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城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规划简本

来源:四年级 发布时间:2020-11-03 点击:

 诏安县城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规划简本

 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诏安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12-2030)》中远景设想的主城区范围一致,具体为:东至桥东镇东大门,西至沿324国道至汾水关,北至高铁站,南至西溪,规划范围面积约为80平方公里。

 控制范围:包含县城周边山脊线及宫口湾、梅岭镇界,控制范围面积约为295.7平方公里。

 研究范围:以县城周边山脊线及乡镇边界为界,向海延伸,研究范围面积约为385.4平方公里。

 2 、三个层次的城市风貌定位 诏安县域范围内的风貌特色定位:闪耀闽粤门户的魅力之都。是指要打造综合雄厚生态产业实力、优美生态环境及深厚文化积淀的滨海魅力之都; 研究范围内的风貌特色定位:依山傍海的环东山湾休闲花园。是指要打造依山傍海,与自然和谐共生、与人文交相辉映的滨海城市,构筑宜居宜业的环东山岛滨海休闲花园; 诏安县城风貌特色定位:山环水抱、儒雅诏安。其中“山环水抱”强调要尊重自然山水禀赋,强化自然格局,“儒雅诏安”指要突出城市气质与传统文化精神韵味。

 3 、风貌总体架构 县域风貌总体架构:

 依据《诏安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规划整体诏安县域形成 “一心两核,三带四区”的城市风貌总体构架。

 一心:丹诏古城文化核心; 两核:乌山生态核心和宫口湿地生态核心; 三带:绿色经济发展带、红色经济发展带和蓝色经济发展带; 四区:山区风貌片区、平原风貌片区、金都风貌片区和滨海风貌片区。山区风貌片区:主要以特色商贸和特色高优农业观光和农产品加工、温泉养生、特色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主;平原风貌片区:主要以农副产品、粮食为主的现代物流、商业服务、旅游休闲度假功能为主;金都风貌片区:主要以海洋生物产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水产品加工产业、光电产业、现代农业观光为主;滨海风貌片区:主要以滨海旅游、产业船舶维修制造、港口物流、能源产业、水产品加工等功能为主。

 研究范围风貌总体架构:

 在尊重自然的理念指导下,结合诏安向海发展的城市发展路线,规划诏安形成 “两轴、三区、多组团”的城市风貌总体构架。

 两轴:分别是沿 324 国道、北环城路、连站大道-南环城路,自西向东的都市经济发展轴;由斗山沿东溪两岸至诏安湾,自西北向东南的连山通海的都市风貌发展轴; 三区:包括诏安县城发展区、梅岭旅游发展区和金都产业发展区; 多组团:包括诏安县城发展区内的行政服务组团、南湖居住组团、北湖文化组团、诏安工业组团、桥东居住组团以及高铁组团;梅岭旅游发展区内的古城旅游组团及其他旅游组团;金都产业发展

 区内的金都产业组团、林头产业组团及配套生活组团。

 县城城市风貌架构:

 诏安县景观风貌结构为 “一湾、 三山、两溪、四轴、六区”。

 一湾:指宫口湾; 三山:指西姑山、西安山、良峰山; 两溪:指西溪、东溪; 四轴:指连站大道-南环城路轴线、北环城路轴线、324 国道轴线和江滨大道轴线; 六区:指高铁片区、北湖片区、南湖片区、工业片区、老城片区和桥东片区。

 4 、景观风貌构建要素指引 (1 )保护山水格局 规划依据诏安县城现状山体景观资源的情况,分为外围山体和中部山体两种类型,利用自然山体系统形成城市绿色基底,在明确山体的范围和主导功能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景观风貌指引。依据现状滨水岸线调研情况,在总规的基础上对滨水景观廊道进一步细化,分为生态型、文化型、商业型、生活型、产业型等五类,保证溪滨景观向城市内部的渗透。

