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开展集中打击违法建设“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六年级 发布时间:2020-10-24 点击:

 乡镇开展集中打击违法建设“攻坚战”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实施意见》(揭府函〔2019〕134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打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20〕44 号)和《关于印发县开展集中打击违法建设“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委办电〔2020〕20 号)文件精神,加大控违拆违力度,强化“啃硬骨头”劲头,较真碰硬、攻坚克难,坚决打赢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营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高压态势,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压实属地责任,推动社会共治”四大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原则,聚焦违法建设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用“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措施、铁的手腕”,清拆一批典型违法建设,营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高压态势,提升城乡管理水平,提高城乡综合承载能力。

  2 二、工作任务 2020 年我镇违法建设治理目标为 0.72 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量要占违法建设治理目标的 80%,并确保在今年 11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治理重点 (一)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包括占用消防和防空防灾抢险应急通道,影响河道行洪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以及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

 (二)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的,包括影响“三旧”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占用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或小区业主共有场地的违法建设。

 (三)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包括占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公园、湿地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污染或影响的违法建设。

 (四)严重影响发展环境的,包括占用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供水、供电、供油、供气、通信、工业管道等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在已征土地上抢建、加建,严重影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落地的违法建设。

 (五)严重影响社会治理的,包括其他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违法建设。

  (六)超大超高超宽的宅基地建设、村民公寓、“小产权房”,用于经营或出租非法建设入市的,普通住宅超过标准的。

  3 (七)可以集中连片整治的违法建设。

 四、职责分工 (一)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负责按上级要求审发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投资额 100 万元<含 100万元>以下、占地面积 300 平方米<含 300 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含 500 平方米>以下、楼层六层楼高 27米以下)“施工铭牌”;落实各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建筑工程的管理,确保规范建设,确保质量安全;负责加强对预拌混凝土、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管,杜绝其向违法建设工程提供建筑材料及服务,协调镇市场监管所依法对违规主体实行失信惩戒;负责联合自然资源所每周开展巡查工作。( 责任部门:村建办)

 (二)负责“施工铭牌”工作中的土地使用证明审核,并加强全镇土地管控和规划管理工作,建立“负面清单”和“整改清单”,指导对违法建设进行分类处理,指导农村宅基地、农用地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联合村建办每周开展巡查工作。( 责任部门:镇自然资源所)

 (三)负责查处违法占用林地违法建设。( 责任部门:镇林业站)

 (四)负责农村宅基地、农用地管理有关工作。( 责任部门:镇 农业办 办)

 (五)负责依法对建筑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及登记事

  4 项监管,依职责对登记的失信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惩戒。( 责任部门:镇 市场监管 所)

 (六)负责查处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和水域线内的违法建设。( 责任部门:镇 水利所 所)

 (七)负责对涉及占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违法建设提出处理意见。( 责任部门:镇文化站)

 (八)负责对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中涉及的有关法律程序、行政复议等进行指导。( 责任部门:镇 司法所 所)

 (九)负责查处控停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受理举报的违法建设偷窃水电线索,以及依法追究违法建设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人责任。( 责任部门:镇派出所 所)

 (十)负责建立用水用电的审批制度,不得为在建违法建设的对象提供供水、供电服务;要对居民、企业用水用电进行核查,发现在建违法建设存在没有报告且私接水电的,移交派出所追究私接者责任。经发现对在建违法建设提供供水供电服务的,依法追究供水、供电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部门:镇 供水、供电部门)

 (十)负责督促公职人员落实报告承诺制度,对监督检查发现或有关单位移送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的问题线索要严肃处理;对说情、打招呼的要记录在案;对充当“保护伞”或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严肃追究纪律、法律责任;鼓励各职能部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对因整治违法建设而受到诬告抹黑的,及时调查、主动发声、澄清事实,并对诬

  5 告者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部门:镇纪委)

 (十一)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在建违法建设开展日常巡查、报告、制止工作,将普查在建建筑工程常态化,做深做实违法建设普查,不等不拖推进专项行动。( 责任部门:

 各村 村< 社区>)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 年 6 月 1 日—6 月 15 日)。

 镇党政办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镇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及其他宣传载体,大力宣传集中打击违法建设“攻坚战”专项行动,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主动支持配合集中打击违法建设“攻坚战”专项行动,营造城乡管理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城乡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集中开展阶段(2020 年 6 月 16 日— 11 月 30 日)。

