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选考察是掌握干部情况关键环节

来源:初三 发布时间:2020-09-10 点击:

  人选考察是掌握干部情况的关键环节

 篇一:提拔干部严把三关

  姜云帆:干部选拔须严把三关[日期:2010-03-31 19:21] 来源:荣昌县安富街道沙河村主任助理作者: 姜云帆 [字体: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必须始终坚持把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作为保证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有效防止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选出真才实干的好干部,须严把选拔三关。

  一、严把民主推荐关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推荐提名关。坚持将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必经程序。提名对象必须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要求具备的各种基本条件,考察人选确定前,无论是领导干部个人推荐的人选,还是组织推荐的人选,都要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原则上推荐不过半数的,不列为考察人选。同时,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的依据,不能简单以票取人,还需要在谈话中进一步听取群众的推荐意见,两种方式同时采用,相互补充,确保多数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干部能够纳入考察范围。严格按推荐程序进行,保证被推荐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严把组织考察关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拟任人选,必须依据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根据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法进行,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考察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三、严把讨论决定关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

 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讨论会上应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坚持未经组织考察的干部绝不上会,未达到规定人数的绝不上会,反映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上会。在讨论中,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营造民主氛围,集体决定干部任免。

  为有效预防“带病提拔”干部,更好地履行纪委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湖南省嘉禾县结合实际,对干部提拔任用严把“三关”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度”。

  一是严把“职责分工关”。对干部提拔任用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度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由一名副书记分管,干部室具体承担组织实施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室、案件检查室、信访室、审理室、案管室、纠风室、执法室、效能室、作风办、优化办等室按其工作职责分别承担相关任务。

  二是严把“工作程序关”。干部室在收到县委组织部送交的《拟提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函》后,立即请示书记、分管副书记和常委,分管领导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干部室负责具体执行。首先,通过领导了解拟提拔任用人选在党风廉政方面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有关领导应负责地提供掌握的情况并签署本人意见。其次,向有关室了解,有关室应如实将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干部室;需要调阅干部人选廉政档案的,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对有党风廉政方面问题记录的,应当书面摘录。第三,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讨论,必要时召开纪委常委会进行讨论。干部室根据有关领导、有关室反馈的情况和廉政档案的记录,对干部人选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进行汇总,并按照《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适用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拟提拔任用对象未发现有党风廉政方面问题的,经征求有关领导意见,即可形成书面意见;对拟提拔任用对象存在有党风廉政方面问题,但比较轻微的,由分管副书记个别征求意见后形成书面意见;需要研究的,由分管副书记提请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讨论;对拟提拔任用对象存在党风廉政方面问题,适于否决或暂缓提拔任用的,形成书面意见;需要研究的,由分管副书记提请召开纪委常委会进行讨论。形成的书面意见,由干部室报经书记、分管副书记和常委阅签后,加盖公章,回复县委组织部。以上工作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天。

 三是严把“责任追究关”。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工作的领导,搞好组织协调,严格工作程序,注意严格保密,保证工作质量。干部室加强与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的联系,及时收集、综合、提供有关情况。有关室本着实事求是,对组织负责、对干部人选负责的态度,如实提供情况,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的从严追究责任。

  (据湖南省嘉禾县纪委信息)

  严格程序 把好“三关”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

  2003年7月11日 周村党建网站

  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这对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选准干部、用好干部,是新形势下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周村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工作中突出把好“三关”,形成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科学机制。

  一、扩大民主,广泛选拔,把好荐名关

  民主推荐干部是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各级组织把做好民主推荐干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基础来抓,列入全年组织工作计划,形成一套比较规范的操作程序和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建立良好的后备干部推荐运行机制。一是建立推荐责任制。领导干部个人向组织推荐干部要出以公心、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署名书面的方式进行后备干部推荐,对哪些出于私心,隐瞒事实真象,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推荐人的责任;基层组织推荐时,应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后上报上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个人对组织负责。二是严格推荐程序。各基层单位在推荐后备干部时,应讲清推荐的目的、意义、条件、要求和范围,参加推荐人数应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群众推荐以无计名的方式进行,领导干部以署名的形式进行推荐,推荐结果经集体研究后上报。上报的人员情况应包括群众推荐得票情况、组织集体讨论情况和现实表现。三是拓宽选人渠道。既要在党政部门选,也要在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选;既要在本地区选,又要在跨越地区界限选;既要着重从后备干部中选,也要注意从后备干部以外的干部中选;既要坚持选拔干部必须经过一定台阶锻炼,也要敢于

 破格选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既要从重要岗位和重点工作中选,也要注意从不易人们所重视的部门或工作中选。

  二、明确标准,改进方法,把好考察关

  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干部的真实情况,在考察工作中应采取以下四种考察方法或措施:

