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妈必读(2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压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19-09-03 点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其中,妊娠高血压、子痫前期和子痫以往曾统称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高征)、妊娠中毒症等。本病的发病原因还不十分清楚,调查发现与如下高危因素密切相关:初产妇、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40岁、多胎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病史及家族史、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抗磷脂综合征、糖尿病、营养不良及社会经济状况低下等。
  全身小动脉痉挛是子痫前期至子痫的基本病变。由此引起机体发生相应的病理改变,从而导致全身主要脏器(如心、肝、肾、脑等)功能受损,严重者可出现抽搐、昏迷、脑出血、心力衰竭、胎盘早剥和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甚至死亡。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典型的临床表现,以妊娠20周后高血压、水肿、蛋白尿为特征,并伴有全身多脏器损害。轻者可无症状或有轻度头晕、血压轻度升高,伴水肿或轻度蛋白尿;重者出现头痛、眼花、恶心、呕吐、持续性右上腹疼痛等,血压明显升高,尿蛋白增多,水肿明显,甚至昏迷抽搐。对于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的诊断须注意以下相关事宜:
  高血压,至少出现两次以上血压升高,≥140/90毫米汞柱,两次测量的间隔时间≥6小时。
  蛋白尿,由于24小时内尿蛋白浓度波动很大,故需要多次重复检查,留取中段尿,并避免阴道分泌物污染,应留24小时尿做定量检查。
  水肿,除用手按压皮肤出现凹陷,可诊为水肿以外,如果孕妇体重每周突然增加0.5公斤以上,或每月增加2.7公斤以上,表明有隐性水肿。此外,还应做相应的化验检查,以判断病情的轻重。并与一些疾病(如慢性肾炎合并妊娠、癫痫、脑炎、脑肿瘤等)引起的抽搐、糖尿病高渗性昏迷、低血糖性昏迷相鉴别。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妇要很好地休息,保证睡眠>10小时/日,尽量采取左侧卧位。保证饮食中蛋白质的摄入,并密切监护母儿的状态。本病治疗的基本原则是:镇静,轻度患者一般不用药,但对于精神紧张、焦虑或睡眠欠佳者,可给予镇静剂,如安定。对于重度的子痫前期或子痫患者,需要应用较强的镇静剂,如冬眠药物,以防止子痫的发生或再发生。解痉,以药物解除全身小动脉痉挛,首选的药物是硫酸镁。降压,对于收缩压(高压)≥16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低压)≥110毫米汞柱,以及原发性高血压妊娠前已用降压药者,此时必须应用降压药物。选药的原则是:对胎儿无毒副作用,不影响心脏每搏输出量、肾血流量及子宫胎盘灌注量,不致血压急剧下降或下降过低。扩容、利尿,一般不主张应用,但严重低蛋白血症、贫血者可用白蛋白、血浆和全血。全身性水肿、急性心衰、肺水肿者可用利尿药。
  适时终止妊娠:终止妊娠的指征如下:
  1.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仍无明显好转者;妊娠已超过34周;妊娠不足34周但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已成熟;妊娠不足34周但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尚未成熟者,可促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
  2.子痫控制后2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终止妊娠的方式需要依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程度、有无产科指征,选择阴道分娩或剖宫产。
  由此可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病情凶险,对母子危害极大,因此应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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