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德阳市财政局市本级定点会议场所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5540

来源:税务师 发布时间:2020-10-23 点击:

  件 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 :

 DYZC ( 2017 )竞 9 009 号

 项目名称:市本级定点会议场所采购

  心 德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德 阳 市 财 政 局

 日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目 目

 录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二、总则 ................................................................................................................................... 8 (一)

 适用范围 ............................................................................................................. 8 (二)有关定义 ............................................................................................................... 8 附件:质疑书格式 ......................................................................................................... 15 第 三章

 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 明材料 ............................................................... 17 第四章

 采购项目要求 ...................................................................................................................... 19 第五章

 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编制、递交要求 .................................................................................. 24 第六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 26 资格性响应文件 ..................................................................................................................... 26 (一)资格证明材料 ............................................................................................................. 27 其他响应文件 ......................................................................................................................... 32 一、报价函 ............................................................................................................................. 33 二、服务响应 ......................................................................................................................... 34 三、商务应答 ......................................................................................................................... 36 (一)商务应答表 ................................................................................................................. 36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37 (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38 (五)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39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 40 第七章

 谈判程序、方法、标准 ........................................................................................................ 41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德阳市财政局委托,拟对其所需的市本级定点会议场所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热忱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 :DYZC(2017)竞 009 号 二、采购项目及简介:市本级定点会议场所采购,服务、商务等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次会议定点场所采购范围为:旌阳区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含专业会议场所)。

 (2)提供会议定点场所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卫生标准等规定,具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及锅炉、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的承诺。并承诺如为入围候选供应商,在本项目成交后,签订入围协议前向采购人代表单位出具以上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以便核查,未提供者视为放弃入围成交候选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谈判文件 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2017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

 本项目报名暨获取谈判文件期限:请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 0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 23 时 59 分登录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xx.deyang.gov.cn ,下同),凭注册后办理的数字证书在网上免费下载

  谈判文件。此为报名暨获取谈判文件唯一途径。办理用户注册咨询电话:0838—2516653,具体操作详情可登录德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及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六、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和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辅助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的指引在评审系统中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的制作,也可在线下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的制作。首次响应文件应转换为 PDF 格式的数据电文形式的首次响应文件。

 首次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登录评审系统按谈判文件要求及评审系统的指引,对首次响应文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单独填报网上应答内容。网上应答填报的内容应与首次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一致。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凭 CFCA 证书登录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将网上应答及完整的 PDF 格式数据电文形式的首次响应文件上传至评审系统,并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授权评审系统进行解密。

 3、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评审系统递交的(纸质、邮递等)首次响应文件。

 七、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 2017 年 年 2 12 月 月 4 4 日 日 9:40(北京时间)。

 八、谈判组织地点:德阳市佛山街一段 23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1。

 九、信息发布

 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阳市财政局

 地

 址:德阳市天山南路一段 196 号 联系人:冯女士,电话:0838—2511292 集中采购机构: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德阳市佛山街一段 23 号

 邮

 编:618000 谈判文件:0838—2568293

 卢女士 十一、公告时间:2017 年 11 月 22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提醒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价格标底及报价要求 本项目要求各类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以下限价,超限价投标无效。

 1、住宿(含早餐):普通套间 750 元/人/天;单标间住宿标准最高限价 300 元/人/天;午休房按上述标准减半。

 2、餐费:会议餐费最高限价 150 元/人/天。

 3、会议室租金(含会标、桌牌、电视机使用等费用):大会议室(400人以上):6000 元/场;中会议室(400 人-200 人):2700 元/场;小会议室(200 人-100 人):1800 元/场;100 人以下会议室:800 元/场。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 评审方法 最低价法 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最后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提醒事项 说明和要求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最后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供应商均为微小型企业,则不必再扣除。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最后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增加6%的最后报价加成。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最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谈判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谈判保证金 本次不缴纳。

 8 履约保证金 本次不缴纳。

 9 响应文件拒收和无效情形(实质性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拒收:

 1、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组织地点,履行签到手续的。

 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下载谈判文件的。

 3、非数据电文形式的首次响应文件或非 PDF 格式的数据电文形式首次响应文件,邮寄的首次响应文件。

 4、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评审系统递交首次响应文件。

 5、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授权评审系统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评审时无法解密或正常读取数据的。

 6、现场签到的供应商名称与按规定获取(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或企业名称变更但不能在开标现场出具工商部门核准更名的有效证明资料的。

 请认真阅读拒收标书、无效响应文件或废标的情形和采购文件要求,并按响应文件格式制作标书,以免贻误!