  一是明确考察人员的责任,客观、真实地了解和反映考察对象情况。从事干部考察的同志要对组织负责、对考察对象负责、对考察结论负责,考察材料必须署上考察者的姓名,坚持原则,不带框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二是不折不扣的落实各项考察制度,防止走过场。要认真严格地落实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任前公示制、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项制度,提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透明度,加大群众的参与和监督的力度,提高干部考察的准确程度。

  三是扩大考察层面,全方位了解班子和干部情况。考察中获取更多的信息量是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为尽可能听取多方面意见,在实践中应注意从上下级联系面、同级相关单位联系面、群众联系面入手,做到三面有机结合,全面了解班子、干部的真实情况。

  四是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及时、动态地了解干部情况。改变不换届、不提拔、不调整、不考察的做法,坚持考察工作日常化,每年有计划地对部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年轻干部进行考察,随时了解领导班子整体和个人的动态变化。同时,在干部考察中我们要注重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保证政治素质过硬;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保证能力素质过硬;注重考察群众基础,保证作风素质过硬,从而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人选拔出来。

  三、完善制度,严格程序,把好决策关

  一是从贯彻《条例》入手,规范工作程序。为保证《条例》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走样,组织部门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基础上,部领导和从事干部工作的同志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现实需要,集体研究形成初步方案。经考察进一步反复酝酿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提交书记办公会及常驻委会讨论通过。

  二是从完善制度入手,严格程序标准。常委会在讨论干部时,应坚持做到“四不”:一是方案中没有的名单,常委会不讨论,不搞临时动议;二是常委会人数没有达到三分之二的不研究干部问题;三是未经组织部门考核的干部不讨论;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坚持“四不”,将有效防止个别人决定干部现象发生。

  三是从加强监督入手,确保工作质量。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是促进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按照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选准人用好人的需要。对选任干部监督,要把党内的监督同群众监督、党外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党内党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网络。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发挥组织部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建立监督工作责任制,经常性地对各基层党工委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建立监督管理例会制度,发挥执纪执法部门监督作用;建立组织部与纪委、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通报制度,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周村区通过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条例》规定的各项程序,认真把好上述“三关”,自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先后提拔调整干部640人次,没有一人因为选拔任用程序或干部考察失误出现问题,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选拨任用干部组织部门要“把三关”2012-04-24 09:50:00 近日,不到到19岁就大学毕业,工作仅一年半就被提拔为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的“湘潭神女”王茜,成为网络热议的焦点。学历背景、家庭情况、选拔程序都成为大家讨论争议的关键问题。从拟提拔任用到公开公示再到后来的“暂缓任用”,网友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次提拨任用是否经过公开选拨,对其是否进行了仔细调查,是否按照选拨程序“照章办事”。群众的这些是对组织部门工作队的拷问。

  近年来学历造假、萝卜招聘、违规操作等一系列选拔问题不断出现,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当记者去了解“湘潭神女”事件时,许多部门都以“不知道”“不了解”、“新来的不了解情况”为挡箭牌,真可谓发扬了“沉默是金”的优秀做法。是“真不知道“还是“知道不说”,只怕是其中有“猫腻”不能说,领导不发话不敢说。

  选拔任用人才是组织部门主要职责。为党和人民“选好”人才、选“好人才”是其职责所在。这就要求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人才时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党委“把好关”。

  把好质量关。对每一名选拨任用部都要仔细认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任人标准。选贤任能,对于学历、年龄、工作经历这些“多事之地”都要“鸡蛋里挑骨头”,详细了解,仔细审查,杜绝“学历造假”、“童工干部”等问题,坚决不让心存不轨之人浑水摸鱼。

  把好程序关。选拨任用不能是某个领导干部“算了就算”,也不能简单“张贴公示”就完事,因此选拨任用干部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程序要求进行选拔任用工作。对每一步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阳光下选拔,杜绝“暗箱操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好监督关。组织部门要建立选拨任用“高压线”,对每一次选拨任用、每一个工作细节组织部门都有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对其存在的“暗箱操作”、“违规用人”要加大处罚力度,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儆效尤,维护组织选拨工作的严肃性。

  利川市严把“档案审核关”选拔干部

  发表日期:2010年8月12日出处:来稿选登 【编辑录入:ffgzs】 共有 651 位读者读过此文字体颜色: 选择颜色 黑 色 红 色 黄 色 绿 色 橙 色 紫 色 蓝 色 褐 色 墨 绿 深 蓝 赭 石 粉 绿 淡 绿 黄 灰 翠 绿 综 红 砖 红 淡 蓝 暗 红 玫瑰红 紫 红 桔 黄 军 黄 烟 灰 深 灰 灰 蓝【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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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干部档案的基础保障作用,利川市对所有拟调动和提拔使用干

