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信访信息系统

来源:五年级 发布时间:2020-08-25 点击:

 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

 系统设置操作手册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

 目

 录

 1. 系统设置 3

 1.1 机构设置 3

 1.2 用户设置 8

 1.3 角色设置 11

 1.4 权限分配 14

 1.5 转发设置 17

 1.6 受信人管理 18

 系统设置

 主要适用于信访部门或信息化部门系统管理人员参考使用。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系统机构设置、用户设置、角色设置以及转发设置等。

 机构设置

 点击“系统设置”中的“机构设置”功能菜单,显示“机构设置”的主页面(图1.1-1)。机构设置功能用于设置系统中的问题属地、户籍地和其他内设部门信息。

  图1.1-2

 图1.1-3

 说明:

 “机构编码”为系统自动获取不可修改,新增机构一般为标准行政区划里没有的单位或者派驻机构,使用“字母”编码,如图1.1-3中所示的“机构编码”为:15A

 “机构中文名称”有唯一性校验,不允许重复;“中文简称”用于多处列表显示,建议不要重复。

 “机构显示顺序”用于设置机构的排列顺序,如果需要排在靠前位置,可以填写较为靠前的数字信息。例如:填写“1”时,将显示在机构显示顺序设置为“2”的机构前面。

 “是否有效”复选框若没有勾选,则视为该机构无效,在关联的列表中,查看机构时,不会显示该机构。

 “上级机构名称”为系统自动获取,不可修改。

 新增下级部门信息

 选择机构或部门信息,点击【新增下级部门信息】按钮(图1.1-4),显示新增下级部门信息页面,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图1.1-5),将已经录入的信息保存在列表中。

 图1.1-4

 图1.1-5

 说明:

 “部门编码

 图1.1-4

 图1.1-5

 删除信息

 选择要删除的机构或部门,点击【删除信息】按钮(图1.1-6和图1.1-8),弹出提示窗口(图1.1-7和图1.1-9),点击【是】按钮,机构或部门以及人员信息被删除。

 图1.1-6

 图1.1-7

 图1.1-8

 图1.1-9

 说明:

 系统初始化的机构不允许进行删除。

 删除机构时一定要慎重,如果该机构存在历史数据,删除机构后,历史数据将无法查询到。建议通过设置无效的方式控制机构是否在录入时显示。

 删除部门时一定要慎重,如果该部门存在历史数据,删除部门后,历史数据将无法查询到。如果该部门下存在用户,删除部门后,用户将无法进行增加、删除和修改操作。如果该部门下存在下级部门,删除部门后,其子部门全部被删除。建议通过设置无效的方式控制部门是否在录入时显示。

 用户设置

 点击“系统设置”中的“用户设置”功能菜单,显示“用户设置”的主页面(图1.2-1)。用户设置功能用于设置系统中所有的用户信息。

 图1.2-1

 新增用户信息

 选择要新增用户的机构或部门,点击【新增用户信息】按钮(图1.2-2),显示新增用户信息页面,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 (图1.2-3),将已经录入的信息保存在列表中。

 图1.2-2

 图1.2-3

 说明:

 “用户登录名”为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可以使用中文名、英文名,此名称为系统的唯一登录ID,不允许重复,保存后不允许修改。

 “用户名称”为使用该账户的用名称名,要求必须为真实名称,将用户登录名与用户名称绑定。

 “是否领导”信息项控制提交的领导的显示,勾选“是否领导”复选框,提交批示时在“批示领导”下拉框中显示。

 “操作人”、“所属系统”默认显示并且不允许修改。

 “是否有效”复选框若没有勾选,则视为该用户无效,在关联的列表中,查看用户时,不会显示该用户。

 对于需要录入领导批示信息的领导用户,需要在系统中进行设置,否则在批示时无法选择该领导。

 修改用户信息

 选择要修改的用户,点击【修改用户信息】按钮(图1.2-4),显示修改用户信息页面,修改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图1.2-5),将修改后的信息保存在列表中。

 说明:页面组成与新增用户页面类似,请参照“新增用户信息”章节中对应内容。

 图1.2-4

 图1.2-5

 说明:

 窗口中置灰的字段均为不可修改的内容。

 “是否有效”复选框若没有勾选,则视为该用户无效,在关联的列表中,查看用户时,不会显示该用户。

 常见问题

 新增用户前,必须先选择机构或部门,才可以进行用户新增。

 如果新增用户无法进行保存,请先查看是否有画红色波浪线信息,有以下几种情况:

 可能是输入用户名中存在空格或者不符合输入规范,鼠标放置标红框中会有相关警告信息;

 可能是由于用户登录名已存在,需要重新设置一个用户登录名;

 如果密码和确认密码都标识为红色,则是先后密码不一致,请重新输入。

 如果存在人员调整,建议将用户设置为失效即可。

 如果添加的“领导”无法在提交批示中显示,请检查领导是否勾选“是否领导”前的复选框。

 用户设置成功之后,对用户进行权限分配操作。

 如果用户忘记了登录的密码,可以在用户设置中重新对密码进行设置。

 角色设置

 点击“系统设置”中的“角色设置”功能菜单,显示“角色设置”的主页面(图1.3-1)。角色设置功能用于设置系统中提供的各种不同角色,可通过不同角色控制对功能菜单的显示以及除机构外的所有权限维度。

