5357776。

  9 采购、评审工作咨询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13-5357776。

 10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公示期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13-5357778。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 区 3 楼 59 号。

 11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13-5357776。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 区 3 楼 59 号。

 邮编:643000。

 12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本项目资质要求、技术参数要求及综合评分明细表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编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813-5358887。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 区 3 楼 59 号。

 邮编:643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3

 响应文件份数 资格性响应文件(纸质)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纸质)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纸质)1 份;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1 份(注:包含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14 采购代理服务费 因本项目预算已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采购预算 2%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15 说

 明 1.本项目除明确标注“允许进口设备投标”字眼的设备以外,其余均不允许进口设备投标。

 2.本采购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以上内容不作为技术评分因素。

 第 6 页 注:本前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二)总

 则

 1 2.1 适用范围

 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2.2 有关定义

 2.2.1 “采购人”和“甲方”系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3 “供应商”系指已报名参加磋商采购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3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2.3.1 本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2.3.3 向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了磋商采购文件。

 2.4 磋商采购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磋商采购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2.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

 2.5.2 为采购项目提供前期代理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的其他磋商活动。出现前述情况的单位的响应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2.5.3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三)磋商采购文件

  3.1 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3.1.1 磋商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采购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采购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 7 页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第七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

  第八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九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第十章

 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第十一章

 磋商采购及评定程序、评定方法、评定标准。

  第十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十三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第十四章

 附 件。

 3.1.2 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形,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则以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3.1.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采购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2

 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1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3.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发布更正公告。

 3.2.3 任何对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均为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 8 页 3.2.4 供应商要求对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3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无。

 (四)响应文件

 4.1 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相关要求(详见第九章内容)

 4.2 磋商采购保证金 4.2.1 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时,必须提交所响应包件相对应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将提供银行转账、电汇凭证复印件,装订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

 4.2.2 磋商采购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采购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办理退还磋商采购保证金时,应填好“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携带本表向代理机构财务工作人员递交本表或传真至我公司、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以便尽快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

  4.2.4 未成交人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人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见证并交纳足额成交服务费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4.2.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7)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第 9 页 4.3 响应有效期

 4.3.1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3.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4.3.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五)

 评定程序 、 评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详见第十一章内容。

 (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1 6.1 签订合同

 6.1.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1.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1.3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1.4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

 第 10 页 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1.5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6.2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任何形式的分包及转让。

 6.3. 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4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6.5 履约保证金 6.5.1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按本章前附表相关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缴纳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5.2 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人对合同规定义务履行完毕时全额无息退还;如果成交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该保证金将视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部不予退还。

 6.5.3 只有在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免除履约保证金条款。

  6.6 履行合同

 6.6.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6.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 6.7 验收

 第 11 页 6.7.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7.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凭验收材料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6.8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采购纪律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质疑和投诉

 8.1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和参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

 第 12 页 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8.2 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所质疑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且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及质疑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单位鲜章,同时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

 (4)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响应单位鲜章。

 8.3 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其他

 本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十一章中“1.总则、2.评审方法、3.评审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采购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 磋商 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实质性要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 13 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 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包含本项目有效要求的经营范围内)。

 (2)响应函原件(格式 3)。

 (3)承诺函原件(格式 4)。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格式 5)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承诺书原件(格式 14)或者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必须包含“三表一附注”)。

 1.2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或者可以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成交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格式自拟)。

  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6)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1.5 磋商采购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第 14 页

  注:1、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文件所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内容详见“第九章 (二)

 ”。

 2、本章要求提供的证件都应在有效期内,所有原件、复印件都须供应商单位盖章(鲜章)。

 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定于 2018 年第一、二、三、四季度,分别组织开展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二)

 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2.1 项目内容

 品

 种 样品批次 床上用品、服装(含校服)

 190 小家电 20 1 2.1.1 纺织品

 1 1 )抽取样品数量:

 抽检现场同一生产者,同一货(款)号的同色产品为同批次产品。每组样本抽取同批次的商品2件/条/套,其中1件/条/套用于检验,1件/条/套用于备样。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2 2 )检验标准: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商品质量判定; (2)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者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和抽样检验实施方案的约定进行质量判定; (3)没有相应强制性标准、商品包装明示的产品标准和质量承诺的,以相应的推荐性标准作为商品质量判定依据。

 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第 15 页 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14272-2011 《羽绒服装》; GB/T 22844-2009 《配套床上用品》; GB/T 28863-2012《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

 其他相关产品标准(标注标准,包括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的规定。

 3 3 )检测项目

 (1 1 )成人服装:

 序号 检测项目 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依据 1 产品使用说明 GB 5296.4 、 GB 18401 2 纤维含量 GB 5296.4 中 5.4 条 3 甲醛含量 GB 18401

 4 pH 值 GB 184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5 耐水色牢度 GB 184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6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 GB 184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7 耐干/湿摩擦色牢度 GB 184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8 异味 GB 18401 9 耐皂洗色牢度或耐干洗色牢度 相关产品标准 10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 184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11 剥离强力 相关产品标准 12 耐光色牢度 GB 184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13 起球 相关产品标准 14 纰裂 相关产品标准 15 接缝强力 相关产品标准 16 撕破强力 相关产品标准 (2 2 )羽绒服装

 序号 检测项目 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依据 1 产品使用说 GB 5296.4 、 GB 18401 2 纤维含量(特种动物毛)

