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楼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来源:银行从业 发布时间:2020-07-25 点击:

 计算机楼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科教创新园 区(西海岸校区)计算机楼 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编制人:

 赵殿斌

  审核人:

  曾扬

  编制单位:山东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目录 第一章、标 准 化 工 地 实 施 方 案 1 一、项目概况 1 二、建筑概况 1 三、施工目标 1 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五、文明施工 8 六、奖罚制度 12 七、队伍管理 15 八、质量管理 16 九、施工管理 22 第二章、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25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5 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底工作 25 三、安全管理工作 26 四、安全防护工作 26 五、抓好临时用电的

 安全管理 27 六、起重机械设备管理 27 七、文明施工管理 27 八、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28 九、坚持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28 十、从业人员管理 28

 第一章、标 准 化 工 地 实 施 方 案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中国海洋大学科教创新园区(西海岸校区)计算机楼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岛区三沙路以东,大学十一路以北。建设单位为中国海洋大学,设计单位为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三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青岛海大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建筑概况 本工程建筑面积约为 24500 平方米,地下1 层,建筑面积为 4154.73 平方米,地上 5 层,建筑面积约为,20345.27 平方米,负一层层高为 4.5 米,一层层高为 5.4米,2~5 层层高为 4.2 米,建筑总高度为 24m。

  三、施工目标 1 施工工期:410 天 2 绿色施工目标:2.1施工现场达到青岛市“标准清单式“样板工程标准,市级观摩工地。

 2.2 实现本方案提出的“四节一环保”的各项措施和指标;2.3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已就绪,施工现场地面已全部硬化,现场围挡、基坑临边防护均搭设完毕。

  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 1、安全报监手续在中标后由质安处进行办理, 工程开工前质安处必须会同建设、 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 并填写评估报告,施工期间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并且填写安全报监书。

  2、管理目标 (1)质安处以公司红头文件将各级、 各部门、 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放到各施工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应将其上墙;每年年初公司与各施工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施工项目部须将其进行层层分解到人,责任到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执行“从零工作法”主要内容见《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标准》附录 B-1、B-2、B-3。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按照工程造价提取 1.5 —2%。该项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编制(临时用电方案由项目电器负责人进行编制)并附相关的计算书。先由公司各相关部门进行会审、签字后再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监理总监签字确认,由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严禁随意变动经过审查的施工方案。

  4、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前,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进度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向操作人员讲明安全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底的签字确认,严禁代替签字。

  5、安全检查 公司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并会同监理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安全员每日进行巡查。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六级风

 以上及雨雪等恶劣气候,施工项目部须立即组织检查,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下,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作业。

  6、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应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工种转换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在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进行安全教育时应有签到表,严禁代签字。

  7、班前安全活动 施工项目部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的进行检查、指导、管理。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应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原

 件应存放在施工现场以备查验,做到人、证相符,公司应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和年审。

  9、安全事故处理 公司、施工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讯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由质安处建立工伤事故档案,项目部每月向质安处报安全事故情况,施工现场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LJA9-2 )和伤亡重大未遂事故记录( LJA9-3 )10、安全资料管理 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安全技术资料范本,施工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技术资料员, 持证上岗。

  安全技术资料员应及时填写、 分类清楚。装订统一规范,内容完整真实。

  11、脚手架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搭设要求、杆件间距、连墙杆设置、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等内容。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执行第 3 条的要求。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和钢木、钢竹混搭脚手架。架体高度超过 10 米的,严禁使用单排脚手架。钢管、扣件进场时,供应单位必须出具

 证明其产品合格的相关资料,施工单位进行验收,证明材料及验收记录应存档备查。严禁不合格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时,搭设人员应对钢管、 扣件进行检查。

  脚手架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搭设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必须进行检查验收:脚手架基础完工后、 架体搭设前;每搭设完 10—13 米高度后;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达到设计高度后;遇有六级风、雨雪天气后;停用超过 1 个月。基础必须夯实平整, 设置宽大于 20cm、长跨 2 根以上立杆, 厚 5cm 的木垫板、 钢底座和纵横向扫地杆, 距地 20cm 排水良好。

  架体与建筑物进行拉结,从第一步开始按照两步三跨的要求设置,并在墙两侧夹短管。拉结可靠牢固;拉结点应设明显标志。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必须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

