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分析报告

来源: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珠海市2017年行政复议、应诉

 工作分析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国法复议〔2017〕72号)要求,现就珠海市2017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概况

 (一)行政复议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

 一是强化市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权。随着2017年8月1日全市公安行政复议权收归市政府统一行使,珠海实现了部门复议权的全面集中行使,复议资源进一步整合,办案标准得以统一,复议的权威性大幅提升。二是深入推进开庭审理新模式。通过繁简分流,合理确定开庭审理范围,不断完善开庭审理程序,有效提升案件审理的公开性、透明度及公众的认可度,九成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实现案结事了。市法制局推进的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模式在2017年珠海市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荣获“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奖。三是充分发挥复议委员会作用。珠海推行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在构成上实行开放式,从社会各界人士中遴选的非常任委员应当占参会委员的半数以上,打破了以往行政复议“关门办案”的局限,增强了案件审理的中立性与透明度;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上采用议决制,即针对符合法定情形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采用议决程序审理的案件,复议决定直接采纳议决结果,极大地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四是着力推行“阳光复议”。从信息化建设入手,在局网站公布行政复议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同时积极开发“行政复议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案件办理全过程电子化流转,进一步规范复议程序,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2017年4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编写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出版,珠海行政复议综合改革成为全国八个法治政府领域的重要事例之一。

 (二)行政应诉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一是大力加强行政应诉力量配置。为做好全市应诉工作,市法制局积极运作,专设了行政应诉科,增加相应的办案人员编制5名,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6名书记员从事办案辅助工作,保障了应诉工作的良性运转。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顺利进行,市法制局坚持多措并举,强化责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愿应诉、不敢应诉、不懂应诉的情况得到极大改善。三是推动生效裁判自查工作。为更好的接受司法监督,强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自觉性、主动性,2017年在全市范围开展法院生效裁判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强化对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机关及时通报制度落地实施,进一步支持法院工作。

 二、行政复议案件基本情况

 (一)行政复议申请数量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总体保持增长态势。2017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824件,比2016年的482件增加342件,同比增长71%,在全省21个地级或以上市中排名第六。经审查立案受理811件,受案率98.4%。

 由于公安行政复议权于8月收归市政府统一行使,市政府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48件,同比增长58.4%。近5年,除2016年因公安机关创新行政纠纷解决模式导致案件量减少,全市复议案件量总体保持增长。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随着行政复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通过加大行政复议宣传,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持续增强,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的认同感和信赖度不断提高,更多的行政争议被引入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详见图表一、二、三)

 图表一:2013-2017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图

 图表二:2013-2017年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图

 图表三:2017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办理案件数量比例图

 (二)行政复议申请事项情况

 在2017年立案受理的811件行政复议案件中,行政处罚类 441件,行政确认类99件,举报投诉处理类102件,行政强制措施类47件,行政许可类3件,行政不作为类17件,信息公开类32件,行政征收类10件,其他类型60件。

 市政府受理的644件行政复议案件中,案件类型较往年并无明显变化,其中行政处罚类324件,行政确认类92件,行政强制措施36件,行政许可类 3件,举报投诉处理类76件,行政不作为类14件,信息公开类30件,行政征收类7件,其他类型62件。

 根据上述数据,在行政管理类别上,我市由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仍占最多数,其次为行政确认和强制措施类案件,信息公开类和行政不作为类案件也在2017年行政复议申请事项中占据一席之地。总的来说,2017年的行政复议案件呈现出相对集中和类型多样的特点,为行政复议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图表四:2017年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事项情况表

 类别

 事项

 行政处罚

 行政确认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不作为

 行政许可

 行政征收

 举报投诉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

 其他

 合计

 市政府

 数量

 324

 92

 36

 14

 3

 7

 76

 30

 62

 644

 百分百

 50.3%

 14.3%

 5.6%

 2%

 0.5%

 1.2%

 11.7%

 4.6%

 9.6%

 100%

 全市

 数量

 441

 99

 47

 17

 3

 10

 97

 32

 65

 811

 百分百

 54.3%

 12.3%

 5.8%

 2.1%

 0.4%

 1.2%

 12.0%

 3.9%

 8%

 100%

 (三)涉及的主要行政管理类别

 2017年,全市受理的复议案件数量显著增长的同时,案件类型呈现既集中也多样化的趋势。其中,公安、交通运输、劳动和社会保障是复议案件最为集中的行政管理领域,公安共360件,占全部案件的44%,申请事项主要为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对人身、财物的行政强制案件;交通运输共126件,占全部案件的15.3%,主要为非法营运和出租车司机管理等行政处罚案件;劳动和社会保障共91件,占全部案件的11%,主要为工伤认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特殊工种退休等行政确认案件。此外,工商管理、食品药品监督方面2017年共申请行政复议案件102件,占全市收到行政复议案件总数的12.4%,成为2017年增长最快的行政复议案件类型;城乡规划类案件、土地类案件、城市管理类案件量也在不同程度提升。