 10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838—2568293。

 11 谈判组织、评审工作咨询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838—2568261

  序号 提醒事项 说明和要求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 成交(入围)

 供应商在系统中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需要纸质盖鲜章的成交通知书,在成交公告发布 2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件到受理科申领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0838-2516762。

 地址:德阳市佛山街一段 23 号。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单位德阳市财政局和德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答复。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838—2568293。

 地址:德阳市佛山街一段 23 号。

 邮编:618000。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中有关商务、技术等采购需求方面的质疑和因未按顺序确定评审结果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由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答复。

 采购单位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838-2511292。

 地址:德阳市天山南路一段 196 号。

 邮编:618000。

 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38—2537967 地址:德阳市佛山街一段 23 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德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8-2515202。

 地址:德阳市天山南路二段 196 号 邮编:618000。

 16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德阳市财政局备案。

 17 特别约定 1、项目编号约定: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填写谈判文件编号时,使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本谈判文件中的谈判文件编号均视为有效投标。

 2、 用章约定:供应商在线下制作首次响应文件,所加盖的单位(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彩色扫描上传与在系统中对 PDF 格式首次响应文件加盖电子印章同样有效。

 二、总则 (一)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二)有关 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德阳市财政局。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是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 )“投标人”系指按规定获取(下载)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三 )合格 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

 (1)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规定获取(下载)了谈判文件。

 (4)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要求。

 ( 四)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五 )

 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1)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信息发布媒体: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 六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总公司、分公司)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2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谈判文件

 ( 一)谈判文件的构成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投标与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谈判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要求; (5)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编制、递交要求; (6)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7)谈判程序、方法、标准; (8)合同主要条款。

 ( 二 )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公告、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书面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发布的更正公告视为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修改或者有关补充通知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3、 谈判文件中招标采购单位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4、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投标货币 (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此次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知识产权 (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

 首次 响应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首次响应文件。投标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首次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1 )资格性响应文件。投标人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2 2 )

 其他响应文件。

 ① 投标函。见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投标函”。

 ② 服务响应。投标人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服务指标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见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服务响应”部分要求)。

 ③ 商务应答。投标人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的商务响应(见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商务应答”部分要求)。

 (七)谈判保证金

 本次不缴纳。

 (八)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如投标人成交,将自动延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

  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九)首次 响应文件编制 、递交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编制、递交要求”。

 五、谈判和成交

 (一)谈判仪式

 1、采购代理机构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组织地点进行。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 2、会议主持人当众宣布参会的单位和人员。

 2、依据评审系统显示情况,公布签到供应商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递交情况,现场工作人员好现场记录。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谈判仪式结束。主持人宣布结束后,主持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对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便接到主持人电话,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抽签,已决定谈判顺序。

  (二)谈判小组依次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轮次有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

 (三)谈判仪式、谈判过程及 评审过程存档

 谈判仪式、谈判和评审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四)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五)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协议的依据,是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供应商应在系统中进行下载。不及时下载的,责任自负。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系统中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视为已向成交供应商发放了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 成交(入围)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成交(入围)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协议和验收

 (一)签定协议

 成交人应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与采购人衔接,通过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 30 日内依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谈判结果签订采购协议。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

  采购人签订采购协议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不良行为记录、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供应商单方面弃标的还应承担与第二成交人报价的差额的补偿)。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协议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协议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确定事项进行修改,即严禁自行将成交项目中的服务内容、服务指标、数量、报价等进行调整。

 政府采购协议的成立时间以采购人和成交人订立电子协议的时间为准,双方通过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电子采购协议上盖电子公章后提交采购代理机构,经采购代理机构盖电子章后生效。