  脚手架高度在 24 米以下的, 各组剪刀撑间距不大于

 15 米;脚手架高度在 25 米以上的,剪刀撑必须沿长度连续设置。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牢固,材制符合要求;操 作层应设 18 厘米高的挡脚板, 并居中设一道防护栏杆。

  严禁擅自拆除密目式安全立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卸料平台必须有设计计算书,设置荷载标志牌,平台底板应满铺,固定牢固,材制符合要求。卸料平台必须有独立的支撑系统,严禁与脚手架架体连接。悬挑式脚手架悬挑必须使用型钢,并进行计算,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架体内每隔两层切高度不超过 10 米设层间安全平网, 3.2 米处设首层安全平网,操作层下设随层安全平网,安全平网应架设牢固、封闭严密。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 15 厘米必须进行封闭。脚手架按照验收阶段进行验收,合格后在脚手架相应阶段挂验收合格牌。

  12、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执行 3 的要求,施工现场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模板支撑材料的性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立杆底部设置垫板,按规定设置支撑,立杆间距符合方案要求。模板上堆料均匀,模板拆除时砼必须达到规定强度要求,经现场技术

 负责人和项目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 拆除时必须划定警界区域,设置监护人。

  1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建筑物必须采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架体内 3.2m 处设置首道平网, 每隔 10m 设一道平网,并且跟随施工层设置一道随层网。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楼梯口必须设牢固稳定的防护栏, 进行屋漏设置, 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门,宜采用定型化防护门,井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 10 米应设安全平网,网内不得有杂物,不得进行硬防护。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外出 5m、宽 3m、高 3m, 项目部 5cm 厚的木板。高层建筑应设双层。高层建筑物或创“文明工地” 、“示范工地”的工程必须在外侧设置安全通道。安全通道两侧设防护栏,挂立网。予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严,固定不移位。临边防护栏应设置上下两道,上杆距地高度为 1.2米,下杆距地高度为 0.5 —0.6 米,立杆间距不大于 2 米,并设置挡脚板或立网,防护栏杆宜使用钢管,牢固可靠,并

 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14、临时用电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达到“一机、 一闸、一漏、 一箱”的要求。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连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电缆、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产品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外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护措施应同时满足供电部门要求。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电器测试每周不少于一次,各类电器的绝缘、接地电阻测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气后必须进行测试,并做好检查维修纪录。

  15、起重机械设备 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设备产权单位应当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登记注册手续,取得登记注册铭牌和证书。安装完验收后,使用单位应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志。

  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 拆装、使用单位应按规定时限,通过青岛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系统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报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使用单位、设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后,组织实施。拆装作业前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拆装过程中,应划出警戒区域,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必须进行全过程监控。设备的产权、安装和使用单位必须对起重机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根据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对使用中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应对安全限位保险装置和钢丝绳、吊索等易损部件每天进行检查,确保灵敏可靠。多台塔吊作业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并采取有效的防碰措施。

  16、起重吊装 起重吊装工程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划定危险作业范围,设置警示标志,设专人实行全过程监护。吊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钢丝绳、索具、卡扣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试车。被吊物件必须合理存放,确保稳固安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有可靠立足点。结构吊装时,应设置移动式节间安全平网。严禁采用人工绞磨吊装。

  17、施工机具 机具转动部位必须设置放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机具使用前应经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固定施工机具应搭设防护棚。平刨应设护手安全装置,圆盘踞应设分料器、防护挡板。严禁使用平刨和圆盘踞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I 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缆线不得有接头,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钢筋冷拉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和防护栏,钢筋对焊作业区应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电焊机必须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 5 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 30 米,无破皮老化现象;接线柱应设防护罩。

  搅拌机应选址合理, 固定牢固,轮胎不得支撑在地面或其它物体上。钢丝绳和保险挂钩应符合要求,操作手柄应设保险装置。气瓶应有防护帽、防震圈,色标明显。存放和使用时应距离明火 10 米以上, 不同种类气瓶间距应大于 5 米。乙块瓶不得平放。潜水泵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

 必须小于 15 毫安,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水磨机具和打夯机手柄应绝缘,用电线路不得拖地。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一人操作,一人把线。