 规划重点控制两类景观视廊:山山对望廊道;城山对望廊道。

 控制九条山山对望廊道:规划确定 6 条重要山山视线走廊:斗山—南山、良峰山—南山、良峰山—西姑山、良峰山—西安山、西姑山—西安山、西安山—南山,和 3 条次要山山对望廊道:良峰山—凤山、良峰山—祥麟塔、斗山—西姑山,建立起诏安县山山互望的景观框架。

 控制六条城山对望廊道:确定 6 条城山视线走廊:南湖—南山、北湖—西姑山、北湖—凤山、浒溪湿地公园—斗山、南湖—西安山、县政府前广场—南山,建立起诏安县城山互望的景观框架。

 (2 )延续历史脉络 规划将历史遗存保存较为完好、风貌较有特色的街区划入历史文化遗存风貌区并进行指引,以更好的保护与传承文化内涵。对诏安传统民居群(包括零星布局于各村庄内的古厝)进行保护修缮和功能转变,可开发特色民宿、民俗博物馆、传统艺术中心和旅游休闲设施等,以激活历史建筑的魅力,延续地方民俗文化。

 并对重点村落景观风貌指引,山河村、东门村、田厝村、大梧村在交通区位、村落环境、建筑风貌等方面优势明显,村落总体价值较高,规划对其村落景观风貌进行控制与指引。

 结合城市发展脉络推进风景道建设,重点打造生态游憩线路、滨水游憩线路、文化游憩线路,串联城市主要公共空间、绿色生态休闲空间及城区附近的郊野公园、旅游景点,供市民休憩、游客观光,向市民及游客展示诏安富有特色的整体形象。

 生态游憩线路:展示诏安山、川、泽、海的优美自然环境的风景线,从北至南串联斗山、站前广场、南湖公园、西溪、南山、宫口湾湿地公园、祥麟塔等。

 滨水游憩线路:

 游览不同主题特色的滨河风景线,沿东溪两岸从北至南串联西姑山公园、画派山公园、江滨公园、北湖公园、怀恩公园、龟山湿地等。

 文化游憩线路:体验诏安文化内涵与风土人情的风景线,从西至东串联汾水关功覃闽粤坊、文体中心、西安山公园、良峰公园、中山公园、牌坊街、报国寺、凤山生态园等。

 (3 )构筑城乡意向 控制四条重要道路的景观视廊,制造视觉标志点,形成景观界面景观,强化城市印象。主要包括:滨水型景观路——江滨大道;文化型景观路——324 国道;生态型景观路——连站大道、南环城路;产业型景观路——北环城路。

 并结合诏安独特的山、川、泽、海资源,规划将城市公园系统分为山体绿地、滨水绿地和社区公园 3 个类型,形成“千米见园、百米见绿”的城市绿地系统格局。其中,山体绿地:主要依托城市内部山地与低丘形成的山体公园,包括西姑山、西安山、良峰山等。滨水绿地:沿滨水地区建成带状公园,与周边地块形成大疏大密的关系,包括东溪、西溪、浒溪、三姑娘渠等。社区公园:形成社区公园网络,包括画派山公园、怀恩公园、中山公园、桥东溪公园、桥园社区公园、深桥溪公园、工业园社区公园等。

 建筑风格与色彩方面,建筑需根据所处的区域和环境特点,选择相适应的建筑风格与色彩,建筑需在建筑的细节或结构屋顶等形式上反映闽南地域特色或诏安当地南洋风格特色的建筑文化,高层建筑可在色彩或建筑细部上体现当地建筑地域符号。须有 70%建筑风格符合分区建筑风貌控制要求。并以保护山山、城山对望廊道以及滨水景观廊道为基础,控制基准高度。

 规划重要天际线控制主要包括西溪南侧天际线、西溪北侧天际线和东溪西侧天际线。

 (4 )强化特色分区 老城传统风貌区:该区位于诏安县中部。保护城市的历史文脉、保留城市生长的记忆,保留古朴休闲的传统居住生活氛围,在旧城现状基础上进行建筑与环境的改造,发展购物、休闲等功能,形成宜人且具有诏安传统特色的风貌区。