 (二)协议分包 (实质性要求)

 本次不允许分包。

  (三)协议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协议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协议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协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协议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

 本次不缴纳。

 (五)协议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协议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协议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协议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协议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协议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七)履行协议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协议后,协议双方应严格执行协议条款,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保证协议的顺利完成。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协议纠纷,协议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八)

 协议支付

 会议定点场所签订的协议价为最高限价,党政机关在举办会议时还应与会议定点场所就住宿、伙食、会议室租金价格等进行协商,按照最终的协议价格支付给会议定点场所。

 七、投标纪律要求 1 1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2 2 、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私下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协议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协议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协议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但是,谈判文件未载明对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方法的,评审时不得进行报价加成和扣分处理。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成交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理。

 3 3 、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四川省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等相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规定格式和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谈判文件、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根据招标与采购单位的委托代理协议,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 对商务、技术等方面的意见、质疑和因未按顺序确定评审结果供应商的质疑直接向采购单位提出(同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对 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提交与质疑事项相关的供应商数量的副本。供应商提交质疑时,请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对谈判文件质疑时应提供已在系统中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的申明(质疑书格式详见本章附件)。经审核未按要求提交质疑的,在 2 个工作日内重新修改提出。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供应商收到质疑书副本后,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就质疑事项作出书面解释说明。采购人质疑答复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

  公告(此公告视同为对相关供应商的送达)。

 九、其他

  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一、谈判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采购文件不再做调整。

 附件:质疑书格式

  质

 疑

 书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等)

 (供应商)认为

 (采购项目编号)的谈判文件(或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具体质疑事项:

 1、 2、 ┈ 法律、事实依据、理由:

 ┈

 附件:1、质疑书副本 份(相关供应商各一份); 2、请供应商提交质疑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对谈判文件质疑时应提供已在系统中报名、下载谈判文件的申明; 3、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号 投标人、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要求提供 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 一、 、 投 投

  标 标

  人 人

  资 资

 格 格

 要 要

 求 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2、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如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数据电文形式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格式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件 1)及相关附件。

 3、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承诺函(数据电文形式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格式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件 2)。

 4、投标人的廉洁承诺书(数据电文形式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格式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件 3)。

 5、 提 供会议定点场所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卫生标准等规定,具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及锅炉、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的承诺。并承诺如为入围候选供应商,在本项目成交 后,签订入围协议前向采购人代表单位出具以上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以便核查,未提供者视为放弃入围成交候选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提供若涉及因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规定处在办理过渡期,而提供困难的,应提供相应行业部门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次会议定点场所采购范围为:旌阳区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含专业会议场所)。

 (2)提供会议定点场所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卫生标准等规定,具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证及锅炉、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的承诺。并承诺如为入围候选供应商,在本项目成交后,签订入围协议前向采购人代表单位出具以上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以便核查,未提供者视为放弃入围成交候选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1 1 、 供应商提供的 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包括证件过期、年度或月份不符、填写不完整、盖章不全等), 后果自负。

 2、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 20000 元以上罚款”)。

 3、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 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采购项目要求

 一、招标内容总体介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 号)及《四川省省直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表》要求以及《德阳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德委办[2014]61 号)精神,现对德阳市第三批市级部门会议场所定点入围资格进行招标。

 二、采购范围

 本次会议定点场所采购范围为:旌阳区区域内的宾馆、饭店(含专业会议场所)。各县(市、区)的会议定点场所由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另行采购。

 三、 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方式及采购主体

 本次会议定点场所采购,由市财政局委托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五、采购限价

 (一)住宿(含早餐)

 1、普通套间 750 元/人/天 2、单标间住宿标准最高限价 300 元/人/天 3、午休房按上述标准减半 本次投标报价要求各类住宿投标报价均以按每人每天进行投标报价。

 (二)餐费 会议餐费最高限价 150 元/人/天 (三)会议室租金(含会标、桌牌、电视机使用等费用)

 大会议室(400 人以上):

 6000 元/场 中会议室(400 人-200 人):

 2700 元/场 小会议室(200 人-100 人):