  振捣器具应使用移动式配电箱, 电缆长度不超过 30 米,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五、文明施工 1、方案编制 施工前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围档墙,临建设施搭设,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等,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并签字。

  2、现场围档 施工现场临街围档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彩色喷塑压型钢板。非临街现场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围档墙内外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档墙堆放物料、器具等。禁止用围档墙做挡土、档水墙或做宣传牌(含广告牌)、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

 围档墙应采用彩绘等形式进行美化、亮化,并反映企业文化特点。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档墙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3、建筑物围档 密目安全网应封闭严实,牢固、美观色泽一致,封闭高度应保持高出作业层 1.5 以上,密目安全网应采用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脚手架杆件必须涂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档脚板必须涂红白相间的警示色。

  4、信息管理 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配备电脑,具备连接互联网条件。单位工程在 10000 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监视监控系统。

  5、安全警示 施工现场应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警示用语牌应在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加工区、生活区等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用语牌要统一规范,满足数量和警示要求。

 安全标志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悬挂,并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不得将安全标志不分部位、集中悬挂。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GB1894-1996)的要求。

  6、临建设施 新建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高层创“文明工地” 、“示范工地”等品牌工程的必须全部使用 5000m 2 以下工程的办公室、会议室、宿舍必须采用彩钢活动房屋。其他临建根 据现场情况来设置。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临建设施内用电达到“三级配电两极保护”,未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距地高度应不低于 2.4 米。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临建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稳固。宿舍应使用单人单床,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 16 人,严禁睡通铺。在建建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办公。宿舍内应设置封闭式餐具柜,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宿舍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宿舍负责人标牌应上墙。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距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不得小于 30 米。炊事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灶间、售饭间、食品储藏室应分隔设置,食堂内禁止人员住宿和放置施工料具、有毒有害物品等。生、熟炊具器应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 经常消毒, 保持洁净。

  温暖季节食品出售前应加盖防绳罩。严禁购买、出售变质食品。食堂应设上、下水设施,排水、排气口应采用金属网封闭, 通风、排气良好;砌筑式灶台应使用面砖材料饰面。食堂应使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禁止燃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食堂、食品储藏室门口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 0.6 米。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水冲式厕所,蹲位应满足使用要求,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 1.2 米,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 1.5 米。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高层作业区应设置封闭便桶。施工现场应设置浴室,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喷头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保证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并使用防水电器。施工现场应设置职工文化学习娱乐室,配备电视、报刊、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现场应配备急救人员。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饮水室应设置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保持卫生、清洁。施工现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达

 到牢固、美观、防雨要求,并进行亮化。宣传内容及时更换。

  7、场容场貌 施工现场应设置金属大门,建筑面积在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宜使用电动门,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人员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大门处应按要求设置“七牌两图” ,即施工标志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施工标志牌规格为 1.5 米,宽 1.8 米,其它不小于 1.2 米× 0.8 米,架体材质为不锈钢,直径不小于 0.06 米,各类标牌应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并由明显划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示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并有防潮、防雨措施。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高层建筑或创“文明工地” 、“示范工地”的施工现场、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必须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一般工程主要施工道路应进行硬化,其硬化形式有工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确定,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施工道路硬化应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施工现场大门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和河流。温暖季节,施工现场应进行绿化。施工现场应在边角等处每隔 15 米设“灭鼠屋” ,并设专人负责管理投放药品;温暖季节应设置“捕绳笼” 。

  8、现场防火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木制作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燃用明火取暖。

  施工现场应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购领、

 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应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高层建筑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源管理,立管直径不小于 2 寸。每层应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备消防管具, 9、综合治理 施工人员宜统一着装,并戴胸卡,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其他人员的安全帽应有颜色区别。安全员应穿戴黄色服装、戴黄色安全帽,并佩戴明显标志。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及时办理暂住登记,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施工现场留宿。施工现场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开工前应按规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疫应急预案,定期对工人进行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发现疫情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处置 措施。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应按有关规定开办职工夜校。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封闭作业, 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未经审批,晚 10:00 早 6:00,中、高考期间,晚 8:00 至早 6:00 禁止施工。建设、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扰民,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的关系。

  六、奖罚制度 1、在区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检 (抽)查达到优良标准的工地,公司奖励 2000 元。