 镇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违法建设“攻坚战”专项行动,各村、各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动共治、形成合力,大力拆除及消化违法建设。一是要坚决完成年度治理目标。要坚决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压实责任,用真招,出实绩,提前完成年度治理目标。二是要严守新增红线。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打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开展集中打击违法建设“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新增的违法建设一律依法拆除,进一步加大巡查打击力度,由村建办联合自然资源所每周开

  6 展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新增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快速拆除新增违法建设,力争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三是要清查公示小产权房。要全面清查全镇 5000 平方米以上涉嫌“小产权房”,进行登记、登报公示,严禁销售,并敬告社会各界不得购买,否则权益将得不到保障。四是要保持高压态势。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压实网格化巡查责任,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发现、及时报告,配合镇组织控停拆除,对在建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确保持续控停全域在建违法建设,让“不想建、不敢建、不愿建、建不成”形成氛围、成为常态。五是要长期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要严格落实违法建设“零报告”制度,每周汇总巡查结果形成巡查台账并上报,用清单台账管理落实控违管违。六是要全域复查在建违法建设。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辖区内在建违法建设复查工作,逐宗比对,如控停后继续加高建设的,组织专项清拆行动,坚决拆除加建楼层。七是要疏堵结合推进。在确保严肃管违控违的高压态势基础上,按照在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意见,加快消化在建的、历史存量的违法建设。八要发出通告并落实责任追究。镇将发出通告,申明全面整治违法建设相关事项,同时制定辖区查控新增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落实责任追究。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 年 12 月 1 日— 12 月 31 日)。

 镇村建办要对照目标任务,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准备好迎接县相关检查验收工作。

  7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为确保集中打击违法建设“攻坚战”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成立镇开展集中打击违法建设“攻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引导组、警戒清障组、执法人员组、现场拆除组、突发事件处置组、宣传报道组、医疗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八个专项工作组,负责推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有序进行。

 1、政策引导组 组员:由村建办、国土所、村(社区)工作组、“两委”干部组成 工作任务:负责进行思想安抚工作,扎实有效做好拆除对象政策法律法规解释及宣传感化工作,注意稳控人员的一切动向,确保行动顺利实施。

 2、警戒清障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从派出所、治调会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任务:负责执法现场交通疏导、车辆停放,开展行动期间对现场实施交通管制,禁止社会车辆进入执行场地;在拆除现场设立外围警戒线和铁马,列队站岗,将无关人员劝离现场,对不听劝阻、妨碍行动进行的人员强制带离现场。

 3、执法人员组 组长:

 副组长:组员:镇持证执法人员 工作任务:待专业拆除队和机械设备到位后,宣读行政

  8 执法告示书,并启动拆除程序,其他持证执法人员履行执法义务。

 4、现场拆除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从城建会、村建办、国土所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任务:城建会负责拆除现场的安全责任;村建办组织专业拆除队伍和机械设备进行现场安全拆除;国土所安排专员拍摄拆除全过程。

 5、突发事件处置组 组长:许祥彬 组员:从派出所、治调会 2 人、镇持证执法人员、镇安监所、供电供水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任务:负责拆除过程安全实施,对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和科学处置;负责拆除现场警戒内无关人员的清理,分组分区域站好位置,对建筑物内外各个角落进行清查封锁,发现非工作人员闯进警戒线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指挥电工断电、水工断水,确保电源和水管安全。

 6、宣传报道组 组长:组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任务:对接县电视台做好安全拍摄宣传及舆论动向工作,并加强舆情系统监测力度,落实专人紧盯;负责对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实行全程跟踪报道,撰写编辑宣传稿。

 7、医疗保障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镇卫生院医生和护士

  9 工作任务:负责拆违现场的医疗保障及救助工作,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对需急救人员进行抢救,及时将被抢救对象送上救护车交由相关人员送到指定的卫生院进行救治,并安排随车人员进行照看。

 8、后勤保障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镇后勤人员 工作任务:负责拆违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车辆安排、发放饮用水和口罩;确保执法行动线路的通畅,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联系交警或相关部门进行清障或修改执法行动路线,确保行动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对新增违法建设治理不力的,按照《镇查控新增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镇宣传要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违法建设危害性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表明决心和态度,打消群众观望、侥幸心理,在群众中形成良好氛围;加强对重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的新闻公开宣传报道,震慑违法建设者,营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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