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计考试会计基础学习笔记版2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上海 2011 会计考试会计基础精编学习笔记(2) 第三节

 会计基础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一、会计基础 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简称为会计基础,是用于企业确认收入和费用所归属的会计期间,从而确定损益的标准。

 用于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的二个原则——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此处讲解顺序稍作调整,但不影响理解)

 (一)收付实现制 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收付制或现金制。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

 (二)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按照权利的实现和责任的发生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限。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既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要求按照企业实现的经济权利和发生的经济责任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

 【例题】根据下列经济业务按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计算 2006 年 7 月的收入和费用。

 (1)7 月 5 日出售甲产品,销售价格 4 000.00 元,货款存入银行。(销售产品不考虑增值税)

 (2)7 月 8 日出售乙产品,销售价格 10 000.00 元,货款尚未收到。(销售产品不考虑增值税)

 (3)7 月 10 日用银行存款支付生产车间 7 月至 12 月的租金 6 000.00 元。

 (4)7 月 30 日计提本月银行借款利息 1 000.00 元。

 (5)7 月 31 日收到 6 月销货款 4 000.00 元,款项存入银行。

 (6)7 月 31 日收到购货单位预付货款 8 000.00 元,合同约定下月交货,款项存入银行。

 序 号 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 收 入 费 用 收 入 费 用 1 4,000.00 - 4,000.00 -

 2 10,000.00 - - - 3 - 1,000.00 - 6,000.00 4 - 1,000.00 - - 5 - - 4,000.00 - 6 - - 8,000.00 - 合 计 14,000.00 2,000.00 16,000.00 6,000.00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是会计的系统产品,只有符合特定要求的会计信息,才能够满足使用者的要求。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1.可靠性 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靠性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

 2.相关性 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具有反馈价值和预测价值。

 3.可理解性 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

 (1)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纵向可比。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但是,在下述两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一是有关法规发生变化,要求企业变更会计政策,二是改变会计政策后能够更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横向可比。要求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核算。

 5.实质重于形式 要求企业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例如:融资租赁的核算、收入的确认(售后回购)、合并报表等会计方法均体现了该原则的要求。

 6.重要性

 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7.谨慎性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受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很多地方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都是基于谨慎原则,如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等。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设臵秘密准备,如本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下一年收回应收账款时作为收益就属于一个典型的设臵秘密准备的例子。

 8.及时性 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帮助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具有时效性。即使是可靠的、相关的会计信息,如果不及时提供,就失去了时效性,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效用就大大降低,甚至不再具有实际意义。

 第二章

 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 第一节

 会计要素 一、会计要素的定义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为了系统、完整地核算和监督单位经济活动的发生情况及结果,为经济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必须对错综复杂的会计对象进行科学归类,从而形成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构成会计报表的基本因素,同时也是设臵账户的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统称为企业的六大会计要素。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项会计要素表现资金运动的相对静止状态,即反映企业在一定日期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和利润三项会计要素表现资金运动的显著变动状态,即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

 二、资产负债表要素 (一)资产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企业的资产按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类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再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和存货等。其中: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处于货币形态,统称为货币资产或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包括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时常购入的股票、债券或基金等;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再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存货,是指企业再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半产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等。

 2.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其中: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投出的期限在 1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劳动资料,使用期限长,能够连续参与若干生产经营过程,并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基本不变,其价值是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逐渐地、部分地以折旧的形式转移到费用、成本中去,并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负债

 负债是指企业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由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得确认为负债。企业的负债按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1.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债务,以及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还无,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等。

 2.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

 (三)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也称为净资产,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其中: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是指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部分,它

 既包括构成企业注册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也包括投入资本超过注册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即资本(或股本)溢价;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损失;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非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留存收益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留存于企业的部分,包括计提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的构成内容通常划分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项目。

 结构图润下:

  三、利润表要素 (一)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营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如工业企业的产品生产和销售活动、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购销活动、金融企业的存、贷款业务等。企业非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作为利得。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根据企业所从事的日常活动的内容,企业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根据重要性要求,企业的收入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收入与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关系:

 收入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或两者兼而有之(部分收入还债),最终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注意:

 1)并非所有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增加都是企业的收入;(例如接受投资)