 2、在全区以上主管部门的通报表扬的施工项目部,公司奖励 5000—10000 元。

  3、在区及以上部门的检 (抽)查时评定为不合格的施工现场,公司给予 2000—5000 元的罚款。

  4、在区大检查中被停工的施工项目部,公司给予 3000—5000 元的罚款。

  5、在区大检查中被挂黄牌,并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项目部,公司对其进行 20000—50000 元的罚款。

  6、公司在月检中查出重大隐患,项目部不按时整改和不按时报送隐患整改报告书的项目部。公司对其进行 1000—3000 元的罚款。虚报隐患整改报告的施工项目部罚 3000—5000 元。

 7、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及新工人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真实的缺一项罚款 100 元。

  8、各种安全施工方案不齐全者,每缺一项罚款 300 元。

  9、安全员不戴袖标罚款 100 元。

  10、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一次罚款 50 元,安全帽无带罚款 20 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一次罚款 200 元,管理人员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罚款 200 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不按要求堆放罚款 500 元。

  11、工地临时设施不按本规定搭设罚款 3000 元。

  12、“四口”防护不按工程进度设置,每次罚款 300 元。如有破损网片不及时更换每片罚款 300 元,网内杂物不及

 时清理每次罚款 100 元。无随层平网每次罚款 1000 元。

  13、脚手架、塔吊、井架不按标准规定验收罚款 500 元;验收不合格使用的罚款 2000 元;不验收试用的罚款 5000 元;井架卸料平台不单设的罚款 1000 元。立网采用金属丝绑扎罚款 500 元,脚手架基础不平罚款 500 元,垫板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 500 元,未使用垫铁每一处罚款 50 元,脚手架无排水沟或排水沟失效罚款 500 元,扫地杆不符合标准要求罚款 500 元,小横杆不符合标准要求罚款 1000 元,拉结点达不到两步三跨要求的每一处罚款 1000 元,脚手架未高出操作层 1.5 米罚款 1500 元,剪刀撑未与脚手架同步进行罚款 500 元,脚手架未刷黄漆罚款 2000 元,剪刀撑未刷红、 白相间漆罚款 500 元。塔吊无排水设施或排水设施失效罚款 500 元,无限位或限位失效每处罚款 3000元,吊钩无保险或失效每处罚款 300 元,塔吊起重钢丝绳卷筒无防脱装置或失效罚款 2000 元,塔吊未做避雷装置或失效或材质不符合标准要求罚款 500 元。

  14、塔吊、井架拆装不按规定,使用无证人员罚款 3000 元。

  15、施工现场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罚款 2000 元。漏电保护器不合格的每处罚款 200 元,熔丝采用金属丝代替的每处罚款 500 元。熔丝与闸具不匹配罚款 50 元,线路乱接乱挂罚款 300 元, 16、施工标志牌不按标准规定设置的每少一块罚款 300 元,规格不符的每块罚款 100 元。

  17、工地食堂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罚款 1000 元,工地烧煤烧材罚款 500 元。临街不亮化围墙大门的罚款 500 元,围墙不美化,材料堆放混乱每项罚款 300 元。

  18、无机具操作牌少一块罚款 200 元,机具无棚,不防砸、防雨每处罚款 300 元。

  19、对工程部下发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单不按规定时间返回的,每次罚款 200 元。

  20、月报不及时罚款 500 元。

  21、安全技术资料未跟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罚款每缺一项 100 元,资料中代替签字每一处罚款 50 元。

  七、队伍管理 1、工程中标后公司组建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机械管理人员,材料员等施工项目班子,项目班子的人员均具备相应资格。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施工项目部应采用有资质的劳务施工队,由公司与劳务施工队签订《劳务合同》,劳务施工队应与每一名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务用工合同,并在施工现场留存一份。严禁私拉滥招,非法用工。

  劳动用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劳动报酬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计算标准、支付项目、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争议的解决

 方式等。施工现场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的人员包括:建造师(项目经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 技术工人、特殊工种人员、普工。从业人员上岗佩戴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岗位胸卡。进入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应经过岗前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做到人、 证相符。