 篇二:干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

  ××市农业农村类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

  初步人选考察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关于推荐农业农村类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精神,为确保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考察工作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正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总结以往考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市农业农村类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初步人选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做好考察前的准备工作

  (一)研究确定考察工作初步方案。

  各考察组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考察任务、方法、步骤和责任,严明考察纪律。明确组内分工,初步确定考察工作日程安排和修改完善考察工作方案。

  (二)准备考察工作中所需要的有关材料。

  这次考察中需要的有关文件和材料主要包括:

  1、考察组组长在民主测评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2、个别谈话要点;

  3、集体面谈主持词;

  4、2012年××市农业农村类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初步人选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票(样表);

  5、2012年××市农业农村类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初步人选民主测评及谈话意见汇总表(样表);

 6、2012年××市农业农村类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初步人选综合分析评价表(样表)。

  (三)提前与有关地方和单位联系沟通。

  考察组组长或联络人员提前与考察对象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沟通,通报考察工作初步方案,提供考察组成员名单,商定考察组到达时间,请被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提前做好以下7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1、细化考察工作方案,拟定考察工作日程安排;

  2、筹备召开民主测评会议(会上需要用的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票样表由各考察组提前提供,各地各单位负责提前印刷);

  3、准备个别谈话人员名单(考察组提前告知谈话范围);

  4、提供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和《干部任免审批表》;

  5、提供考察对象廉洁自律鉴定材料及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情况(提供带结论性的书面材料);

  6、考察对象2000字左右的现实表现材料;

  7、个别谈话要点(由考察组提供,考察对象所在地或单位党组(党委)提前发给谈话对象)。

  二、考察前进行“两项公示”

  考察前2天,以书面告知的形式在民主测评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两项公示”(即公示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思想工作小结>)。

  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以《干部任免审批表》上的信息为主;工作实绩(思想工作小结)即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思想工作小结(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一般2000

 字左右。

  三、召开民主测评会议

  (一)会议内容

  按照这次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介绍考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法步骤、了解掌握干部群众对考察对象履行职责能力情况及德才表现的评价。

  (二)会议的组织和参会人员范围

  1、会标为:“2012年××市农业农村类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初步人选民主测评会”。

  2、考察对象为市直有关单位的,会议由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负责组织,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3、考察对象的县(市、区)直单位的,会议由县(市、区)直单位党组(党委)负责组织,机关科股长以上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考察对象在乡镇的,会议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机关全部干部、镇直部门负责人、农村支部书记参加。

  参会人数较少的(50人以下),可以由所在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具体参会人员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三)会议议程

  会议由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考察组组长按照提供的讲话通稿讲话;发放民主测评票;参会人员填票、投票。

  (四)分类填写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票

  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票分A、B两类,分类填写。A票由市直单位、县(市、区)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乡镇领导

 班子成员、其他同级干部;B票由其他干部填写。

  (五)统计汇总

  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票由考察组负责收回,进行分类统计、汇总。

  四、进行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主要是深入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发展潜力、群众公认、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个别谈话的评价内容、评价要点与民主测评相同,根据个别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参考评价要点,确定谈话重点。

  (一) 谈话人员范围

  1、考察对象为市直单位的,谈话人员范围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2、考察对象为县(市、区)直单位的,谈话人员范围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科室中层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3、考察对象为乡镇的,谈话范围为:所在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镇直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

  4、考察对象为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的,还应座谈县(市、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书记或副县(市、区)长。

  其他需要列为谈话范围的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个别谈话对象不得少于10人。

  (二)谈话要点和口径

  个别谈话要点(通稿)由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前发给谈话对象,请其做好谈话准备。谈话口径为:

 1、(如谈话对象已参加了民主测评会)您已参加了民主测评会议,了解了我们这次考察的主要精神和有关要求,我们也给您发送了考察谈话要点。请您按照个别谈话要点的内容,谈一谈个人意见。

  2、(如谈话对象未参加民主测评会)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农业农村类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精神,经各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同志为全市政农业农村类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初步人选,今天对该同志进行考察,我们给您发送了考察谈话要点。请您按照个别谈话要点的内容,谈一谈个人意见。

  (三)沟通谈话情况

  在考察过程中,考察组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考察组会议,沟通小组谈话情况,研究确定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重点问题,并在以后的谈话中注意询问和了解。

  (四)调查核实反映问题

  公示和考察期间,对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特别是涉及廉洁、团结、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凡是线索清楚、情节具体的,考察组要调查核实并报结果。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调查核实清楚的,整理成书面材料报全市农业农村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工作办公室。

  (五)延伸考察

  对在岗工作不满一年的考察对象,到其前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主要通过与考察对象共事过的班子成员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并在原任职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