 北湖文化风貌区:位于诏安县北部。该区结合自然山水与书画艺术文化,做大做强诏安文化产业,增加城市的人文气息,增强城市的吸引力,打造未来的文化中心; 南湖新城风貌区:位于诏安县南部,该区规划注重对建筑的历史文脉、建筑符号的提取,营造具有一定历史传承且温馨舒适的居住氛围; 桥东居住风貌区:位于诏安县东部,该区规划以生态保护功能为主,建构完善的开放空间系统,营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

 高铁产业风貌区:位于诏安县西北部,该区是诏安县的重要门户地带,宜强化建筑与环境的整体设计,突出城市的生态山水主题,成为展示诏安风貌的窗口; 诏安工业风貌区:位于诏安县西南部,该区工业建筑整体以现代为主,重视环境保护,塑造简洁明快、通畅舒朗的现代产业区风貌。

 5 、衔接管理 —— 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图则 为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此次的景观风貌规划加强了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借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手法,以特控区图则接轨管控,此次规划共划定 7 类,80 处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覆盖城市风貌节点、轴线与边界,并通过通则和细则共同引导特别控制区风貌,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规划还划定了 3 个外围控制区,包括梅岭半岛、宫口湾湿地以及南山、斗山、凤山,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引导策略。

 6 、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计划

 ① 3 个生态绿核:重点提升 3 座内山(西姑山、西安山、良峰山)的景观风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休憩空间、活动空间,提升绿化景观等; ② 2 条蓝色生态廊道:重点提升西溪及东溪岸线整治,以生态型岸线的标准进行建设,串联滨水绿道、提升绿化景观; ③ 3 条景观道路:推进文化型、生态型、产业型三条道路的景观整治,提升重点城市门户景观; ④ 5 个中心节点:推进县政府片区中心、南湖片区中心、北湖片区中心、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园以及高铁站前片区中心的建设,完善各片区配套设施,加强绿化,树立城市中心节点形象,按相关规划完成建设; ⑤ 6 个市民公园:推进南湖公园、西安山公园、良峰山公园、中上公园、怀恩公园、江滨公园的建设,加强市民活动配套设施建设,服务于周边新兴居民区,利民便民; ⑥ 2 个交通枢纽:重点提升高铁站及汾水关的景观改造,重点加强绿化提升,优化交通设施布局,突出城市门户形象。

 管控措施 建议 :

 (1)尽快在下一层次的城市控制详细规划中对风貌规划的内容进行强化和落实;在城市分区规划、道路交通、绿地系统、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等专项规划编制时对风貌规划的内容予以协调和落实。

 (2)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宜根据风貌规划的分区,对规划地块的建筑风格、色彩、高度提出指导性意见。规划管理部门可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按照规划地块所处的城市风貌控制管理区,对规划地块的建筑风格、色彩、高度提出指导性的意见;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单体方案阶段,设计单位应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中关于建筑风格、色彩、高度等意见进行设计。

 (3)在规划条件阶段,要求在规划方案阶段落实城市风貌关于空间布局的要求;在规划方案阶段,重点审核功能布局、空间组织、开敞空间、绿地系统和建筑尺度,并要求在建筑方案阶段落实城市设计关于建筑形态的要求;在建筑方案阶段,重点审核建筑风格、色彩、高度、武定、材质、配套设施及夜景灯光效果;建设项目必须按批准的建筑方案进行建设,确需改变建筑风格、色彩的,应报规划局核准;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能反应项目竣工后整体风貌的彩色图片一并报规划局纳入建筑规划验收范围。

 (4)保障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的贯彻落实。加强规划、建设、园林、市容环卫、交通、电力、通讯、执法等各相关部门合作,共同营造城市的美好环境与人文特色。

 (5)加大力度宣传和推广城市景观的公众参与。提高人们对城市规划的认识水平,加强景观设计的城市规划理念。在景观设计上,广泛咨询公众意见,注重景观的实用性及人的行为习惯对景观设计的要求,创造更方便于人使用的景观。

  (6)拓展多元化的投资渠道。除政府出资外,还可以采用“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吸引多元化的投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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