  持证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并进行年检。未经年检的,岗位证书自动失效。

  2、工人权益保护 3、现场资料 施工项目部应将以下 7 项资料原件到公司企管部备案,并且留存加盖劳务公司公章的复印件。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应存放必备的队伍管理资料。现场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书》及《安全生产许 可证》;2、建筑工程(专业、劳务)分包登记表(附录 B-8);3、工程总分、包合同及建设、监理单位对分包合同的认可证明;4、现场管理人员、工人花名册(附录 B-9、附录 B-10)5、现场劳务人员的劳动用功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岗位证书、身 份证(复印件);6、工程款、分包款、工人工资拨付、发放证明;7、其它资料。

  八、质量管理 编制本标准的目的是,全面总结施工现场的管理经验,规范建筑工程现场的管理和质量要求措施,为促进科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质量的监管发展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标准。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质量管理工作,又便于操作的基本规定和标准尺度,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打下基础。

  一、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1、项目部必须有足够的管理人员,否则不得承接内部任何工程。

  2、工程项目必须签订工程质量目标责任书, 在施工中必须完善质量目标。

  3、编制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 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计划, 认真做好各项技术交底。

  4、组织工程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图纸会审变更确认必须有建设单位代表或设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5、按规划坐标进行施工现场放线, 并做到准确无误后, 报工程部检验。

  6、做好现场材料计量工作。

  二、材料验收检验的质量管理 1、严格执行建筑材料及半成品准用证制度。

  2、提前做好各种所需材料的试化验及混凝土、 砂浆的试配工作并设立标准养护箱。

  3、施工现场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建材产品合格后,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4、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建材产品检验及验收档案, 及时填写建材产品进场分类台帐。

  5、项目部的取样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与送检的规定, 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材料取样、封样,共同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在工程上。

  6、见证取样与送检试块, 材料的检测报告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建材产品检验合格后,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7、取样人员应在试样上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 标志, 标识和标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确保见证取样送检过程的规范性,并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8、施工单位应建立建材产品检验及验收档案, 及时填写建材产品进场分类台帐。

  9、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留置, 标准养护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 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组数应满足施工期间确定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和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需要。

  10、施工现场宜配置移动式,试块标准养护箱。混凝土、砂浆试块养护的温度,湿度应达到技术标准的要求。养护箱必须进行定期校核,每年不得少于 1 次。

  三、配合比与计量 1、混凝土、砂浆搅拌前必须取得由检测单位出具的配合比通知书。

  2、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发生变化, 应委托检测单位重新设计配合比。

 3、搅拌机具旁应设置计量设备, 悬挂计量标志牌, 计量设备应有计量部门签发的合格证。

  4、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材料配合比进行计量。

  四、建筑结构工程质量 1、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 项目部应及时按贯标程序报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报当地工程监督机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及进行基槽验收,并填写地基验槽记录。

  2、砌体工程砂浆饱满度应符合要求, 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搓, 雨季施工时,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 米,混凝土施工缝应按规范规定要求进行留置,不得随意留置。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强度应达到规定要求后, 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同意后, 方可拆除模板支撑。

  3、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 严禁进行现场搅拌, 并将

 供货合同报送工程所在地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商品混凝土进场后,施工、监理单位应会同生产单位,进行塌落度等项目检验,并按规定留置试块。

  4、现浇板钢筋绑扎时,要按 0.8 ×0.8 的设置钢筋制作的马凳,马凳高度要准确,固定要牢固。现浇板的双向钢筋要全部绑扎。

  5、严格控制现浇板厚度, 按规范规定数量设置, 现浇板四角按新标准规范规定设置附加斜向构造筋。

  五、装修工程质量 1、进入装饰阶段后,不允许破坏主体结构。

  2、对分部工程中的一个分项应做出样板,严格按样板进行施工,确实起到样板领路的作用。

  3、样板施工完工后, 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及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过程中, 应加强对工程成品的保护, 防止碰伤、 缺损、污染等。

  六、工程检查与验收 1、检验批分项工程完成后, 由项目质检员和现场监理人员对其进行自检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

  2、一般的隐蔽工程分项, 由项目部质检员进行自检, 自检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和建设单位,现场施工代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地基基础与主体分部工程施工完毕后, 项目部进行自检合格后,报公司质安处,质安处派人去进行验收 (对实体和资料进行检查),合格后再报监理、建设、质监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备案资料。

