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保证期间与保证的诉讼时效]2018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来源:初一 发布时间:2018-12-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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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基础阶段已开始,大范文网整理并发布“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保证期间与保证的诉讼时效”学习时将合同的担保考点掌握,没有辛勤的汗水,就没有成功的泪水,广大考生加油!


  保证期间与保证的诉讼时效


  一般保证: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


  连带保证: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超过保证期间债权人不行使保证权,则保证人责任免除。


  保证期间的长度 ★★★


  保证期间:解决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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