 2)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3)收入不包括处臵固定资产净收益、固定资产盘盈、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等。

 (二)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按照其功能可以分为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两大部分

 1.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是企业本期已实现销售的商品产品成本和已对外提供劳务的成本。

 2.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以及销售商品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期间费用应在发生当期直接计入损益,并在利润表中分项目列示,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等。

 (三)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利润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损失)和投资收益(减损失)后的金额。

 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后的金额。

 四、会计要素的计量 新的会计基本准则规范了会计要素的计量原则, (基本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时,应当

 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规定会计要素在计量时可供选择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臵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通俗地讲,会计计量是指为了在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内确认和列示会计要素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会计计量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一个项目的入账金额。由于会计主要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一个项目如果无法确定其入账金额,当然也就无法通过会计系统加以处理和反映。因此,能否可靠地计量,是能否确认的重要标准。例如,甲企业购买了一台机器设备,发票金额为 1,000,000 元,发生运输费用 10,000 元,支付安装费 5,000 元,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应是多少?这就需要通过会计计量来解决。本准则规范了五种会计计量的属性,即历史成本、重臵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

 (一)历史成本 历史成本是指资产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本准则规定,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臵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臵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根据历史成本计量的要求,即使物价变动,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也不调整,除非国家另有规定。历史成本计量的优点是有据可查,信息可靠,容易验证;可防止企业或有关人员基于某中需要有意改动账面记录;会计处理简单,不必经常调整账目。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目前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会计模式都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的基础上,尽管对于许多资产的计量引入了公允价值,但历史成本模式的总体框架没有动摇。本

 准则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臵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二)重臵成本 在重臵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的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 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以库存商品为例,假设期末某企业 A 商品的账面价值为 100万元,该批商品市场销售价为 85 万元(不含增值税),估计销售 A 商品需要发生销售费用等相关税费 10 万元(不含增值税),则 A 商品按可变现净值计价为75 万元(75=85-10)。必须指出的是,可变现净值计量仅适用于资产的计量,不适用于负债的计量。

 (四)现值 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臵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 在公元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所谓“公平交易”,就是买卖双方按照市场通行的规则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平等参与交易,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所谓“熟悉情况”,就是交易双方均掌握充分可靠的市场信息,双方处于信息对称状态;所谓“自愿”,就是交易双方进行交易均出于自愿,既非胁迫交易,也非紧急情况下的交易(如破产清算、抵押物拍卖等)。

 第二节

 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定义和分类 (一)会计科目的定义 会计科目是指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是对资金运动第三层次的划分。

 会计科目是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信息的基础,是对资金运动第三层次的划分。会计对象三个层次之间的关系可用图 2—1 表示:

  (二)会计科目的分类 1.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的不同分类 在设臵会计科目时,要兼顾对外报告信息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并根据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前者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后者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账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科目之间设臵二级或多级科目。

 2.按其所属会计要素的不同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五大类。

  二、会计科目的设臵 (一)会计科目的设臵原则 为了统一财务会计报告,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总分类科目是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统一规定。明细分类科目除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臵以外,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臵。会计科目设臵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指所设臵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指所设臵的会计科目应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指所设臵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二)常用会计科目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依据会计准则中关于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规定了企业的会计科目。

 其中常用的会计科目及解释如下:

 (1)资产类 ●“库存现金”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主要反映企业存放在保险箱中的现金。

 ●“银行存款”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应收股利”科目:核算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应收利息”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坏账准备”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等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或商品)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购入材料或商品的采购成本。

 ●“原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臵“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 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原价。

 ●“累计折旧”科目:核算企业对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耗费。

 ●“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累计摊销”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2)负债类 ●“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下(含 1 年)的各种借款。

 ●“应付票据”科目: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其中,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臵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利息” 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应付股利”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上 (不含 1 年)的各项借款。

 ●“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3)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

 ●“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盈余公积”科目: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

 (4)成本类

 ●“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

 ●“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劳务成本” 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企业(证券)在为上市公司进行承销业务发生的各项相关支出,可将本科目改为“5201 待转承销费用”科目,并按照客户进行明细核算。

 (5)损益类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投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支出。

 ●“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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