  4、做好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验收工作,严格检查验收管理,工程专职质检员必须在现场跟踪检查,对当天施工的分项工程在下班前进行质量评定并验收签字,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整改或返工重做。

  5、屋面及卫生间等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应进行 24 小时的储水试验或淋水试验,并进行记录。

  6、民用建筑工程必须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 检测不合格的不准组织竣工前检查和竣工验收。

  7、建设单位应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的认可文件后,方可向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竣工前检查,检查通过后,及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下组织竣工验收。

  8、项目部经理应组织有关人员每周对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并对每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

  9、质安处每月二十日组织月检, 对各项目当月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并进行通报,对查出的问题下达《隐患通知书》项目部根据隐患通知书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按照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写出整改报告报质安处,质安处进行复查。

  七、工程管理制度事故处理 1、分部或分项工程中出现的一般不构成影响结构安全的轻微质量事故,项目技术负责人可对该质量事故制定处理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经总工批准后进行处理,然后由项目部质检员重新验收。

  2、工程若出现对结构安全有影响但不构成安全的质量事故,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工程部,工程部会同总工对发生的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对质量事故提出处理方案,实施补救处理,公司工程部检查验收。

  3、工程出现对结构有影响的重大质量事故时, 项目部立即书面通知公司质安处, 工程部检查核实后上报公司总工程师和分管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部门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分析签订并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实施中工程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同时,责令项目部对所发生事故定出预防措施,报工程部批准备案。

  4、工程中出现的一切质量事故,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项目部自行处理的视为故意违反行为,均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八、质量的回访保修制度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项目部应同甲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同时填制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

  2、工程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 项目部负责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保修期限的规定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报修期位设计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厨房和外墙面的防水渗漏保修期为 5 年。

  3、供热采暖系统保修期为 2 个采暖期。

  4、电气管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 2 年。

  十、工程回访 1、在项目经理的组织下, 有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 质检员参加组成回访小组。回访时应提前告知公司工程部通知建设单位,关派有关人员参加,回访中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记录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查看现场,落实情况写出回访纪录。

  2、季节性回访:项目部应在雨季回访屋面、外墙的防水情况,冬季回访采暖系统情况。

  3、技术性回访: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 2 年左右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中所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后的效果进行回访。

  4、保修期满前的回访主要是在保修期即将结束前, 向建设单位提出建筑物和设备的维护及使用的注意事项,并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十一、工程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的处理 1、在保修期内,凡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影响使用时, 项目部必须尽快派人前往检查,必要时公司管理部派人参加,并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做出签定,推出维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维修完毕后,要在维修证书的“保修纪录”栏及保修表格内做好记录,并经建设单位验收签字,以证明维修工作结束。

  九、施工管理 公司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新标准,为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根据发展的需要,公司根据实际相结合。制定本标准。

  一、施工准备 1、公司中标后,应同建设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 按公司内部确定项目经理的相关规定,确定项目部经理,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应的项目班子报公司批准。

  2、施工过程准备, 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及时履行赴任手续。项目部在项目中应建立管理人员上岗台帐,并明确人员职责。公司与项目部签定工程内部承包合同,落实具体施工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3、项目部在接受施工任务后, 应召开工作会议, 决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 及时组织安排材料、机械、人员计划。

  4、施工项目部收到图纸后, 组织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对施工图进行核对, (必要时公司工程部可派人协助),提出疑难问题,并且做好《图纸会审记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将《图纸会审记录》提报给设计人员。设计人员解答完毕后参加图纸会审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负责人在《图纸会审记录》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项目部应将盖章的 《图纸会审记录》报工程部一份备案。

  5、施工项目班子确定后, 由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的编制,并报工程部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监理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

  6、项目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量控制点进行定位放线并做好放线记录。并应向公司工程部报放线测量记录,工程部进行验线。验线合格后,再报规划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表》规划部门签字盖章后进行基槽开挖。

 7、项目施工方法要合理, 满足质量和施工进度的要求, 施工必须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应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确保质量目标实现。

  8、项目部在接受施工任务后, 应进行相应的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及时间、计划安排。同时由工程部进行工程技术质量、安全交底。明确质量要求,按文明施工管理文明程序进行。施工进度按进度控制,项目部应编制《总施工进度计划》,每月 25 日前向工程部报计划,协调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计划的顺利进行。