 GB 5296.4 中 5.4 条 3 甲醛含量 GB 18401

 第 16 页 序号 检测项目 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依据 4 pH 值 GB 184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5 耐水色牢度 GB 184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6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 GB 184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7 耐干/湿摩擦色牢度 GB 184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8 异味 GB 18401 9 耐皂洗色牢度或耐干洗色牢度 相关产品标准 10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 184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11 纰裂 相关产品标准 12 含绒量 GB/T 14272-2011 13 绒子含量 GB/T 14272-2011 14 蓬松度 GB/T 14272-2011 15 清洁度 GB/T 14272-2011 16 耗氧量 GB/T 14272-2011

  (3 3 )儿童服装

 序号 检测项目 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依据 1 产品使用说明 GB 5296.4 & GB 18401 2 纤维含量 GB 5296.4 中 5.4 条 3 甲醛含量 GB 18401 或 GB 31701

 4 pH 值 GB 18401 或 GB 317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5 耐水色牢度 GB 18401 或 GB 317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6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 GB 18401 或 GB 317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7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 18401 或 GB 317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8 耐唾液色牢度 GB 18401 或 GB 317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第 17 页 序号 检测项目 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依据 9 异味 GB 18401 或 GB 31701 10 耐皂洗色牢度或耐干洗色牢度 相关产品标准 11 耐湿摩擦色牢度 相关产品标准 12 纰裂 相关产品标准 13 衣带缝纫强力 相关产品标准 14 附件抗拉强力 相关产品标准 15 起毛起球 相关产品标准 16 撕破强力 相关产品标准 (4 4 )床上用品

 序号 检测项目 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依据 1 产品使用说明 GB 5296.4&GB 18401 2 纤维含量 GB 5296.4 中 5.4 条 3 甲醛含量 GB 18401 4 pH 值 GB 184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5 耐水色牢度 GB 184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6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 GB 184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7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 18401 及相关产品标准 8 异味 GB 18401 9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 18401 10 耐湿摩擦色牢度 相关产品标准 11 水洗尺寸变化率 相关产品标准 12 耐皂洗牢度 相关产品标准 13 起球 相关产品标准 14 断裂强力 相关产品标准 4 4 )判定原则:

 第 18 页 1. 抽检的商品质量判定依据是被检商品的国家强制标准和商品明示标准要求。

 2. 判定结论分为:符合要求、不合格、标识不符。

 3.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符合要求。

 4. 检验理化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5. 产品使用说明不符合GB 5296.4-2012要求,判定为标识不符。

 注:1).标识按照GB5296.4-2012、GB18401-2010、GB31701-2015判定。

 2).当产品明示标准编号明显不适用抽查产品特性时,按照抽查产品特性标准判定。

 3). 当产品明示标准年代号早于 2001 年或明示标准的年代号错误时,按照明示标准现行年代号版本判定。

 6. 结论书写,需要分为三部分书写 1)标识判定 2)产品质量判定 3)综合判定 2.1.2 小家电

 2.1.2.1 抽取样品数量:

 抽检现场同一生产者,同一货(款)号为同批次产品。每组样本抽取同批次的商品2件/个/台,其中1件/个/台用于检验,1件/个/台用于备样。被抽检商品因检验项目不同可适当调整每组抽检样品数量。

 2.1.2.2 检验标准 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4706.27-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风扇的特殊要求》; GB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GB4706.2-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 2 部分:电熨斗的特殊要求》; 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1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2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便携式电磁灶的特殊要求》; GB 4706.1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 GB4706.99-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特殊要求》;

 第 19 页 GB 4706.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7-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3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 GB4706.77-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浸入式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GB2099.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2099.3-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 2 部分: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GB100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小家电产品:

 序号 检测项目 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依据 1 标志和说明 GB 4706 及相关产品标准 2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 4706 及相关产品标准 3 输入功率和电流 GB 4706 及相关产品标准 4 工作温度下的泄露电流和电气强度 GB 4706 及相关产品标准 5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GB 4706 及相关产品标准 6 机械强度 GB 4706 及相关产品标准 7 结构 GB 4706 及相关产品标准 8 内部布线 GB 4706 及相关产品标准 9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GB 4706 及相关产品标准 10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GB 4706 及相关产品标准 11 接地措施 GB 4706 及相关产品标准 12 螺钉和连接 GB 4706 及相关产品标准

 2.1.2.3 判定原则 1. 抽检的商品质量判定依据是被检商品的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

 2. 判定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

 3.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

 4. 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第 20 页 (三)商务要求

 3.1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2 付款方式:抽检工作结束,提供抽检报告并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款。

 3.3 时间要求:

 3.3.1 抽样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3.3.2 检验时间: 15 天。

 3.3.3 复议时间:15 天。

 3.4 抽检商品的购买:各包的采购预算只包含检测服务项目的费用,未包含抽检商品的购买费用,购买抽检商品的费用由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按规定支付。

 第七章

 体现满足 磋商 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 磋商 项目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性要求;若磋商结果无实质性变动,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规定,并且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将视作无效文件处理。

 第八章

 协商 内容、 协商 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协商内容

 1.1 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

 1.2 同类项目合同价格。

 1.3 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1.4 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二)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1 采购项目的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

 2.2 合同草案条款。

 第九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第 21 页 (一)响应文件须知

 1.1 响应文件的语言 1.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参加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2 计量单位

 除在磋商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响应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4 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任何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政府采购。

  5 1.5 知识产权

 1.5.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5.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5.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5.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二 ) 响应文件的组成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

 第 22 页 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

 2.1 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 详见第五章内容。

 2.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

  2.2.1 供应商简介。

 2.2.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7)。

 2.2.3 技术服务应答:供应商须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技术、质量保证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主要内容应包括:

 (1)项目实施及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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