  五、集体面谈

 篇三:改进干部考察方法

  改进干部考察方法

  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问题研究

  干部考察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环节,直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质量。考察失真失实,必然导致对干部的评价失准、使用失误、导向失偏,给党的事业带来严重损失。近年来,围绕改进干部考察方法,我市曾相继进行了一些积极的尝试,也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但总的来看,目前仍有很多不尽完善的地方,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考察质量,仍是当前亟

  待破解的难点问题。

  党的十七大,围绕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观点、新论述,并强调指出,要“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上述重要论断,既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也对改进干部考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了高质量地完成好这项课题,市委组织部专门成立了由分管部长和有关干部处室同志、县(市)区委组织部部领导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的课题组,利用1个多月时间,深入到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广泛进行调研,分别与158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了访谈和提问式调研,在此基础上,调研

 组还采取了网上调研、赴外地考察学习、组织座谈研讨等方法,广泛吸纳外地的成功经验,并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委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综合上述情况,本课题对过去几年我市干部考察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和回顾,对当前影响干部考察真实性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并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简便实用为原则,着眼于体现科学发展观新要求、扩大干部选任过程中的民主,对干部考

 察方法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改进、规范和创新,提出了防止考察失真失实的一些措施和办法,力求为以后的干部考察工作提供有效的借鉴和参考。

  一、近年来我市干部考察工作的积极探索

  近年来,我市组织部门立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对干部考察方法进行了积极研究和探索。特别是《干部任用条例》和《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颁布后,我们按照规定和要求,着重在换届考察、届中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及个别人选的考察工作中,对考察方法进行改进和完善,取得了一定成效。

  1、创造性地提出了“干部考察五步法”,有效提高了干部考察质量。市委组织部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干部考察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创造性的实施了“听、看、查、访、评”五步考察法。在听的环节,注重听取各方面的情况及信息,

 拓宽民主渠道;在看的环节,注重实地考察,增强感官认识;在查的环节,注重查阅原始记录、原始资料,并着重加强群众举报调查核实工作;在访的环节,注重深入基层,面对面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在评的环节,注重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出了客观评价。干部考察五步法,进一步拓展了干部考察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丰富了干部考察工作实践。

  2、首次运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进行换届考察,取得了初步成效。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的要求, 2006年,我市结合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换届,运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进行了考察工作。在考察环节方面,将整个考察工作细化为考察前沟通、发布考察预告、谈话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等11个步骤;在考察方法的设计上,注意突出了改进民主推荐方法、完善民主测评内容、了解群众公认程度、改进个别谈话方式、实行综合评价等5个环节。上述方法的运用,不仅较好地完成了考察工作任务,同时为今后的工作积累了经验。

  3、实行跟踪考核,在重点工作进程中考核了解干部。2007年初,部内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制定了《参与听取政府查找改及项目年建设情况的意见》,分组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全市性重点工作情况,掌握了大量动态信息。围绕“和谐班子建设”,分别由有关部领导带队,深入到县(市)

 区、市直部分领导班子,听取和谐班子建设情况,分别与市管干部谈话、谈心,受到了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下半年,部内又组织开展了对项目的跟踪考察工作,既了解了班子和干部的现实表现,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项目建设的深入开展。

  4、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和探索干部考察工作运行机制。近年来,我市的干部考察工作与干部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同步提高,并不断加以完善和创新。市委组织部相继出台并实施了《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长春市县局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办法》、《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关于调整不胜任县局级领导干部职务的办法》、《公开选拔》、《公推竞岗》、《差额考察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措施和制度,为改进和规范干部考察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总结近年来干部考察工作实践,我们感到:改进干部考察方法,是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的前提;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干部考察工作的主导方向;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注重平时了解班子、考察干部,是干部考察工作的重要手段;加强干部考察制度建设,是提高干部考察质量的重要保障。

  二、我市干部考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中组部下发的《干部任用条例》、《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比较详细的规定了考察的内容、方法和步骤,我们依此制定的干部考察方法,在总体上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肯定。但是,其中有些环节的规定还过于笼统,如何操作需要进一步研究。特别是在一些主要环节的执行上,重形式、轻内容、重点不突出,要求落实不到位、时间不充分、考察队伍不专业、考察力量不足等问题还比较明显,影响了考察工作的质量。通过认真查找,我们感到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民主推荐不准确、测评不科学,导致干部考察工作的基础夯的不实

  1、民主推荐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对空缺岗位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已实行多年,民主推荐工作越来越规范,从了解和掌握的情况看,民主推荐结果绝大多数情况下能够反映民意。现行的干部推荐考察,强调的是群众公认,追求的是民主集中。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提出了“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意收集与了解非常复杂与困难。这就直接导致民主推荐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在正常情况下,真实民意的体现和群众公认原则是一致的,即参加民主推荐的群众通过对干部的全面分析、比较,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考察对象是大家公认的,一般推荐票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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