  9、工程部每月二十日组织月检, 对各项目工程当月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并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结果。

  10、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行同步收集、整理,内容应真实、完整,严禁涂改、伪造。

 11、单位工程完成后,项目部应向工程部提交竣工申请和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资料审核齐全后,工程部再进行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齐全、不整齐不能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在二十天内向工程部提交完整准确的并经有关单位及其技术负责人确认的工程技术文件及竣工图。凡列入归档范围内的工程档案文件资料,应按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向公司工程部,建设单位和档案馆移交。归档的原始记录签证应真实、齐全、日期、部位明确,严禁事后 涂改,使用复印件时,应说明原件存放处以备查询。

  12、(1)使用准用证的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证、单据齐全、证物相符,否则少一项罚款 500 元。

  (2)水泥、钢材使用前必须复试,如发现没有复试报告,用于工程的每项罚款 1000 元。

  (3)严格控制施工计量,无计量或计量虚设的发款 300 元。

  (4)砼、砂浆试块,报送上级实验室试验的,一次试验件不合格者罚款 500 元。

  (5)厨房、卫生间交工后保修期间发现一次渗漏的,罚款 500 元。

  (6)外墙发现一次渗漏的,罚款 500 元。

  (7)屋面交付使用后,发现一处渗漏的罚款 500 元。

  (8)保温材料厚度不合格的罚款 500 元。

  (9)工程保修期内,项目部必须做到,按规定和不定期的经常回访,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回访的一次罚款 1000 元。造成投诉的一次罚款 5000 元,造成新闻媒体曝光的一次罚

 款 5 万元。

  第二章、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促进企业发展,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一、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工程开工前,由公司主管经理牵头,公司安质处、项目部共同参加,针对工程的实际特点,依据有关的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规、规程,编制、健全本工程项目、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分工,确定其在本工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布置、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全面、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工程施工人员较多、工期较紧、机械设备数量多、穿插施工工序多,施工安全十分突出,施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事故,轻伤以下负伤率控制在 1.5‰以下,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底工作 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使参加施工的每一名作业者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作好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做到懂法规、会操作,特殊工种作业要单独教育培训。将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将操作规程悬挂在操作岗位前。新入场的工人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操作人员入场前,必须集中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交底,向操作者重申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范、规程、法规及文件,同时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详细交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注意事项等,以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1)公司教育的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2)项目教育的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3)班组教育的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三、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在政府领导下的业主、监理及施工三方都参加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实施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分段分部位做好安全检查与防护,并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抓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建立起以公司经理为首、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安全保证体系。

  四、安全防护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使防护用品真正发挥作用。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做好“四防”(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防中毒)。加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四口”及临边的防护, 坚决执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的工作面,在危险处所要设显著标志或指示灯,以示警告,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

  五、抓好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现场用电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把安全用电纳入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规范用电,严禁乱拉用电线路,保证用电安全。临时用电按部颁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内业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施工现场供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使现场用电安全化,规范化。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所有机电设备设专人管理,非机电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电设备。

  六、起重机械设备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有起重机械登记手续,并取得登记铭牌和证书,安、拆单位必须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资质。其中吊装工程必须按照转向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设置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实行全程监控。

  七、文明施工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墙是用彩色喷塑压型钢板,临建设施采用装配式活动板房,临建设施用电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现场进行硬化,施工现场设置金属大门,大门处按要求设置“七牌两图”,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按照平面布置图明显划分设置。

  八、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每月、项目组每周对现场检查一次,现场安全组每天跟班检查,重点检查高处作业、临边防护、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查出的问题、隐患立即整改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较大问题和隐患要写成书面材料,向公司汇报整改情况。及时将安全不稳定因素消灭。

  九、坚持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选派责任心强的职工任现场保安员,出入现场一律凭借胸卡。

  十、从业人员管理 劳务作业人员选用有建筑劳务资质的队伍施工,并与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

  对电工、电器焊工、塔吊司机、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全部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严禁从事特殊作业,并针对塔吊司机、架子工的高空作业,必须经区、市级医院提供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推荐访问:实施方案 标准化管理 计算机
上一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
下一篇:轨道交通建设对城市经济发展影响回顾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