 图1.3-1

 新增角色

 点击列表机构左上方的【新增】按钮(图1.3-2),显示新增角色的页面,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图1.3-3),将已经录入的信息保存在列表中。

 图1.3-2

 图1.3-3

 在新增角色页面中有基本信息、功能菜单两个部分。

 在基本信息部分用户可以定义新的角色名称、角色编码以及角色描述。

 功能菜单权限主要是控制用户可以看到的菜单。

 修改角色

 选择要修改的角色,点击【修改】按钮(图1.3-4),显示修改角色信息页面,修改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图1.3-5),将修改后的信息保存在列表中。

 说明:页面组成与新增角色页面类似,请参照“新增角色”章节中对应内容。

 图1.3-4

 图1.3-5

 说明:不选择角色时,【修改】和【删除】按钮不可点击(图1.3-6)。

 图1.3-6

 删除角色

 选择要删除的角色,点击【删除】按钮(图1.3-7),弹出提示窗口(图1.3-8),点击【是】按钮,角色信息被删除。

 图1.3-7

 图1.3-8

 常见问题

 角色设置一定是要针对实际工作中承办人具有的权限进行设置。角色设置后,将角色分配给用户后,用户才具有角色对应的权限。

 建议将拥有相同操作权限的一类用户定义为同一个角色,不同的角色拥有的对系统操作权限也不相同。

 角色设置完毕后,下一步功能一定是进行用户的权限分配。

 权限分配

 点击“系统设置”中的“权限分配”功能菜单,显示“权限分配”的主页面(图1.4-1)。权限分配功能用于给系统中用户分配权限,用户只有经过权限分配授权后才可使用本系统。

 图1.4-1

 在权限分配页面分为部门信息、用户信息和角色信息三个部分。

 在部门信息部分显示的是目前所有的机构和部门,展开信息,可以点击对应的部门。

 根据选择的部门,显示用户信息。

 在角色信息部分显示的是目前所有的角色信息。

 分配权限

 在用户信息列表中选择用户,在角色信息中双击要选择的角色,在角色列表中显示选择的角色(图1.4-2),点击【保存】按钮(图1.4-3),完成分配权限操作。

 说明:列表中显示的用户为当前有效的用户。

 图1.4-2

 图1.4-3

 说明:

 一个用户可以对应多个角色信息,若想赋予该用户多个角色,重复上面的操作。建议一个用户只分配一个角色,这样不会造成权限交叉导致的权限功能混乱。

 修改权限

 在用户列表中选择用户,右侧页面双击要移除的角色(图1.4-4),点击【保存】按钮(图1.4-5),已赋予的角色被删除。用户也可以对角色信息进行修改。

 图1.4-4

 图1.4-5

 常见问题

 权限中分配的角色并不是分配的越多权限越大。为避免权限交叉导致的权限功能混乱,一般情况下建议一个用户只分配一个角色,特殊情况请酌情处理。

 转发设置

 点击“系统设置”中的“转发设置”功能菜单,显示“转发设置”主页面(图1.5-1)。转发设置功能用于设置系统中所有的转办机构。

 图1.5-1

 转发设置

 点击机构信息,右侧的转发设置信息页面中会自动带出“机构名称”和“机构编码”,选择“机构类型”,点击【保存】按钮(图1.5-2),完成具体设置。

  说明:“机构名称”显示的是选择的该机构名称;“机构编码”显示的是在机构设置中添加的机构编码。

 图1.5-2

 说明:

 下级信访局:在转、交办时,需要转、交办到下级信访局。

 本机关其他部门:在转、交办时,需要转、交办到本机关其他部门。

 本级其他政府部门:在转、交办时,需要转、交办到本级其他政府部门。

 常见问题

 如果在系统中的办理机构中无法选择,则要在转发设置中进行转发设置,办理机构才可以正常显示。

 受信人管理

 点击“系统设置”中的“受信人管理”功能菜单,显示“受信人管理”主页面(图1.6-1)。受信人管理功能用于办信时受理人下拉框内容的修改和完善。

 图1.6-1

 新增

 选中左侧的文件夹,点击【新增】按钮(图1.6-3),显示新增代码管理页面,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图1.6-4),将已经录入的信息保存在列表中。

 图1.6-3

 图1.6-4

 说明:

 “代码编码”只能填写英文字母。

 “代码名称”只能填写汉字。

 修改

 勾选一条要修改的信息,点击【修改】按钮(图1.6-5),显示代码修改页面,修改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图1.6-6),将修改后的信息保存在列表中。。

 图1.6-5

 图1.6-6

 删除

 勾选一条要删除的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图1.6-7),弹出提示窗口(图1.6-8),点击【是】按钮,代码信息被删除。

 图1.6-7

 图1.6-8

 常见问题

 新增代码字段一定要慎重,代码字段是系统信息项类别的基础,不要随意删除或者修改字段,否则可能导致信息项缺失。

 在保存代码信息的时候需要注意,有红色*标注的字段为必填项。

 若新增代码对象时,“是否有效”选择了“否”,那么,在系统中需要使用到代码的部分,下拉框中选不出此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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