 图表五:2017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主要类型数量对比图

 (四)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结情况

 2017年,市政府共收到648件行政复议案件,受理644件。其中,已审结640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有327件,占已审结案件的51.1%;调解结案的38件,占已审结案件的5.9%;直接纠错的案件中,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0件、确认违法的22件、变更的1件、责令履行的2件,占已审结案件的7%;案件终止的共有163件,其中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的35件,被申请人改变原行政行为后撤回的 128件,占已审结案件的25.5%;驳回48件,占已审结案件的7.5%;其他方式结案的有19件,占已审结案件的3%。我市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直接纠错案件和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撤回的案件)为27%,和往年水平相当。各种案件审结情况比例详见图表六。

 图表六:2017年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结情况

 事项

 维持决定

 (含维持、驳回)

 调解

 综合纠正行政机关决定

 申请人自愿撤回

 其他

 审结总数

 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

 被申请人改变原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回

 数量

 375

 38

 45

 128

 35

 19

 640

 百分比

 58.6%

 5.9%

 7%

 20%

 5.5%

 3%

 100%

 (五)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省政府复议案件情况

 2017年,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省政府复议案件为4件,案件类型均为市政府履行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审批权限引发的复议案件,省政府均作出维持决定。

 三、行政应诉案件基本情况

 (一)一审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440件,同比增长59.4%。其中,原行政机关单独应诉213件,复议后应诉227件。市政府单独应诉55件,共同应诉57件。经市政府复议后的应诉案件共98件,其中,以市政府为单独被告的案件52件,以市政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4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量为122件,占发生案件数的27.7%,同比增长52.5%。

 (二)行政应诉涉及的主要行政管理类别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办理的一审应诉案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类33件、城乡规划类12件、土地类48件、公安类37件、交通运输类15件、食品药品类13件、卫生计生类44件。总的来说,2017年,行政诉讼案件类型在原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政府信息公开、涉农集体土地案等几大类的基础上,环保行政处罚类、不服规划行政许可类、土地行政管理类、工商行政登记类案件上升势头明显,多元化的应诉案件类型,折射出经济新常态下,行政争议的多样性,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也提出新的要求。

 (三)行政应诉案件结案情况

 2017年,一审行政应诉案件结案413件,其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65件,占已审结案件的40%;判决撤销的17件、判决确认违法或无效的8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1件,共占已审结案件的6.3%;裁定结案214件,占已审结案件的51.8%;以其他方式结案8件,占已结案件的1.9%。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对比情况

 2017年,全市复议案件数量为824件,行政应诉案件数量为440件,复议案件总数是行政诉讼案件的1.87倍。全市行政诉讼案件中,未经复议直接提起诉讼案件数量为213件,复议后又提起诉讼案件数量为227件,详见图表七。

 根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对比图表,2017年,行政争议案件由复议审理终结与由行政诉讼审理终结的比例近3:1。2017年复议后提起诉讼的占全部复议案件的32.7%,与2016年比例持平,详见图表八。

 图表七:2013-2017年全市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对比图

 图表八:2017年全市行政争议解决途径对比图

 行政争议

 行政

 争议

 1264件

 复议

 824件(65.2%)

 诉讼440件(34.8%)

 诉讼227件(占复议案件的27.5%)

 复议后诉讼

 

 2017年,我市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量均较往年有大幅增长。究其原因,一是我市行政复议改革后影响力增长;二是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后对行政案件具有激发效应。但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仍保持近年来大幅高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态势,是后者的1.87倍,两者的比率接近2:1。复议后继续诉讼的比率为27.5%,可见多数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得以解决,体现了在我市行政复议综合改革工作的推进过程中,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与指导达到了相当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可度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成为群众申请行政救济的首选渠道,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明显。

  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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