 1800 元/场

 100 人以下会议室:

 800 元/场。

 六、会议定点场所入围基本硬件条件(专业会议场所只需满足第一条)

 1、会议场所要求具有容纳 100 人以上的会议室 2、协议价格的住宿房间数量原则上应不少于 30 间 3、投标人自身客观条件符合的会议室、客房均须全部纳入本次招标入围考核范围。纳入考核范围的会议室、客房在承担各采购人的定点会议业务时均须面向各采购人开放,不得区别对待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

  七、会议定点场所接待和服务要求

  1、为会议提供热情接待,优质服务;

 2、协助会议单位报到,并按会议类别安排相应标准的住宿;

 3、按会议需要提供相应规模的会议室;

 4、制作会标、欢迎牌; 5、安排标准的餐饮。会议用餐原则上采用自助餐,会议早餐不得少于 20 种,中晚餐不得少于 25 种。具体承办会议时,入围人应提供承办会议一日三餐的菜单方案。

 6、所有定点宾馆承办的会议必须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记,结算时须开具发票,同时提供电子结算单。

 八、会议定点场所的其他要求:

 会议定点场所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卫生标准等规定,具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及锅炉、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各入围候选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成交后,签订入围协议前向采购人代表单位出具以上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以便核查。未提供者视为放弃入围成交候选人资格。

 九、会议定点场所的确定方式

 本次采购的会议定点宾馆、饭店主要供本市市级党政机关等单位会议使用,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会议定点场所宾馆、饭店的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评价,各方面条件符合即可入围候选供应商。

 各入围候选供应商在签订入围协议前应按采购人代表单位要求

  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并填报《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价格分项明细表》(此表在入围后由财政局提供),通过审核后,签订入围协议,成新一轮会议定点场所。

 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1 款项支付要求 会议定点场所签订的协议价为最高限价,党政机关在举办会议时还应与会议定点场所就住宿、伙食、会议室租金价格等进行协商,按照最终的协议价格支付给会议定点场所。

 2 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按照国家法律及法规及政府采购规定,1、成交方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会议接待服务;2、在协议期内,成交方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待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并执行协议价格。成交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成交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接待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 3 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如采购人解除协议,应在成交方书面通知到达 30 日内书面通知成交方并与其签订解除协议确认书;3、成交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3 其他 服务期限从双方签订协议日起 2 年(24 个月),协议期满后,对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续约条件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本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可以续签下一轮次的协议,继续保留会议定点场所资格;也可自愿退出,会议定点场所资格自动取消。

 3、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谈判内容为本谈判文件的采购项目要求等。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4、采购项目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 (1 1 )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

  包括以上服务价格等各项相关费用。

  (2 2 )本次采购报价要求:

 ①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

 实质性要求)。

 ②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投标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实质性要求)。

 如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采购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实质性要求)。

  说明:

 1 1 、欢迎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保障等于或高于该基本要求的服务。

 第五章

 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编制、递交要求

  一、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首次响应文件须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格式为 PDF 格式。)

 (实质性要求)

 二、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评审系统的指引在评审系统中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的制作,也可在线下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的制作。首次响应文件应转换为 PDF 格式的数据电文形式的首次响应文件。

 首次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登录评审系统按谈判文件要求及评审系统的指引,对首次响应文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单独填报网上应答内容。网上应答填报的内容应与首次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供应商的数据电文形式首次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要求提供数据电文形式原件的情形除外),只需在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和其他响应文件封面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其它要求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直接录入内容。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其他地方未盖章的(要求提供数据电文形式原件的情形除外),不得判为无效响应。

 三、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凭 CFCA 证书登录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将填报的网上应答及完整的 PDF 格式数据电文形式的首次响应文件上传至评审系统,并于递交截止时间前授权评审系统进行解密。若因供应商原因在谈判时解密不成功的或解密后不能正常读取数据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首次响应文件。

 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评审系统的首次响应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

  理。

 3、投标资格不能转让。现场签到的供应商名称(提供了工商有效更名证明资料的及现场提供材料证明签到笔误的除外)与按规定获取(下载)谈判文件、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否则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供应商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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